1、北京路XX广场A区裙楼商场公共部份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贵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发包人: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承包人:广州市XX装修有限公司 (盖章) 协议条款发包人: 贵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发包人: 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广州市XX装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甲方将北京路XX广场A区裙楼商场公共部份装饰装修工程交予乙方施工,签订此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一、工程项目和承包范围1、工程名称:XX广场A区裙楼商场公共部份装饰装修工
2、程2、工程地点:贵阳市北京路XX号3、承包范围:3.1甲方提供的装饰设计施工图(含水电)及所采用的标准图集、设计验收规范、规程要求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采用的全部工程内容。3.2、完成本工程经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流程、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所采取的措施方案。3.3乙方负责XX广场A区裙楼商场公共部份装饰装修工程 3.4办理本工程报批、审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办证的全部相关手续。3.5完成在实际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并在事前提出相关的变更方案报甲方审批。相关的变更包括:原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部份设计部位细化不够、由于甲方认为应该有变更的、还有及商场业主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相关变更。
3、设计图项目中其他装饰工程。二、施工工期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完工验收交付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质量等级: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验收合格率不能达到100%,不能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责任在承包人,并将处以合同总价2的罚款。五、合同包干价款(施工图范围):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 邀标书及招标答疑书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8、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施工图纸施工
4、图纸以设计质检站审查通过的、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的施工蓝图作为本次预算、实际施工,以及竣工结算的依据。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12年 4 月 22 日合同订立地点: 贵阳市中华北路XX大厦南七楼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到发包人帐户三天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5、发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第二部份 通用条款(略)第三部份 专用条款一、工期要求1、工期时间为基本要求:包括需整改、调试及试运行、综合验收时间。工期说明:商业业态进入时间为6-8月,与业态进入穿插有一个月的时间。与水、电、气、消防、空调的相互穿插配合和后期封口时间。乙方必须在规定工期内完工,否则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承担工程总价的千分之二 处以违约金。2、乙方
6、须服从甲方施工管理部门的施工安排以及其它专业工种的交叉作业或加班超时等工作,并于规定工期之前竣工及交付甲方使用。3、工程进行时,如在乙方无权延长工期的情况下,甲方代表认为工程进度被延迟至工程可能无法在完工日前完成,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以下指令:3.1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增加人手、机械、加班工作(包括夜间工作及法定假日工作),执行指定的施工工序或建造一切临时设施以加速工程进度,乙方应以收到有关指令两天内呈交加速工程进度之施工组织设计及更改后的进度计划给甲方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工序有规律及尽力地施工。3.2甲方可要求乙方优先完成工程的某个部分,而乙方应严格遵守该项指令。乙方在执行以上各项指令时,不能索
7、取额外费用。如甲方认为乙方未能遵守任何上列指令时,可自行雇用额外人手、增加施工机械及建造临时设施以使工程能如期完成,一切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可视为债务向乙方追讨或从合同内应付与乙方的款项内扣除。4、若本工程的进度明显地已受到延迟,乙方须立刻以书面通知甲方延迟的原因。若乙方认为本工程的完工日期因甲方原因致使延误超过本工程的约定完工日,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延长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延长工期的申请,确定工程受阻是由于甲方基于下述原因,应尽快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对工程的工期作出合理的延长,但不收取工程延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4.1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范围、内容及标准有重大修改(甲方提出修改)
8、,影响施工关键线路上进度,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执行。4.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3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逾期验收; 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二、工程质量等级1、本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必须全部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质监部门评定的合格标准100%合格,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修未合格的工程,要求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验收合格率不能达到100%,不能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责任在承包人,并将处以合同总价2的罚款。2、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返工费用及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三、安全与文明施工1、由乙方对安全施工全面负责,合同范围内的价款包含施
9、工安全费用,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的规范规定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服从总包和监理公司对安全施工的管理,遵守总包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承担自身施工范围内因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2、乙方应遵守国家、贵州省、贵阳市关于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经常性进行文明施工与检查。工程造价中已计收了文明施工增加费,乙方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服从总包和监理公司对文明施工的管理,并会同甲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定期进行检查。凡未按规定进行文明施工或文明施工定期检查不合格、乙方又不采取措施纠正的,或最终评定为文明施工不合格的,甲方将在工程结算中扣除文明施工增加费,并处以工程总造价1% 的违约金。2
10、.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及贵阳市相关标准、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及检查整改制度,对发包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对未予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2.2、承包人必须服从劳务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并不支付工程款,同时要求承包人给予20005000元违约款,工期不顺延。2.3、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抢劫偷盗等行为,若发生,视情节轻重给予5001000元/人、次罚款并送公安部门处理。四、进度款支付方式: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定后5天内由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备料款支付给乙方。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2
11、5日前由乙方报本月工程实际完成进度,(由甲方工程部确认的形象进度)甲方在7天内审核完毕并支付实际完成部份的80%工程进度款。在支付第二次工程进度款时全额扣回工程预付款(备料款)。3、工程全部完工,工程正式验收合格,包括消防、空调、水、电、汽等配套专业综合验收合格,工程进度款付至90%。4、工程正式验收合格,乙方报出一式四份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结算书、竣工图需甲方工程师签署意见、全套隐蔽验收资料、各类材料的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审核出最终结果后付至95%,余5%的质保金期满二年后14天内一次付清。五、工程质量保修维护;1、质保期为二年,质保金5,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
12、息。在质保期满后14天内一次付清。质量保修期为 2 年,保修二年期满后维修只收取人工材料费。(有防水要求的部位质保期为5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承包人必须指定一名专职维修人员负责本工程为期二年的维修工作。由于乙方的质量缺陷引起的维修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六、合同价款合同包干价款(施工图范围): 。合同包干价款已包括全套设计施工图(包括截止时间从2012年5月21日以前所发生的设计修改、图纸会审等新增内容)设计内容。合同承包范围内及范围外组价原则:合同价款包含承包范围内装饰设计施工图(含水电、灯具、洁具)及所采用的标准图集、设计验收规范、规程要求及为完成本工程所采用的全部工
13、程内容。若因承包内容、工程量有漏项、错算、少算,在施工中不再作调整(钢骨架按实结算)。若因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责任在承包人。1、合同价款组价原则按照贵州省04五部计价定额进行并下浮率10%,主要材料及税金不下浮。2、执行2012年2月16日以前贵州省04五部计价定额关于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的文件。经双方协商、人工费在此基础上增加40%(见预算表中计算方式)。在以后实际施工中不再作任何调整。施工图中的各种材料消耗已考虑在包干总价中,在以后的实际施工中不再作任何调整。3、贵州省04五部计价定额中无定额子项可套用的,由乙方报出单价分析组价表,只对材料和人工消耗量进行核算,其他参照相似子项定额为准。
14、4、全部工程价款实行预算包干制,其中措施费用、相关规费一次性包干,进入合同价后不再作调整。若有发生变更增加或减少项目和工程量,增加或减少部份的措施费和相关规费均不再计取(只计取工程直接费)。5、合同价款中已含如下费用内容:人工费、乙供材料的材料费(含运输损耗费、运输装卸及杂费、包装费、采购保管费、检测费、销售税金等)、机械设备费、水电费、临时设施费、资料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场内运输费、工程保险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文明施工增加费、赶工费、安全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场地清理费、流动施工津贴、停电停水补贴、场地不足增加费、管理费、利润、工程税费及04定额
15、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劳保统筹费、定额测定费、工人工资押金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一切费用,不另计算远征费、开办费、协调费等其他费用。6、主材以甲乙双方审核认可的单价进入合同。在实际施工中对主要材料的使用品牌有调整的,一律只对材料价差进行调整,其他所有费用不作调整。7、所采用主材品牌以双方认可的封样样品为准。主要材料、灯具洁具封样样品的使用分为实际施工过程控制和完工验收控制。实际施工过程中若使用与封样的样品不合,或未经甲方审批,乙方自行进入施工的,甲方一律不作认可;完工验收时发现与封样的样品不合,或未经甲方审批的,一律不给予验收,并由乙方自行拆除更换,所引起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8、本合同为双甲方,
16、甲一即贵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51.163%付款给乙方,乙方出具发票;甲二即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按48.837%付款给乙方,乙方出具发票。七、工程变更1、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工程变更,从而影响关键线路上的工期,任何甲方书面指令的工程变更皆不会使本合同失效。2、除非另有协议,因甲方书面指令而构成的工程变更费用由甲方按下列的计算方法确定:2.1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性质相同的工程变更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2.2与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性质相类似的工程变更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参照计算。2.3若性质不相类似的工程变更,则由乙方书面报送甲方审核,单价按双方签字盖章后执行。2.4当工程发生合同外零星用工时,甲
17、方允许乙方采用工日单价计算(技工单价160.00 元/工日,辅工单价80.00元/工日,不另取费)。实际用工经甲方签证后执行。2.5构成调增(减)的工程变更以上计价方式亦适用。2.6包括图纸会审内容及新增项目。(施工蓝图范围)2.7如后期施工蓝图发生新变更,其计价方式、取费方式按合同预算书计费方式进行(在2012年5月21日以后更改及新增)。2.8单项工程量变更在5%以内不作调增减,材料单价涨幅在5%以内不作调增减。八、材料设备供应1、本承包工程所使用主要材料和其它材料、成品、半成品及灯具、洁具全部按甲方封样的样品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到施工工地现场。2、乙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有原厂证明
18、和质量证书等质量证明材料,甲方认为需检验的材料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应进行复检复试,若复检复试合格,复检复试费由甲方承担,否则,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不合格材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用于承包工程的一切物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环保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环保要求的材料及设备,乙方不得使用。4、材料、设备代用:根据工程需要,经征得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节省的费用归甲方,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5、若发生甲供材料时,乙方必须在收到施工图纸后三天内
19、向甲方提供供货计划书及由甲方核实甲乙双方确认之数量,并经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审核后方可依计划供应使用。甲供材料供货计划一经落实乙方不能要求更改。如完工后实际使用数量较领料数量有所剩余时则余下之数量不能退回给甲方。若是无偿提供之甲供材料乙方领料数量超过甲乙双方确认的数量,其超过部分按甲方采购单价,在中期付款或结算中扣除。若乙方逾期不领取所有经乙方落实数量之甲供材料,则甲方有权按经乙方落实的数量扣除甲供材料费用。由于乙方不能按时领取甲供材料而增加之仓储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将于中期付款中扣除。扣款时间为乙方已使用该材料后的次期。 6、乙方购买的材料中如合同内未定价由乙方报送甲方,甲方采供部审批。甲方审核
20、期不超过1个星期。(1)乙方于图纸收到后不少于3日提交相关单价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收到批价单7日内批复意见后由承包人采购,即由承包人根据图纸填写“材料/设备价格审批表” 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批单价为含税货到工地落地价,所审定的材料单价、品牌、产地或生产厂家,发包人只保证承包人在市场能采购到,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审批价后三天内无异议被视为认可。承包方在采购时不能以降低材料品质来压低材料采购单价,经查证证据确凿,发包人将依据合同对降低材料品质部份处以3倍的罚款。(2)若因材料单价原因不能继续施工,因此而造成发包人另行招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工期延误)由承包人全额赔偿。若因承包人原因拖延材料商的
21、材料款并对发包人造成影响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将此部分材料款扣除直接支付给材料商。(3)以上材料、设施由发包人指定品牌或生产厂家、产品价格,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除外)。若承包人因价格问题不能采购,在接到发包人通知三天内将意见反馈到发包人采购部(否则被视为认可),由发包人采购部协助配合,承包人无条件进行采购。对承包人因价格问题不能采购的,发包人有自行采购供货的权利。 工程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合同签订前三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存入发包人帐户。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发包人将视其自动放弃、并处以10万元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
22、返还方式:全部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返还50万元,全部装饰装修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包括消防、空调、水电汽等配套专业的综合验收)后返还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九、双方责权(一)甲方责任1、在开工前为乙方陆续提供施工工作面。2、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及组织有关技术交底。3、提供地盘界线、高程基点、测量基础。4、对乙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2天内会同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并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字后实施。5、在开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完成施工图会审。6、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组织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7、在工程竣工
23、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8、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9、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由甲方指定临水、临电接口,乙方挂表计量,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二)乙方责任1、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尽量提供场地给予乙方使用,若乙方认为场地不够使用需要向外租借(包括加工场),其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视察现场,使自己熟悉现场情况及须完成工程之详细资料,并取得一切可影响报价的所有资料,乙方以不知道现场情况为借口而作的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将不获考虑。3、乙方必须以自有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再把所承包的工程进行挂靠或联营等任何形式的分包,一经发
24、现即终止本合同,并按所完成工程量的10%处以罚款,且于发现后10天内,乙方无条件撤离施工场地,因此带来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全责。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按时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4.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负责办理施工有关承包工程手续(甲方派员配合协调),并承担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由施工单位缴纳的劳保统筹、定额测定、散装水泥押金等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施工手续。5.1协助甲方或
25、总包方完成本工程必须的或与本工程内容有关的各种批文、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等手续,并承担乙方应缴纳相关费用。6、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否则甲方以每天5元/平方米标准向乙方收取地租费,此费用在工程结算款或余留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包括建筑物内)、拆除临时设施,并负责运出小区,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6.1乙方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的监督和管理,对违抗及不服从甲方正常工作管理的人员,甲方工程部有权要求撤换。乙方的要求和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盖章后递交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乙方应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管理资料
26、。7、合同签订后3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是完备和切实可行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清单、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7.1必须建立现场管理办公室,并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名单,使信息能及时传递。乙方派驻工地项目经理应书面(须法人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告知甲方,项目经理不合格,甲方工程部有权要求撤换,其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合同规定24h驻工地处理现场有关事宜,其项目经理必须参加生产协调会,代表乙方做出决定和遵照甲方指令工作,负责处理现场有关本工程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和洽商签证及甲供材料签收等;若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7、并经认可,其后任必须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7.2根据施工图纸(包括配套说明、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检测结果通知单和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以及本地有关专业规程、规定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和工程隐蔽验收工作,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一切因乙方原因而引致的责任和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3乙方负责购买用于工程维护的乙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及工程一切保险。7.4自行解决现场施工用棚架、工棚等以及施工人员住宿等临时设施。乙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现场搭棚。7.5负责现场内临时水电的接驳及临时水电线路之铺设并承担相应的水电费。7.6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
28、及工程质量负全责。7.7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乙方在进场前需向甲方递交安全防火、用电承诺书及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用电的组织计划,根据需要设置现场照明和围护设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确保现场人员及过往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积极处理(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8、乙方的进场材料、堆放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的安排,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其他分包商的任何物料。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保持现场的整洁,创文明施工现场。8.1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受到的罚款。8.
29、2负责一切施工测量、放线、绳盒、钢架等及提供甲方足够之测量器材作查核之用。8.3严格按照政府颁布的有关监理工作文件要求进行工作,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遵照其指令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8.4文明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避免发生损坏,若在乙方管理范围内造成材料及已完工的工程损坏或污染,由乙方负责返工、修复或重新施工,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8.5乙方必须统一着装,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统一标志的安全帽,现场文明施工应做到工完场清、材料设备分类堆放,并挂有分类标志牌,场地不得有积水和垃圾、每时每刻保持干净,整个现场文明施工应达到贵州省先进水平。
30、整个现场应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对施工期内任何未达文明施工要求的现象有权进行随时经济处罚。交工前,现场清理达到甲方的要求,对因文明施工不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社会纠纷等自行协调解决,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6乙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材料、设备进场,进行安装施工,并做好施工区域内的临时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乙方的任何物料(含成品和半成品)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9、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国家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遵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与其它施工单位和专业互相配合、交叉作业并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竣工和交付甲方使用。如因乙方互相配合、交叉作业原因造成停工,责
31、任在乙方,每停工一天处以千分之二违约金。10、所有材料乙方均须在施工前无偿提供一式两份材料样品给设计单位、设计师签字确认,报规划设计部主管装修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一起研究签字确认;定价后,发文通知相关部门,一份材料样板由工程部封存,一份材料样板返还施工单位。各种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环保检测报告。进场时,需报甲方现场工程师按样板进行验收合格方可施工;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应有责任。11、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肆套竣工图及相关资料,竣工资料符合相关规定。无论何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
32、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12、在该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所有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成品保护期有损坏的修复。待双方签字移交后成品保护由甲方负责。乙方施工人员在未获得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在工地留宿、煮饭等,若经检查发现,每次罚款5000元。十、验收及竣工验收1、乙方购买的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合同认定的材料产品,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不能按期完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所报的材料样板、样品照片,
33、经甲方确认后,即由双方封存,并作为验收的标准。3、每一项大面积开工前,乙方必须先做样板,并经甲方、设计方、监理方确认后才能大面积铺开施工。4、工程验收以甲方审批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以小业主或甲方物业公司验收通过为准。5、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必须通知甲方工程部、预算部参与检查和收方)。甲方接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立即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由双方签字后方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若复查
34、合格,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和返修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6、正式验收时乙方应具备下列条件:6.1全部竣工图纸和本合同范围的项目已全部完工;竣工图需甲方现场工程师签署意见。6.2各种竣工资料完备(需总包和监理公司签名的均已签名确认);6.3各种设备和管道已做调试运行和通水试验,并已提出正式报告;7、乙方具备上述条件后向监理单位提出竣工初次验收申请,在监理单位组织下会同甲方在3日内安排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初次验收。将初验不合格的子项项目列出清单,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复验。乙方应于正式验收前15日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
35、竣工资料,经质监站审查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7日将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报告和资料,及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时间、地点报甲方。甲方于5日内组织在质监部门监督下的正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在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之日为工程的竣工日期。十一、工程移交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合格以取得双甲方、使用业主的综合验收合格意见、相关政府部门的综合验收合格证为准。合格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由乙方交给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坏或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按逾期竣工处理,并不能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2、工程移交后,由甲方
36、负责管理。乙方于保修期内任何情况下,无偿提供技术上之指导给甲方管理部门。十二、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中途毁约或因乙方原因致合同被解除的,除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超过5天或无故停工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因乙方原因,工程出现安全、防火、质量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延误五天以上,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两天内仍未采取措施,甲方有权
37、解除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不按规范组织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如不停工或返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施工单位造成的损失。3、工程竣工后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责令返修,返修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该部分不予结算,并且须向甲方支付不合格部分造价的2倍罚款,还应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进行返工以使工程达到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和乙方接触到的甲方技术图纸及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4、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
38、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40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致使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明显满足不了甲方要求,经甲方发文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应在三天内无条件撤场并且全部收完方和移交现场工作面。6、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属乙方责任的负责免费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
39、来修理,如有特殊紧急情况时双方协商处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属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乙方可配合甲方完成,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十三、验收、结算方式:竣工验收合格。以取得双甲方、使用业主的综合验收合格意见、相关政府部门的综合验收合格证为准。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六套)全部报批进档备案后,在28天内向甲方报工程结算书(一式六套,结算资料齐备并符合要求),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在28天内审核完毕,并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最终审核为准。如对结算资料、结算结果有争议,审核时间顺延。结算审核按实际完成工程实物量对包干范围进行调加减(变更部份),变更部份首先
40、需甲方审核确认后进行实施,无甲方正式的书面审核确认不能进入结算。甲方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公司对结算进行审核,并以造价公司的结算审核结果为准。十四、其他约定条款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工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与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一切损失。2、 若乙方无故停工、未能积极及连续性施工或触犯其他违反合同的过失,甲方可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乙方须补偿甲方因终止合同而蒙受之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可雇用他人继续进行及完成本工程。3、严禁承包人以任何方式向发包人进行贿赂或提供其他任何非正常商务宴请及私人便利、利益等的行为。十五、未尽事宜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
41、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贵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争议后,除非合同已不能履行,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十六、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成并甲方向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双甲方各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合同附件二:3号地商场内装合同价款审核记录合同附件三:中标通知书合同附件
42、四:经双方审核认可的包干预算书、编制说明及材料价格清单合同附件五: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所签发的关于“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签证有关事项”发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地 址: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发 包 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地 址: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承 包 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地 址: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 贵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人:贵州XX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深圳市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元隆广场B区裙楼商场公共部份装饰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为结算中所包含的所有范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房屋装修正常使用时出现的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在工程保修期间,甲方通知乙方24小时内组织人员修复,乙方不能按时修复时,甲方自行安排修复,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