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方法论_刘学文.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464869 上传时间:2023-10-12 格式:PDF 页数:23 大小:1.8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方法论_刘学文.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方法论_刘学文.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方法论_刘学文.pdf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方法论刘学文袁帅 摘要:在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 和建设的新时代,国家 对涉 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出新 任务和 新 要求。传统培养 机制存在的与 国家战略需求不匹配、涉 外法治人才和平台地区分布不均衡、配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应 不足、培养成效评价机制欠缺等 影响课程建设的问题亟待改革。未来应当发 展法教义学 范 式,构建一套以 国际法为本体的内生性规范体系。包括倡导以“规范获取”为逻辑起点,以法律适用 为核心内容,以权利救 济为根 本 依归的教学体系。而且应注重“新 文科”理念下的学科交叉,以及法学和外语教学的深度融合,进而建构“专业外语”的“三位一体”人才

2、培养 机制。建议司法 部及时本 文为以下项目的阶段 性研究成果:中国博士 后科学基金面上资 助:国际贸 易数字化转型的法律因应研究();年西北 政 法 大学教育教学改 革研究项目:世界贸 易组织法(双语)课 程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 模式研究(编号:)。刘学文,法学博士、博士 后,西北 政 法 大学涉外 法治研究中心副教 授、硕士生导师,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国际法教义学、国际数字贸 易法。袁帅,内蒙古鄂 尔多斯 人,西北 政 法 大学涉外 法治研究中心国际法学硕士研究 生,研究方向:国际经 济 法学。我国涉 外法治人才 培 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 方法 论推出与现 有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

3、行、非 强制性的涉 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最后,应深度引入涉 外实务部门的人力资源,共同参与专项 化、实践性的人才培养。要善用学科外的知 识和方法,善用法律诊 所、国际模拟法庭仲 裁庭竞赛和实习基 地以开展实践培养。关键词:涉 外法治人才法教义学“一带一路”倡议国际模拟法庭竞赛 年月,教育部中央政法 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 法律人才教育 培养计划的若干 意见(教高 号)要求将培养涉外法律人才 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年中 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会议后,逐步形成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强国举 措,并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涵,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 要方面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

4、 坚持统 筹 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此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 治理。年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 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作为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伴随涉外法治的不断加强,年月颁布的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 培养计划的意见将“法律人才”转称为“法治人才”,彰显我国对 法律人才需求在业务 能力、视野见识、道德 情操等综 合素质上的内涵 变化,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弓丨,坚定不移走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是当下我国对 法治人才 培养的根本价值指针。国家需要的法治人才不仅要具备 过硬

5、的实 务 能力,还要求其具有积极参与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全球治理的意愿和 主动性,能够统 筹运用国内法和国际法维 护国家 利益、提高中 国的制度性话语权。参见习近 平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 会 议 上的重要讲话,载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 推进 依法治国若干 重大问题的决 定全 文,载财新网,:。法学教 育研究(第卷)一、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及课程体系设置现状阐释新时期,在全球化背景下,随着国际合作的不断推进和“逆全球 化”“单边主义”等思潮的影响,国家间除了参与国际合作,还存在 着竞争性博弈,其中法治是重要的方式和路径,这对卓越 涉外法治人才的要求也与

6、日俱增。因此,新时期 创新 人才 培养机制、加强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已然成为 高等教育面临的重要命题,而其中课程体系的革新和完 善则是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的基石。研究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的课程体系,首先就要对涉外法治人才进行清晰准确的定义。目前国内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并未形成统一的界定,可以 明确的是,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在课程设置上并非 简单的“法律外语”双项叠加。国内国际双循环背景下的涉外法治人才需要具备技术、素养和实践三重标准,即技术方面精通国内和国外法律(至少两国)以及配套的语言体系,谙熟国际规则和相应 法律程序,并具备 初 步的法律交流和谈判 能力。从涉外法治人才的素养 来看,要求 能够拥 有

7、宏阔 的国际视野和法律全球 化思维,能够立足于中 国立场,切 实维 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核心利益,能够清醒观察和审视国际形势,并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能在将 来的涉外法治实践中,通过积极参加国际法律定制、涉外法律服务等前沿 性法律实践,为国家、社会和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一)我国涉 外法治人 才培养工作现状我国当前法律院 系约有 所之多各高校的法律院 系基本都不同程度地展开了对于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的改革,其中一些高校的实践创参见黄 进:完善法学 学科 体系,创新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机制,载国际法研究 年第期。截至 年一些学者的统计,我国法学 院系有 所;但 根 据“法律 家”(:)对中国法学

8、院系的排名 名单 来 看,我国法学 院系似乎有所之巨。参见王文华:论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机制创新,载中国大学教学 年第期;中国法学 院系排名,载法律 家官网 年月日,:。我国涉 外法治人才 培 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 方法 论新深具特色,例如北京外国语大学针 对语言类学 校创新四种人才 培养 模式?、北京大学实行“理论实践赛事”模 式提高学生综 合法治 素养以及华东政法大学与法律实 务部门合作采取“五个共同”?的人才 培养形式 等;国内对于法治人才 培养 大抵分为综 合 式、复合 式和特色试验班三种模 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分类教学、分别 培养,但是并未 对 涉外法治人才和国内法治人才两种教学方

9、式作出有效区分。具体到课程设置方面,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法 学类)对于专业课程的设置分为“”即门法 学必修课程加其他特色课程。有学者认为,涉外法治人才的课程设置应当包括法 学通识类、法学基础类、法律英语类、法律全英 类和法律实践类课程,?尽管上述课程在各高校均有设置,但是大多重点侧重于 通识和基础类学科,剩余课程的建设仍不完 备。整体而言,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当下,我国对于涉外法治人才的建设已然取得了 巨大的进步,我国法治人才进人各 类国际组织任职人数逐年 攀升,其中部分卓越 法治人才担 任其中的一些要 职,例如薛 捍勤担 任国际法院 副 院长、黄惠康现担 任国际常

10、设仲裁法院仲裁员、段洁 龙 担 任国际海洋法 法庭法官、赵厚麟担 任国际电信联盟第十九 任秘书长、杨国华 担 任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仲裁员等,但是总体而言,我国法治人才在各 类国际组织中任职依然 偏少,且在重大法律职务任职人数不多。对此需要深刻剖析我国当下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主要就 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从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应对建议。北 京 外国语大学四种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方式分别是“法学英 语”“法学小语种”“法学经 济外语”“法学复语”。华东政 法 大学的“五个 共同”具 体 是 指:共同制定 培 养目标、共同设计课 程 体系、共同开发 优质教 材、共同组织教

11、学团队、共同建 设实 践基地。参见郭德 香:我国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 模式探 析,载浙江树 人大学 学报 年第期。参见 韩永红、覃 伟英:面向“一带一路”需求的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年第期。法学教 育研究(第卷)(二)国内涉 外法治人 才培养存在的问题现有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机制 与国家战略需求不甚匹配传统法律人才 培养模 式仅局限于书本上的理论知识,不能紧密结 合国际形势、国家需求和本土特色,造成 各高校 对于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存在明显的同质 化现象,尤其表现在课程建设方面的滞后性。因人才 培养具体目标未予明确,便不能针 对性地提供各地所需的涉外法治人才。以“一带一路”倡议

12、的对接为例,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不能仅 仅局限在面向欧美国家的“英语型”法治人才,面对跨国贸易中规模 体量较小的发展中 国家,也要有充足的小语种法治人才 资源。?“一带一路”建设中对 小语种法治人才的需要与日俱增,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中小语种与法治人才 培养的结 合度并不高,一些法 学院所的人才 培养体制机制和教学实力还难以在短期内实现法治人才 培养和小语种进行深度交叉和融合,好在近年来一些外国语大学 在此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此外,在“一带一路”跨境 律师人才库中,我国律师仅人,?面对丝绸之路贸易过程中 多个国家而言储备数量明显不足。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需要有区域 化分类特征,尽管目前各地

13、开始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 模 式的改革,但是趋同化、趋高性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使得培养出来的涉外法治人才大同小异、没有特色,很 难 适 应 涉参见 刘红春、徐 敏慧:“一带一路”倡议下 涉缅 卓越法治人才培 养 路 径,载法学教育研究(第卷),法律出版社 年版,第页。典型例子有:天津 外国语大学在法治人才培 养中的改进 模式值 得 借鉴。即通 过人事、教学、教辅、思政等多部门的协调联动,立足于三个法治人才培 养的中心,将 法治人才培 养的应用型和 特色教育理念,通 过 具象 化设计,变作影响课 程 体系革新、实 践锻造、师资队伍 建 设的教学改 革模式,推进内在的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 模

14、式。西北 政 法 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王健 教 授对上海 外国语大学“多语种法律”的人才培 养 模式进 行 过详 细考 察,据 其统计,该校自 年 起招生的法律 硕士(非法学)研究 生 生源的本 科阶段 外语 语种多达种,乃全国法律 硕士教育体系外语背景之最,尤其 是阿拉伯语、波 斯 语、朝鲜语、泰 语、印尼语等特色 小语种。参见 史延 鹏:外语院校法治人才培 养 模式探 析天津 外国语大学 为例,载当代 教育实 践与教学研究 年第期;王健:谈 谈 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最后访问日期 年月曰。?参见 刘晓红:“一带一路”倡议背景 下的法律 人才培 养改 革探索,载法学教育研究(第卷),法

15、律出版社 年版,第页。我国涉 外法治人才 培 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 方法 论外法律实践,无法满足国家对于涉外法治人才的多元化 需求。各地培养模 式和课程设置既要符合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整体 需要,又要体现差异化的地方特色。?涉外法治人才地区分配 不均衡、不合理现象突出我国西 北地区相较中东部地区在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方面存在 短板,具体而言,在培养 平台、培养机制设立和培养政策规划等方面均亟待改进。例如根据 年月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卓越 法律人才教育 培养基地名单的通知(教高 号),西北地区仅有西 北政法大学(以下简称“我校”)、西安 交通大学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

16、培养基地”中的“涉外法律人才教育 培养基地”。?除此之外西 北地区并无其他同级别的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的专门平台。反观陕西省内“一带一路”建设对 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主要依靠两所代表性学校的人才供应是远 远 不够的,这样供需的明显不合理造成西北部地区在涉外法治人才方面的欠缺。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所需的课程和配套的教育服务欠缺现有的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 模 式下,培养课程设置存在结 构性不足、双语法 学教材数量不够以及教学内容文本化、抽象化 等问题。目前各高校大都适用“基础课程理论部分双语教育课程模拟法庭比赛或案 例分析课程”,教学重点侧重 基础理论;双语课程设置数量较少,且大多 作为选修课无法实现全

17、面培养涉外人才的目标;模拟法庭作为一类比赛仅能辐射到校内部分学生,其余学生参与度极低,难以从中获益;课堂案 例教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 合,但是课堂中所引用的案例大都属于经典裁判 案件,不能适时跟上国际 潮流热点。这种 培养 模式下学生的学习仅流于表面的规则认知,对国际社会热点的敏感性过低、对国际规则标准的理解 适用 能力不强,对 法律解 释能力更为?参见孟庆瑜、李 汶 卓:地方高校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的目标 定 位与实现机制基于我国自贸试 验区建 设的人才 需求分析,载河北 法学 年第期。?教育部中央 政 法委员会关于 实施卓越法律 人才教育培 养计划的若干 意 见,:,

18、最后访问曰期:年月曰。法学教 育研究(第卷)欠缺,无法从全面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以致造成本科教学仍然存在“师追生走”敷衍式上课现象。当然,这与西北内陆地区涉外案件数量少、涉外法律实 务人才少有一定的关系,亟须共享东部发达地区 的优 质涉外法治教育 资源。缺少独立配套的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 成效评价机制当下,我国对于涉外法治人才的评价方面存在空白。国内对于该方面的认证考核包括“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法律 英语证书全国统一考试(考试)”,二者均存在不能全面合理评价涉外法治人才的缺陷,例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侧重于国内法律运用,“三国法”占比极少,常年被 考生当作“弃考 科目”;法律 英语证书则侧重于

19、外语能力水 平 考查,并不能 切 实检验考生的法律运用水平。?国内法治建设不断完 善,我国法 学专业的学生数量逐年上升,国内市 场对于人才的需求也趋于饱和,但是绝大部分学生仅具备处理国内事务的能力。反观涉外法治人才数量在我国依旧处于短缺状态,根统计数据显示,国内能够熟练处理涉外事务的律师仅七千余名,有 能力处理“反垄断和反倾销”“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业务的律师更是不到 人,在各类国际组织中任职的人数则少之又少。?由此不难 看出,高校传 统的课堂培养模 式与 我国新时代深化改革开放背景下国家对于涉外法治人才的现实需求明显不匹配。对此应当从课程体系建设出发,先以高校改革为基础逐步 完 善国内涉

20、外法治人才 培养机制。?西北 政 法 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研究 生导师王瀚 教 授 在多重场合呼 吁,我国应在 现 有的法律职业资格 考 试的基础上,增设围绕涉外 法律职业资格的专项考 试,通 过正式的国家证书认证,彻 底扭转目前学 生对涉外 法 相关知 识 不 重视的局面。全面激活 高校进行 全国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的体制机制,并 增强法学 学子 对涉外 法律知 识学习的重视。本 文笔 者十分赞成王瀚 教 授的建 议,并进一步认为,我 们未 来的涉外 法律职业资格 专 卷 考 试应参考 英 语六级口语 考 试()模式,将涉外 法律职业资格 考 试 作为与普通法律职业资格 考 试并行的

21、独立考 试,不需要通 过一般法律职业资格 考 试才 能报 考,分开考 试、单独计分。反映在实务中,并不将通 过涉外 法律职业资格 考 试 作为从事涉外 法律实务的门槛,而是 作为引导性的国家 标 准。如此,在 现 有的国内法基础上,将涉外 法治人才的培 养 作为卓越法治人才培 养中的特色 高 端人才培 养 模式得以发 展。?法 大 方 案!创新研究 生招生模式,探索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最后访问日期 年月曰。我国涉 外法治人才 培 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 方法 论二、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路径建议如上所述,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是一个庞大且漫 长的工程,需要实现法治本土化、多元化和国

22、际化的融合,并且保留国家法治建设的特色。?相较于国内法治人才 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程序更为 复杂、知识体系更为庞大,因为其既需要掌握国内法知识,更需要熟悉外国法、比较法和国际法,特别 是需要综合运用国内法和国际法 进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其中,首要的就是针对国际法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提出系统性改进建议。(一)以法教义学 范式 规范 涉 外法治人 才培养课程的具体方案在实际涉外法治教育中,如果国际法的教学没能像民法、刑法等 传统学科一样的贯彻以法律规范为核心依归,以 司法、行政、仲裁 等法律运行中的法律 推理、法律论证和法律解 释为主要手段,以权利救济为终极目的 的法律运行过程训练,教学效果

23、难免会出现工具主义倾向。目前,我国的法律教育 导向主要集中在课堂教学方法、案 例教学引用等“技术问题”的使用上,而缺乏对国际法教学的本质内涵的把握,有“术”而乏“道”的教学理念多 有 偏差。笔者认为,从涉外教学(主要是大国际法教学)的方法论来看,应当系统贯 彻法教义学范式,建立一套以国际法为本体内涵的内生性规范体系。法教义学被称作“法 学中的法学”?,法教义学 亦指一种研究立场,乃是可以应用于法 学教学场景的、有关法律运行的思维范式和方法。目前国内学界对于法教义学的理解或 者应用并未达成统一共识,且在不同?参见杜 承铭、柯 静嘉:论涉外 法治人才国际化培 养 模式之创新,载现 代大学教育 年第

24、期。?雷磊:法教义学的基本立场,载中外 法学 年第期。参见 焦宝乾:法教义学在中国:一个学术史的概览,载法治研究 年第法学教 育研究(第卷)历史时期对于法教义学的理解也不一致。?本文 所述的法教义学是一种严格受法律规范约束的思维形式。其以权利救济为导向?,强化国际行为的规制、法律关系的调整、规范生成获取法律制度和法律解 释 适用能力的培养 模式。法教义学理念在国际法中的贯 彻与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具有内在的吻合性。法教义学范式下对于法学教育方法的指 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强调尊重规范的文本性和目的性,注重维 护法律规范本身的权威性,反对简单的“立法规定漏洞补充”式的法律续造,认为只有体系化

25、、贯通性的法律制度 才具有生命力;第二,强调系统 化和逻辑思维,通过法律解 释、法律适用方法来规范教学方式,教义学方式具有精细化的特征,?在实践中需要一套严谨周密的法律解 释和法律适用逻辑技术;第三,重视研究实践判 例,提炼精简具有约束性的裁判规则,实现国内法律规范的体系化。?法教义学范式的应有 有助于培养出精通法律知识、娴 熟解 释 法律、适用法律的应用型涉外法治人才。法教义学教学范式的建 构之于国际法,着重培养学生对于国际法的体系思维、搭建对于国际法框 架认识、规范国际法运用,以及强化实践思维。通过维 护理念自主性、鉴定学科边界以及立足实践案 例正确适用法律,进一步完 善国际法规范体系的

26、闭合性。因此,相较传统仅停留在表面的规则适用教学,法教义学的教学范式有 利于引导学生从本质上打破国内法和国际法的藩篱,培养其以“规?参见雷磊:什么是法教义学?基于世 纪以后德国学说史的简要考 察,载法制与社 会 发 展 年第期。?关于以权利救济为主 要导向的国际法教学模式,详 见 刘学文:建 构 权利救济导向的本 科生国际法教学模式,载中国社 会 科学报 年月曰,第版。国际法教学中应用法教义学范 式的重要 性 笔 者已经在另一篇文章中论 述,本 文对此 不 再过多赘述,重点在于探 讨 通 过法教义学的范 式规范国际法教学的具 体方 法论。参见刘学文:国际法教学中法教义学的范 式倡导与方 法论之

27、维,载法学教育研究(第 卷),法律出版社 年版,第?页。参见许 德 风:法教义学的应用,载中外 法学 年第期。参见雷磊:法教义学与法治:法教义学的治理意义,载法学研究 年第期。效参见凌斌:什么是法教义学:一个法 哲学追问,载中外 法学 年第期。我国涉 外法治人才 培 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 方法 论范获取”为基本逻辑起点的法律适用和解 释理念,进而推动涉外法治学习和研究方法的变革。(二)强化权利救济导向的涉 外法教学理念有学者将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的渐进式实践训练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法律文献检索和涉外法律文书写作方面的训练阶段,二是以国际模拟 法庭为代表的实 务模拟 训练阶段,三是校外实践基地的实习训

28、练阶段。?三个阶段都 体现的是教师通过科学的教学 安排,让学生循序渐进地通过主动运用科学检索方法、写作方法,探寻法律规范的本源,通过 实践中对于法律的深人运用,真正提高从事涉外法治的业务 能力。其中权利救济是终极目标,而对于权利救济的运用近年 来在国内法中已蔚然成风,例如对请求权基础理论在民法研究中逐年得到重视涉外法治人才课程体系中的核心课程是大国际法,而大国际法目前尚未形成独立完 善的教学范式,但其本质同其他学科一样也是一类以法律解 释、法律适用为核心的学科,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强调回归以权利救济和国际法话语表达为导向的国际法教学方式。关于国际行为体是否享 有“国际法 权利”在理论层面仍未得

29、到有效论证,但从实践层面而言,在跨国贸易交 往中各行为体的权利义务应当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以权利救济为导向具有现实紧 迫性。因此,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的课程应当重视构建专 属国际法课程教学的权利救济 导向的诸环节,应当 以具体案 例为线 索,通过对于案 例研究教学的系统 梳理,指 导学生归 纳案件事实、重视法律解 释和法律适用,并 ,“,:,笾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教 授于 年、年 在北 京 大学相继出版的民法思 维:请求权基础理论 体系和损 害赔 偿在学界产生深远影响,著作经多次印刷,畅销学界。受其影响,我国大陆新生代学者 吴香 香于 年月在北 京 大学出版社出版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

30、与实例一书后,一时洛阳纸 贵,在短 短不到个月时间里已印刷次。相关著作 参见王泽鉴:民法思 维:请求权基础理论 体系,北 京 大学出版社 年版;王泽鉴:损 害赔偿,北 京 大学出版社 年版;吴香 香:请求权基础:方 法、体系与实例,北 京 大学出版社 年版。法学教 育研究(第卷)加强对外国法的法律查明能力。无论是课堂教学、线下自助学习、线下实习实践,均应围绕以权利救济为导向的法教义学范式展开。(三)深入对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框架如前所述,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 离不 开实践案 例的试金石,承担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的高校 应创 造 条件,探究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或 仲裁

31、机构、国际商事调解 机制、国际商会、企业等实践基地的深度合作,及时搭乘这一“便车”,为人才 培养提供真实、及时、富有特色的平台支撑。在相关机构成为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实践基地的同时,学校也应 针对“一带一路”沿线的贸易交 往需求,输送符合实际需求的人才,让实践基地同时获益颇丰。具体而言设置相关课程培养学生熟悉五通和重点投资行业的相关 规则,将理论与实践进一步融合呼应。最后,在 人才 培养的过程中不光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在此 基础上更要强化 推进与各自贸区、国际组织的高水 平专项合作。实践基地向学生提供涉外法治实践平台,培养的涉外法治人才也将为注人实践基地新鲜动力,以此时间实现高校和实践基地的

32、双向共赢。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建设的理念方法与先导条件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战略性意义,在 追求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我国对于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的关键在于系统的课程体系设计。首先应予明确的就是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的专业化素养形成、语言工具的多元化应用、国际化教学环境的创 造与拓展,以及配套的实践和评价体系安排。(一)涉 外法治人 才培养应 坚持专项化与 实践化理念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中的“专项化”指体现人才 培养专业设置的方向“五通”具 体 指“政 策均通、设 施 联 通、贸 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参见陈欣:“一

33、带一路”的“五通”组合 拳,载全 球商 业经典 年第期。我国涉 外法治人才 培 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 方法 论性、业务内容的导向性、就业去向的“订单式”;“实践化”指的是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不能仅凭高校自身的力量,还得深度引人涉外法律实 务部门的力量,开展联合培养。这样做的好处是,在 学生培养与未来就业之间搭建了一道无形的桥梁。法学专业就业向来存在 学习和工作对接的“断崖困境”,因此有必要凝练学科方向、分析就业类型,与政府机关、社会机构、各 类跨国经营实体 合作,针 对涉外法治人才急需岗位实施“订单式”培养。有学者认为通过“复合”“非诉”“现代”三个特征 有针 对 性培养 各 类人才。笔者认为,上

34、述分类尽管存在合理性,但根据就业导向类型不同则可以更加简便地实现分类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 是 作为法律顾问或 者法务人员在政府机构、跨国企业等工作的人员;第二种 是从事涉外律师业务;第三种 是从事法律教育、研究的学者,这类学者主要涉及国际法学、国际商法等教育领 域。?故涉外法治人才可以 以该分类为基础进行有针 对性的定向培养、有目的性分层培养、有方向性专题培养,既可以高效地培养人才,也可以帮助学生有的放矢、精 准规划未来,且可以最大化缩 短学生走向工作岗位的适 应期。此外,不同高校可以根据自己所 处区域国际合作现状,实施特色化法治人才 培养。比如云南、西藏、新疆、辽宁、内蒙古

35、 等省区高校可以开展“一带一路”、边境贸易管理与商事交易等特色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贵州、云南、广西等省区高校可以针 对“中 国东盟自贸区”框 架培养中国东盟区域 合作法治人才。对于我校而言,此类特色性 法治人才的课程设置特色,主要体现在 对相关国别法、区域法和小语种等课程设置,服务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培养熟悉“五通”和重点投资行业的人才。这样的培养 模式不仅针对在 校学生,也包括已有工作经验的在职员工。例参见李晓茜:高校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 模式助 推“一带一路”迈向高 质量发 展新征 程,载知 识经 济 年第期。效参见孟庆瑜、李 汶 卓:地方高校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的目标 定 位与实现机制基

36、于我国自贸试 验区建 设的人才 需求分析,载河北 法学 年第期。?参见郭雳:创新涉外 卓越法治人才培 养 模式,载国家 教育行政学 院 学报 年第期。法学教 育研究(第卷)如中铁集团与 高校合作,探寻高校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 式,目前已举办届共培养出 多名毕业生。未来我校 应深人对接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 的框 架。示范区以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第六巡回法庭、“三个中心”、西安知识产权 法庭为重 要支撑,其核心功能 是国际商事诉讼、仲裁、调解、法律服务、司法 人才合作、国际法和外国法查明等。示范区将对西部地区卓越 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从课程设置、师 资匹配、实践实训、学术交流等方面提供

37、广阔舞台。推进西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服务区 的深人融合和对接是当下 面临的重 要工作。(二)强化 涉 外法治人 才以外语使用为核心的综合能力对于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 体系而言,不仅要完 善国际法课程的体系,还应强化其跨学科 综合能力的培养。其一,在外语能力方面,对于涉外方向学生的要求不能仅 停留在全国英语四、六级的水 平,在教学过程中要更加 注重对于听 写方面的训练。各学校 应该深人利 用“新 文科”建设契机?,积极探索和外语学院的合作,将一些特色的小语种课程引人教学,开发特色的法律 外语课程。目前很多高校 对于法律外语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教学成果也仅以书面期末考试成绩衡量,这对于涉外法治人才语

38、言 能力的要求而言 是远 远 不够的。我校近年来十分重视 学生外语学习能力的训练。倡 导“专业外语”的“三位一体”(双语课堂教学、双语模拟 法庭训练、外文 法律文书写作训练)培养机制,将现有的“贸仲杯”、“丝路杯”、模拟 法庭 等常态化 模拟 法庭仲裁 庭比赛的理念引人国际法本科、研究生教学,积极构建国际法教义学的教学理念和范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其二,在技 能训练方面,伴随实践过程中非诉服务的不断兴起,培养体系中要注重诉讼服务和非诉服务程序并行,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同步?年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发 布“六卓越一拔 尖”计划,主张发 展新文 科。新文 科之于 法学建 设则为新

39、 法学。新 法学对培 养目标、培 养 体系、师资队伍 和 培 养 模式提出了新 要求。在新文 科 建 设的背景 下要逐步 改变传 统的法治人才培 养 模式,从交叉学科、跨学科 和 信息技 术等领 域入手,进一步扩大招收具 有理工科背景的法学人才,为适应 第四次科 技革命奠定基础。建 设新 法学则应 重视国际法、跨学科 培 养 和实务 操 作。我国涉 外法治人才 培 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 方法 论推进,整体提升学生的实 务 技 能。我校 年以来按照“涉外法律人才教育 培养基地”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 涉外型卓越 法律人才工作。已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设置了完 备的专业培养方案及执行措施。另外为涉外型本科生组

40、建了基地班,并为本校 承担的全国首批法律硕士(涉外 律师)人才 培养专项制定了科学的课程方案。除了专职教师外,国际法 学院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开发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高新技术 管理委员会、民航 管理局西北分局、西安仲裁委员会、中 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等实 务部门延请实 务 导 师、创业 多名,并且从国内外学术机构聘请了多名国际法 学家 作为兼职教授、研究员参与人才 培养工作。(三)整合国内现有资源,营 造“本土国际化”的涉 外法治课程搭建以前我国各高校 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主要通过出国留学这一路径实现,全国各校均存在类似做法。?但若 仅 凭出国留学这一条途 径,显然难以

41、满足涉外人才 培养的要求。尤其是在 新冠肺炎疫 情全球 大流行的背景下,通过出国留学 途 径实施合作 培养更是面临 防疫方面的不便,因此在本土创 造国际化的学习环境是十分必要的。对此,我们建议引进本特?尼尔森()于 世纪年 代提出、随即风靡欧洲的“本土国际化”()理念。其本质上是一种出国留学替代方案,倡 导突破传 统跨境教育的形式,通过在本国本土本校普遍营造国际化的人才 培养环境,实施国际化人才 培养,本 特?尼尔森因此被人称为“本土国际化之父”()。?近年来,国内一些高校 在探索本土国际化法律人才 培养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如位于深圳的北京大学国际法 学院,近年 来深度融西北 政 法 大学本

42、 科 级涉外专班 于 年春季学期派往中国台湾 东吴 大学法学 院,开展长达一学期的交流学习,两校经商定为西北 政 法 大学派出的法律 专班同学开设了一些以英 美法为特色的学分制课 程,取得了较大成功。笔 者刘学文为该班的带 队老师暨东吴 大学访问学者,亲 历 此次涉外专班境外培 养 过 程。?,“”,:,(),:,法学教 育研究(第卷)合美国法律培养 模 式()和中 国传统法律硕士培养 模式(),实施四年学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 学)项目”,其通过整合 优秀的国际化师 资、实施双语教学环境和互动式教学方式的安排,实现中 国法律 传统、大陆法系、普通法系教学模 式的交 融,是“本土国际化”人才

43、培养 模式的典范。此外,国内各高校都在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但是地区之间联合不紧密,单独一个高校或 者一个学科的成功不 可能带动当地乃至全国的涉外法治人才的蓬 勃发展也不 可能 实现国内环境国际化的最终目标,因此 整合交流 资源、搭建 统一的人才 培养系统是必要的。目前资源的融合共享,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各高校之间实现培养资源共享,高校间学生交换培养,例如北京大学 法 学院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外语系之间的合作,将两校的强势学科共享 培养,实现高速的人才 培养目标;第二,强化人民法院与各高校之间的合作,?尤其是近年新设的海事法庭、国际商事仲裁法庭等,进一步缩短课堂理论与实践的距离,加快

44、理论人才向实 务、理论兼具的“双能人才”转变;第三,打破地域、高校壁垒,开展法 学专业和外语、金融专业的联合教学;第四,充分利 用“慕课”等网上课程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四)构建独立完备的涉 外法治人 才课程 评估体系完 备的评估体系有助于企业挑选人才,同时也有 利于涉外法律实 务人员具有证实 能力的凭证。针 对当前我国在 涉外法治人才评估体系中的空白,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在现有基础上借鉴吸收国外 考 核经验,建立国内的评价 体系;第二,评价 体系不能仅局限于对于“法律 英语”类人才进行评估,对于“法律其他语种”人才同样要建立合理完 备的评估体系;第三,建立国际法独立培养课程体系配套的评

45、价 体系,即通过课程中每次考核的成绩,综合在学业结 束后对于学生的涉外法治能力进行评估;第四,通过涉外法相关学科共同体的推动,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参见谢海霞:论国际化 法学人才的培 养 模式,载人力资 源管理 年第期。?参见 刘仁山: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中的重要作用,载人民法院报 年月日,第版。我国涉 外法治人才 培 养课程建设体系革新 方法 论培养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这是解决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 参差不齐的治本之策。四、涉外法治学科专业课程体系 的完善路径正如上文所述,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的关键在于国际法课程的完 备建设,在此方面,有学者认为存在“涉外法治人才课程主要以国内法为主”的

46、不足?,对此笔者 有不同意见。所有涉外课程建设都是立足于扎实的国内法知识体系上,如果 涉外法治人才不能熟练处理国内事务,那么在处理国际事务方面无论多娴 熟 都无济于事。?有的学者将这两者的关系归 纳 为“本色”和“特色”之别,即对于涉外法治人才而言,学好国内法是本色,而学习其他学科和外国法是“特色”。?故在打好国内法基础之上,下文 拟从课程学科专业建设、涉外人才 培养体系两方面展开论述,力求探寻一套符合国情的培养方案。(一)加强涉 外法治基础 课程的建 设按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 规定,法 学专业的门必修课中仅保留了国际法一门,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成为选修课。此外,在课程体系的整体建设方面,国际法

47、的课程建设体系性不足,大抵在模仿传 统民刑课程的教学方式,没有形成专 属于国际法的独特课程体系。因此,笔者拟从三个方面提出国际法基础课程完 善建议。第一,增 加比较法、国别法方面的课程,如开展特色的“一带一路”?参见郭德 香:我国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 模式探 析,载浙江树 人大学 学报 年第期。?西北 政 法 大学副校长王瀚 教 授即持此观点,他 在 年月日天津 大学法学 院“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高 端论坛”上 发言中提出“涉外 法治人才首先还是要懂国内法”的主张。参见王瀚:涉外 法治人才首先还是要懂国内法,:,最后访问曰期 年月曰。芻王文华:论涉外 法治人才培 养机制创新,载中国大学教学 年

48、第期。法学教 育研究(第卷)方向课程。?跨国业务的复杂程度不仅体现在 法律制度的不同,其更深层的是两国文化制度的本源不同,对此校内课程应当加强对此方面的训练,不能仅仅局限于与欧 美国家的文化差异比较,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沿线 多个国家的文化差异都可以作为课堂的内容。其次,在我国涉“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机制和沿 海开放 城市的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中,更要结合当地国际合作政策、营商环境以及环境 建设实际,设置专门的“一带一路”等相关课程。如 我校国际法 学院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项目”方向四的博士生开设的中亚国际关系与国际法问题专题;为国际法 学专业硕士生开设的“一带一路”专题研究,

49、为法律硕士(涉外 律师)生开设的“一带一路”关系历史;以及为法 学(国际法方向)专业本科生开设的中亚地区法律概论和中亚法和上合组织法作为此方面的典型,可以作为兄弟院校实施 涉外法治人才 培养国别法概览课程改革的重 要借鉴。第二,在课程内容、授课方式上应将理论教学和案 例研讨并重,双向吸收英美 法系和大陆法系教学的特点。首先,理论阐释和案 例分析的交相应用 能很好地体现法教义学的基本理念,即 以“规范获取”为逻辑起点的自主性教学理念、以法律适用为核心内容的方法革新、以权利救济和国际法话 语表达为依归的实践思维。?其次,在 涉外法的教学过程中,即使是以判 例为典型法律渊 源的美国,其法 学的教学体

50、系中也会加人法学理论的研习模块,因此对于涉外法课程建设不能仅以理论或 是 判例为核心,而是既要通过英美法系激烈的对抗式 辩论提升学生 灵活应变能力,也要通过大陆法系理论体系化的规范追寻构 建其知识宏图。再次,一些国际法模拟法庭仲裁 庭 竞赛等涉外法律实践课程则是对 应 学科知识点的一种 实 务强化,切不 可忽视其作 用,而应 尽可能地将课程教学与此类竞赛相结 合。目前,我校为本科生、硕士生开设的涉外律师 实?参见姜兴 智:“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化 法律 人才培 养 模式研究,载长 春师范大学 学报 年第期。参见 刘学文:国际法教学中法教义学的范 式倡导与方 法论之维,载法学教育研究(第 卷),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临存文档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