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比华利国际城(二期)工程监理补充协议
甲方:四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原签订的《四川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结合【***·比华利国际城】(二期)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补充协议条款,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1、 监理内容
1.1【***·比华利国际城】(二期)9、10、13-15幢及其地下室项目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景观、总平、市政、水电、消防、弱电、通风、电梯及其它设备安装等阶段的全过程合作监理。根据乙方监理过程中的合作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等综合评定,甲方可优选为下期合作监理公司;甲方保留最终选择权。
1.2【***·比华利国际城】工程施工合作监理方式为:合同配置人员合作监理;
1.3该项目竣工后,交房前对所有销售单位进行100%细部检查,并提交书面检查记录.
1.4在本项目建设前期组织专家免费提供设计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
1.5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工程中的监理力度、协调配合、工程管理、技术力量等情况综合评定,优选乙方为下期合作单位。
2、 监理期限
2.1监理期限:从施工准备期到集中交房期(约三个月)结束,约为二十四月。监理期限计算时间起始以甲方加盖“比华利花园项目专用章”的书面通知为准。
2.2现场监理期超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免收取超期期间的监理费用;超期一个月以上的,超出时间部分的每月费用不得高于本协议监理期限内总价月平均水平费用。超期费用=[总价/(22月*产权建筑面积)]*(超期月数
-1)*超期未完工产权建筑面积。
3、 监理任务
3.1乙方编制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必须报甲方确认批准。乙方监理工程师须按甲方确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以及按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严格进行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工作标准》。
3.2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附件2所列的监理人员名单组建本项目监理班子,并按附件3中的格式报各阶段进场计划。乙方监理人员进场时须向甲方代表提交以下在本工程项目任职的监理人员的证明文件(职称证书、监理资质证书、身份证等A4幅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3.2.1 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证,专业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年龄在55岁以下,须注册在本企业,且能保证在本项目工作时间不少于50%。
3.2.2 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至少一名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与总监专业互补)、近三年内至少一个成都地区高层住宅监理业绩,须注册在本企业。)
3.2.3 监理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以上,监理员资质,五年以上经验。)
3.2.4 旁站员(助理工程师以上,监理员资质,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3.2.5平行送检员(助理工程师以上,有送检资格证书,二年以上经验)
3.2.6 乙方须对监理人员的资质及经历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附件1《项目监理工作标准》中的违约罚则进行处罚。
3.3 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定为 张海庆,如因乙方原因需更换监理人员,需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
3.4对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换后的监理人员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3.5乙方须按甲方《项目监理工作标准》的时限及时回复相关文件,承担由于检查、批准不及时而造成工期进度的延误而造成的损失。
3.6 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须回复的有关内容,通告工程进度、质量的信息。
3.7 每周工程进度计划的关键工序及形象进度延误可能会导致影响总控计划执行时,须将检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8 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的事故,须在事故发生的2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进行现场取证。
3.9 乙方按甲方批准的抽检及平行取样计划进行抽检或取样。
3.10 乙方严格按经甲方批准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监理规程实施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严格执行协议附件《项目监理工作标准》的时限要求。
3.11 本补充协议3.10条的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考核依据。
3.12 甲乙双方的信息往来均以书面的形式进行。
3.13本项目现场达到标准化工地水平,24个月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4、 监理费用
4.1本工程监理费包干单价为(小写)人民币: 2.4元/M2,(大写: 贰元肆角整/M2)。工程规模暂定 8 万平方米,暂定总价为 壹拾玖万贰仟元整.甲方将根据乙方在监理过程中的合同履行、配合等情况,在下期工程开发时优先选择乙方作为监理单位。投标报价采用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包干单价方式,合同暂定总价以包干单价乘以建筑面积为准,最终结算总价以政府相关部门核准的产权面积为准。该总价已包括从事本工程监理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税金、加班费、现场监理设备费、现场监理设备使用费、抽检的试验费、平行取样的检验费、交通费、办公费用等涉及本项目监理的全部费用。
4.2 超过约定的监理期限的监理费用按以下方式收取:超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免收超期期间的监理费及相关费用;超期一个月以上的,按本协议2.2条执行。
4.3 现场抽检,乙方应监督施工单位委托相应的检测资质单位且须经甲方审核认可,并按《项目监理工作标准》监督抽样或取样。若抽检结果证明是施工单位责任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4.4 乙方设计咨询服务如对本工程有资金节约,甲方可根据节约资金的比例给予乙方奖励。
5、 付款方式
5.1、本工程项目按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进度计划进展至最后一栋正负零标高并经甲方和相关部门验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20%。
5.2、本工程项目按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进度计划进展至最后一栋第12层顶板并经甲方和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个7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35%。
5.3、本工程项目按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进度计划进展至最后一栋主体封顶并经甲方和相关部门主体验收通过后个1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55%。
5.4、按甲方签字认可的项目进度计划,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70%。
5.5、本工程项目全部竣工并经相关部门综合验收通过,按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出具正式产权面积报告,双方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85%。
5.6、本工程项目向业主交房后6个月后,本项目在监理工作范围内无质量投诉,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5.7、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表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的依据之一。
6、 甲方的责任:
6.1 甲方按《监理规划》,本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监理工作标准》对乙方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6.2 按协议附件《项目监理工作标准》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包括日常考勤),考核合格即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不合格则乙方承担《项目监理工作标准》中规定的相关违约责任。
6.3 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
7、 乙方的责任
7.1 依据国家现行的工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检验评定标准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理。
7.2 严格按《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甲方批准的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及附件1《项目监理工作标准》对本协议约定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工作。
7.3 对本工程项目按甲方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监理。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35%。
7.4 按“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监理宗旨对项目进行监理。
7.5 乙方公司总经理 蒋增伙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监理工作,优先保证该项目人员、资金情况,联系电话: 86921266。
7.6 及时对承包商提交的相关资料(记录、材质证明、合格证明等)进行确认。具体的确认时限详见附件1。
7.7 监理工程师须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如甲方发现其监理不具备协议约定的资质将视为违约。
7.8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甲方代表不在场,监理人员不参加施工方组织的各种娱乐活动。此类现象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乙方不得故意刁难本工程的施工方,不得对施工方卡、拿、索、要。此类似情况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累计出现3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9对本工程中骨干监理人员的监理资质,在相关监理人员进场前应将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转入乙方。
7.10乙方保证常驻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周,每天工地巡回检查时间不得少于5小时,且驻地监理工程师离开施工现场须经甲方代表批准,否则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次;如是总监违约,则违约金为2000元/人.次。
7.11各阶段入场计划需经甲方认可后,严格执行;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动计划,应经甲方批准同意,否则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7.12 浇注砼时,常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巡监,必要时旁站监理,如果未到场,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对因监理不力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7.13 平行取样试验室的选择须经甲方确认。
7.14组织召开现场例会,编写和发布例会纪要。施工图会审,地基基础、主体、癍饰、水、电、气材料取样配合交验;工程质量的过程的总控,验评、全过程资料等工作。
7.15按协议附件《项目监理工作标准》开展工作,并接受甲方每月一次的考核。
7.16 乙方应在施工单位请款报告上签字确认。
7.17乙方在本工程的保修期间有义务和责任会同甲方处理施工质量问题及其他遗留问题。
7.18 甲方提供给乙方现场办公室,乙方自行安排办公用品、设备,并统一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着装、标牌。
8、 违约责任:
8.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解除合同方式为: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即解除合同。
8.1.1甲方核实乙方有分包、转包情况;
8.1.2乙方所监理工程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8.1.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要求乙方改进或完善的书面致函三次仍未按合同履约;
8.2乙方违约按附件1《项目监理工作标准》中的违约罚则执行(非乙方原因除外)。
8.3 甲方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8.4 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9、 其它
9.1 本补充协议是原《四川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补充,如原合同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提及的条款均按原合同执行。
9.2 本协议附件1:《项目监理工作标准》中的甲方即本协议甲方:四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即本协议乙方:四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5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陆份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比华利(一期)项目监理工作标准
附件2:比华利(一期)项目工程监理人员名单
附件3:比华利(一期)项目工程监理施工阶段进场计划
附件4:比华利(一期)项目监理现场抽检和平行取样清单
附件5:工程结算拨款申请书
甲方:四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
乙方:四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成都市锦江区
附件1:
比华利国际城(二期)项目监理工作标准
1、总则
1.1 本标准适用于该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基础、主体、装饰装修、景观、总平、水电、消防、弱电、通风、电梯及其它设备安装施工图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
1.2 监理单位的监理行为除应符合国家、行业、地区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标准的约定。
2、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
2.1 监理单位应在接到入场通知书后48小时内,组建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进入施工现场开展工作。项目监理机构的规模以及监理人员的资格、能力必须符合委托监理合同中的约定,并且与所承接的监理工作相适应。
2.2 项目监理人员应只从事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不得兼职从事其他工作,严禁为本工程的承包方、分包方、材料设备生产(供应)方、检测单位提供服务并接受任何报酬。
2.3 项目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其承担的监理工作相适应。项目常驻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周,且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
2.4 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配备与其承担的监理工作相适应的检测工具及设备,并确保检测工具、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施工准备期的监理工作
3.1 监理单位应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工程施工前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2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勘察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3.3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
3.4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3.5 分包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分包方资质及人员资格。
3.6 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予以书面签认。
3.6.1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3.6.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4、施工期的监理工作
4.1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并对复验过程作书面记录。
4.2 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对承包单位委托的试验室进行考核。
4.2.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4.2.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4.3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配置适宜的施工机械,并确保施工机械状态良好,满足施工质量、进度的需要。
4.4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对钢材、防水材料等重要材料应按规范规定的方法,以见证取样的方式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抽样复检。当按规范规定应进行复检的材料由承包单位自行采购时,监理工程师还应另行抽样复检,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4.4.1同品牌、规格钢材1组。
4.4.2同品牌、规格水泥1组。
4.4.3同品牌、规格防水材料1组。
4.4.4同施工工艺的钢材焊接1组。
当检测报告结论不合格时,应拒绝该材料在本工程中使用,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5 关键部位或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的工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的技术交底书。
4.6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4.7 监理工程师应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巡视监理。应进行旁站监理的内容如下:
4.7.1地基与基础工程: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灌、防水层细部构造过程、钢结构安装。
4.7.2主体结构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砌体内配钢筋隐蔽、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
4.7.3装饰工程:卫生间防水细部构造过程、吊顶内隐蔽施工工程。
4.7.4屋面工程:屋面防水层细部构造过程、细石砼浇筑。
4.8 在砼浇筑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以见证取样的方式,监督承包单位按规范规定的方法、数量抽样送检,并及时检查抽样砼的检测报告。砼见证取样的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4.8.1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一组试样;
4.8.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超过100m3时,每100 m3取一组试样。
4.9 在砼浇筑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除参加见证取样之外,尚应自行随机在砼浇筑地点取样另行送检,另行送检委托的试验室不得与承包单位的试验室相同,也不得与承包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另行送检的频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4.9.1同配合比砼灌注桩、独立桩基 1组
4.9.2同配合比地下室梁、板、柱砼 1组/每层
4.9.3同配合比主体结构砼 1组/每层
4.9.4砌体内砼 1组
砼试件应按与取样部位砼相同的养护条件进行养护。监理工程师应按时将砼试块送试验室检测,当检测报告结论不合格或与承包单位送检砼的检测报告结论相差较大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同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10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收集和备案。
4.11 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4.12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
4.13 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总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4.14 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监理工程师同时要做好现场签证的发生与计量工作。
4.15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环境实施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承包方遵守法规对施工环境的要求,做好排污、防尘、降噪等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
4.16 监理工程师有义务督促承包方遵守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17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周召开工地例会,并且根据施工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4.18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18.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4.18.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4.18.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18.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4.19 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4.20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索赔提供证据。
4.21 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及时报建设单位。
4.22 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工作:
本月工程概况
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工程进度
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工程质量
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情况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5、 竣工验收期的监理工作
5.1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对承包方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评估报告。相关资料应于验收前一周上报甲方。
5.2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5.3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5.3.1工程概况
5.3.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5.3.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5.3.4监理工作成效
5.3.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
5.3.6工程照片(有必要时)
5.4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单位应将监理资料整理归档,并提交建设单位。
5.5 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分类有序,监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5.5.1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5.5.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5.5.3测量核验资料
5.5.4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5.5.5检查试验资料
5.5.6工程变更资料
5.5.7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5.5.8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5.5.9会议纪要、来往函件
5.5.10监理日记
5.5.11监理月报
5.5.12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5.5.13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处理文件
5.5.14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5.5.15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5.5.16监理工作总结
6、监理工作时限
监理单位应按下表约定的期限完成规定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期限
1
进驻施工现场
接到入场通知书后48小时以内
2
提交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收到施工图纸后3天/7天以内
3
对勘察/设计文件提出书面意见
收到勘察/设计文件后2天/7天内
4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表》后48小时内
5
审查承包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进驻施工现场后72小时内
6
审批分包单位
收到《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后24小时内
7
审批施工测量成果
收到《报验申请表》后24小时内
8
审核拟进场工程材料 、构配件、设备
收到《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后24小时内
9
对规定的材料进行复检
材料进场后12小时内送检
10
对砼进行抽样送检
砼浇筑过程中抽样,规定时间内送检
11
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收到《报验申请表》后24小时内验收
12
对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收到《报验申请表》后48小时内验收,验收后24小时内提交评估报告
13
对单位工程进行竣工初验
收到《竣工报告》后48小时内组织初验,初验后24小时内提交评估报告
14
处理工程不合格
发现工程不合格后4小时内处理,重大不合格应在1小时内报告建设单位
15
提交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48小时内提交
16
发布工地例会纪要
工地例会举行后48小时内发布
17
审批进度计划
收到进度计划后24小时内批复
18
审批工程延期申请
收到《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建设单位
19
进行工程计量
收到工程计量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
20
审批工程款
收到《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后48小时内完成
21
审批工程变更
收到工程变更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
22
提交监理月报
每月的第二个工作日提交上月的《监理月报》
23
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
24
提交全部监理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
7、违约罚则
7.1 监理单位未在本标准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监理工作,每发现一次按下列方式处罚:
7.1.1未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按监理合同总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监理费中扣除)
7.1.2 造成经济损失但未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合同总额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监理费总额;(甲方有权从监理费中扣除)
7.1.3造成经济损失并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合同总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监理费总额。(甲方有权从监理费中扣除)
7.2 监理单位未全部完成本标准规定的监理工作,应减收相关部分的监理费。造成损失或工程延期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监理费总额;甲方抽查发现乙方未尽责的质量缺陷或违反操作程序、规范,两次以上可给予乙方1000~5000的罚款(甲方有权从监理费中扣除)
7.3 监理单位工作人员与承包方、分包方、材料设备生产(供应)方串通,恶意损害建设单位利益的,按实际损失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约定的监理费总额),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从监理费中扣除)
7.4 监理单位未按本标准规定实施监理工作,未发现或及时发现工程中的安全、质量隐患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本工程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每发现一次下列方式进行处罚:(甲方有权从监理费中扣除)
7.4.1 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较小,经发现后能及时得以纠正的,按监理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4.2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经发现后需进行局部返工、修复,未造成总工期延误的,除按监理合同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尤其对于地下室防水、外墙渗漏、厨卫间渗漏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加重处罚,但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监理费总额;
7.4.3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并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合同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监理费总额。
7.5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经甲方认可并作为协议附件的监理人员名单组建本项目监理班子并对监理人员的资质及经历的真实性负责;如名单中的监理人员未到岗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名单中的监理人员或名单中监理人员的资质、经历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每发现一次按监理合同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监理费中扣除)。
7.6 常驻监理人员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旷工按500元/人.次,迟到早退5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监理费中扣除)
7.7 凡出现本罚则7.4.3条以及再次出现7.3条、7.4.2条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退场。
8、奖励措施
有下列情况的,甲方将对监理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8.1 在监理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甲方接受,降低了工程成本,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按实际产生经济效益的3%进行奖励;
8.2 及时发现了图纸中的问题,避免工程重大损失的:
8.3 严格按本标准实施监理工作,工作成绩显著,所监理的本工程质量优良,获得“芙蓉杯”、“天府杯”、“鲁班奖”等奖项的本别奖励一万、三万、五万元人民币。
内 容
姓名
本工程中担任职务
职称
是否常驻工地
是否为本工程专职
每周监理工作时限
1
项目总监
高级
否
重要环节、周例会及甲方认为必需到场的环节到场
20个小时
2
土建主任专监
高级
是
是
40个小时
3
土建专监兼送检员
中级
否
重要或甲方认为需配合的环节到场
16个小时
4
土建专监兼旁站员
中级
否
重要或甲方认为需配合的环节到场
16个小时
5
设备主任专监
中级
是
是
40个小时
6
设备专监
中级
否
重要或甲方认为需配合的环节到场
16个小时
7
内业资料
初级
是
是
40个小时
8
暖通专监
中级
否
重要或甲方认为需配合的环节到场
16个小时
9
设备监理员监旁站员
中级
否
重要或甲方认为需配合的环节到场
16个小时
造价工程师
中级
否
重要或甲方认为需配合的环节到场
16个小时
园林工程师
中级
否
重要或甲方认为需配合的环节到场
16个小时
附件2:比华利国际城9、10、13-15幢项目工程监理人员名单
备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批进入现场。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时段
项目
施工时段
基础施工阶段
主体施工阶段
装饰及安装阶段
总平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工阶段
拟进场总人数
人
人
人
人
人
拟进场各专业监理人员
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
项目总监
土建主任专监
土建主任专监
土建主任专监
土建主任专监
土建主任专监
土建专监兼送检员
土建专监兼送检员
土建专监兼送检员
土建专监兼送检员
土建专监兼送检员
土建专监兼旁站员
土建专监兼旁站员
土建专监兼旁站员
土建专监兼旁站员
土建专监兼旁站员
内业资料
设备主任专监
设备主任专监
设备主任专监
设备主任专监
造价工程师
设备专监
设备专监
设备专监
设备专监
内业资料
内业资料
内业资料
内业资料
造价工程师
暖通专监
暖通专监
暖通专监
设备监理员监旁站员
设备监理员监旁站员
设备监理员监旁站员
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园林工程师
园林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根据需要对工程月进度付款审核进驻现场
比华利国际城9、10、13-15幢项目工程监理施工阶段进场计划
备注:以上各阶段计划进场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动,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应经甲方批准。按甲方书面要求执行。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设计咨询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备注
1
工程地质
2
建筑
3
结构
4
结构
5
给排水
6
建筑电气
7
工程造价
8
景观
以上人员为甲方提供必要咨询服务,不需专职。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工程结算拨款申请书
四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司承建比华利国际城 工程,工程已经竣工并办理完成造价决算,工程总造价款为 元,根据双方签定的 合同第 款约定,支付工程量价款的 %,计工程款 元,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请予审核拨付。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约定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附: 1、
2、
3、
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审核意见:
甲方专业工程师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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