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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集团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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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工 程 计 量 支 付 管 理 办 法 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计量支付是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和投资控制,结合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的各工程项目的计量支付。 第三条 与公司签订合同的所有承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系统集成商、勘察、设计、监测测量、咨询、代理、监理等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变更时,按《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与本《办法》联合执行。计量支付的实施及一切变更、签证均应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 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类合同的计量支付条款必须参照本管理办法编写,并经审查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 计量支付的定义 计量:指根据合同规定,对承包商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核查和量测,且质量合格,规定的资料齐全,可获得认可的工程量。 支付:指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月、季、年度或工程节点的验工计价,并支付给承包商的费用。 第七条 相关词汇的统一 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合同工程量清单:指签定合同时确认的工程量清单。 零号工程量清单:指业主组织承包商、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标底审核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对施工图工程量进行计算,核对合同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工程量的变化,修正合同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和工程量的差错,核对结果经五方签认后形成的工程量清单。清单单价以合同单价为依据,新增项目单价经业主审核确定。 合同内: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内的零号工程量清单(合同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单价、合价、总价。 合同外:指在合同内以外的工程量和相应的费用,即对变更、签证等形式计量后产生的工程量和费用。 工程项目:指施工项目、系统集成项目、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各类设计、咨询服务项目等。 第二章 职 责 第八条 承包商的职责 (一)负责按合同明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原则,根据施工图,对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工程量计算和复核,并与监理、造价咨询单位、标底审核单位等进行核对,确认零号工程量清单。 (二)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技术规范、批准的施工图、零号工程量清单及本《办法》规定,对已完工作量进行计量,将当期计量报表送监理、业主审核。 (三)工程有变更,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及《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办理变更手续,工程变更费用经核定批准后纳入计量。 (四)工程现场签证,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及《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办理签证手续,签证费用经核定批准后纳入计量。 (五)若监理工程师、业主认为承包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否则因此影响计量支付由承包商负责。 第九条 监理单位职责 (一)按承包合同明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原则,计算、复核施工图工程量。与承包商、造价咨询单位、标底审核单位进行零号工程量清单核对,并对核对结果签字确认。 (二)根据监理合同,承包合同及相关规定及时审核、签认承包商报送的计量支付资料,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签署意见须指明合同依据并且定性定量明确,对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对承包商上报的新增项目单价进行审核,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四)监督承包商、供货商严格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防止出现超验超计、不合格品(含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及规格、技术指标)计量,并对审核的工程量计量的正确性和数量准确性承担监理单位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标底审核单位职责 (一)负责独立编制修正工程量清单中新增项目工程量、清单描述及综合单位,并与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核对。 (二)协助造价咨询单位(编标单位)与承包商、监理单位等核对、修正合同工程量清单,形成零号工程量清单,并对核对结果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造价咨询(或工程审价)单位职责 (一)负责按承包合同明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原则,计算施工图工程量。与承包商、监理单位等核对、修正合同工程量清单,形成零号工程量清单,并按合同工程量清单顺序编制合同工程量清单与零号工程量清单对比表,并对核对结果签字确认。 (二)参与工程项目投资控制,对工程变更等费用的准确性进行审核。主动、及时地为业主提供有关投资控制方面的信息,向业主提交投资控制报告。 (三)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和费用核定,编制相关的结算报告,配合政府审计,协助业主通过国家项目的审计和资产交付。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有关部室职责 (一)监察审计部职责 1、是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组织工程主管部门、承包商、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标底审核单位进行合同工程量清单核对,编制零号工程量清单。 3、负责审核由承包商上报的经监理工程师签认、业主项目部及工程主管部门审核的计量资料。 4、负责审核咨询服务、设计服务、设备材料等合同付款申请。 5、负责审核由承包商上报的经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部及工程主管部门签认的工程类支付报表,及时扣除或扣留各种应付款,组织集团内部流转手续。 6、督促检查各类计量支付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在支付控制上把关。 7、及时、准确建立“计量支付台账”,加强管理,定期与财务部及相关部室核对台账,防止错支、超支。 8、负责工程预(结)算的初审及报送,组织集团内部审批手续。 9、参与处理工程变更价款的事宜。 (二)业主现场项目部职责 1、是所分管标段工程计量的受理部门,审核承包商上报的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资料(含设备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和计量资料。 2、受理并审核监理合同费用支付申请。 3、负责工程预结算的初审及报送,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有关工程量实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工程主管部门职责 1、审核工程计量资料(含设备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工程技术指标)。 2、对承包商和监理单位报送的合同工程量清单计算资料进行审核,参与零号工程量清单编制,并确认核对结果。 3、参与审核承包商签认上报的计量支付报表。 4、审核监理合同付款申请,组织集团内部流转手续,建立监理合同计量支付台账。 5、复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是真实性负责。 6、协助工程结算的政府报批。 (四)设计部(总师办)职责 1、总师办是勘察、设计、科研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实施的主管责任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核设计服务商的计量与支付申请,组织集团内部流转手续;负责设计服务商计量与支付台账的建立、更新。 2、参与零号工程量清单的审核(同时组织设计服务商参与零号工程量清单的图纸审核)。 3、根据合同的规定,对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办理相关的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五)财务融资部职责 财务部是资金管理和支付的责任部门,按照部门职责监督计量与支付程序,审核资金使用与支付情况,建立资金支付台账,定期与计量归口部门进行台账核对,做好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管理 第十三条 工程量清单说明:合同执行人员和计量工程师必须熟悉有关内容,熟悉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 第十四条 工程量清单数量: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是招标时确定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零号工程量清单数量作为计量支付的基准控制数量。 第十五条 零号工程量清单编制 1、合同签订后,承包商、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及标底审核单位应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分别组织专业人员按合同明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原则,独立计算施工图工程量,复核合同工程量清单。 2、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的复核结果,需经工程部审核。造价咨询单位和标底审核单位复核结果由监察审计部审核。 3、监察审计部组织承包商、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标底审核单位五方共同进行工程量核对,对五方不统一的地方同时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核对结果由各方签字盖章确认。 4、新增单价的确定 清单缺漏项、工程变更所涉及的项目,如在原合同中有合同单价的以原合同中的单价为准;如在原合同中无合同单价的按合同计价原则和有关承诺资料确定新增单价。施工单位按照“新增项目单价申报表”的格式填写,报监理单位审核后由监察审计部组织审核变更费用,将审核结果提交集团工程变更审核小组研究确定。 5、零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对应的单价(如是新增项目,乘以经批准的新增单价),加上合价包干项,经计算得到的总价为修正合同价。 6、零号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 业主代表负责组织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完成零号工程量清单及相应计算稿,监察审计部负责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和标底审核单位完成零号工程量清单及计算稿。监察审计部组织造价咨询单位、标底审核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参加零号工程量清单核对,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 特殊情况下(如施工图无法一次性到位等),承包商申请,经业主同意,可分阶段或按结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清单修正。 7、零号工程量清单和修正合同价成果报告由造价咨询(或工程审价)单位出具,经工程主管部门、监察审计部审核后提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工程计量 第十六条 计量原则  施工单位在工程计量时应依照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说明的有关规定进行,并遵循下列原则: (一)工程计量的细目,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验收合格,签认手续齐全。 (二)工程计量的范围、内容、方法和计量单位必须符合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说明和补遗书的规定。 (三)拟计量的细目,在合同工程量未经修正前,原则上不予计量。 (四) 变更工程无批准文件及未完成费用核定,原则上不得计量。 (五)价格调整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六)计量支付不解除施工单位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如已计量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仍不免除施工单位无偿返工的责任。 (七)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任何正在进行的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在任何一期计量支付中扣除或折减工程的价款,对过去签发的计量支付作出更正或修正。 第十七条 计量依据 (一)工程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价的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技术规范、合同图纸等,以及业主正式下发的相关管理文件。 (二)零号工程量清单。 (三)批复的工程变更及其它与计量支付有关的文件。 (四)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序验收文件、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及有关计量支付审批报表等。  (五)计量联测记录资料。 (六)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 不予计量支付的情况 (一)施工类合同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量支付: 1、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部分不需要办理开工报告的合同除外)的; 2、无计量资料或计量资料不全; 3、因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 4、工程项目、计量单位、单价、费率与合同规定不符; 5、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6、各分部分项工程无质量检查合格记录,或需返工、待处理的; 7、合价包干项目超出工程量清单合价总额; 8、未按有关质量检查管理办法进行检查; 9、材料未按规定试验,并未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成品、半成品、器材等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 10、变更及费用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变更的费用未获批准。 (二)其他类合同 1、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工作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章 工程支付 第十九条 支付的种类  第二十条 工程支付分预付款支付、中期计量支付、竣工支付、最终支付。 第二十一条 预付款支付及返还 1、在承包商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和提交了履约担保,并按规定金额提供了开工预付款担保后,由承包商提交开工预付款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审查后报业主主办部门。 2、工程开工预付款数额、支付和返还方式需在合同中明确,并按合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中期计量支付 (一)合同内项目的计量支付 1、零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工程计量的上限。各项目以当期计量的工程量乘以单价即为当期该项目的支付款项。 2、以合价包干的项目,依据合同原则和承包商提供的资料,经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签证,进行计量支付。 3、施工合同采用按月计量支付;对于工期较短的零星工程按合同约定支付。 (二)合同外项目的计量支付 1、工程变更,按合同原则和《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完成变更手续,按本《办法》计量支付。 2、现场签证,按《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完成相关手续后,按本《办法》计量支付。 3、合同中按规定可以调整价差的综合单价和材料单价项目,按合同规定进行价差调整,在批复后的下一个计量周期计量支付。 4、承包商要求索赔的、或因业主原因造成承包商损失的项目,需承包商做好工程详细记录,现场监理、业主现场代表签署意见。 (三)合同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计量支付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业主主办部门。 第二十三条 竣工支付 1、承包商在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并收到竣工验收证书后,按合同有关规定和业主的《竣工结算管理办法》提交竣工结算资料,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2、竣工结算通过政府监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承包商提交竣工支付审核表申请付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业主主办部门。 3、竣工支付审核表应包括:竣工结算审核总价、业主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最终支付 1、按合同规定承包商在收到业主颁发的缺陷责任证书(质保期证书)且工程结算经法定审计单位确认后,承包商可提交最终付款申请,按规定流程审批后,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应送给业主一份最终付款证书,并交给承包商一份副本,业主与承包商进行最终付款结清合同所有款项。 2、其他合同类结算经法定审计单位确认后,提交最终付款申请,根据合同约定结清合同所有款项。 3、财务部按合同约定理清代扣代缴税金规费、资金往来明细、委托支付等相关工作,并与承包商财务办理决算手续,完成支付。 第六章 工程计量支付程序 第二十五条 计量支付周期 1、计量支付周期可按月、季、年或节点等不同周期进行。工程施工一般按月支付,其它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节点、季度、年度支付等方式。 2、月、季、年等以公历为准,计量支付应以相应时段完成的工程数量、项目进行,每月的25日或季末月的25日作为截止日(每年的第12月截止日为20日)。 第二十六条 计量支付程序 (一)按月支付的项目 1、承包商于每月26日前会同本标段监理专业工程师对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的工程按相关规定进行联测计量,编制“工程计量支付申请表及附表”一式四份,26日交监理单位审核签认,每月27日将监理单位审查通过的“工程计量支付申请表及附表”报业主项目部进行审核。  (二)监理、设计服务、咨询服务类支付的项目 1、承包商在完成节点工作,达到节点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编制《合同付款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有监理单位,交监理单位审核签认,并在1日内将审查通过的“合同付款审批表”报业主主办部门。 2、主办部门组织集团内部审批流转。 第二十七条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发起会签的项目的计量支付,当月不支付。 第二十八条 支付的审批权限 (一)预付款支付、期中支付及竣工支付 由监察审计部审核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工程主管部门审核质量验收资料,并经财务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财务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并盖章后,予以支付。 (二)最终支付 最终支付由监察审计部、工程主管部门、质量安全部、设计部、财务部审核,经总工程师、工程分管副总经理、财务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进行支付。 第七章 监理费计量与支付程序 第二十九条 监理费的计量与支付程序 (一) 监理费计量与支付程序 工程主管部门作为监理计量支付的责任部门,预付款支付、期终支付、最终结清,选取相应申请表格后,附上证明材料。 监理期中计量与支付资料由《合同付款审批表》组成。监理单位于每季度末25日前向业主项目部上报计量与支付资料,经集团内部审批后交由财务部办理付款事宜。 第三十条 支付款项 监理费用预付款、进度付款、单位工程验收付款、工程结算收尾付款、工程保修期满付款等支付比例与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八章 罚 则 第三十一条 所有上报计量支付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对承包商处以5000元/次罚款,监理单位处以1000-10000元/次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十二条 不合格工程不得计量。如果有不合格工程计量的,将对承包商处以50000元罚款,监理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造价咨询单位、承包商、施工监理各自对工作成果负责,提交的成果经审核,送审额如超出审核批复额10%的,建设单位有权对相关责任单位处罚。对超出审定额10%部分费用,可处以该部分费用5%的处罚。处罚费用可从应付款中直接扣除。 第三十四条 监察审计部及相关部门责任部门要对上报的计量支付申请严格审查,工作中如有失职、渎职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 附件 零号工程量清单工作流程图 审标单位协助,审核计算稿 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计算(1个月半内完成) 监理单位工程量清单审核(1个月半内完成) 承包商工程量清单计算(1个月半内完成) 监察审计部组织承包商、造价咨询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合同约定时间内) 核对各方签字盖章确认 监察审计部初审 工程主管部门初审 设计部、设计服务商协助解决核对中图纸问题 造价咨询单位出具成果报告 工程主管部门、监察审计部确认成果报告 提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确认成果报告 业主盖章确认, 作为合同内计量支付依据 工程施工项目计量支付流程图 要求付款的理由、工程实际进度、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 按要求的表格模板格式填写工程款审批表。 承包商付款请求 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或工程量计算、或计费办法不符。 审查内容: 1、 工程量; 2、 试验、测量、质检等证明资料; 3、 费用的编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计算方法; 4、 付款要求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监理单位审核 提出不同的意见,与监理协调,退回监理。 审查材料设备品牌、规格,测量、试验、质检证明资料 业主项目部 工程主管部门 复核当期计量工程数量,审核支付报表及附表,更新计量台账,组织集团内部流程。 造价咨询单位协助 监察审计部 零号清单范围内或 工程变更费用经批准后计量 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核 财务部 财务分管领导审定 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付款 非工程施工类项目计量支付流程图 承包商付款请求 要求付款的理由、完成情况,按要求的表格模板格式填写合同付款审批表。 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或计费办法不符。 监理单位审核(如有) 主办部门: 监理服务类由工程主管部门主办; 设计服务、技术咨询类由设计部主办; 主办部门 提出不同的意见,与监理协调,退回监理。 根据合同约定和计量办法审核当期计量金额 监察审计部 分管领导: 监理服务类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核; 设计服务、技术咨询类由总工程师审核; 分管领导审核 财务部审核 财务分管领导审定 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付款 附表 (1) 合同工程量清单修正(封面) (2) 零号工程量清单与合同工程量清单费用对比表 (3) 零号工程量清单与合同工程量清单明细对比表 (4) 零号工程量清单(封面) (5) 零号工程量清单核对表 (6) 计量支付申请(封面) (7) 预付款支付证书 (8) 工程进度款审批表 (9) 年 月计量支付汇总表 (10) 年 月合同内工程计量表 (11) 年 月钢筋/水泥/商品砼调差表 (12) 年 月工程变更费用计量表 (13) 年 月现场签证费用计量表 (14) 年 月奖罚文件计量表 (15)合同付款审批表 (16)工程竣工支付审核表 (17)工程最终支付审核表 (18)新增项目单价申报表 (19)工程量计算单 (20)钢筋计算表 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合同工程量清单修正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 时间: 零号工程量清单与合同工程量清单费用对比表 工程名称: 编制单位: 合同编号: 金额: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零号工程量清单金额 合同工程量清单金额 增减额 备注 复核: 计算: 日期: 零号工程量清单与合同工程量清单明细对比表 工程名称: 编制单位: 合同编号: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位 零号工程量清单 合同工程量清单 增减额 备注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计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计 复核: 计算: 日期: 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零号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______ 咨询单位: 审标单位: 建设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零号工程量清单核对表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咨询单位: 审标单位: 金额: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零号工程量清单金额 合同金额 增减情况 1 2 3 4 5 6 施工单位意见 项目经理(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标单位意见 审标单位造价工程师(注册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造价咨询单位意见 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注册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监察审计部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杭绍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计量支付申请 时段: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项目: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 预付款支付证书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合同金额 预付款金额 监理工程师: 现将_____________项目合同_____________预付款申请呈报,请予审核。 合同已于 年 月 日签订,我方已完成了________________工作,现申请支付预付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 _____。 附件: 1、 合同协议书 2、 履约担保函 3、 预付款担保函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现确认支付预付款 元。 经办: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 年 月 日 业主 业主项目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工程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监察审计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财务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公司领导签批意见: 工程进度款审批表 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 计量周期: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标段:   合同额 预付款 至上期累计完成进度款 至上期累计批复应付进度款 本期完成工程进度款 本期按合同应批进度款 本期应扣其他款 本期应付进度款 至本期末支付预付款 合计                   桥梁工程                   1号隧道工程                   工程变更               工程签证               钢筋补差( 年 月)               水泥、砼补差( 年 月)               其他               形象进度 申请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 年 月计量支付汇总表(共 页);2、 年 月份合同内工程计量表(共 页);3、 年 月份钢筋调差表;4、 年 月份水泥/商品调差表;5、 年 月工程变更费用计量表;6、 年 月现场签证费用计量表;7、 年 月奖励或处罚文件计量表 审 核 意 见 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业主项目部意见: 年 月 日 工程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监察审计部意见: 年 月 日 财务部意见: 年 月 日 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财务分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董事长/总经理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计量支付汇总表 工程项目: 标段: 承包单位: 合同编号: 监理单位: 计量周期: 编 号 项目内容 单位 合同 修编后合同 变更 本期完成 到本期末完成 累计完成合同(%) 金额(元) 数 量 金额(元) 数 量 金额(元) 数 量 金额(元) 数 量 金额(元) 一、 1号隧道工程 元                     1 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 元                     2 措施项目费 元                     2.1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元                     2.2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 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其他措施项目费 元                     3 其他项目 元                     4 规费 元                     4.1 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 元                     4.2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元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元                     6 税金 元                     二、 桥梁工程 元                     合计 元                     制表: 复核: 项目经理: 质量(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业主代表: 年 月份合同内工程计量表 工程项目: 标段: 承包单位: 合同编号: 监理单位: 计量周期: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零号工程量清单 本期完成 到本期末累计完成 累计完成工作量占原合同(%) 备 注 数 量 单价(元) 金额(元) 数 量 金额(元) 数 量 金额(元)   1号隧道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                       2号隧道                     二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               路基工程                     三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                       桥梁工程                     四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                     制表: 复核: 项目经理: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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