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总厂财务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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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1、总厂财务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2、总厂财务在业务上要自觉接受院财务处的指导;
3、要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会计赁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等;
4、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5、财务人员应当同其它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记录相符、款项相符。
6、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一次,上报总厂领导及相关单位。
7、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或补充。
8、财务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领导作出书面汇报,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9、财务部门按所属企业的资金实行分户核算,归口管理。
10、各单位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制度。
11、各单位经营活动所取得的一切收入要列入财务帐,严禁截留私分,严禁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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