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土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双方约定本工程按照甲方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各项工作必须满足甲方质量、环境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公寓2栋住宅楼工程地点:*分包形式:包工不包料二、劳务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1给水部分:距室外墙皮1.5m处至管井水表组的生活给水立管、横干管、支管(支管末端用
2、堵头封住进行给水试压)安装、地下车库水龙头管道安装系列工作,包括管道支架安装、管道刷油或颜色漆、阀门、水龙头及堵头安装、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及防火材料封堵工作。管道安装完毕进行试压、冲洗及消毒并保证合格(包括配合成形后的整个管道系统试压、冲洗、消毒);2.2排水部分:污水、粪水、雨水、冷凝水系统的立管、横干管安装,污水、雨水、冷凝水立管至地漏的支管、冷凝水立管至空调套管位置的支管安装,潜污泵排水管道(包括阀门、水泵)安装,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支管在立管处预留三通,用堵头封住,出室外排水管施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或雨水蓖。管道安装包括支架安装、管道刷油、地漏、雨水斗、透气帽、伸缩
3、节、阻火圈安装等整体工作以及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及防火材料封堵。管道安装完后进行管道通水、灌水试验及主、立管通球试验以及压力排水的试压工作。2.3强电部分: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配电柜至动力配电箱、双电源箱的常备用电源进线(包括配电箱、控制箱安装及调试),发电机房配电柜至各低压配电柜控制线,动力配电箱、双电源箱至控制箱、照明配电箱进线,电表箱至住宅分户箱进线,照明配电箱、住宅分户箱及潜污泵控制箱出线,包括进、出线相关的穿管、金属线槽或桥架安装、线缆敷设、箱内配线工作。住宅分户箱后按图预埋线管及管内穿铁丝、开关、插座、灯具底盒安装,保证线管畅通及配合相关专业管内穿线工作。楼梯间
4、、车库、大堂、机房、水电井等公共照明的埋管、及第一次线槽修补,穿线、开关、灯具、插座安装。保证电气系统调试及供电范围内相关设备调试合格。2.4弱电部分:所有室内弱电线管、线盒的预埋及管内穿铁丝工作,并保证管线畅通及配合弱电专业公司完成穿线工作;2.5接地工作:电井接地扁钢敷设、图纸要求的配电箱重复接地安装、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的金属线管、桥架、支架等接地工作。2.6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2.7图纸内所有的水、电、避雷施工时室内、外管道土方开挖及回填。2.8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小区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2.9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与
5、检查井接驳、施工图所有供水、排水及天沟排水、供电的穿梁、穿板孔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未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管道封堵由土建完成。2.10上下给排水管孔洞由乙方装模后浇灌混凝土,并不得渗水,如果出现渗水,乙方无条件返工。2.11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2.12自身施工机械的安装与调试及机械操作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2.13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等。2.14包自己班组炊事用具和炊事员工资,所有晚上加班的照明灯具及电源线由乙方负责。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
6、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 ,所有工序、部位以此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准,如有与此工程质量标准不符合的任何工序、部位,必须由乙方无条件返工,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五、合同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5.1合同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适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5.2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5.3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规范;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的顺序采用标准、规范,其资料由乙方自备。六、图纸甲方在工程开工前 10 日,向乙
7、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标准图集乙方自备。该工程图纸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并妥善保管、使用,不得缺失。劳务工作完成 7 天内完整返还给甲方。如有图纸缺失,将按 100 元/张,从工程款中扣除。七、施工准备工作7.1完成施工场地的责任及费用与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已具备 。7.2完成施工供水、电管线的责任及费用与引入现场的时间和要求: 已具备 。7.3完成施工道路的责任及费用与起止地点和开通到现场的时间要求: 开工前完成,如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7.4 生活临时设施的责任及费用以及完成时间和要求: 甲方提供生活临时设施用房及床板,不收取任何费用,人为损坏除外 。7.
8、5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供时间: 不提供资料,乙方到甲方查阅 。7.6 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审批件名称及完成时间: 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排污、临建及规划、用火限制区域的动火许可,夜间施工手续开工前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注册、备案、暂住户口、计划生育、劳动工伤保险等手续由乙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完毕并自行承担费用 。7.7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批准的施工方案,乙方根据施工方案及时编制技术措施及作业计划并提交给甲方。八、工期8.1乙方所承包的本工程内容必须按照甲方的总工期进度计划安排,紧密结合上一道工序施工,提前一天做好施工准备,每个单位工程楼层面完成时间不得超过 6 小时(施工时
9、间不限于白天),不得擅自拖延,如擅自拖延甲方有权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此款从进度款中扣除。8.2工程实际进展滞后于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满足计划要求。如补救无效,在两周内仍达不到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7 日内无条件撤离现场,所完成的合格施工项目按合同承包价的 80% 结算工程价款,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8.4因乙方原因不能开工,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批准延期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得顺延。8.5因乙方原
10、因且甲方不予认可的单项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每拖一天处罚乙方 500 元。8.6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完成时间可相应顺延。九、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提出停工通知后48小时拿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可恢复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建设单位和政府行为所造成的停工除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十、质量检查与要求10.1 料表准确,必须经专业人员审核后,方可下料。严格按照审
11、核的料表先做试件(样板),试件(样板)达到规范要求后,方可批量生产,所有制作过程中,不允许长材短用现象发生。10.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质量等级依据现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工程权力单位(部门)评定的等级为准。10.3乙方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承担返工的费用,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甲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实力,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7 天内无条件撤离现场,并按实
12、际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数量,按合同承包价的 80% 结算工程价款,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4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10.5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10.6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10.7质量违约:因乙方原因交工验收时评定的质量等级未达到约定的等级时,乙方无条件返修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等
13、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工期责任,甲方有权安排人员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10.8质量检查:乙方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认真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验收制度,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人员和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检查要求返工、整改,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整改的全部费用及其他责任。若施工过程中乙方接到整改通知不能及时整改或不能整改至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处罚后仍不整改或不能整改至符合要求的,经项目经理批准令其停工整顿。乙方出现的质量问题,受到建设单位、监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由乙方
14、承担全部罚款和责任。单位10.9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须在自检合格后,验收前 6 小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因乙方原因导致返修,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重新验收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每出现一次处罚乙方 500 元。10.10工程质量确保在验收前两次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全部责任。十一、安全与文明施工11.1乙方责任与目标11.1.1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和一般事故的
15、发生,降低轻伤率,轻伤率不超过1%,承担自身责任内(含自身员工)发生事故和轻伤的一切费用及主管部门的罚款和责任。11.1.2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11.1.3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早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11.1.4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被交底人都要签字并签上时间,未向施工人员交底要进行处罚(体现安全交底工作的重要性)。11.1.5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
16、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隐患得到有效控制直至消除,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11.1.6按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安全防护。11.1.7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作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11.1.8工程搭设的脚手架、防护设施,乙方人员杜绝随意拆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拆除时,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拆除并及时恢复样。11.1.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11.1.10乙方必须全员办理劳动工伤保险,如不办理,出现问题后果自负。11.1.11乙方进场的施工人员必须
17、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80%以上,甲方可协助办理。11.2因乙方原因,受到业主、监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罚款和责任。十二、人员管理、现场管理与成品保护12.1人员管理12.1.1进场施工人员须带身份证、流动人员证登记,身份不明人员严禁入场施工;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将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收集齐全交甲方留档备查,每月向甲方项目部上报当月参建施工人员的考勤表并出具本人签名的工资表。12.1.2老幼病残人员不得进入地工施工;12.1.3工地不得随意留宿非本工地人员,留宿者必须向值班人员进行登记并服从工地有关管理制度;12.1.4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其他施工单位及附近单位家属楼,
18、由此引起的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12.1.5班组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项目部的例会,无故不参加或迟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12.2现场管理12.2.1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使用场地,分类整齐堆放材料并挂标识牌和安置机具。现场管理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标准,如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受到政府管理部门经济处罚的,罚款由责任方承担。12.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由甲方统一购置具有特许证书的产品,乙方负责保管和维护,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乙方照价赔偿。12.2.3材料节约:执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工程预算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材料损耗率,乙方在合理的
19、损耗内使用材料,做到节约生产。若超出损耗量,经甲方批准后方可领用并承担材料费。无法确定损耗率的材料和周转材料,乙方要做到确保不丢失、不损坏、不浪费,一经发现有丢失、损坏、浪费情况,将给与材料价格双倍的罚款。12.3成品保护:12.3.1对已完成工序的保护:12.3.1.1必须保护好已完成的工序,如果有意破坏已完成的上道工序,除返工工资由乙方承担外,并处以罚款200元次。12.3.1.2对已安装完的预制板、电线、电气设备、给排水管等不得随意破坏,否则负责恢复并赔偿材料。12.3.2对机构设备的保护:机构设备停止使用后立即切断电源,否则罚款100元/次。12.3.3预埋及用材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凡
20、预埋件、预留孔必须按图预留,并配合其它工程施工,不得随意乱留、乱凿。十三、合同价款与支付13.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29 元结算(其中阳台、室内花园、瓢板、斜坡、花架,根据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计算的甲方给予,规定不计算的甲方不给予),面积按施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工程外轮廓不变,内在结构变更,面积不得调整。基础按首层建筑面积增加一层面积计算,屋面并入顶层结算面积,不另行计算。13.3本合同中签证部分的费用在 壹万 元以内的不支付劳务费用,超过部分的用工,人工费单价为 150 元/人/天。13.4价款支付:13.4.1工程预付款: 无 13.4.2工程进度款:13.4.2.1付进度款程序
21、:乙方上报进度现场施工员技术负责人公司财务部付款。13.4.2.2乙方需自带基础生活费,完成正负零后付款一次,以后每个月按进度付款,在每个节点完成后 10 天内付已完工程款的 80% 。(不采用)13.4.2.3乙方需自带基础生活费。第一次付款:单体楼主体结构必须全部完成至地上 6 层结构楼面后 15 个工作日内,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付已完工程款的 80% ;第二次付款:单体楼必须全部完成至主体封顶,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付已完工程款的 80% ;第三次付款:主体砌筑、抹灰完成,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付已完工程款的 80% ;第四次付款:工程竣工,经五指山市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经甲方和监理确
22、认无误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已完工程款的 80% ;13.4.2.4每次进度付款时从应付款中扣除乙方原因造成所有产生的费用。13.4.3结算方式: 13.4.3.1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工和乙方自愿退场,甲方按完成实际工作面积的承包价的80结算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延期新班组的费用和未完成部分工程收尾工作的工人工资,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工程停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建筑面积的承包价 95 结算支付乙方。13.4.3.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量增减,则按实际情况增减。13.4.3.3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完成,并将机械、材料及杂物清理、退场后付至已完工程款的 95 ,下余 5% 在总工程款
23、结算完成后 30 日内无息支付。十四、物资、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14.1甲方只提供塔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主电源线及暂设用房。14.2其他施工机械(具)、生活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具及工人手头工具、用具等)、安保用品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五、争议15.1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5.2发生争议后,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如乙方自行停止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本合同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16.2不可抗力
24、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汇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7日内向甲方汇报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而扩大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自然灾害发生的费用双方按以下分别承担:16.2.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的损害由甲方承担。16.2.2双方人员伤亡由甲乙双方按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16.2.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损坏或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16.2.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有甲方承担。16
25、.3 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认定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公认为灾害并由业主认定的标准。16.4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约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并承担发生的费用及处罚。十七、其他17.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及发出的指令。17.2生活用床(仅限于床、床板)由甲方提供,其他生活用具、燃料(煤气)由乙方自备,甲方只为乙方承担照明用电费用,如乙方使用电蒸箱、电饭煲等用电设备所用电费按表计量,由乙方承担。一律不允许用电在宿舍内做饭,一经发现每人每次 500 元。17.3现场发生停水、停电、建设单位材料供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停工,乙方人员自行安排工作,甲方不承担
26、责任。17.4甲方供应的设备,由乙方负责使用及保养,工程完工后(工序完成7日内)退还。否则,损坏、丢失等照原价从工程款中扣除。17.5劳务工人工资发放,工资要按期、按时落实到个人,并复印一份有效的工资表、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存档。禁止出现工人上访事件的发生,不论任何原因,若出现上访事件处罚乙方 2000 元/次。17.6该工程禁止转包或再分包,一经出现,该合同自行作废,乙方无条件撤离,并不予结算工程款。17.7保险的办理:乙方必须全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承担其费用。17.8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现场公布的工地管理规定。17.9乙方在施工中因缺少施工人员,需要甲方补充时,每工日按实际工时费乘以实际工日计算,结
27、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17.10乙方在主体框架施工完毕后预埋件及二次所需插筋、预留洞口,二次结构时如发现不准确或漏留现象,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7.11工程主体框架部分的分包,所用职工必须是直属人员,否则处罚如下:17.11.1出现转包每次罚 1000 元/项次。17.11.2出现职工乱拼凑每次罚款 500 元。17.12乙方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自查、自检、和交接验收工作,一切技术力量须满足工程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一次,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内扣除1000元/人。乙方负责人如未经项目经理准假,缺勤一天罚款 200 元。17.13为
28、保证工期,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作面不闲置。17.14工程款的支付:乙方必须出具相应的收款收据,否则甲方不予付款。十八、合同生效与终止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支付完毕,合同失效。十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付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附件一:施工伤亡责任承诺书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电 话: 电 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一:施工伤亡责任承诺书*土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我 单位(个人) 承建的“润城山语公寓2栋住宅楼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我 单位 (个人) 自愿签订该施工伤亡责任承诺书,在施工过程中,我 单位 (个人)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本项目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工作的安全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零死亡率。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重伤或死亡,则由我 单位 (个人)对此事故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且甲方“*土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按重伤或死亡人数每人30000.00元的标准,从我方工程款内扣除。乙 方:水电工程施工班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