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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惯犯反审讯心理及侦查讯问对策
【摘要】 “惯犯”作为当今社会主要的犯罪类型,研究并分析其特有的犯罪心理和反审讯心理是当今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这对于侦查人员制定讯问计划,正确选择和运用讯问的策略和方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研究分析惯犯的反审讯心理制定出合理有效的侦查讯问对策是攻破惯犯坚固的心理防线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制定的侦查讯问策略能够针对惯犯的反审讯心理的一系列特征,从而能达到讯问目的。审讯策略的任务就是要使侦查人员克服惯犯所设置的障碍,始终处于主动地位,取得真实可靠的口供。
【关键词】惯犯 反审讯心理 侦查讯问 对策
一、惯犯的反审讯心理
惯犯的反审讯心理首先要了解惯犯,“惯犯”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腐化生活来源,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刑法对其明文规定以一罪论处的情形。“惯犯既是一种犯罪类型,又是一种犯罪人类型。”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准确把握。惯犯是指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实施同种犯罪行为的人”。成立惯犯,客观上必须具有犯罪行为的惯常性,即行为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犯罪行为的同一性、多次性和时间上的长期性;成立惯犯,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具有基于惯常犯罪的心理倾向而多次产生实施同一犯罪的故意,存在继续犯罪的倾向。要具有犯罪的习癖性。这里的习癖性,是指犯罪成为习癖,因而具有某种犯罪人格,表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大。“惯犯”在现行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对行为人多次实施的同种危害社会行为按一罪认定,属法定的一罪,多次同种危害社会行为的涉案金额应当累计计算,但是“惯犯”的确认应当以刑法分则的明文规定为限。
所谓的反审讯,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审讯中,为了掩盖犯罪事实,逃避或减轻罪责,利用各种方式,方法对抗和阻碍审讯活动,的行为。犯罪嫌疑人的反审讯不仅直接影响审讯活动的进程,而且还严重妨碍审讯任务的完成。反审讯的特点有预谋性、迷惑性、多变性。常见的反审讯手法有狡辩抵赖、避重就轻、以攻为守、以守为攻、装疯卖傻、引诱拉拢、自伤逃脱等手法。
由于惯犯的犯罪经历长,多次犯罪后,他们不仅有反侦查能力,而且熟悉刑事诉讼程序,有一套完整的反审讯的经验,他们在讯问中主要有以下心理特点:
1,善于掩饰伪装,应变能力强。惯犯的犯罪经验和反审讯经验,使他们善于掩饰自己的真实反应,能够处变不惊,为能逃避责任,他们会以各种方法同侦查人员较量,他们有事编造伪供,装成老实得样子,企图将讯问引向歧途;有时主动交代一些次要的问题,编造一些不易查证问题或情节,以骗得侦查人员的信任;有时借故挑起事端激怒侦查人员,以达到中断讯问的目的。
2,情绪稳定,对审讯有心理准备。惯犯犯罪心理定型化,有的作案时就已经对讯问作了心理准备,因而当被拘捕和被审讯时,既很少有悔罪心理,也不怕侦查人员的审讯,他们不想初犯那样紧张,恐惧,而是表现得沉着、冷静,情绪较少波动。
3,侥幸心理严重,对抗审讯意志坚定。一反面,他们迷信自己的反审讯经验,在审讯中,多采取“以静制动,伺机反攻”的手法对抗,他们从侦查人员掌握的证据情况,根据审讯的进展和获取的信息,不断调整自己的防御计划。另一方面,他们迷信“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抱着“不见棺材不落泪,不见证据不交罪”的信条,甚至在证据面前还要抵赖。惯犯自认为可以逃脱法律追究的一种自信感。有的自信犯罪手段高明、行为诡秘、无人知晓;有的藐视或过低估计侦查人员的侦查能力,认为难以搜集到犯罪证据;有的相信同伙之间的攻守同盟;有的认为自己有某些“关系网”“权势”的庇护……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敢于大胆设置种种应付审讯的心理防线,对抗审讯活动。
4,顽抗心理,有些罪行重大的惯犯,顽固抵抗,拒不认罪。惯犯在侥幸、顽抗心理的支配下,往往以拒供、谎供等手段对抗审讯活动,大胆设置对抗审讯的心理防线。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沉默不语,拒不供述。有些犯罪嫌疑人认为,“只要不开口,神仙难下手”“没有口供定不了案”。故以沉默不语或一问三不知的策略,顽固对抗审讯。编造谎言,掩盖罪行。有些惯犯,编造种种掩盖罪行的谎言,欺骗审讯人员,以实现金蝉脱壳之计。捶胸顿足,赌咒发誓。有些惯犯为了隐瞒其罪行,欺骗审讯人员,往往以捶胸顿足、赌咒发誓的手段,妄图使审讯人员相信他的谎言。推脱罪责,嫁祸于人。有些犯罪嫌疑人为了逃脱罪责,以提供假口供、假证据、假证言的手段,将自己的罪责嫁祸于犯罪同伙或他人。无理狡辩,撒泼耍赖。有些惯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在没有任何理由隐瞒、抵赖罪行的情况下,仍然以无理狡辩、撒泼耍赖、拒不认账的手段对抗审讯。
此外还要掌握惯犯的犯罪心理,惯犯的犯罪心理特点有,畸变的需要结构,强烈的反社会意识,情绪活动较为稳定,典型的犯罪性格:内倾性较为明显,意志的两极性 这对制定审讯惯犯的侦查讯问对策具有重要意义。审讯人员只有准确地掌握惯犯的心理状态和反审讯策略,才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审讯对策。
二、针对惯犯的反审讯心理的侦查讯问对策
讯问惯犯是审讯活动的难点,但只要侦查人员掌握一定的证据,说服教育有力,绝大多的惯犯都能彻底的交代其罪行,对此,侦查人员应做到:在审讯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审讯要冷静,充满自信,不轻易暴露意图,一旦发现惯犯的防御弱点,就要果断突破;要利用他们的害怕证据的弱点,适时巧妙的使用证据,注重消除抵触情绪,以树立其对侦查人员的信任感。
(一)、在审讯惯犯时侦查人员应该持有的心理状态
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看,审讯是侦查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使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斗争从隐蔽转入公开。审讯人员通过对惯犯的直接讯问,听取惯犯关于自己有罪的供述和无罪的辩解,为检验已取得的侦查成果及进一步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依据。从心理学的角度看,审讯过程又是审讯人员通过与惯犯面对面地直接交往活动,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认识过程。审讯人员与惯犯在审讯中的不同心理状态审讯过程是审讯人员与惯犯的一种特殊交往活动。由于交往的特殊环境氛围、交往双方的不同角色地位、交往的不同动机与目的,导致双方在交往中的不同心理状态。
审讯人员的心理状态审讯人员是审讯活动的主体,在审讯中处于主导的主动进攻的地位,其积极心理状态占主导地位。1. 责任感、使命感审讯人员的高度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使其在审讯中时刻牢记自己对惯犯进行审查、诘问,目的在于获惯犯关于自己有罪的真实口供和无罪的辩解,为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提供依据。使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追究,无罪的惯犯得到解脱。这种高尚的情感体验,使审讯人员对审讯工作具有严肃、认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2. 自信、沉着审讯人员由于在审讯以前对案件及惯犯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与研究,对于审讯的内容、步骤、策略与方法等都做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因此自信在审讯中能够攻破被审讯人的心理防线,取得审讯的成功。在审讯与反审讯的激烈心理交锋中,绝大多数审讯人员都能牢牢掌握审讯的主动权,沉着冷静、不急不躁,既不被惯犯的强硬对抗态度所激怒,也不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始终头脑清醒,思维、联想活跃,应变能力强,运用审讯策略针对性强。3. 轻信有些审讯人员由于缺乏经验,对于惯犯的反审讯活动缺乏充分的心理准备,往往被他们的花言巧语和种种假象所迷惑,轻信他们的不真实的口供,造成工作失误4. 急躁易怒有少数审讯人员有时会被惯犯的顽固抗拒的反审讯态度所激怒,产生消极激情,出现打骂、体罚、刑讯逼供等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行为。
(二)、分析惯犯的反审讯心理,寻找心理突破口
惯犯的心理是惯犯在侦查讯问过程中形成的心理现象和心理变化规律,研究和分析惯犯的心理特点和规律,对于侦查人员制定审讯计划,正确选择和运用审讯地 策略和方法,保持侦查人员的心理平衡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研究分析惯犯的反审讯心理有以下作用,1,未审讯策略和方法的运用提供心理依据。2,有利于侦查人员控制自己的心理和言行始终驾驭审讯的主动权。3,有利于鉴别惯犯陈述的是否真实。
1, 审讯过程中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接触
审讯过程是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进攻与防守的特殊交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审讯人员为了获得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处于主动进攻的态势;而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惩罚,处于被动防守的态势,对审讯人员怀有戒心和强烈的对立、排斥心理。审讯人员为了取得审讯的成功,必须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个性特点,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消除或削弱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心理隔阂,使二者之间建立起心理联系。这种建立心理联系的过程,称为心理接触。审讯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进行心理接触的一般方法有以下几种。
(1),创造良好的心理接触气氛对于那些既是害人者又是被害者的犯罪嫌疑人,审讯人员应有意引导其回忆自己历史上闪光的一面等感兴趣的话题,以拉家常等不拘形式的谈话方式,以关心其生活和个人前途,倾听和同情其生活中的不幸遭遇的态度,缩短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心理距离,消除和缓和其恐惧、紧张、对立情绪及对审讯人员的戒备心理,从而创造施加积极心理影响,建立心理接触的良好气氛。
(2),审讯人员人格力量的感染审讯人员应以自己实事求是、公正执法、廉洁无私的高尚品质,关心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健康、生活困难的人道主义精神等人格力量,感化被审讯人,博得其尊重和信任,从而获得其真实的口供。
(3),选择心理接触的突破口审讯人员应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气质、性格等个性特点和心理状态,选择心理接触的突破口,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例如,胆汁质气质、情绪型性格的人,一般比较重感情,采用感化作为心理接触的突破口容易奏效。粘液质气质、理智型性格的人,采用晓之以理的方法作为心理接触的突破口容易奏效。当被审讯人特别挂念家中的老人、孩子,处于十分焦虑不安的心理状态时,主动向其传递家中老人、孩子平安的信息,以缓解其焦虑不安的心理状态,容易成为其心理接触的突破口。
(4).帮助被审讯人恢复记忆有些犯罪嫌疑人本想作如实供述,但对案件的某些事实或情节记忆不清,这时,审讯人员应通过耐心启发其联想的方法,使被审讯人恢复对有关案件事实和情节的记忆。
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在不同审讯阶段的心理
2,审讯过程是审讯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审讯与反审讯的激烈心理交锋过程。这个过程主要经历以下四个阶段。
(1),试探摸底阶段。审讯初期,是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在心理上的相互摸底阶段。在这个阶段,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双方通过语言、面部表情、身体动作、眼神等直接信息交流,相互了解对方的心理状态和个性特点。审讯人一般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家庭情况、个人经历等一般情况,观察其心理状态、个性特点和影响其如实供述的心理障碍。犯罪嫌疑人也通过审讯人员的问话、表情、眼神、身体动作等,观察其气质、性格、审讯能力以及对自己案件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的掌握程度。在这个阶段的交往中,审讯人员要利用首因效应的积极作用,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言语、面部表情、身体动作等交往信息,要使犯罪嫌疑人对审讯人员产生威严、沉着、自信、老练、精明的印象,避免暴露自己气质、性格上的某些弱点,使犯罪嫌疑人对审讯人员产生畏惧心理。同时,审讯人员还要注意避免因犯罪嫌疑人为掩盖自己的罪行所表演的种种假象而产生消极的首因效应,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正确认知。
(2),对抗相持阶段。这一阶段是审讯人员与犯罪嫌疑人审讯与反审讯心理交锋最激烈的阶段。是对双方的智力、情绪和意志的考验。双方通过试探摸底,都对对方的心理状态、个性特点等形成了初步印象。犯罪嫌疑人根据对审讯人员的心理活动的判断,构筑自己反审讯的心理防线,实施反审讯的策略。审讯人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个性特点、供述障碍及其反审讯策略的判断,运用审讯策略,力图攻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消除影响其供述的心理障碍。要取得这个阶段审讯的最后胜利,审讯人员必须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判断准确,审讯策略运用得当;情绪要稳定、不急不躁、沉着、自信;意志要顽强,既不被其强硬的反审讯态度所激怒,也不被其所施展的痛哭流涕、赌咒发誓等反审讯策略所动摇,在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智慧、情绪、意志的较量中,始终占据主导的地位。
(3),动摇反复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审讯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个性特点、影响供述的心理障碍了解的深入和准确,不断调整审讯策略,加大审讯力度。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反审讯策略不能奏效,其心理防线有所动摇,有时被迫交待一些罪行,有时又翻供,侥幸心理尚未完全消除,心理处于矛盾、动摇、供与不供的权衡利弊的动机斗争之中。
审讯人员在审讯惯犯时的心理非常重要,是整个审讯过程成败的关键。
(三)、针对惯犯的侦查讯问对策
审讯策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实现一定的审讯目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的审讯条件,运用有关科学原理,和实践经验所制定的最有效的审讯方式。针对惯犯的反审讯心理,我们应该制定有效的侦查讯问对策。
(一)、张弓搭箭,引而不发。审讯人员对讯问惯犯的难度要有充分的准备,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讯问之前应该全面熟悉案情,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认真分析研究他们的前科情况,历次犯罪的案件材料,作案特点和个性特征,掌握他们在历次审讯中拒供抗供,翻供伪证的反审讯伎俩,从而使惯犯被迫如实交代。
(二)、欲擒故纵,引蛇出洞。惯犯防御意识强,一般隐蔽较深,不会轻易暴露自己的罪行,侦查人员可采用先放后打的审讯对策。具体是让惯犯先做自我陈述,然后侦查人员抓住他们的口供中的矛盾漏洞,进行深追细问,突破其心理防线,揭露真相,戳穿谎言,使其落入作茧自缚,被动挨打的境地。
(三)、慎用证据,重点突破。惯犯一般不相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因此,在侦查讯问中要适时准确巧妙地使用证据,侦查人员在使用证据时要注意策略方法,对于在证据面前还不认罪的惯犯,在使用证据的同时,要针对不同的心理障碍,配合各种攻心教育,施以适当的策略方法,使其悔过自新,坦白交待自己的罪行。
惯犯的反审讯心理纵然难以对付,但只要正确的研究和分析其反审讯心理,根据经验针对此心理制定出实用有效的侦查讯问对策,定能攻破惯犯的反审讯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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