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 各部门对消防器材设施应落实专人负责, 并按照”三定一好, 一不准”( 三定: 定点设置、 定人、 定措施; 一好: 保持完整好用; 一不准: 不准移作她用) 要求, 做好消防器材管理。2、 必须保证消防器材设施前道路通畅, 做到取用方便。3、 不得随意损坏或随意挪用消防器材, 不准圈点, 埋压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4、 如遇拆除、 搬迁、 挪用时, 必须经过市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同意, 主管领导批准。5、 对擅自运用或毁坏消防器材设施者, 视情节按消防奖惩制度处罚外, 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6、 违反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 视情节轻重, 按照消防条例予以严肃查处,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