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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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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投标活动维护企业利益, 提高投标文件质量和经济效益,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参与投标工作的各相关部门。
第二节 分工与授权
第三条 销售部门的主要职责
( 一) 负责招标信息的收集, 标书的购买并负责整体标书, 统一编制、 印刷、 装订并递交给各地区。
( 二) 负责投标工作的组织、 管理并负责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组织编写、 制作, 对投标工作进行总结。
( 三) 负责重大项目招标信息的收集、 反馈, 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写。
( 四) 负责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等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
第四条 技术中心配合投标文件有关技术部分的编写。
第五条 招投标的授权书由阜封公司的主要领导人授权。
第三节 实施与执行
第六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
( 一) 商务文件的编写
1、 标书制作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对商务部分的要求逐项编写。
2、 招标文件中要求不太明确的, 可提供相关文件或按招标文件的规范文本填写。
( 二) 技术文件的编写:
1、 标书制作技术支持人员根据招标及评标要求选择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2、 所提供产品实际达到的指标, 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的各项指标。( 除非主动放弃项目外)
3、 特殊要求应尽量满足, 当答标人有疑问时, 可与主管技术、 销售领导具体协商, 充分显示投标产品的优势。
4、 提供充分有效的各种资料, 证明所叙述的各种性能指标的文件完全可靠。
( 三) 投标价格由标书制作技术支持人员报价后, 经上级主管领导最终确认并审批。
第七条 标书制作后由标书制作技术支持人员负责检查、 审核、 校对后参加投标。
第八条 投标书的装订要求美观、 严肃, 体现公司形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装订。
第九条 标书制作人在投标工作结束后, 应及时将招标书, 投标书( 包括商务、 技术) 、 投标文件汇编电子版由销售部负责备案。
第四节 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 销售主管对标书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 销售主管对存档标书完整性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节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销售部。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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