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幕墙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招 标编 号: 项 目名 称: xxxxxxxxx大楼玻璃幕墙工程 招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招标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2010 年1月29日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四部分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第五部分 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1.1 项目名称:xxxxxxxxx大楼玻璃幕墙工程1.2建设地点:xxxx
2、xxxxxxxx1.3建设规模:外墙幕墙面积1245.377平方米,屋顶钢结构面积169.46平方米。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质量标准:合格1.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相结合1.7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1.8 资金来源:自筹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直接从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下载本工程的招标信息,需要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等)资料的,直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3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3.2投标人是莆田市建筑幕墙小额工程施
3、工预选承包商库内的企业,并根据闽建筑200910号文规定2008年度资质检查合格(2009年2月28日以后成立的建筑业企业除外)。4 投标有效期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除地基基础和主体工程外确需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7 本文件依据市政府莆政综2009114号、莆政综2009115号、莆招投标办2009 17号文制定。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按照市政府莆政综2009114号、莆政综200
4、9115号文件执行。(二)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9 现场踏勘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9.2 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9.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0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
5、件(含工程预算书)有疑问的可于2010年2月7日17:00前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将于 2010年2月9日17:00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12 工程预算价元(人民币)。13 工程发包价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为元(人民币)。本工程下浮率为18%。14 合同承包价招投标双方应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工程发包价中的劳保费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即为合同承包价。15 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15.1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按莆招投标办200813号文执行。15.2投标人未按莆招投标办200813号文件规定
6、足额预缴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已接收的,予以退还。是否足额预缴以市招投标中心在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3) 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6 投标工期及质量16.1本招标工程项目总工期不超过 60 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将按每日10000元赔偿招标人损失。16.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17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7、17.1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17.11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17.12福建省建筑工程综合单价表(2005版)17.13 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17.14 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单价表(2005版)17.15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17.16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17.17福建省市政工程综合单价表(2005版)17.18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17.19 2009年第 11 期上旬福建工程造价信息及建省建设厅发布2009年第四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17.1.10莆田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安
8、装2006)17.111闽建筑(2007)15号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17.112闽建筑(2007)4号文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17.2 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工期长短,按2%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价,风险因素包括下列范围:1721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1722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1723施工期间除主
9、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1724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1725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1726工程所有涉及的机械和材料可能发生的二次运输费用;1727施工过程与主体施工单位福建省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接、配合、协调可能产生的费用。17.3不可竞争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规费、税金)计入工程预算价时应列明。17.4 本工程项目预算按使用主体工程承包单位的脚手架、机械设备等计价,配合费用按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之和的3%计算。17.5本工程幕墙预埋件已施工,预算不再计算幕墙预埋件。17.6本工程税率按3.381计取。17.7劳保费用
10、暂按甲类计算。17.8工程量清单的核对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给予投标人适当的时间核对工程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招标人或中标人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仍存在重大漏项(增项)或数量偏差的,可以进行核对,超过一个月的,招标人不予核对和调整。经核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仍存在偏差,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内(含)的,不予调整工程量;由于工程量偏差造成总造价偏差在3%以外的,其超出3%部分应相应进行减少或增加工程量。需要减少或增加工程量的,由招标人会同投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调整,财政部门受理后,可征询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意见,造价行政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应出具建议意见函
11、,作为财政部门审核、调整的参考。18 工程合同价控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按规定需要调整劳保费用的;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过10%的;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期间主要材料价格及相关措施费用上涨的。(二)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主要材料在招标文件另行列明)价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外的,超过10%部分的价差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
12、,不计取其他费用。(三)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计算相关费用: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
13、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
14、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19 材料价格风险控制19.1因招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
15、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招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招标人承担。19.2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主要材料在招标文件另行列明)价格大幅度波动,施工期当月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材料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中标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外的,超过10%部分的价差由招标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价差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20 主要材料、设备要求本工程使用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及预算市
16、场价格:铝材:广东广铝牌、广东伟昌牌、福建闽铝牌,预算市场价格:26.5元/Kg;玻璃:兴广恒(福州)、洛玻(洛阳)、南玻(东莞),预算市场价:8+9A+8双钢化Low-e玻璃320元/平方米,10+1.14+10双钢化夹胶玻璃260元/平方米。(三)投标文件的编写21 投标文件的组成21.1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21.2 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承诺函(2)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含临时)复印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
17、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投标文件包封情况不作为是否废标的条件。23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23.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 2月10日16:00时,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xxxxxxxxxxxxxxxxxx。23.2投标人须随带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参加开标会。23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3)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4
1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5)投标人未提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2008年度资质检查不合格的(2009年2月28日以后成立的建筑业企业除外);(五)开标、评标、定标24 开标24.1开标会定于2010年2月10日16:00时在xxxxxxxxxxxxx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当投标人超过15家(含15)时,招标人可从中随机抽取1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即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签收表中序号对应代表该投标人号码,由招标人代表当众抽取10个号码所
19、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24.2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3)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25评标252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25.2.1 投标人非建筑幕墙小额工程施工预选总承包商库内的企业;25.2.2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5.2.3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25.2.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5.2.5未提交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含临时)复印件或未加盖
20、投标人公章的;26 确定中标人26.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26.1.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26.1.2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26.1.3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26.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26.3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26.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
21、示。27中标通知在开标完成后2日内根据中标结果,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六)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应于开标后10日历天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2日内施工队进场。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8.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8.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逾期不进场施工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投标保证金。29 履约担保29.1中标人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
22、证金必须用现金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29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一、协议书一、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 竣工日期: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天 二、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合格_ _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元(人民币)¥:_元四、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及调整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合同 。(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8条款要求。五、发
23、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本工程预付工程款为合同价款的8%。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当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50%(含工程预付款)时,工程预付款在以后月份应付工程款中按合同约定扣除。、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工程师送交当月完成工程量和进度报表。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10个工作日内
24、支付进度款,其中:(一)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80%,其中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监理单位
25、审核后按50%报建设单位拨款。余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工程结算最终以莆田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结果为准,其他任何造价咨询鉴定机构评审结果均无效。若中标人对其施工的竣工工程质量保修已办理保险或提供其他法定担保的,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法定保险或担保凭证后,应将保修金支付给中标人。七、担保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26、 / 第二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执行。通用条款不得修改。第三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同通用合同条款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同通用合同条款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见图纸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不另行提供。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_以施工图纸说明要求为依据。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
27、订后3日内提供1套施工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不得将图纸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人员。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本条不适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职务: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约定的职权范围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工程量增减签证、工程价款变更以及原材料更换,施工及监理单位工程师之间的文件往来。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职务:_职权: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项目经理姓名:_职务:_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
28、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在开工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由承包人自行接通至施工现场范围内,立户费由发包人承担并予以配合办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通道在开工前满足施工机械和车辆通行。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发包人组织各有关管线部门到现场确认并提供相关地质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妥发包人应该办理的各种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
29、求: 规划部门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完成。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保护工作由承包人承担,保护工作所需费用由发包人签字确认;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承包人承担责任。_(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_提供施工用地并做好协调。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_必要时另行协商。 、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
30、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预算书,及次月的进度计划,工程师另行要求提交分项分部计划、报表的,承包人要及时提供。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由发包人自理。(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在竣工交付前的保护,并承担费用;若发包人要求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
31、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保护,保护费用由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原因引起损坏的,承包人承担责任。(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施工现场应清洁卫生,并承担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设施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由承包人承担该笔费用。(10)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即日起15日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安全备案手续,每逾期一天按500元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抵扣。(12)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预制场地,承包人应自行考虑。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
3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提供。_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接到相关材料后5天内予以回复。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具备施工条件的单项工程必须先行施工,承包人有义务根据施工条件修改施工进度计划。若发包人能够提供足够施工平面,工期不允许顺延。 、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非承包人原因,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停工的; (2)因发包人原因或其它原因造成停工和误工,经工程师确认的; (3)不可抗力如发生地震、台风、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停工,经工程师确认的,确认某事件是否为不可抗力应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发布为准; (4)发、承包人双方另行协商
33、工期顺延的。 四、质量与验收 15.3 承包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专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为了保证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对施工现场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为此应:(1) 建立质量责任制,经理部应设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设质检员,明确各级职责,开工前应报监理工程师备案。(2) 对现场施工人员应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和重要结构部位必须遵循先试验后铺开施工的程序,先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施工准备、质量保证措施等等),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试验施工,完工后经监理工
34、程师检验符合要求后才能铺开施工和批量生产。(3) 分项工程现场应实行挂牌管理,标明作业内容及操作规程和质量要求,认真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切实做好隐蔽工程的检验。(4) 要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弄虚作假,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资料。(5)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质量活动,制定奖优惩劣的激励措施,对质量事故要做到原因不清不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整顿措施不落实不放过。(6) 接受发包人定期不定期的施工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等进行检查。(7)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违反施工技术规程操作程序和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35、,造成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经驻地监理确认,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 。所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均须经工程师验收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承包人应预先通知工程师,事先做好准备,并保证工程师有机会和合适时间进行检测,除非工程师认为没有必要并就此通知承包人。、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工程量清单核对澄清之后,仍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的;B、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主
36、要材料(设备)价格与编制预算价时采用的信息价相比,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C、施工期间除主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变化的;D、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变化而采取临时措施的;E、人工、机械费价格变化的;F工程所有涉及的机械和材料可能发生的二次运输费用。G施工过程与主体施工单位福建省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接、配合、协调可能产生的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工程预算价中
37、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市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材料(设
38、备)变更的价格确定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招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
39、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招标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经发包人与设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2)现场中不可预见的与图纸有重大出入,经勘察设计单位重新测量,并经发包人核定的;(3)发包人追加或减少的施工项目;、工程预付款 24.1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同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向中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8%。24.2 扣回工程
40、款的时间、比例: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到合同价款(年度工作计划用款)的50时,发包人按照当月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的50扣回预付工程款,直至全部扣回预付款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进度款。、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中标人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收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提交工程师审核确认。、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月底向监理单位报送当月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告,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监理单位审核确认意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其中:(一)施工图范围
41、内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招标人预算中的相应综合单价(1本工程下浮率)8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由施工单位申请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进度款,经过监理单位审核后按50%报建设单位拨款。余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审核结算后,再支付至工程结
42、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1) 承包人提供所有材料设备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以及经工程师和发包人确定的规格、品牌、质量等级要求,并应按照工程师和发包人要求提前15天向发包人提供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2) 本工程所采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装修材料、设备、安装材料等到货时,应由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就材料设备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单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等,按发包人规定的统一品牌项目和
43、国家制定的有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 (3) 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详细填报如下数据: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4) 由承包人采购的建筑装修材料、大宗设备须向发包人提供正式发票复印件备案。(5) 承包人采购的进口材料设备产品必须是从国家规定的正规渠道进口的产品,具有合法手续,其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负责。(6) 承包人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7)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八、工程变更: 经发包人同意,以设计院设计变更为准。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