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梅州市恒兴矿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恒兴矿业白石嶂钼矿开拓、采切基建工程
监
理
招
标
文
件
梅州市恒兴矿业有限公司编制
二00八年十一月
招标项目编号:BSZM2008-02
项目名称:梅州市恒兴矿业白石嶂钼矿开拓、采切基建工程监理
项目地址: 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
招 标 人(法人章):梅州市恒兴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联系人:郭小姐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一. 投标须知
18.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须知(一)
19. 投标报价
投标须知(二)
20.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
投标须知(三)
21. 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须知(四)
22.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投标须知(五)
六. 开 标、评标
投标须知(刘)
23 开标一般规定
投标须知(七)
24. 开标程序
二.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七、评标
三.总 则
25. 评标一般规定
5.使用文字种类
26.现场询标
6.使用货币种类
27 细微偏差修正
7.建设资金
八. 授予合同
8.投标费用
28. 中标通知书
9.投标资格
29. 授标及废除授标
10.投标有效期
30.签订合同
11.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
九、附件
12.设计文件
附件1.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13.工程量清单
附件2. 投标文件《投标函件》格式
四. 招标文件
附件3 商务标书封面格式
14.招标文件组成
附件5 投标承诺书
15.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
附件6 投标函
16.招标文件修改
附件7 招标议程安排表
五. 投标文件
附件8 施工图纸一套(含设计更该文件)
17. 投标文件组成
一 投 标 须 知
投标须知(一)
1
计划立项文号
2
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3
工程勘察单位
4
工程设计单位
5
提供勘察资料
□地质资料,□水文资料, □勘察资料 套 份。
6
提供设计图纸
□图纸目录,□施工全图 套 份, □设计变更文件 份。
7
资金来源情况
□政府 %, □国有 %, □集体 %,■私营 100 %, □外资 %, □其它:
8
资金到位情况
■全部到位 □50%以上到位 □30%以上到位 □启动资金到位 □
9
免费提供监理条件
■提供现场临时办公条件 ■提供现场食宿条件 □提供通讯工具 □提供交通工具 □提供特殊检测设备 □
10
建设 工程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 □公路工程 □港口航道 □水利水电 □电力工程 □化工石油 □市政工程 □通信工程 □机电安装 □绿化工程 ■矿山工程
工程概况
招标部分投资额按7000 万元正计。
其它情况:设计采用主、副竖井开拓方案,其主控工程有箕斗竖井、辅助竖井、辅助斜坡道、回风平巷、回风天井、中段运输平巷、井下破碎系统、排水系统和相关辅助硐室。矿井开采范围最高标高为235m,回采最低控制标高为-75m。矿井拟定中段高度为90m和110m,分段高度15m和20m。拟设置125m、35m运输中段。中段之间由上而下进行开采,125m中段为基建中段,其中220m、205m分段为基建分段。
委托监理
范围
□前期工作阶段 □勘察、设计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
■保修阶段 □其它情况:
投标须知(二)
11
质量要求
质量目标:■合格 □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梅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其它说明:符合《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YSJ413-93)要求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2
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
安全目标:■合格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其它说明:
13
投资控制目标
□不突破预算 □不突破预算的 % □不突破施工中标价,■不突破施工总承包价 ■不包括设计变更 □
14
进度控制目标
■与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保修期相同
□
15
监理要求
□对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投资、工期三方面控制
■对施工及保修阶段进行质量、安全、工期、方面控制
■对主要部位关键部分实施旁站
□其它说明:
16
监理期限
□ 2008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后 900 日历天
17
监理取费标准
□按国家现行监理取费标准计取
■按国家监理取费标准范围计取可适量浮动
□以建安工程施工预算价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
□以建安工程施工结算价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
□以建安工程施工中标总承包价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
□按人头费×监理期+管理费+税金+利润计取
■非监理人原因(除不可抗力)拖延工期,按监理工期与延长监理期的监理费比例补偿
■附加工作、额外工作报酬按 相关规定 计取
□在约定工期内监理总价承包: 万元
18
投标报价范围
■投标报价限价:投标报价上限按取费报价下调20%。
□投标费率浮动:投标浮动上限:≤ % 投标浮动下限:≥ %
■超出规定的投标报价(费率)范围,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9
费用支付方式
□按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比例支付 □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
■按监理工期的月平均额支付 □按监理合同约定支付
投标须知(三)
20
投标人投标
资格
■ 矿山工程和冶炼工程 专业 乙 级或以上监理企业
■拟派工程总监必须具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21
入围方式
□直接入围;
□资格预审,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办法选取前 名投标人参加投标
■其它方式:邀请入围
投标须知(四)
22
投标
文件
组成
投标
函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项目总监岗位证书复印件
23
商务
标书
■投标函(含投标报价) ■投标承诺书
24
投标文件封装及要求
■投标函件:正本一份,副本 2 份,密封在一个封袋
■经济标书:正本一份,副本 2 份,密封在一个封袋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明标评标
□其它说明:
投标须知(五)
25
开标机构组成
■开标机构由招标人的 5 名成员组成。
26
评标机构组成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的 5 名成员组成。
27
评标定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法: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次低价评标法:有效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
□合理低价评标法:
■竞争性议价
28
评标方式 验证方法
■查验原件:查验本投标须知第22项列出的全部内容原件
29
监理合同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00-0202)(范本)
30
候选中标方式
因中标单位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
□以该中标价依排名次序选择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重新组织招标
■其它说明:竞争性议价选定其他单位。
投标须知(六)
31
奖励罚则规定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处罚规定:
□无一般责任事故奖励 万元
□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励 万元
□获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励 万元
□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彰一次奖励 万元
施工质量奖励处罚规定:
□获国家部及部以上级优质工程奖励 万元
□获省优良样板工程奖励 万元
□获市优良样板工程奖励 万元
□获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彰一次奖励 万元
□主动提出并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按节约资金总额的 %给予奖励
□其它奖励处罚规定:
3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天内有效 □45天内有效 □60天内有效 ■90天内有效 □ 天内有效
33
招标文件费用及资料费
□招标文件工本费 0 元
■图纸、资料押金 200 元(退还图纸、资料时不计息返还押金)
□投标人可在招标人指定地点查阅图纸等资料,需要购买者自愿提出申请。
投标须知(七)
34
其它事项
(可加附页)
监理班子的配备须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在监理合同中双方约定
■投标保证金:50000元,2008年11月12日前交纳。开标后30日内不计息返回。
单位全称:梅州市恒兴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五华县支行
账号:20088811
二、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
1、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退回投标文件:
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已明确不需要参加的除外);
1.2 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及指定接收人;
1.3 投标文件未密封;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开启标书后,经评标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人员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暗标除外)或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暗标除外);
2.2 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2.3 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数目不足,重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
2.4 暗标部分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业绩等与判断投标人身份相关的标识或暗示性内容
2.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数据大量雷同,或有其它明显串通投标行为;
2.6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
2.7投标人拒绝对细微偏差作出补正;
2.8投标文件中的其它重大偏差;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认定无效投标文件,不得使用除此之外的标准作为认定无效投标文件的依据。
4、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
三 总 则
5. 使用文字种类
5.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6. 使用货币种类
6.1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7. 建设资金
7.1 建设资金已基本获得,将首先保证用于本工程合同的支付。
8. 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9. 投标资格
9.1 投标人保证满足投标须知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及其它要求。
9.2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投标有效期按投标须知第32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10.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10.3 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10.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
10.5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11. 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
11.1 招标人应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召开答疑会议给予澄清、解答。投标人需要招标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单位澄清的问题,应于答疑会议之前至少提前3天(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11.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出席答疑会议。
11.3 招标人要在《答疑会议纪要》上解释投标人于答疑会议期间或之前提出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问题。《答疑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4 答疑会议所产生的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第18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11.5 投标人应参加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11.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可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确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现场踏勘。
11.7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
11.8 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 设计文件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向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包括已变更设计文件)。
13. 工程量清单
13.1 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范围之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及数量清单。
四 招 标 文 件
14. 招标文件组成
14.1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目录所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及答疑会议纪要内容。
15. 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
15.1 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解释顺序按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
15.2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于答疑会议召开之前至少提前1天(或招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5.3 如果投标人在答疑截止前未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提出质疑,视为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则认为该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15.4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答疑纪要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15.5 书面答复、补充通知或答疑纪要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2天(或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书面答复或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6. 招标文件修改
16.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或招标人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等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6.2 补充通知送招标机构备案并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16.3 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按照规定延长投标截止间。
16.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编制
17.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1 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件部分和商务标书部分。
17.2 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应以投标须知中■项相关条款中具体选择的打“■”内容为投标文件的实际组成部分。
18. 投标文件格式
1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评标机构可在量化评分过程中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18.2 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封装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暗标除外)。
18.4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字样应清楚,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章(暗标除外)。
18.5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
19. 投标报价
19.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0. 投标文件封装及标志
20.1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封装及要求进行封装。
20.2 投标文件封面可自行设计,并进行密封及标志。
20.3 投标文件若未按规定进行封装、密封及标志,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错开标书的责任。
21. 投标文件提交
21.1 投标人应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议程安排表》中确定的地点和接收人。
21.2 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关于招标投标方面的约定仍然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2.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2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撤回或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第23项的规定进行标志及密封,并在密封封面标明“撤回”或“修改”字样。
2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递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 开 标
23. 开标一般规定
23.1 投标人应按《招标议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3.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
24. 开标程序(低价、次低价、合理低价评标法)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
(5)开标机构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宣布检查结果;
(6)公布投标报价(费率)上限、投标报价(费率)下限或监理承包总价等数据;
(7)开标机构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函件》、《商务标书》;
(8)开标机构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投标函件》、《商务标书》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宣布检查结果;
(9)开标机构逐项公布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的《商务标书》的投标总报价(费率);
(10)开标机构按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价(费率)、中标价(费率),确定预中标人;
(11)主持人宣布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费率)、平均报价(费率)、预中标价(费率)、预中标人;
(12)开标工作人员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上签名;
(13)开标会议结束。
七 评标
25. 评标一般规定
25.1 评标机构由招标人按投标须知中确定的评委数量、评委确定方式组建。
25.2 评标机构须按规定及投标须知中第33项所述评标办法、评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25.3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
25.4 在评标过程中,凡须评委各自独立计分的项目,计算得分时须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算术平均值。
25.5 参加评标会议的人员应对评标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25.6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6. 现场询标及澄清
26.1 评标过程中,评标机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其投标文件中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内容(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6.2 评标会上澄清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 评标会上澄清的每一次要求与答复,须立即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并经全体评委签名确认。
26.4 投标人在评标会上澄清时,不能明确解释或解释前后矛盾时,评标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澄清将不予采纳。
27. 细微偏差修正
27.1 细微偏差是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符合性投标文件虽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及数据,并且修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7.2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可以于评标结果宣布之前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的细微偏差进行修正,若投标人拒绝修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7.3 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有效的投标文件,若存在个别计算或累计方面的算术错误可视为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⑴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
⑵ 单价金额和工程量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通常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⑶ 分项报价金额累计与投标总价金额不一致时,通常以分项报价金额累计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正分项报价。
27.4 按照上述修正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后有效。
27.5 投标报价单位精确到“元”,评标有效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值(招标人有特定要求的除外)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4舍5入进位。
27.6 开标(评标)后,所有投标文件正本留在招标人处密封保存备审,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移交招标人。
八 授 予 合 同
28. 中标通知书
28.1 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暂定中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的方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28.2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之前30个工作日内确定。
28.3 中标通知书将明确招标人对中标人的监理要求,包括实施、完成的监理内容、合同签订的时限等。
28.4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授标及废除授标
29.1 招标人将把监理合同授予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中标人。
29.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
29.2.1 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29.2.2 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29.2.3 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
29.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29.3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招标人将按照投标须知规定的方式处理。
29.4 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废除授标,至少将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29.4.1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若高出弃标人的中标价,其差价部分视为弃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弃标人应予赔偿。
29.4.2 承担因此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30. 签订合同
30.1 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文件的受权代表)共同签订监理合同。
30.2 因招标人过错未能于规定期限内签署监理合同,因此造成投标人的损失将由招标人承担。
30.3 招标人和中标人若无法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监理合同时,应协商解决,并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协商无效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九 附 件
附件1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附件2 投标文件《投标函件》格式
附件3 商务标书封面格式
附件4 投 标 承 诺 书
附件5 投 标 函
附件6 《招标议程安排表》一份
附件7 施工图纸一套(含设计更改文件)
附件1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分类:【 】函件【 】商务
投标人全称(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邮编:
投标联系人: 电话:
文件开封时: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封
说
明
1. 投标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
2. 本封面复印或打印有效;
3.在确定的‘函件’或 ‘商务’前打 ‘√’;
4. 投标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附件2
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
(投标函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 标 人(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
附件3.
建设工程监理投标文件
(商务标书)(封面)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 :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工程名称)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梅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 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3. 服从《招标议程工作安排》,遵守招标有关会议现场纪律。
4. 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
5. 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6. 保证按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保证并商签监理合同。
7. 保证按监理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期的监理责任。
8. 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监理人员及投入检测设备。
9. 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10. 保证按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监理费调整事宜,不发生签署监理合同之后恶意提高监理费用的行为。
若有违反以上1、2、3、5任意一条,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若有违反以上4、6、7、8任意一条,同意接受招标人对投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
投 标 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5
投 标 函
(招标人):
一、本投标人自愿以人民币〔或按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价(结算价、中标价、合同总价)的 %费率〕(大写): ,(小写) ,按招标文件、监理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要求承接本 工程的监理任务。
二、本投标人承诺按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完成监理任务。
三、本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标人如中标,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
投 标 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6 《招标议程安排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发出招标
邀请书
地点:广州市建设六马路48号万财大厦4楼时间: 2008 年 11 月 10 日
2
发售招标文件
地点:广州市建设六马路48号万财大厦4楼
时间:2008年11 月10日上午9:30—11:30
3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安排踏勘现场
4
招标答疑会
地点:梅州市五华白石嶂
时间: 2008年 11 月 12 日上午9:30
5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广州市建设六马路48号万财大厦4楼
截止时间: 2008年11月15日上午10时整
6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补的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
8
开标会
地点:广州市建设六马路48号万财大厦4楼
时间: 2008 年11月15日上午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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