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锡明发国际新城B地块四期9#、23#楼石材幕墙工程施工补充协议(一)本补充协议书由:建设单位 : 法人代表 : 和分包单位 : 法人代表 : 所订立。本补充协议乃附属于由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于 年 月日签订之中国江苏省无锡市明发国际新城B地块四期19#、23#楼石材幕墙工程合同文件(此后简称“原合同”)。原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分包单位执行及完成名为明发国际新城B地块4期19#、23楼石材幕墙工程(此后简称“原工程”),本协议中的分包单位亦指原合同中的“分包单位(一) 基于现场实际情况,原合同工程范围有所调整.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原合同所制定之合同条款作出修订并签订补充协议(
2、以后简称“本协议”)。(二) 除本协议有明确规定外,原合同之一切合同文件均不会因本协议而失效。双方特签署本补充协议文件并同意如下条件:。 任务委托建设单位委托分包单位执行及完成本协议所述工程(外墙钢管脚手架搭设及拆除退场),而分包单位接受委托。2。0 工程范围。1 分包单位需按照本补充协议书附录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19楼、23楼原总包施工之外墙防护脚手架距离建筑外墙不满足外墙石材干挂施工条件(未考虑石材幕墙距离)。总包单位按照项目施工进度,拆除现场原建筑整体外墙架.总包外墙防护架拆除后,分包单位组织重新搭设石材幕墙施工所需钢管架(双排钢管架),并负责施工完成后外墙钢管架拆除及退场。(石材幕墙
3、外墙架为双排钢管脚手架,且需满足施工及规范要求)。22 本协议之金额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协议之综合金额除变更洽商外,将不作任何调整,当中已包含一切因原合同中已经发生或有可能发生因任何原因而造成之所引发的综合单价变动,分包单位保证不会向发包方提出任何额外费用补偿申请。3。 价款3。1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照实际施工进度支付,如全部搭设完成则需支付协议90,外架拆除后支付剩余10%协议金额. 本协议约定金额: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双排钢管脚手架M2256.237981.94备注说明:1、上述费用已包含税金之综合单价2、石材工程量计入,如有调整按外墙架计算规则执行,综合单价不作调整3、本协议约定之双
4、排脚手架费用为石材面积乘以上述申报综合单价4。0 与原合同有关事项1 分包单位确认及同意执行本补充协议并按规定履行原合同之义务、除本补充协议另有说明外,承担原合同之责任及行使原合同之权力。4. 建设单位接受本补充协议之约定,并按原合同规定对分包单位提供相关之管理、协调及配合工作。 除本协议有明确规定外,原合同内一切的相关条款均被保留。4.45。 补充协议文件5。1 补充协议文件包括本补充协议书及其附录,当中包括:附录一原合同基础上补充报价情况说明及报价书。0 诠释1 本补充协议乃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62 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本补充协议内所有用词的定义均采用原合同内相同用词的定义.6.3 在解释本补充协议的真正含意时,若本补充协议的内容与原合同的内容有差异或矛盾时,将以本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在未有任何差异或矛盾的情况下,则原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时适用。双方于 年 月 日盖章签署。发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签署分包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