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测量方案
1 测量准备
1 根据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测量组长由项目经理部的主任工程师兼任,负责安排测量设备管理,现场施工测量放线安全管理。测量责任师负责测量放线的工作质量,工作进度,技术方案编制与实施。测量放线工负责具体现场测量放线操作。
2 完善测量放线方案:交通部办公楼维修改造及外立面翻新工程平面、空间布局复杂,测量放线的难度相当大,施测前应仔细核对图纸,根据实际楼形和现场具体地形特征,进一步完善测量放线方案。对施工测量放线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绘制测控布置图。
3 根据交通部办公楼维修改造及外立面翻新工程需要,配置测量仪器,所有进入现场的测量器具须在计量检定周期有效期内。本工程拟配置测量仪器情况详见下表:
交通部办公楼维修改造及外立面翻新工程测量器具配置表
用途
仪器名称
型号
数量
检测期限
使用人
备注
施
工
测
量
全站仪
PTS-III0.5
1台
07.5.18
测量员
验线员
已有
电子经纬仪
TOPCON-T2
2台
07.4.30
已有
水准仪
DS3
2台
07.4.30
已有
精密电子水准仪
DS1/2
1台
07.4.30
已有
激光铅直仪
DZJ3
1台
07.5.18
已有
50m钢尺
99101
2把
07.4.30
已有
5m盒尺
/
10把
07.4.10
已有
检
测
检测尺
两套
质检员
工长
已有
磁力线坠
/
8个
已有
5m盒尺
/
6个
07.4.10
已有
3m合尺
/
6个
07.4.10
已有
4 校核定位桩和水准点:进场后,与建设单位办理交桩手续,重新校核定位桩和水准点,并浇筑砼保护台,做好明显保护标志,防止被埋压或人为破坏,建立测量数据库。
2 场区平面控制网的建立
2.1 场区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原则
1)平面控制应先从整体考虑,遵循先整体后局部,高精度控制低精度的原则。
2)布设平面控制网:首先根据轴线关系图、现场施工流水段划分、基础及地上结构特征,以便于实测、校核为原则布置轴线控制网,保证建筑物内关键部位的顺利投测。
3)选点应选在通视条件良好、安全、易保护的地方,控制桩距离基槽边应大于2m,防止桩位移破坏控制桩,本工程可利用周边长久性建筑物适当位置设置控制桩点。
4)自行设置控制桩时,桩位埋设深度1m,浇筑混凝土保护,用红油漆标好控制桩轴线编号,做好明显测量标记。
2.2场区平面控制基准点的复测
首先,对业主提供的建筑物控制桩点进行复测。复测利用TOPCON-701智能型全站仪(2+2ppm),进行角度、距离复测,与测绘院测量成果通知单进行校核,并将复测点位误差成果同调整方案报业主及监理单位,同时按实际工程施工需要把各相关控制桩点引测到方便于施工需要的周边永久性建筑物上以便以后引用。
2.3 场区平面控制网的布设
本控制网按I级建筑方格网进行测设,测角中误差±5″,边长相对中误差≤1/30000,相邻两点间的距离误差控制在±2mm以内。采用直角坐标定位放样的方法测设出建筑物平面控制网,经角度、距离校测合格后,依据平面控制网布设原则及轴线加密方法,埋设场区平面矩形控制网点。为了便于施工,可将建筑物平面矩形控制网布设成偏轴线1m或借线,根据实际情况象控制基准点一样把它们引到便于施工使用的周边永久性建筑物适当的位置上备用则更为合适。
3 高程控制网的建立
3.1 高程控制网的布设:为保证建筑物竖向施工的精度要求,在场区内建立高程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的建立是根据甲方提供的场区水准点(至少提供两个点),采用0.3mm级精度的DINI-10电子水准仪对所提供的水准基点进行复测检查,校测合格后,测设一条闭合水准路线,检测场区高程竖向控制点,以此作为保证竖向施工精度控制的首要条件,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要求河源建筑物实际地面高度确定每层的50标高线,从而以50标高线为基准确定窗台标高线和外檐石材及玻璃幕墙标高控制线等,同时确定屋面及室内各种装修所需标高线位。
3.2 高程控制网的精度不低于三等水准的精度。
3.3 在布设闭合水准路线前,结合场区情况,在场区与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水准点间埋设高程控制点,测出场区高程控制点的高程并和原有建筑物实际情况进行比较从而得到施工所需的确切高程。
3.4 场区内设置四个水准点,水准点距离建筑物应大于25m,距离回填土边线大于15m。
4 ±0.00以下施工测量
4.1 轴线控制桩的校测
1)在建筑物基础施工过程中(北侧新建钢结门头基础),对轴线控制桩每半月复测一次。
2)采用测量精度2″级,测距精度2mm+3ppm的全站仪,根据首层控制进行校测。
4.2 轴线投测方法
1)±0.00以下的基础施工采用经纬仪方向线交汇法来投测轴线,引测投点误差不应超过±3mm,轴线间误差不应超过±2mm。
2)待垫层打好后,根据基础边上的轴线控制桩,将经纬仪架设在控制桩位上,对中整平后后视同一方向控制桩,将所需的轴线投测到施工的平面层上,在同一层上投测的纵、横轴线不得少于2条,以此作为角度、距离的校核。经校核无误后,方可在该平面上放出其它相应的设计轴线及细部轴线,并弹墨线作为模板的依据。在各楼层的轴线投测过程中,上下层的轴线竖向垂直偏移不得超过3mm。
3)在施工过程中,每当施工平面测量工作完成后,进入竖向施工,当柱浇筑成型拆掉模板后,应在柱侧平面投测出相应的轴线,并在墙柱侧面抄测出建筑物1m线或结构1m线(1m线相对于每层楼板设计标高而定的),以供下道工序的使用。
4)当每一层平面或每段轴线测设完后,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填写报验单,报送报验单必须写明部位、报验内容,并附一份报验内容的测量成果表,以便及时验证各轴
线的正确程度状况。
4.3 独立基础结构施工中的标高控制
1)高程控制点的检测: 在向独立基坑内引测标高前,首先检测高程控制网点,以判断场区内水准点是否被碰动,经检测确定无误后,方可向坑内引测所需的标高。
2)独立基础标高的施测
为保证竖向控制点的精度要求,对每颗柱子所需的标高基准点,必须正确测设,在该施工段上所引测的高程点,不得少于三个,并做相互校核,校核后三点的校差不得超过3mm,取平均值作为该平面施工中标高的基准点,根据基坑的情况,设置在现有周边永久建筑物上,所标部位应先植入钢筋,再在该钢筋上画上十字加差点作为基准标高点,用红色三角作标志,并标明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便于施工中使用。
3)拆模后,抄测结构1m线,在此基础上,用钢尺作为向上传递标高的工具。
4.4 地下部位装修改造标高的控制
根据原有建筑物实际情况确定每层楼的实际50标高后,再依据实际要求的拆改装修情况确定施工所需的标高控制线。
5 ±0.00以上施工测量
5.1 平面控制测量
±0.00以上的轴线传递,采用经纬仪方向交汇和激光铅垂仪投测综合法,在建筑物首层内侧设轴线控制点向上投测,即内控法。
1)采用测量精度为2级、测距精度为2mm+2ppm的全站仪,根据首层控制进行校测。首层放线验收后,应将控制轴线引测至建筑物内。根据施工前布设的控制网基准点及施工过程中流水段的划分,在建筑物内作内控制点(每一流水段至少2-3个内控点),埋设在首层相应偏离轴线1m的位置及对着外窗的位置,基准点的埋设采用10cm×10cm钢板,钢针刻划十字线,钢板通过植筋与首层楼面内固定牢固,同时引测到相应的外墙外侧(向上找相应轴线位置用),作为竖向轴线投测的基准点,基准点周围严禁堆放杂物,向上各层在相应位置(主要在各过道两头和楼电梯间长向两边)水钻开洞(10cm×10cm)。
2)竖向投测前,应对首层钢板基准点控制网进行校测,校测精度不宜低于建筑物平面控制网的精度,以确保轴线竖向传递精度。
3)轴线控制点的投测,采用激光准直仪。先在底层基点架设激光准直仪,调校到准直状态后,打开激光电源,就会发射和该点铅垂的可见光光束,然后在楼板开口处用接受靶接受,通过无线对讲机调校可见光斑直径,达到最佳状态时,通知观测人员逆时针旋转准直仪,
这样在接收靶处就可见一个同心圆(光环),取其圆心作为向上的投测点,并将接收靶固定,同样的办法投测下一个点,保证每一施工段至少2-3个点,作为角度及距离校核的依据。控制轴线投测至施工层后,应组成闭合图形,且间距不得大于所用钢尺长度。
4)施工层放线时,应先在结构平面上校核投测轴线,闭合后再测设细部轴线。
5.2 高程的传递
1)标高的竖向传递,应用钢尺从首层起始高程点竖直量取,当传递高度超过钢尺长度时,应另设一道标高起始线,钢尺需加拉力、尺长、温度三差改正。
2)每段建筑物至少由三个标高点分别向上传递。
3)施工层抄平前,应先校测首层传递上来的三个标高点,当差小于3mm时,以其平均点引测水平线。抄平时,应尽量将水准仪安置在测点范围的中心位置,并进行一次精密定平,水平线标高的允许误差为±3mm。
6 装修工程测量
轴线及高层施工测量放线中,按装修工程的要求将所需要的控制点、线及时弹在墙、柱、板上并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作为装修施工的控制依据。
6.1 地面:在四周墙身与柱上弹出建筑50cm水平线,作为面层施工高程控制线。
6.2 墙面:在墙体两侧弹出墙边线和20cm控制线,根据墙控制线进行面层施工。
6.3 门、窗洞口:在各层轴线完成后,用经纬仪引测到洞口两侧各30cm处,再投测竖向控制线,然后根据首层外墙+50cm线用钢尺传递高程。室内洞口竖直控制线根据轴线关系弹出(亦为单侧或两侧边的30cm控制线,水平控制线由+50cm标高控制线线向上量出,同时为了保证外保证门窗相对位置准确)。
6.4 楼梯:根据上、下层弹在墙面上的+50cm线,按踏步数量均匀分布作为楼梯施工控制线。
6.5 外线施工的控制:在出楼2m范围内施工中严格控制各种管线的标高、坡度、尤其是管线的正确走向。
7 沉降观测
为了随时掌握北侧新建钢结门头的沉降情况设立观测点进行沉降观测。施工期间,所有柱子安装完毕后开始进行沉降观测。整体钢结构结束后,第一年每季度进行一次,第二年每半年进行
一次,第三年每年进行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若发现沉降有异常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具体要求见《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及《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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