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节假日值班管理规定6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公司节假日值班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司国家法定节假日安全生产值班工作,维护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集团总公司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机关本部和各经营单位。第一条 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全国假日办发布的信息为准。第二条 值班管理部门:机关本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公司整体节假日值班安排,公司节假日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安排和统计公司整体节假日值班计划,每次节日前发布假期通告,告知全体员工假期安排,保持与集团值班管理部门沟通联系,上报我公司节假日值班安排。综合部负责节日前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明确节日
2、期间安保总联络人,并定期组织突发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及其它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培训。各经营单位:办公室(行政部)负责本单位节假日的年度计划制定与执行,上报本单位每次节假日值班计划,安排节假日期间工作。安保部负责本单位节日前安全隐患排查及教育宣传工作,节日期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第三条 值班人员:1、机关本部:值班领导:公司领导,值班部门:部门正副职2、经营单位:值班领导:单位领导,值班部门:部门正副职第四条 值班人数机关本部:天数不超过3天的假期,安排1-2名值班领导;天数超过3天、不超过8天的假期,安排2-3名值班领导;节假日期间,每天必须安排1个部门值班。各经营单
3、位:天数不超过3天的假期,安排1-2名值班领导;天数超过3天、不超过8天的假期,安排2-3名值班领导;节假日期间,根据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情况安排好各部门值班。第五条 值班计划公司整体节假日值班计划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制定,各经营单位制定年度法定节假日值班计划(附件1),并至少于节日前6个工作日上报节假日值班人员名单(附件2)至公司办公室。第六条 值班职责:1、公司值班领导:围绕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核心工作,承担节假日期间的领导职责;负责与集团总公司值班人员保持沟通联系;组织召开节日值班例会,确认各单位值班值班在岗情况及日常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情况,并登记在案(附件3)。 公司值班部门:承担节
4、假日期间的监督和协调职责;记录节日值班日志(附件3);熟悉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对于突发事故和情况,必须迅速做出判断和反应,并汇报值班领导;确认各单位值班部门的值班在岗情况,并登记在案;如需离开办公室,应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说明事由及离返时间,并登记在案。 各单位值班领导:围绕本单位的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核心工作,承担节假日期间的领导职责。熟悉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确认单位值班领导的值班在岗情况及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情况,并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登记在案。如需离开办公室,应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说明事由及离返时间,并登记在案。 单位值班部门:承担节假日期间的监督和协调职责,熟悉应急预案及处理程序,对于突发事故
5、和情况,必须迅速做出判断和反应,并汇报值班领导。确认单位值班部门的值班在岗情况,并登记在案。如需离开办公室,应向本单位值班领导和公司值班部门汇报,并说明事由及离返时间,并登记在案。2、节假日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办公室。3、值班人员必须做好书面值班记录(附件3),必须当面进行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情况,是否有需要继续跟进或特别关注的事宜。 4、执行节假日值班例会制度:由公司值班领导组织召开,公司和各经营单位值班人员参加,汇报、协调当日生产经营活动。5、节假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熟悉公司或本单位的全面情况,尽职尽责,认真检查巡视;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一
6、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6、各单位在节前要针对本单位的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从而确保放假期间的安全。7、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一切不稳定因素解决于萌芽之时,确保节日放假期间的正常经营。第七条 应急预案及报告程序:1、针对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由公司值班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各经营单位要听从公司指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分工协作,将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和客人财务等损失降至最低。2、针对火灾、食物中毒等人为或群体事故,各经营单位要以保障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积极组织力量展开扑灭、救治等补救工作,及时向
7、公司值班领导和人员汇报,并通知武警消防或医疗急救部门,同时,做好其它人员的食宿和情绪等维稳工作。3、针对打架斗殴等治安事件,各经营单位要确保无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进行劝解、组织安保等有生力量进行制止,向公司值班领导和人员汇报;如性质恶劣、情形严重的,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第八条 违反值班规定处罚措施:为严肃值班纪律,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按照下列条款予以处理:1、 对于发生空岗、不在岗或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在节后第一次生产经营周例会进行通报。2、 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根据情节和影响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