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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 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特制订本规定。
二、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各项固定资产管理。
三、 职责和权限
1、 本制度由财务部起草、 修订并组织实施, 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检查。
2、 本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 固定资产分类
4.1、 此规定中的固定资产包括以下几类:
企业为生产产品、 提供劳务、 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时间超过1年且价值在 元( 含) 以上的非货币性资产, 包括房屋、 建筑物、 机器、 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 器具、 工具等;
4.2、 固定资产的分类范围
4.2.1房屋建筑物: 产权属于本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建筑物, 包括厂房、 办公室(楼)、 宿舍、 食堂、 仓库、 活动室等及其附属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的水、 电、 煤气、 取暖、 卫生、 升降梯等设施;
4.2.2机器设备: 包括生产工艺类设备、 辅助生产设备、 通用机器设备、 专用机器设备等;
4.2.3仪器仪表: 包括光学仪器、 分析仪器、 电子测量仪器、 实验仪器装置等;
4.2.4交通运输工具: 产权归公司所有的各种交通运输工具, 包括汽车、 摩托车、 人力拖车、 板车、 叉车、 投料车等;
4.2.5电子设备: 包括笔记本电脑、 台式电脑、 路由器、 交换机等;
4.2.6办公设备: 包括办公桌、 椅、 凳、 橱、 架、 沙发、 取暖和降温设备、 空调、 会议室设备、 家具用具等;
4.2.7列管资产: 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且价值介于500元至 元间的资产。其价值不经过计提折旧的方式计入成本费用, 而是一次性计入或分摊计入成本费用, 且需要对实物的存在性进行管理的设备;
4.2.8其它设备: 除以上分类外的设备。
五、 实物管理分工与职责
5.1 实物使用部门职责
5.1.1 总经理对其公司内所有的固定资产负管理责任;
5.1.2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总监对其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负管理责任。
5.2 固定资产使用人对其使用的资产的职责为:
5.2.1 计算机、 行政运输工具、 摄影器材等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落实到使用人;
5.2.2 使用部门负责人在部门内设置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 指定资产管理员对部门共用资产进行实物管理, 同时对部门内所有资产, 包括建立备查帐、 申请转移、 验收实物、 定期盘点、 协助归口管理部门盘点、 申请报废、 使用效果评定、 自行维护保养或向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报修;
5.2.3 公司内公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为归口部门的资产管理员。
5.2.4 资产管理人需要保证个人使用或部门内公用实物的安全完整, 保证帐实相符, 对盘亏的资产负责。
5.3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分工
5.3.1 设备部: 负责制造中心范围内使用的机器设备、 仪器仪表、 运输工具等。
5.3.2 网络工程信息部: 负责公司范围内监控、 电脑、 打印机、 服务器、 电话、 复印机、 交换机等IT设备。
5.3.3 行政部: 综合办公、 职工宿舍范围内的办公设备、 行政运输工具、 空调、 办公家具用具、 房屋建筑物。
5.3.4 营销中心: 办事处办公设施、 售后、 渠道机器等市场设备。
5.3.5 安全管理员: 周界报警、 消防设施、 消防控制设备。
5.4 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
5.4.1 负责制订所管辖固定资产具体的日常管理。如: 验收确认、 维护保养或向供应商报修;
5.4.2 负责指导所管辖固定资产的实物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正确使用、 维护保养;
5.4.3 负责所管辖固定资产的验收、 调拨、 报废等管理工作;
5.4.4 提出对所管辖固定资产的统一调配方案, 以利于固定资产得到充分利用;
5.4.5 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保管;
5.4.6 依据公司盘点计划参与所管辖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盘点, 并对各部门的盘点差异结果进行追踪;
5.4.7 负责监管设备在监管期内不得随意搬迁, 监管期满必须申请解除监管。
5.5 财务职责
5.5.1 财务部职责: 负责建立固定资产的分类标准、 制订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审批权限。
5.5.2 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对固定资产的增加、 报废、 折旧、 转移及盘盈亏进行会计核算, 建立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
5.5.3 负责固定资产的报表工作, 包括在建工程进度表、 当月固定资产明细报表、 当月固定资产折旧报表、 当月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
5.5.4 在资产转固时, 依相关规定在财务系统中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信息;
5.5.5 依据公司盘点计划提供固定资产盘点清单。
5.5.6 固定资产盘点召集统畴及实施
5.5.7 固定资产盘点差异收集汇整并提交报告;
六、 固定资产作业流程
6.1 申请采购及验收请款
6.1.1 创立采购申请
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手续按《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中的审批权限作审批。
6.1.2 根据经批准后的手续实施采购, 由采购部进行询价、 比价以及确定供应商。采购部须确认所申购资产是否在预算内, 如超预算时, 需进行预算变更申请;
6.1.3 采购执行及验收请款
6.1.3.1 供应商送货后, 资产使用部门系统验收;
6.1.3.2 采购部办理请款, 送货单、 验收记录、 发票原件等手续交公司财务部审核, 记入应付供应商账款;
6.1.3.3 对采购合同中规定有预支款的, 由负责采购人员按预支付款的规定提交预付款申请, 并在收到发票时提供冲账信息;
6.1.3.4 财务部依供应商账期审核付款;
七、 保管
7.1 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人负责保管, 共同使用的资产则由部门资产管理人保管;
7.2 各使用部门均应设立本部门资产对口人, 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配合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管理资产;
7.3 到厂未验收设备由设备部保管, 待设备安装调试后交使用部门验收保管。
八、 转移
8.1 资产状态转移
”在用”转移为”闲置”: 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公司总经理批准后, 抄送财务部门, 生产部或信息部备案;
8.2 资产实物转移
8.2.1 资产的使用部门, 存放地点, 保管人等发生变动, 应办理固定资产实物转移;
8.2.2 同一公司不同成本中心的转移, 由转入部门资产管理员提出资产转移申请, 依《固定资产调拨单》权限进行审批( 不需总经理批准) , 转移申请审批完毕, 成本中心自动转移;
8.2.3 个人使用资产之使用人、 资产存放地发生变动, 由部门资产管理员提交申请, 部门负责人审批后, 自动转移。
九、 调拨:
9.1 固定资产在集团内部相互调拨时, 应由调出方申请资产调拨, 按《调拨单》权限表的规定审批;
9.2 从关联企业调入的固定资产, 需办理相应的注册变更手续等相关费用( 如汽车过户费) , 由关联企业调入方承担, 同时应将费用予以资本化;
9.3 调入部门对调入的设备启用前, 需要对其技术状况进行确认, 可包括安全性、 技术参数指标等, 特种设备还需第三方检验报告。
9.4 调出方须在调拨单上注明原资产号、 资产名称、 规格型号、 已使用年限、 原资产的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等;
9.5 调出方经部门主管、 财务部门、 总经理批准后, 再由调入方使用人、 资产管理员确认, 经部门主管、 总监审核后交财务部确认、 总经理批准。
9.6 审批后, 财务部在系统中作资产转移及账务处理。
十、 闲置
10.1 闲置提报
10.1.1 个人电脑的闲置提报及处理
10.1.1.1 员工在办理离职时, 其电脑可转移给其它使用人, 并做资产转移申请, 部门主管在签署离职表时, 应追踪离职人员电脑情况;
10.1.1.2 对于离职员工上交的电脑, 尚未报废且暂无人使用, 经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员登记备案后由部门主管暂行保管, 但不做资产的账务转移, 闲置电脑的折旧费用仍归属原部门;
10.1.1.3 各部门闲置电脑清单按季上报给公司网络工程信息部。信息部针对人事部提出的新进员工电脑请购的申请, 依据闲置电脑清单, 调配给新进员工;
10.1.1.4 闲置电脑调配给新进员工, 由信息部通知闲置电脑部门做资产调拨转移, 实物由信息部移交给新进员工。
10.1.2 设备及其它类资产的闲置提报
长期不用或不适用的闲置多余设备以及由于生产任务不饱满, 造成停用六个月以上的停用设备, 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经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总经理审批后, 就地封存, 报财务部门备案;
10.2 闲置保管
10.2.1 对封存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水源、 气源, 所有滑动面上涂上防锈油脂, 贴上防锈纸加罩保护;
10.2.2 原则上不得拆除设备上的零部件。因生产急需且在备件没有情况下, 需要拆用封存设备的零部件作为待修设备的配件时, 需得到设备管理部门批准, 并在该设备启用前恢复原状, 确保处于安全状态, 过程记录报财务部备案;
10.2.3 闲置设备每二年保养一次。
10.2.4 闲置电脑由网络工程信息部保管及维护;
10.3 统计核算科每季度出具制造中心闲置固定资产报表, 各部门可进行查看, 对有需要的资产可视同正常固定资产进行调拨使用;
10.4 闲置固定资产的转移、 报废、 盘点、 折旧等工作参照正常固定资产操作流程进行。
十一、 报废
11.1 固定资产因损耗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 可申请报废;
11.2 达不到工艺要求、 无修理价值、 严重影响安全且无法修复, 可申请报废;
11.3 已到期的固定资产, 经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确认还能继续使用的, 不允许报废;
11.4 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11.5 报废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 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查实、 审核, 依审批权限表审批后处理;
11.6 审批完毕, 由财务部固定资产专员进行账务处理;
11.7 废品管理部门将报废资产按统一规划区域堆放, 并移交给公司采购部, 由公司采购部统一变卖报废资产, 变卖收入缴交财务部入账;
11.8 已经过审批报废且账务处理完毕的固定资产, 需在2个月内进行该固定资产处理, 严禁账务与实物处理跨年操作。
十二、 出售
12.1 除调拨以外的闲置资产经实用性考量, 依核决权限审批可出售给第三方;
12.2 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 交归口管理部门出具拟处理价, 依权限审核后, 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采购部门确认是否采用公开竞标方式出售。
12.3 出售固定资产时, 应在收妥出售款及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 方可将所出售的固定资产交购置方;
十三、 失窃
13.1 固定资产出现遗失、 被盗时, 资产使用人必须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或公安机关或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报案。归属工厂的固定资产由出险部门出具书面报告给行政部, 由行政部报案并通知保险代理公司进行相应处理。公司安全部门应协助资产使用部门采取措施, 以防再次发生。
13.2 公司不允许资产遗失或被盗而不报, 等到资产盘点时才发现资产盘亏的情况。
13.3 如因保管人之责任, ,除保险公司赔偿外, 差额部分应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13.4 固定资产失窃, 须取得受案之公安机关证明文件。
十四、 盘点
14.1 固定资产盘点至少一年一次。
14.2 年度全面盘点工作公司财务部组织, 由公司各部门配合支持以此制订盘点计划会同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执行。
14.3 盘点前, 各部门需自行检查固定资产标签是否完整齐全, 如有缺失需及时将标签补上。
14.4 各资产保管部门初盘时需在已盘点的固定资产贴”已盘点”字样的标签, 监查小组复盘时检查是否已贴。
14.5 针对盘点结果, 各实物归口管理部门和监查小组共同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经使用部门、 监管部门、 财务人员签字确认。财务部门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 并报公司审批, 审批完成后, 固定资产管理员做账务处理, 入账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或固定资产调拨, 并将清理科目转入营业外收支或责任人赔偿;
十五、 改建
15.1 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 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15.2 固定资产改建, 根据竣工结算报告作资产入账或原资产的增值, 由验收部门提供改扩建、 改验收报告, 明确增加性能及使用年限, 并依报告调整资产使用年限。
十六、 修理
16.1 固定资产修理分为中小修理( 经常性修理) 和大修理
16.1.1 中小修理是指对固定资产个别进行调整或拆除, 房屋、 建筑物进行检查或局部修缮。固定资产中小修理范围小, 发生费用支出少能够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6.1.2 大修理是指对机器设备进行全部拆卸和部分更换主要部件、 配件, 房屋建筑物进行翻修和改进地面等工程。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如果数额较大或发生不够均衡, 应当采用预提或待摊方法。若发生修理费用, 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 经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期摊销。
16.2 大修理支出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及摊销原则
16.2.1 满足以下条件则列入长期待摊费用: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的;
修理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16.2.2 符合以上条件的摊销年限的原则: 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摊销, 按照资产验收报告中其资产的剩余年限作为摊销年限
16.3 不满足以上记入长期待摊费用条件的, 直接记入当期相关修理费用。
十七、 固定资产折旧
17.1 折旧方法
采用平均年限法进行折旧, 按5%的净残值率计算净残值。
17.2 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17.2.1 应计折旧的固定资产有:
房屋、 建筑物
在用的机器设备、 仪器仪表、 运输工具、 工具器具等
因季节性停用、 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融资租入和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已投入使用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也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应计提折旧
17.2.2 不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有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
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 次月起计提折旧
列管资产
十八、 附表
附表1: 《购置申请》
附表2: 《生产设备签收单》
附表3:《生产设备验收单》
附表4:《办公设备验收单》
附表5:《厂外调拨单》
附表6:《厂内调拨单》
附表7:《报废审批表》
附表8:《备查账》
附表9:《盘点表--初盘》
附表10:《盘点表--复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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