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推动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_吴立荣.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462872 上传时间:2023-10-12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1.80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推动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_吴立荣.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推动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_吴立荣.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推动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_吴立荣.pdf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法制博览 2023 年第 09 期 33 立项课题研究推动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基金项目:武汉市法学会 2021 年度法学重点课题 推动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武法学(2021)5 号)。吴立荣 王 璐 李 玲 陈 晓武汉市工程建设执法稽查站,湖北 武汉 430075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中部地区正处于从高速向高质量发展的历史转型期,如何运用法治保障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城乡建设方面,不仅是新的挑战,更是新的课题。当前中部地区城乡建设主要面临立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司法审判有待进一步加强的法治困境,可从完善立法、

2、规范执法、强化司法三个维度完善,以期为中部地区城乡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引。关键词: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立法;执法;司法一、问题提出: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状分析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由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型阶段,而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法治困境主要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三个方面。在立法上,主要体现为国家立法指引不足、相关配套规范不足;在执法上,主要体现为相关部门执法职权有交叉、行政处罚裁量理解不统一;在司法上,主要体现为优化营商环境司法理念有待更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鉴于此,有必要对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上述困境进行理论剖析和实

3、践检视,以期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二、成因分析: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困境(一)立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1国家立法指引有待完善。1从中部地区城乡建设执法依据来看,上位法主要是建筑法,相较其他行政管理领域,存在上位法立法数量不足的问题,如生态环境行政领域,出台了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在市场监督行政领域,出台了价格法等;在治安行政管理领域,出台了警察法等。(具体详见表 1)由此可见,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亟需通过加强立法的方式予以完善。2相关配套规范不足。虽然行政处罚法已被修订并实施,但还缺乏与之对应的相关配套措施为执法实践提供指引,2在其他行政管理

4、领域中,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与之对应的处罚程序规则和实体配套规定,如在生态环境领域出台了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在国家安全监督领域,出台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在治安管理领域,出台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具体详见表 2)。相较而言,城乡建设行政的相关配套规范明显不足。(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1相关部门执法职权有交叉。以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法行为为例,有的执法人员认为,应认定为违法建设行为;有的执法人员认为,应认定为无证施工行为;还有的执法人员认为,应分别认定为违法建设行为和无证施工行为。正因如此,城管

5、部门往往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为无证施工行为,要求移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往往会根据城乡规划相关规定认定为违法建设行为,要求移送城管部门查处。2行政处罚裁量理解不统一。以城乡建设行政处罚中对“工程合同价款”的理解为例,目前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以下几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工程合同价款”是指正在施工的整体工程的合同价款,在行政处罚时应以整个工程所对应的合同价款作为处罚基数;第二种观点认为,“工程合同价款”可以是正在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合同价款;第三种观点认为,立项课题研究2023 年第 09 期 法制博览 34“工程合同价款”还可是

6、正在施工的工程部分所对应的工程造价。第一种观点往往会导致处罚数额很大,相关建设单位难以承受,尤其是涉及招商引资的企业,让当地政府产生破坏营商环境的担忧,甚至面临一定的刑事风险。第二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虽然更符合优化营商的精神,相关建设单位也易接受,但在实践中却较为罕见。由此可见,“工程合同价款”应如何认定,不仅是一项理论研究课题,更是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疑难杂症”。表 1 各行政管理领域立法情况统计表行政管理法律名称城乡建设建筑法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保护税法等市场监督价格法 产品质量法 特种设备安全法 商标法等国家安全监督国家情报法 国家安全法等公安警察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 治安

7、管理处罚法等水务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卫生健康献血法 传染病防治法 执业医师法 职业病防治法等自然资源和规划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交通运输公路法 港口法等农村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等园林和林业森林法 草原法 湿地保护法 防沙治沙法等教育教育法等气象气象法等城市管理城乡规划法等司法律师法 公证法 社区矫正法 法官法 检察官法等民政慈善法 精神卫生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邮政邮政法等医疗保障社会保险法等税务契税法 资源税法 车船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等表 2 各行政管理领域行政处罚实体和程序相关规定情况统计表行政管理下位法实体规定下位法程序规定城乡建设无建设行政处罚暂行程序规定生态环境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无市场监督

8、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国家安全监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公安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水务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无卫生健康无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自然资源和规划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交通运输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农村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规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园林和林业无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教育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无气象气象行政处罚办法无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无司法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民政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9、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邮政无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医疗保障无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税务无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法制博览 2023 年第 09 期 35 立项课题研究(三)司法审判有待进一步加强1优化营商环境司法理念待更新。执法机关如何运用法治保障和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3实际上,优化营商环境并非一个单项工程,而是一个集立法、执法、司法于一体的系统性工程。除执法机关在执法时需要遵循合法合理的行政原则外,还需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主观能动性。2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一方面,在执法实践中,往往因执法人员缺乏相应的司法取证经验,很难对其查处的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

10、进行精准判断,从而导致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偏低;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往往更倾向于办理传统刑事犯罪案件,而对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移送的犯罪线索很难给出明确的立案意见。三、路径构建: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一)完善立法1弥补上位立法不足。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较于安全生产法或其他法律位阶较低,为有效避免法律适用冲突,可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行政法规上升至法律位阶。此外,由于立法的滞后性,有必要根据现行城乡建设的行政执法实践对建筑法等进行修订,进而有效调整新的违法行为。2制定相关配套规范。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只能依据上位法行

11、政处罚法进行,相较其他行政管理领域明显滞后。为保证建筑法的更好实施,制定相关实体和程序配套机制势在必行,此种配套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体现。(二)规范执法1厘清相关行政职权。以违法建设和无证施工行为的认定为例。首先,从相关规定来看,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建设主要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无证施工是指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可以看出在建设单位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时,应当认定为违法建设行为。其次,就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取得条件来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12、可证是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提,因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然会导致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就是说无证施工行为实际上是违法建设行为的延续,是同一个违法行为,将建设单位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行为认定为违法建设更为合理。最后,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关于“择一重处罚”的规定,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明显较无证施工重,由城市管理部门处罚更为合法合理,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2规范处罚裁量尺度。以城乡建设行政处罚中对“工程合同价款”的理解为例,可通过参照其他地区以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对其予以明确。从优化营商环境和合理行政原则的角度出发,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前文第

13、二种或第三种理解进行行政处罚更为合理,也更符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三)强化司法1更新优化营商环境司法理念。营商环境所涵盖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律政策环境和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四个环境,都需要通过法治保障来实现。司法机关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可从更新司法理念入手,在行政诉讼中既要充分考虑到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同时还要兼顾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理念,以确保行政处罚能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42优化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一是组建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综合执法队伍除了需要

14、具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外,还需要具备相应专业法律知识,熟知“行刑衔接”的程序和机制。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通过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工作,以实现“行刑衔接”机制高效有序运转。三是开展行政和司法联合执法。通过综合执法不仅可弥补执法人员的专业缺陷,还可树立综合执法权威,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四、结语我国经济社会目前正处于一个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法律作为保障这一伟大战略实现的重要支撑,因其滞后性,使得中部地区城乡建设面临立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司法审判有待进一步加强的法治困境,可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维度予以完善,以期为中部地区城乡建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引。参考文献1 郭天武,卢诗谣“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法治支撑与保障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例 J 特区实践与理论,2021(1):22-292 祝捷 论内地与澳门区域合作法律障碍及其解决机制 J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6(2):60-64,1283 夏锦文,陈小洁 区域法治文化:意义阐释、运行机理与发展路径 J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33(1):3-124 姜明安 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 J 法学杂志,2013,34(6):1-8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临存文档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