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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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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行政审批中介 (以下简称涉批中介)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行为和市 场秩序,推进涉批中介服务提质提效,根据《X省市场中介机构管理 办法》(乂政令〔X〕366号)、《关于印发乂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42号) 和《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发〔X〕 8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涉批中 介机构清理整顿为抓手,规范中介服务执业行为,创新中介服务方式, 提升涉批中介服务市场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中介服务“零 门槛、零等待、零跑路”,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有序、收费合理、 服务高效”的涉批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涉批中介机构信息化管理。 1. 推广应用“网上中介超市”。推广应用集投资项目需求信息及 中介机构基本信息、信用信息为一体的x市“网上中介超市”,并公 布行政主管部门的受理投诉、举报的方式和联系方法等,实现办事“零 跑路”。中介机构和业主应按规定及时入驻和发布项目公告。(牵头 单位:县审管办,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时间安排:5月底前 完成) 2. 推行涉批中介服务网上公开竞争比选。对涉批中介服务单项合 同估价在2万元(含)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除依法依规应采取招 标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中介机构的项目外,一律通过“网上中介超市” 发布项目公告,采取立等可取的网上综合比选、多轮竞价等竞争比选 方式,公开择优选取中介机构,实现“办事零等待”。民间投资项目 的涉批中介服务事项,可通过“网上中介超市”获取有关中介机构信 息,采取网上竞价、线下洽谈等方式,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中介机构 比选结果及提供的服务成果应全部在“网上中介超市”公开,接受相 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由县审管办对中介机构的履约行为进行追踪回访 和监督落实,按月汇总作为过程考核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县审 管办,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时间安排:全年工 作) (二)全面放开涉批中介服务市场。 3. 推行涉批中介市场准入“零门槛”。按照“非禁即入”原则, 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全面清理取 消县级部门设立的涉批中介机构门槛式的准入条件及规定制度,允许 所有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入乂市场,要求备案的一律推行告知性备 案。(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时间安排:5月底前完成) 4. 公开涉批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各相关部门应督促中介机构将营 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注册专业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 标准、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及时录入乂市“网上中介超市”,并做好 信息维护工作。(牵头单位:县审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时间安排: 5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涉批中介服务标准化改革。 5. 调整规范中介服务事项。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各类认 证、评估、审图、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事项,未法定依据的中介服 务事项一律取消,对不同环节或不同领域重复设立的服务事项进行整 合。对保留的涉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未纳入 目录的涉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牵 头单位:县审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时间安排:6月底前完成) 6. 提高涉批中介服务质量。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环境评价、防 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 施工图审查等涉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 机构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执业记录、合同示 范文本等制度和举措,提高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时间安排:5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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