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员工绩效考核细则
第一条 目的
一、以公平的考核标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强化团体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二、以职能、职务为基础,通过对员工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进行正确评价,提高员工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从而促进公司的发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总经理以外的公司所有成员)。
第三条 负责单位
一、公共事业部负责本细则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起草工作。
二、董事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三、公共事业部为本细则执行的组织单位。
第四条 考核日期
一、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二、季度考核时间为每季度初的2日-7日对前一个季度进行考核;
三、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元月2日—7日对上一年度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安排表
受考核人
考核工作
考核时间
备注
员工
(主管)
员工(主管)自我考核评分并将考核表交所部门经理
2日-3日
各部门经理再考核后汇总交公共事业部
4日-5日
总经理审核考核情况
6日
公共事业部将考核结果备案并交财务部
7日
部门经理(副总)
部门经理(副总)自我考核评分并将考核表交公共事业部
4日-5日
总经理再考核,公共事业部汇总考核情况
6日
公共事业部将考核结果备案并交财务部
7日
第五条 考核办法
一、采取员工自我考核结合直接领导考核的方式进行。总经理考核各部门经理(副总或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副总或总工程师)考核该部门员工(主管)。
二、考核过程必须做到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出台前各部门特别是公共事业部应对考核结果保密。
三、考核结果出台后,员工如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到公共事业部进行复核,但只能查询各项得分情况,不能查询具体给分人。
第六条 考核等级划分
一、考核等级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二、“优”:90分以上(含90分)。在主要方面均超过了工作目标和岗位要求,远优于考核标准。
三、“良”:75分—89分。在某些方面超过了工作目标和岗位要求,略优于考核标准。
四、“中”:60分—74分(含60分)。达到工作目标和岗位要求,符合考核标准。
五、“差”:60分以下(不含60分)。现实表现、实绩与岗位要求和工作目标及考核标准有较大差距,再不努力将被淘汰,同时年终不予奖励。
第七条 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分“德”、“能”、“绩”三方面。
二、“德”主要指员工在维护公司利益方面的表现、个人品德、个人素质等;“能”主要指员工工作的计划性、对工作的处置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绩”主要指员工完成每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量等。“德”占总分30%,“能”占总分20%,“绩”占总分50%。
三、业务业绩考核以各部门(员工)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为标准;
品德考核评分对照表
序号
内 容
评分
备注
1
维护公司总体利益
6 分
此项考核总评成绩为1-9项的成绩之和
2
原则性
4 分
3
服从性
4 分
4
积极性
3 分
5
事业心
3 分
6
奉献精神
3 分
7
团队协作
3 分
8
个人修养
2 分
9
谦和
2 分
小 计
30分
工作能力考核评分对照表
序号
内 容
评分
备注
1
计划性
4 分
此项考核总评成绩为1-8项的成绩之和
2
责任心
3 分
3
组织能力
3 分
4
知识面
2 分
5
处理问题能力
2 分
6
协调沟通能力
2 分
7
理解与判断能力
2 分
8
表达能力
2 分
小 计
20 分
业务业绩考核评分对照表
序号
内 容
评分
备注
1
超额20%以上完成(含20%)
50
此项考核直接评分,各项得分不累加。
2
超额1%—20%完成
45-49
3
按计划完成
30-44
4
完成计划的90%—99%
20-29
5
完成计划的80%—89%
0-19
6
完成计划的79%以下
0
第八条 结果汇总与运用
一、由公共事业部负责将考核结果汇总,交领导审核,并以此为依据运用于员工个人发展、教育培训等决策。
二、检查员工有无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的必要,帮助员工成长及发展。
三、评估员工之潜能,提供员工升迁的依据。
四、当公司内有职位空缺或扩编增员时,应优先考虑上年度考核成绩优秀者。
五、作为奖金发放的依据:
六、特殊情况下的奖金规定:试用期、外出学习考察期、脱产培训期以及除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外的休假期间不发奖金。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共事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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