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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公寓与生活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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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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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
员工公寓和生活设施管理规定
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员工公寓和生活设施管理规定>已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于 年 月 日经过,现予公布,自 年 月 日 起施行。
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振涛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员工公寓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2
第三章 员工公寓的住宿管理 4
第四章 员工公寓的环境卫生管理 7
第五章 员工公寓的出入和安全管理 8
第六章 员工宿舍设施管理和费用 10
第七章 招待所管理 10
第八章 员工公寓设施管理 10
第九章 罚则 13
第十章 附则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员工公寓和各项生活设施的管理,更好地为员工服务,保持员工公寓和各项生活设施的顺利运转,使员工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员工公寓和生活设施包括:
1. 员工居住的公寓楼
2. 经理居住的公寓楼
3. 外部人员居住的招待所
4. 洗衣房
5. 咖啡厅
6. 健身房
7. 乒乓球室
8. 台球室
9. 棋牌室
10. 卡拉OK厅
第二章 员工公寓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员工公寓由公司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公寓管理员负责,其职责包括:
1. 负责员工公寓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员工宿舍提出具体管理计划和措施;
2. 负责员工公寓管理的规划,负责住宿员工的住房分配、调整;
3. 协调公寓管理的各种关系,解决公寓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4. 负责在宿员工的行为和宿舍设备、用具等管理;
5. 对员工公寓的设施、卫生、水电及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处罚意见;
6. 负责对”自管会”和”楼管小组”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 员工公寓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实行外包,并接受公寓管理员的领导。物业管理员负责公寓的日常安全保卫和清洁卫生、绿化、美化以及各项服务设施的运转等工作。
第六条 公司提倡员工公寓的自我管理,设立员工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负责公司全部员工公寓的自我管理工作。”自管会” 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人。”自管会”下设”楼管小组”,即负责该栋公寓楼管理的工作小组。”楼管小组” 设楼长—人,副楼长二人。”自管会”、”楼管小组”成员由住宿员工中按一定条件和程序选举产生,为”自管会”和”楼管小组”志愿服务。楼管小组下设宿舍舍长,负责该宿舍的日常管理,宿舍舍长由本宿舍员工推举产生。”自管会” 、”楼管小组” 和宿舍舍长在公寓管理员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 ”自管会” 和”楼管小组”的职责包括:
1. 配合员工公寓物业管理人员对住宿员工进行全面管理和服务,定期向公寓管理员汇报情况。
2. 配合公寓管理员做好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文明宿舍”的评比、义务劳动的安排、执勤和安全等工作。
3. 贯彻落实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员工与公司之间的联系纽带作用。
4. 组织员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促进员工团结和睦。
5. 定期组织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就宿舍管理问题进行商讨,将意见提交公寓管理员。
6. 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在发生案件和突发事件时,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7. 配合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赌、防毒、防打架斗殴等工作。
8. 制止各种违纪事件,提出对违纪行为的处理意见,对违纪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她们提高认识,改正错误。
第八条 宿舍舍长的职责包括:
1. 总理一切宿舍内务,分配清扫任务,保持宿舍整洁,维持秩序;
2. 负责管理本宿舍水、电、公寓配置设施和门户;
3. 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
4. 组织本宿舍员工参加各项文体活动,积极参加”文明宿舍”的评比;
5. 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任何入住员工应立即通知物业管理人员,如果物业管理人员不在,应当直接向公寓管理员或值班经理:
1. 留宿她人的;
2. 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
3. 建筑或附属设施出现故障或被损坏的;
4. 宿舍内有盗窃、打架斗殴和酗酒闹事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的;
5. 员工身体不适需照顾,病情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及主管;
6. 出现其它应通报的事项。
第三章 员工公寓的住宿管理
第十条 在岚山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的本公司员工,提出住宿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入住员工公寓。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 患有传染病者;
2. 有吸毒等不良嗜好者。
第十一条 凡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需要申请住宿时,按以下手续办理:
1. 由员工本人填写<住宿申请单>一式三份;
2. 经公寓管理员批准后,由公寓管理员决定并在<住宿申请单>上填写入住的楼号、房间号、床号、房租标准和住宿押金;
3. 员工持<住宿申请单>到财务管理部办理住宿押金交纳手续,并由财务人员在<住宿申请单>上加盖(或注明)”押金收讫”章;
4. 加盖(或注明)”押金收讫”章的<住宿申请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寓管理员留存;一份交薪酬管理员留存,以便在每月做工资时按房租标准将房租从工资中扣除;一份由员工将其交给公寓物业管理人员留存,领取房门钥匙和其它物品并办理入住手续;
5. 员工分配到房间和床位并入住后,公寓管理员在公寓总体管理控制图中予以标注。
第十二条 员工公寓各居室的定员,由公寓管理员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安排调配。未经公寓管理员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如有违反,将令其搬回原处;如不听劝告,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按本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 如员工确需调换房间时,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 由员工本人填写<房间/床位调换申请单>一式三份;
2. 经公寓管理员批准后,由公寓管理员决定并在<房间/床位调换申请单>上填写调换后的楼号、房间号、床号和房租标准;
3. <房间/床位调换申请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寓管理员留存;一份交薪酬管理员留存,以便在每月做工资时按新的房租标准将房租从工资中扣除;一份由员工将其交给公寓物业管理人员留存;
4. 根据批准后的<房间/床位调换申请单>,申请调换的员工先将原床位、物品、抽屉等打扫整理干净,并将原房门钥匙和物品退还物业管理人员后,重新领取新的房门钥匙和物品并办理入住手续;
5. 员工调换到新的房间和床位并入住后,公寓管理员在公寓总体管理控制图中予以标注。
第十四条 如员工确需调换床位但不调换房间时,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 由员工本人填写<房间/床位调换申请单>一式三份;
2. 经公寓管理员批准后,由公寓管理员决定并在<房间/床位调换申请单>上填写调换后的床号;
3. <房间/床位调换申请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寓管理员留存;一份交薪酬管理员留存;一份由员工将其交给公寓物业管理人员留存;
4. 根据批准后的<房间/床位调换申请单>,申请调换的员工必须先将原床位、物品、抽屉等打扫整理干净后才能调换到新的床位;
5. 员工调换到新的床位后,公寓管理员在公寓总体管理控制图中予以标注。
第十五条 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予她人使用。若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按本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 原则上住宿员工不得私自留宿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留宿而且具备留宿条件的,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1. 员工必须到公寓物业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留宿客人登记单>,写明员工部门、姓名、楼号、房间号、床号以及留宿日期、进出时间、客人人数、每人姓名、性别、年龄、省份证号码、住址、关系等内容;
2. 每位留宿员工向公寓物业管理人员交纳100元押金,离开时退还;
3. 留宿员工应同时通知公寓值勤门卫,说明客人留宿。
第十七条 严禁留异性同宿一室。未经办理留宿登记手续而擅自留宿客人者,物业管理人员和值勤门卫将报告公寓管理员,立即取消留宿客人的员工的住宿资格,按本规定给予处罚,并承担留宿期间本栋宿舍楼所发生的失窃等由此引起的事故责任。
第十八条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辞退或开除、退休、资遣等)或其它原因不再具备入住条件者,必须于离职日起三日内办理退房手续,搬离公寓,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退房手续按以下程序办理:
1. 员工退房时,需提前提出退房申请,填写<退房申请单>,写明退房员工姓名、部门、原住宿的楼号、房间号、床号、房租标准和住宿押金;
2. 退房员工必须将其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后,由宿舍舍长在<退房申请单>上签字确认;退房员工最后离开宿舍应由宿舍舍长在场;
3. 退房员工将所有借用品及房门钥匙等退还公寓物业管理人员,并由公寓物业管理人员检查所退物品完好情况和退房员工所住宿舍内设施完好情况后,在<退房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如所退物品或所住宿舍内设施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公寓物业管理人员应在<退房申请单>上予以注明。公寓物业管理人员应在<退房申请单>上注明退房员工所住宿舍的水、电表读数。
4. 公寓物业管理人员手续完成后,应通知值勤门卫,以便退房员工的出门携带物品进行检查;
5. 退房员工到公寓管理员处办理结算手续,由公寓管理员根据水、电表读数和所退物品或所住宿舍内设施完好情况,计算应从押金中扣减的费用并在<退房申请单>上予以注明并签字确认;
6. 退房员工持公寓管理员签字确认后的<退房申请单>到财务管理部办理押金清退手续,并由财务人员在<退房申请单>上加盖(或注明)”押金已清退”章;
7. 加盖(或注明)”押金已清退”章的<退房申请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寓管理员留存;一份交薪酬管理员留存;一份由公寓管理员将其交给公寓物业管理人员留存;
8. 员工退房后,公寓管理员在入住者登记花名册上注销并在公寓总体管理控制图中予以标注。
第四章 员工公寓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九条 住宿员工要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以免影响和妨碍她人休息。严禁在公寓内发生以下行为:
1. 利用电视、录音机、收音机等音响器材高声播放;
2. 在寝室或楼道内踢球、打球;
3. 在寝室或楼道内大声叫喊、喧哗、吵闹;
4. 在寝室或楼道内聚餐、喝酒或摔砸酒瓶;
5. 晚上熄灯后弹奏乐器、交谈喧哗或有噪声活动;
6. 其它影响她人睡眠的行为。
第二十条 严禁员工在寝室或楼道内酗酒、划拳猜码、打麻将、赌博或其它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严禁员工在公寓内散发、张贴广告等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严禁员工在寝室及楼道墙壁涂抹乱画、踏脚印、张贴纸张或在寝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拉绳线或钉物品。违反者除责令其擦拭干净、恢复原状外,将对其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禁止饲养和带入鸡、鸭、鹅、兔、羊、猪等禽畜和猫、狗、鸟等宠物。
第二十四条 员工不得在楼道、走廊、通道、楼梯、出入口、紧急出口处和其它公共场所堆放杂物或停放车辆等。
第二十五条 员工应爱护公寓内的花草树木,不攀折树枝、踩踏草坪。爱护公寓内的石桌、石凳等一切公共设施。
第二十六条 员工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第二十七条 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实行垃圾袋装化,并统一放置于规定垃圾箱里,保持公寓内生活环境和公共场所的整洁卫生。严禁在公寓内发生以下行为:
1. 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纸屑、烟头等。
2. 随地大、小便。
3. 在楼梯上或楼道内堆放垃圾、泼水、倒水。
4. 从楼上往下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
5. 随地乱倒剩饭菜、垃圾、杂物。
第二十八条 楼梯、楼道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由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员工寝室内的卫生由员工自己负责。
第二十九条 宿舍内的清洁卫生由宿舍舍长负责安排,轮流值日清洁整理。住宿员工应经常打扫室内卫生,积极参加定期大扫除,保持室内整洁,做到”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员工内务卫生标准做到:
1. 玻璃干净明亮;门窗灯具等无积尘。
2. 天花板、墙角、桌底、床底无蛛网。
3. 地面保持干净,无果皮、纸屑等。
4. 厕所洁净无异味,水池洁净无杂物。
5. 桌面、书架、床底、行李架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桌面干净。
6. 被褥、衣物、鞋帽袜清洁干净,叠放整齐;蚊帐靠墙挂。
7. 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第三十条 同宿舍员工之间应相互关心、照顾,同宿舍员工患病时,应给予帮助。同宿舍员工患传染病时,应迅速与物业管理人员联系,并听从其具体安排。
第五章 员工公寓的出入和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公寓管理员应经常视察公寓,了解公寓管理状况,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三十二条 公寓值勤门卫负责公寓的出入登记和查验工作。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值勤门卫和公寓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住宿员工出入公寓须佩带胸卡,凡拒绝检查或没有任何证件者,值勤门卫和公寓物业管理人员有权不允许其进入公寓或宿舍。
第三十三条 住宿员工晚上要按时归宿,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超时归宿者要主动出示胸卡。未经请假不得擅自在外留宿。禁止爬墙翻入公寓内。
第三十四条 未经批准,任何无关外人不得进入公寓。除公寓住宿的员工外,获准外来人员或宿舍员工亲友来访进出公寓,一律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来客登记单>,注明来访人姓名、单位、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来访人数、事由、被访人部门、姓名等内容后,由值勤门卫注明进公寓日期、时间。<来客登记单>一式两联,一联由值勤门卫留存;另一联由来访人携带,来访结束后交被访人签字确认,离开公寓时交值勤门卫注明出公寓时间。外来人员进出公寓时间为早晨6点—晚上10点。
第三十五条 获准外来人员或宿舍员工亲友来访,必须在晚上十点前离开公寓。如需要留宿,必须在晚上十点前按第十六条规定办理留宿登记手续。否则,晚上十点后值勤门卫将根据<来客登记单>对接待来访的员工宿舍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未办理登记留宿她人,将按照第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员工进入公寓的自行车、摩托车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在车棚内,
公寓门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骑自行车、摩托车进出公寓大门应推行。公寓内不得骑自行车、摩托车。
第三十七条 员工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公寓的秩序。严禁在公寓内发生盗窃、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其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员工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尽量不要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第三十九条 公寓楼内或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炉具或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煲)等进行任何烧煮、烹饪(6号楼除外)。
第四十条 严禁在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严禁在公寓内燃放烟火和鞭炮。
第四十一条 在宿舍内不得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及其它违禁物品。
第四十二条 员工应注意用电安全,公寓楼内或宿舍内禁止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超负荷用电。
第六章 员工宿舍设施管理和费用
第四十三条 员工应保持宿舍建筑的原貌,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变更宿舍建筑的结构或配套设施的原有形态。
第四十四条 公寓宿舍内所有器具设备,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因入住者疏于管理、过失或故意破坏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全额负担修缮费用或赔偿费,并按本规定给予处罚。对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的修复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五条 严禁擅自更换公寓宿舍内宽带线路、有线电视线路、电话线或寝室保险丝(管)。如需要更换的,需办理申请手续,填写<宿舍配置申请单>,经公寓管理员批准后由公司安排更换。所有更换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员工在使用室内生活设施时,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沐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第四十七条 不得从寝室暖气片中接水洗脸、洗衣,严禁对水、电表读数进行任何作弊。
第四十八条 入住员工必须按指定的房费标准向公司支付房费。房费按月核算,从员工每月住房补贴中直接扣除。水费、电费、通讯费和视频费由入住员工自行支付。
第七章 招待所管理
第四十九条 为了业务需要,公司为各部门外部业务联系单位的人员住宿提供免费招待所。当各部门外部业务联系单位的人员需要住宿时,由相关部门经办人提出申请,填写<外来人员住宿单>,经本部门经理和公寓管理员批准后,相关部门经办人或外部业务联系单位的住宿人员,持批准后的<外来人员住宿单>到公寓物业管理人员处要求安排住宿。
第八章 员工公寓设施管理
第五十条 公寓健身房主要对内部员工开放,员工凭卡入内,公司重要客人凭记数卡入内使用,员工亲朋需由员工陪同并凭记数卡使用。健身房实行限时服务,每人每次活动时间限制在1小时以内。进入健身房健身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凡进入者必须穿着干净的软底运动鞋,禁止穿皮鞋或赤脚入内。
2. 入室锻炼者必须爱护室内每一件器械,不得争抢或乱扔乱丢器材,做到轻拿轻放,用后放回原位。
3. 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锻炼,做到合理使用器材,严禁暴力或不安全地使用器材。
4. 健身房内不得打闹、追逐,运动时注意周围人员及设备安全,以免造成意外伤害或损失。
5. 健身房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准吃零食、乱丢废弃物等。
6. 保持室内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7. 凡不听从管理或违反规定者,取消其使用资格,并按本规定予以处罚。
8. 健身房服务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晚上22:00。
第五十一条 凡进入乒乓球室、台球室、棋牌室者必须穿着整洁,持本人胸卡及会员证,否则不许入内。活动室实行限时服务,每人每次活动时间限制在2小时以内,等候人员较多时,限制在1小时以内。进入乒乓球室、台球室、棋牌室活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员工进入乒乓球室必须穿着运动鞋。
2. 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不得携带食品入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
3. 爱护室内一切设备设施,严禁将器材带出室外、人为损坏。
4. 文明礼貌、不争不强、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的秩序和氛围。
5. 服务时间:上午10:00-晚上22:00。
第五十二条 咖啡厅主要为本公司员工提供服务,公司客人和员工亲朋也可入内消费,其它外来人员不得入内。凡进入咖啡厅人员,必须衣着整洁,佩戴胸卡及会员卡。公司客人单独消费凭房间匙牌入内,员工亲朋需由员工陪同方得入内。进入咖啡厅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保持肃静的环境,严禁嬉笑喧哗,无理取闹滋事。
2. 爱护室内物品和设施,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和良好的公共秩序。
3. 咖啡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4. 咖啡厅为有偿服务,各类饮品明码标价,公正交易。由消费者签单消费,日后统一收费;公司客人单独消费支付现金。
5. 服务员热情服务,礼貌待客,保持室内气氛融洽。
6. 服务时间:上午10:00-下午14:00、下午17:00-晚22:00。
第五十三条 为更好地服务员工,并加强对设备的管理,特对洗衣房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 洗衣房只对公司内部员工服务,其它任何人不得使用。
2. 洗衣为有偿服务,除公司招待室物品外,均按下列标准收费:
a) 洗衣:每桶2元
b) 烘干:每桶3元
c) 熨衣:衬衣每件1元、外套每件2元、大衣每件3元。
3. 员工可自行购买不同的票,服务员按服务项目收票,招待室物品及贵宾衣物洗熨由6#楼服务员签字记账。服务员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将重罚。
4. 洗衣须由服务员办理,员工不得擅自开机。
5. 员工不得将毛毯、毛巾被、羽绒服等不易洗涤或易损坏设备的大件衣物拿到洗衣房洗。
6. 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不得刁难服务员。
7. 服务员要认真负责,热情服务,根据不同的衣料和人员采取相应的洗剂措施,防治交叉污染,保证洗衣质量。
8. 注意保持室内公共卫生与秩序,不得在室内吸烟、吃零食、瓜子等。
9. 服务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晚上18:00-21:00。
第五十四条 公司卡拉OK多功能厅每周末开放一次,时间为周五晚19:00-22:00。开放期间,由工程技术部派一名电工负责灯光、电器管理,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派人负责音响设施管理,值班经理对活动情况负责监督。进入卡拉OK多功能厅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参加人员要爱护室内一切设施,如有设施损坏,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赔偿责任。
2. 除公司指定的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大厅西侧的设备控制室。
3. 活动过程中,要讲究文明,注意保持厅内卫生,遵守秩序,服从管理,不得故意刁难工作人员。
4. 活动结束时间一到,按时离场。
第九章 罚则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处罚,同时处以50元罚款,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 未经批准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听劝告的;
2. 未经办理留宿登记手续而擅自留宿客人的;
3. 违反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听劝告的;
4. 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或出入公寓不佩带胸卡的;
5. 不按时回宿舍就寝或未经请假擅自在外留宿的;
6. 因疏于管理或过失导致公寓宿舍内物品、器具、设备等损坏造成的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
7. 违反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规定不听劝告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责任人警告处罚,同时罚款100元,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 将宿舍转租或借予她人使用的;
2. 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听劝告的;
3. 留异性同宿一室的;
4. 爬墙翻入公寓内的;或砸门锁或无理辱骂管理人员,寻衅滋事的;
5. 因疏于管理或过失导致公寓宿舍内物品、器具、设备等损坏造成的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
6. 擅自更换公寓宿舍内宽带线路、有线电视线路、电话线或寝室保险丝(管)的;
7. 从寝室暖气片中接水洗脸、洗衣等行为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或降职、撤职(仅限管理层员工)处罚,同时罚款500元,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 在公寓内燃放烟火或鞭炮的;
2. 在公寓楼内或宿舍内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或超负荷用电的;
3. 违反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4. 因疏于管理或过失导致公寓宿舍内物品、器具、设备等损坏造成的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
5. 故意破坏公寓宿舍内物品、器具、设备或其它公司财物或设施,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给予责任人开除处罚,同时罚款1,000元,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 违反第二十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
2. 在床上抽烟的;或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及其它违禁物品的;
3. 因吸烟、点蜡烛等不慎引起火灾事故的;
4.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或变更宿舍建筑的结构或配套设施的原有形态的;
5. 故意破坏公寓宿舍内物品、器具、设备或其它公司财物或设施,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6. 对水、电表读数进行任何作弊的。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与公共事务部负责解释、修改和补充,经
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条 本规定使用表格和文件包括:
1. <住宿申请单> 011501
2. <房间/床位调换申请单> 011502
3. <留宿客人登记单> 011503
4. <退房申请单> 011504
5. <来客登记单> 同<出入管理规定>
6. <宿舍配置申请单> 011505
7. <外来人员住宿单> 01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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