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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销售业务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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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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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
降价销售业务处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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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ZD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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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一条 通则
1.营销过程中所有降价(或折价)销售业务的处理皆依照本要领办理。
2.降价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营销员自行判断决定;另一种是要经过必要的申请手续 。
3.营销员在决定降价时,必须全面考虑,统筹兼顾,综合考虑本公司与客户的相互关系,避免造成本公司的利益损失。
4.降价唯一的目的是扩大销售,绝不能为满足自己的私利而抛售,因此其依据是客观的交易现实,必须作到公正、客观、无私。
第二条 降价销售事务处理
1.营销员自行判断降价,原则上适于以下情况,但特定商品例外:
(1)客户支付额中未足×元的尾数。
(2)支付额达×万元以上时,有1/300的浮动额,但让利总额不能超过××元。
(3)支付额未足×万元,但在×万元以上时,有1/200的浮动额,但让利总额不能超过××元。
(4)支付额未满×万元时,降价×元以内。
同时,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和严格的核算。
2.实施降价销售时,必须填写”降价销售业务传票。
3.降价销售业务的传票的处理规定是:
(1)降价销售业务传票(营销员手存)
本传票由营销员手存,作降价处理凭据用。
(2)降价销售业务传票(营销员—客户)
本传票由营销员转交客户。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订货价格制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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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ZD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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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3)降价销售通知单。(营销员—财务科)
交财务科作财务处理。
(4)降价销售统计单(营销员—业务科)
业务科作统计资料用。
4.申请降价销售
(1)大量定货、特殊定货及客户降价要求超出规定限额时,营销员需提交”降价销售申请”。
(2)降价销售申请提交给业务科,由业务科转交上级审批。如时间较紧,可经过电话请示总经理裁决。
(3)电话申请批复时,营销员需补送”降价销售申请”。
(4)降价销售申请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者留存,作降价销售的凭证依据;一份送交业务科审查后,经营业部长送交总经理裁决。如总经理同意,返交业务科,由业务科转交商品管理科。
(5)商品管理科据此填制”降价销售业务传票”。
(6)”降价销售业务传票”共五份,作下列处理:
a.降价销售业务传票。
由商品管理科留存。
b.降价通知。(商品管理科—客户)。
由商品管理科直接送交客户。
c.货款扣除通知单。(商品管理科—财务科)
由财务科据此从客户销售账上扣除等额赊销款。
d.降价销售核算单。(商品管理科—财务科—客户)
本单位与降价销售统计表—起送财务科,由财务科通知客户详细的降价数字。
e.降价销售统计表。(商品管理科—业务科)
由业务科据此进行该类降价销售统计。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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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货价格制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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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第三条 降价洽谈要领
1.在大批量定货和特殊定货情况下,客户大都提出降价要求,营销员如认为理由充分,且降价要求没有超出本公司指定限度,可自行决定降价,但需给客户以忍痛割肉的感觉。
2.如非降价销售品,营销员应婉转拒绝。
3.如客户的降价要求超出公司规定的降价限度,营销员应讲明自己位卑职低,无权自行决定,可回去请示上级,或打电话请示,并要求对方压低降价幅度。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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