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所属项目部现代化质量管理水平,搞好决策和质量管理改进工作,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信息来源2.1 内部信息主要搜集作业、统计、定额、工程产品质量等信息。2.2 外部信息主要收集有关工程产品的发展形式、已完工程的质量评定等级、顾客对产品的满意程度、顾客对工程产品的潜在质量要求、行业内同类产品的质量水平、公司目前工程产品所达到的质量水平等信息。3 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质量信息管理人员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质量信息的搜集和管理工作,为工程质量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统
2、计依据。4 信息管理4.1 信息的整理包括信息的分类、比较、分析、选择等,为公司质量部门和项目部的决策提供所需的必要信息。4.2 信息的传递按公司及项目部信息传递规定进行传递。4.3 质量信息由项目质量员配合资料员进行管理,各级资料员是传递信息的归口管理主体,并负责质量信息的登记、分类、归档、统计、传递管理。5 质量信息组(或质量信息管理员)职责5.1 质量信息组(质量信息管理员)应积极搜集有益于项目部质量控制、生产和发展需要的信息。5.2 对搜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并提供分析结论提交领导决策。6 具体实施6.1 项目部质量安全科负责项目平时质量信息管理工作。按项目部领导的批示,及时传达
3、上级机关(部门)下发的各类质量信息,并及时收集施工现场的各类质量信息,逐级上报上级领导部门,并做好相应记录。6.2 施工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等,其信息报告程序依据公司质量处罚办法及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办理,并做好相应记录。6.3 项目部质检员负责施工现场质量信息的收集。施工现场在施工工序上发生的一般质量问题,作业人员应及时向值班施工员报告,施工员应报告给质检员,协商具体处理意见,并在施工日志上作好记录;问题严重的应报告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应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召集项目技术人员商讨处理意见(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参与),并确定是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6.
4、4 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在建和已完工项目工程质量的统计工作,参与处理严重质量缺陷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分管领导。6.5 对于超出公司调查处理范围内的较大以上质量事故,按国务院相关规定的程序执行。6.6 各级质量主管部门应将定期(或专项检查)、不定期检查的情况及时向下级传递,整改情况及时上报相应部门;根据上级下发的文件、电话通知、领导批示等有关精神而开展的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活动的有关报表和材料。7 改进工作程序7.1 收集信息根据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在相应的生产经营会上汇报权限管理范围内的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工程管理部定期对公司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包括外来信息和内部检查、自查信息。7.2 分析信息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应对收集的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吸取同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汲取同行业质量事故的教训,并对以前的自查、检查结果进行总结。7.3 制定计划和目标根据总结情况确定下一步的质量控制计划和实施目标。7.4 检查、落实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对权限范围内存在的问题编写具体的处置方案及改进措施,并报相应部门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批准。8 执行相关文件8.1 执行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8.2 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处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