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东莞市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通达城·盛和花园(一期)
工程地点
东莞市厚街体育路
建设单位
东莞市厚街房地产 东莞市盛和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省电子机器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
东莞中厚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
东莞市鸿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68465.5m2
结构型式/层数
框剪/26层
项目负责人
周彪
联系电话
85871318
项目监督员
唐惠朝
联系电话
13712345238
缴交专项基金日期
工程使用性质
商住
申报现场检查日期
砌体总面积
m 2
墙材品种
供应墙材
企业名称
新墙材是否已经认定:
认定证明编号
内墙采用
外墙采用
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部位
□压顶(约 cm高) □地脚(约 cm高)
□门框 □窗框 □厨框 □梯井/间 □阳台 □塞缝
其他部位:
检查意见
市质监站(公章)
检查人员
签 名
质监员
唐惠朝
建设单位
东莞市厚街房地产 东莞市盛和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东莞市鸿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东莞中厚建筑工程公司
检查日期:
注:一、本表一式三份,市质监站、市墙改节能办、建设单位各一份;
二、具体检查方式详见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现场检查工作指引;
三、建设单位需填写《东莞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现场核查工作申报表》,到市质监站办公室办理申报检查。
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现场
检查工作指引
现场使用墙体材料的检查验收工作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为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现场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工作原则
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现场核查结果是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的依据。项目质量监督应在日常监督工作过程中对受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进行记录以及拍照存档,在建设单位申请核退时将有关记录汇总,确认工程现场使用新型墙材情况,一般不进行现场专项核查。监督过程记录未能完全覆盖整个工程或存在不明确使用情况的,可进行现场专项核查。
二、工作程序
(一)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申报检查的工程进行自检,将工程现场新型墙材使用情况与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对照,确定现场使用新型墙材的情况。
(二)建设单位填写《东莞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现场核查工作申报表》,到市质监站办公室办理申报手续。
(三)市质监站办公室收到申报表后,做好工作台帐记录。市质监站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东莞市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检查记录表》,加盖意见后送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办公室。
(四)检查方法及内容
1、监督过程检查
(1)监督员应做好日常监督过程中墙体材料的使用情况,监督员每次去已进行砌体施工的工程现场都应进行检查记录。记录表格使用《砌体工程监督检查记录》(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表格ZJ020407),要求在表格中“新墙材使用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清楚该工程到检查时完成砌体部位、已批荡部位、使用墙材种类、使用面积等。检查记录须有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施工企业人员签名确认。
(2)监督员要对工程的整体立面及有代表性的部位的墙材使用情况进行拍照留底,照片部位应与记录内容相对应。
(3)建设单位申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的,监督员应将涉及工程的相关记录及照片汇总后交相应监督室主任。
2、现场专项核查
监督室主任根据汇总情况填写《东莞市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检查记录表》,存在有关信息不全或检查未完全覆盖申报工程、以及不能确定使用情况的,由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专项核查。
现场专项检查应对涉及工程全面检查,并对怀疑的部位进行抽查,抽查的部位由现场检查人员确定,对已批荡的墙体抽查点数不少于每堵墙五个点。
3、受理范围及分工
(1)、市质监站一级监督工程由项目监督员及相应室主任根据日常监督记录情况,完成《东莞市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检查记录表》,交本室主任。现场专项核查工作由本室主任与项目监督员负责。
(2)、市镇二级监督工程由市质监站项目监督员根据日常监督记录情况,完成《东莞市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检查记录表》,交本室主任。现场专项核查工作由市质监站项目监督员与镇(街)项目监督员负责。
(3)、镇(街)一级监督工程由镇(街)项目监督员(不少于2人)根据日常监督记录情况,完成《东莞市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检查记录表》,交市质监站验收监督室主任。现场专项核查工作由市质监站验收监督室监督员与项目监督员负责。
(五)《东莞市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检查记录表》一式三份,其中1份由市质监站留底,1份由市质监站加盖公章后交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1份交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到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返退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依据。
(六)市质监站办公室对《东莞市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检查记录表》加盖公章并登记、汇总及归档。
(七)市质监站办公室定期将《东莞市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检查记录表》、照片及月度统计表等资料送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一)建设单位申报专项基金清算核退时间必须在主体工程完工后60日内。
(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量不超过50%的,不予退款。
(三)内外墙体已批荡(抹灰)而难以查验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的,按使用普通烧结粘土砖(红砖)计算。
(四)所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必须经过确认(检查备案证或认定证明)。
(五)幕墙、混凝土墙按新型墙体材料计。
(六)对于在砌体底部或顶部少量使用普通烧结粘土砖的,使用普通烧结粘土砖的比例按5%计算。
(七)《东莞市建设工程使用墙体材料情况检查记录表》中“检查意见”一栏应填写清楚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部位及使用比例。
东莞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现场核查申报表
编号:
工程名称
通达城·盛和花园(一期)
工程地点
东莞市厚街体育路
形象进度
已完工
建设单位(公章)
东莞市厚街房地产 东莞市盛和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德林
移动电话
13509217311
施工单位
东莞中厚建筑工程公司
联系人
刘正才
移动电话
13038856868
监理单位
东莞市鸿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欣武
移动电话
13724539920
结构类型
框剪
层数/栋数
28 层 5 栋
项目监督员
唐惠朝
移动电话
13712345238
建筑面积
68465.5m2
墙材类型
新墙材面积
粘土墙面积
新墙材认定证明编号
QB0505038
新墙材使用比例
预计墙体施工完成日期
监理公司意见(公章)
申报工程监督编号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律由建设单位填写,监理公司加具体意见后向市质监站申报。
2、市质监站联系人:刘燕媚 电话:0769-22401041 传真号码:0769-2240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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