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模板4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第二十四章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一)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改进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能,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促进公司整体工作业绩的提升;(二)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薪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第二节 分工与受权第二条(一)部长岗位:负责绩效考核文件的编制与实施;(二)绩效考核岗:负责绩效考核结果的统计;(三)薪酬管理岗:负责薪酬计算、发放。第三节 实施与执行第三条 (一)员工的直接上级为员工的考核负责人,具体执行考核程序;(二)考核结束时,考
2、评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进行沟通;(三)具体考评步骤在各岗位的考评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四)本月、季度内完成的主要工作,由任务布置者进行考评;(五)岗位职责中描述的工作内容,由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六)本职工作内的协作精神,积极态度等。由部门内部同事或被服务者进行考核;第四条 分值计算:指标、任务量分值40分,工作质量分值20分,工作效率协调与合作分值15分,责任心及工作勤惰分值15分,个人素质提升分值5分,出勤率分值5分。第五条(一) 考核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亲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二) 对一同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第六条 (一)考核结果只对考核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二)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三)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统一负责;(四)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原则上每月5日前考核上月指标; 第四节 监督与检查第七条 (一)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职工代表对绩效考核执行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监督与检查。(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作为监督与检查的内容和依据。(三)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要把每期考核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第五节 附 则第八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