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人工土石方。
1. 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人工挖土方、挖地槽、地坑项目深度最 深为6m,超过6m时,另作补充。
2. 人工土方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1.18系数。干湿的划分,应根据地 质勘测资料按地下常水位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3. 挖地槽、地坑、土方及挖流砂、淤泥项目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发生时另 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4. 人工挖淤泥、流砂深度超过1.5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运距 7m计算,深度按坑底至地面的全高计算。
5. 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在挡土 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人工乘以1.43系数。
6. 挖桩间土方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人工乘以1.5系数。
7. 场地竖向布置挖、填、找平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8. 基础回填灰土时,按第七章相应项目,人工乘以0.7系数。
9. 人工石方、机械石方、爆破石方等工程,允许的超挖范围内的石方数量计算在石方工程量 内。允许超挖量:次坚石、普坚石为2mm,特坚石为150mm。
10. 石方爆破项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 计算。
11. 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项目 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2. 项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雨水积水除外)计算的。炮孔中若出 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项目中未计算爆破时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 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的费用另行计算。
13. 土石方工程有关项目的划分:
(1)土方工程
平整场地: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正负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
土方:凡平整场地厚度在30cm以上,坑底宽度在3m以上及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挖土 为挖土方。
地槽:凡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地槽。
地坑:凡图示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挖土为挖地坑。
(2)石方工程
平基: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外,坑底面积20m以外的为平基。
沟槽: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的为沟槽。
基坑:凡图示底面积20m2以内的为基坑。
摊座:是指石方爆破后,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全面剔打,使之达到设计要求标高。
二、机械土石方
1. 土方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2. 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 %时,其运距按坡度区 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系 数 表 |坡度(%)|5〜10 |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 系 数 |1.75 | 2.0| 2.25 | 2.50 |
3. 土石方运输中机具上坡坡度小于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项目中,不再另行 计算。
4. 机械土方项目中包括了机械挖不到地方的人工挖土,不另列项目计算。
5. 机械挖桩间土时,按实际挖土体积(扣除桩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乘以1.15系数。
6. 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编制的,若土壤含水率大于2 5%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 1.15系数;若土壤含水率达到饱和时,另行计算。
7.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运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1.25系 数;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1.17系数。
8.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项目中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 料、机械消耗,发生时另列项目计算。
9. 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项目乘以0.73系数。
三、井点排水。
1. 井点排水按射流泵取定,如实际使用其他排水泵时,可以调整,附加的明排水泵,可按实 计算。
2. 项目中单机抽水包括一台水泵、一个水箱及胶管等设备,双机抽水包括二台水泵一个水箱 及胶管等设备。
四、强夯
1. 每遍夯击之间的间隔时间,由于设计要求、地质条件和孔隙水压的消散时间不同,间隔时 间差异较大,间隔期间的机械、人工费用据实计算。
2. 强夯机具的规格、数量均综合取定。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土方体积的计算,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以天然密实体积与夯实后体积、 松填体积或虚方体积之间进行折算时,可按下表计算。
体积折算表
11III
|天然密实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虚方体积|
11111
|
1.
|0.87
|1.08 |
1.30
|
|
1.15
|1.
|1.25 |
1.50
|
|
0.92
|0.80
|1. |
1.20
|
|
1—
0.77
|0.67
1
|0.83 |
1
1.
1
| 1
2. 建筑物、构筑物及管道沟挖土按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以立方米计算。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 土按山坡切土计算。
3.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底面积计算,包括有基础的底层阳台面积。围墙 按中心线每边各增加1m计算。道路及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4. 外墙地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中心线计算;内墙地槽长度按图示尺寸的地槽净长线计算。其 突出部分应并入地槽工程量内计算。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土方工 程量,应按相应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规定计算。
管道沟底宽度尺寸表
1
I管 径
1
I铸铁管
、I混凝土管、
钢筋I
I
I钢管、
石〔混凝土管、
预应I陶土管
I (mm)
I棉水泥管I力钢筋混凝土管I
1
1
1
1
1
I 50〜75
I 0.60
1
I0.80
1
I
0.70
I
I 1〜2
I 0.70
I0.90
I
0.80
I
I 250〜350
I 0.80
I1.
I
0.90
I
I 4〜450
I 1.
I1.30
I
1.10
I
I 5〜6
I 1.30
I1.50
I
1.40
I
I 7〜8
I 1.60
I1.80
I
_
I
I 9〜10
I 1.80
I2.
I
_
I
I11〜12
I 2.
I2.30
I
_
I
I13〜14
I 2.20
I2.60
I
_
I
5. 地下室墙基地槽深度,系从地下室挖土底计算至槽底。管道沟的深度,按分段间的地面平 均自然标高减去管道底皮的平均标高计算。
6. 挖地槽、地坑、土方需放坡者,可按下表规定的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计算工程量。
土方工程放坡系数表
I土壤I放坡起点I I 机械挖土 I
I II人工挖土 11
I类别I (m) II在坑内作业I在坑上作业I
I 普硬土 I1.40I1:0.37 I1:0.27I1:0.69I
I 坚硬土 I2.I1:0.25 I1:0.10I1:0.33I 放坡起点,混凝土垫层由垫层底面开始放坡,灰土垫层由垫层上表面开始放坡,无垫层的由 底面开始放坡。计算工程量时,地槽交接处放坡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因土质不好, 基础处理采用挖土、换土时,其放坡点应从实际挖深开始。
7. 在挖土方、槽、坑时,如遇不同土壤类别,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边坡放坡系 数可根据各土壤类别及深度加权取定。
8. 基础工程施工中需要增加的工作面,可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I 基础材料 I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I
I砖基础I
2
I
I浆砌毛石、条石基础I
150
I
I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I
3
I
I混凝土基础支模板I
3
I
I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I
8 (防水层面)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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