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协议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一、 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愿将位于 ,场地面积约为 ()租给乙方房屋4间,作为 (经营场所)使用。 2、该场地租赁使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二、租赁费用1、租赁费为每年 元,为年交,每年 月 日前交清,租赁期五年内,甲方不得随意增加租赁费。2、本场的租期为 年, 年内甲方不得擅自毁约或提前结束租约,否则3倍赔偿乙方为本场地购置的设备、设施及各种开销。租期满后,甲方保证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享有本场地的承租权。3、水表、电表现乙方已经安装完毕,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4、乙方若在规定时间前未能交清本年租赁费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协调本场地与周边居民和谐共处事宜。2、房屋租赁期间,产生有关的税、费及正常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 3、乙方若将承租场地整体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使用,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开具相关证明,甲方应予以配合。三、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 本租赁协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