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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分析及对策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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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分析及对策研究【摘 要】 宏观税负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低,对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有重要的作用,合理的税负水平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本文用实证的方法分析了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发展态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合理宏观税负水平的基本内涵及其实现合理税负水平的途径。【关键词】 宏观税负; GDP; 税制改革在2008年3月的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答中外记者问时强调:“我们必须密切关注经济局势的变化和走势,及时、灵活地采取对策,并且把握宏观调控的节奏、方向和力度”,他还具体指出:“未来5年,我要下决心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指

2、出:“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因此,科学合理地分析我国一定时期的宏观税负水平并提出相应对策,成为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据美国福布斯财经杂志发布的全球2007年“税负痛苦指数”宣称,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仅次于法国、比利时,名列世界第三位。虽然对于福布斯结论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无法保证,但从各国的实践看,保持适度的宏观税负水平,对社会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的增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一、宏观税负水平的界定及衡量口径宏观税负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体税负水平,简言之,就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它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创造的新价值中国家通过税收收入所集中的程度,同时也反映财政分配政策的取

3、向。比例过高,会影响经济主体及个人在初次分配中的所得,挫伤其积极性;反之,则影响国家再分配的保障能力,削弱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阻碍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一般来说,一国政府收入的主体是税收。在西方国家,由于在政府收入中预算外收入和非税收入的来源很少,政府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基本上反映了政府对当年国民收入的集中分配程度。而我国由于政府部门实际收入来源的构成复杂,决定了我国宏观税负内在涵义与界定范围具有特殊性。在目前国内的研究中,把宏观税负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不同的口径进行分析,狭义即小口径宏观税负为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广义即大口径宏观税负为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这里的政府收入不仅包括预算

4、内收入,即主要是税收收入,而且包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的大量不纳入财政预算的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费收入以及没有纳入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等。广义宏观税负只能说明整个国民经济的负担水平或企业的负担水平,不能说明政府实际可支配的财力;而狭义宏观税负虽表明政府能力的强弱,但脱离了政府大量的其他收入,其水平也不能完全说明政府集中程度是否合理。因此,在研究我国宏观税负时,需将两者结合起来考察。二、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现状分析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1998年税制改革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税收规模在不断扩大,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见表1。资料来源:1.中国统计年鉴-2007,中国财政年

5、鉴-2006;2.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税收收入不含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这样的税负水平是否合理呢?对于宏观税负水平是否合理,一般可通过税收弹性、国际水平的比较来作出判断。1.税收弹性本质上说,税收弹性问题就是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协调问题。税收弹性系数是指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之比,其公式为:税收弹性系数=税收收入增长率/经济增长率。当系数等于1,说明税收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宏观税负保持原有水平;系数小于1,说明税收增长速度低于经济增长速度,宏观税负减轻;当系数大于1,说明税收增长速度快于经济增长

6、速度,宏观税负增加。在税收收入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财政收入绝对比重的情况下,为保证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满足政府支出的需要,税收弹性系数通常应保持在大于或等于1的水平上。一般说来,这一指标在之间属于正常,过高或过低,说明在税制设计、税收征管或其他方面出了问题,需要关注与矫正。事实上,从表2可看出,1998-2006年间我国税收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税收弹性超过的上限,连续多年的高税收弹性反映出我国整体宏观税负偏高。国际经验通过与国际水平的比较,可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判断提供借鉴,从而发现我国宏观税负方面存在的问题。但也要注意:第一,宏观税负水平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提高的,高收入的发达国

7、家的宏观税负水平一般高于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第二,税收口径的不同,一些国家采用税收方式为社会保障筹资,而另一些国家则不采用税收方式,因此在比较之前需对税收口径进行调整。以前者为统一的税收口径,部分高收入、中等收入及低收入国家的宏观税负见表3。按世界银行对不同国家收入水平类型的划分,我国属于中下等收入的国家。2007年我国人均GDP约为2460美元,狭义宏观税负为20%,已经高于中下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的平均水平,因而可以认为,狭义宏观税负已经达到最优税负水平,并由于我国经济持续较快高速发展,税收信息化建设带动税收征收管理水平迅速提高,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还将保持继续上升的势头,按照这样的趋势

8、,在“十一五”时期,税收总量将达到万亿元,狭义宏观税负约24%。考虑到小口径狭义宏观税负的运行现状,有必要将其税负略为降低一点,事实上,正在进行的取消农业税改革、增值税转型试点和不断推出的新税收优惠,都可视为降低狭义宏观税负的一部分。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目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微观经济主体收取的收入,除依法征收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税收之外,还有大量的不规范的收入形式,如:收费、基金等预算外收入,甚至是违法收取的摊派、集资等制度外收入。据保守估计,各种游离于预算之外的非规范性政府收入与预算内的规范性财政收入之比大约为3:2,虽然带有一定的估算成分,

9、但至少说明我国的确存在大量的不规范收入,对财政来说它是难以控制和有效管理的资金,并不包含在税收收入或财政收入中。这些大量存在的“非税收入”构成了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负担。用广义宏观税负能全面反映我国政府从微观经济主体取得收入的状况以及微观经济主体的真实经济负担水平。按照2005年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测算,能够统计到我国当年政府实际取得的税收收入,预算内非税收入,预算外收入合计为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为%,如果再加上约占GDP5%的非规范制度外收入,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006年财政预算内税收收入占GDP的比例为15%,各级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各种制度外收费占GDP

10、的比例为10%,广义口径的宏观税负达到35%的水平,是狭义口径宏观税负的倍。此数据远远超过中上等国家%的水平,甚至超过高收入国家%的水平。如此高的税负水平,很难想象微观经济主体能够充满活力,更不用说在国际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了,近年来我国广义大口径宏观税负如表4所示。从上述税收负担分析和结论可以看出,自1998年以来,我国狭义小口径宏观税负水平持续上升,目前已达到最优税负水平并保持继续上升的趋势;而广义大口径税负过高,从近几年的数据分析,已超过中上等国家%的水平,甚至超过高收入国家%的水平,税负总水平无疑偏高。因此,优化宏观税负水平,合理界定宏观税负率,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三、合理的宏观税负

11、水平及其应对措施合理宏观税负水平的选择宏观税负合理水平的选择首先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几乎无一例外地证明,过高的税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增长,因此,也不利于税收的持续增长。早在1983年,前世界银行工业部顾问基思马其顿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对21个国家进行比较分析,揭示了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基本关系:税收占GDP的比值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率就下降个百分点;高税收负担是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的。按照西方税收与经济增长关系理论进行综合分析,从发展中国家税负水平的一般情况看,15%-25%这个区间的宏观税负水平较为适宜。我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早期发展阶段,国民经济还不发

12、达,2007年人均GDP刚达到2460美元,这就决定了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不可能很高。根据宏观税负水平界定的标准和国际经验,再结合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企业效益状况及宏观税负的现实水平等因素,我国应在大致稳定狭义小口径宏观税负的基础上,适时降低总体税负,将广义宏观税负总水平设定为20%-25%,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税费比例,设置税费的内部结构。应对措施1.整顿政府收入渠道,理顺税费关系当前解决社会负担过重的方向和目标是积极稳妥地推行财税制度改革,整顿过多过乱的行政性收费,减少非规范性的制度外收入,规范政府收入机制,完善依法治税。必须取消非规范的制度外收费。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越权设置的不合理的违规收费项

13、目、重复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的项目及完全凭借部门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强制收取的收费项目都应取消,以减轻企业负担。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通过扩大现有税种税基或设置新税种的办法,实行“费改税”,这是理顺税费关系的关键。在取消不合理收费、对一部分收费项目实行“费改税”的基础上,对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保留的收费项目应严格限定在规费和使用费的范畴内,所有的收费都尽量纳入政府预算统一管理。2008年我国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改革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财政部谢旭人部长在部署2008年财政工作时表示:“我国还将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

14、逐步将所有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建立综合财政预算。”因此,正确的方向应该强化税收,清理收费,坚决清理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基金,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的质量。 推进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随着税收制度改革的推进,2008年我国将面临政策性减收的问题。但1998年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我国税收大幅度增收的事实和强劲的增长态势,为宏观税负的降低提供了足够的财力基础。尽快实现增值税转型和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现行生产型增值税不是国际上规范的增值税,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型企业和基础产业,应该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以减轻企业负担。2004年和2007年中央政府分别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和中部地区

15、部分城市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目前这项工作达到预期并顺利进行,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将研究制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方案,这项措施将使财政收入减收1000-1200亿元;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还包括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首先将现行征收营业税的运输业、建筑业纳入增值税范围,然后扩展到其他行业。改革和完善所得税制度。首先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降低了内资企业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是一大利好。据测算,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与原税法口径相比,将使企业所得税收入大约减少930亿

16、元。其次是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工作,更好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我国沿用了13年之久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免征额从800元调至1600元,这项工作还将继续;2007年12月23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我国居民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1600元调整到2000元。这项改革将使财政收入减少约300亿元。根据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尽快推出其他税种的改革。结合税费改革适时开征一些新的税种,如环保税、教育税等;结合完善地方税改革开征一些新的地方税税种,如物业税、遗产税和赠

17、与税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收征管,加大征收力度。近几年来,我国税收征管水平在不断提高,税收出现了持续较快增长的可喜局面。应收尽收,各种税收流失的问题得到解决,这也是公平税负的根本要求,今后将继续提高税收征管的水平,确保税制结构和税收负担的平稳调整。综上所述,确定合理的宏观税负率,除了整治政府收入渠道,减少制度外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减轻企业不合理的负担外,在税收方面,还应调整税收的内部结构,依法治税,同时,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配合,推动经济发展,实现宏观税负与宏观调控政策的协调。【参考文献】1 黄钢平. 降低我国宏观税负问题研究J.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新华社.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 2008年全国两会专题. 新华网.国家统计局. 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国家统计局网站,新华社. 党的十七大报告. 新华社特别专题.新华网,国家统计局. 中国统计年鉴2007M. 北京. 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财政年鉴编委会. 中国财政年鉴2006M. 北京:中国财政杂志社,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彭高旺,李里.我国宏观税负的现状与改革J. 改革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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