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基地及农户清单 要求建立稳定的生产基地,并列出各基地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作物(或动物)品种、种植面积(养殖规模)、预计产量;基地要求具体到最小单元村(场);公司应建立详细农户清单,包括所在基地名称、农户姓名、作物(动物)品种、种植面积(养殖规模)、预计产量;对于基地农户数超过1000户的申请企业,可以只提供1个基地的农户清单样本,但企业必须以文字形式声明已建立了农户清单;基地图在当地行政区划图基础上绘制,应清楚标明各基地方位及周边主要标志物方位。 二、公司与基地(农户)合同或协议 公司应与各基地签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有效期应为3年;合同(协议)条款中应明确双方职责,明确要求严
2、格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及标准进行生产,并明确监管措施,合同(协议)中应标明基地(农户)名称、作物(动物)品种、种植面积(养殖规模)、预计收购产量等。 三、管理制度 公司应建立一套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基地(农户)严格按绿色食品要求进行生产。公司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明确组织、管理绿色食品生产的机构、职责及主要负责人;所设机构应全面,包括基地管理、技术指导、生资供应、监督、收购、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部门。公司应建立一套详细的培训制度,加强对干部、主要技术人员、基地农户有关绿色食品知识培训。要求公司对基地和农户进行统一管理(即统一供应品种、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技术规程,统一指导、统一监督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各管理措施要求详细,符合实际情况,并具可操作性;如公司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部门进行管理,需签订有效期为3年的委托管理合同,受托方按上述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