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说明一、制定目的为更好地加强出口食品防护,防范出口食品在原料、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遭受到人为蓄意制造的化学、生物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保障出口食品安全、贸易顺利发展,特制定出口食品全过程防护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食品生产企业(GB/T27320-2010)、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防护体系建立以及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四、起草过程梳理总结境内外人为蓄意破坏的非传统食品安全事件,针对此类事件特点,借鉴国外经验,起草指南,使之成为覆盖了种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原料及产品运输、标识和追溯管理等出口食品全过程的指导性文件。五、主要内容指南强调强化风险意识、做好风险评估,对建立防护计划、加强全过程食品防护、加强人员管理、加强检验检疫监管、发挥示范区效应等方面具体要求,覆盖了种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原料及产品运输、标识和追溯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