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誉度等级告知书 :*海关于 年 月 日组织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誉度等级评审人员对你单位进行了信誉度等级评审,现将结果告知如下: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为 分,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为 分,综合评分为 分,食品卫生信誉度初评为 级。如你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告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则按评审结果为准。 被评审单位签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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