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職員考績(成績考核)
一、承辦單位:人事室考訓組(第二組)。
二、聯絡電話:33665940。
三、辦理時間:於每年年終辦理
四、法令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 作業流程>>
人事室函請各一級單位辦理所屬人員之考績(核),並隨函附送受考人考績(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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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核)表經由直屬主管評擬並單位主管簽章後密送人事室彙提本校職員考績委員會初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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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核結果簽請校長覆核及核定後,人數統計表陳送教育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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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復准予備查後銓敘人員報送銓敘部銓敘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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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春節前通知出納組墊發考績(核)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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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審復後依考核結果繕製考績(核)通知書函送各一級單位轉受考人收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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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績(核)結果登錄人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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