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精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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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精星仓储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预案编号:
AQ-YA( )
预案版本:
01版 修订0次
编 制:
杨静
审 核:
叶再锡
核 准:
崔雄
二○一四年三月十日颁布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实施
上 海 精 星 仓 储 设 备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批准页
为了完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提高企业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和指挥能力, 保证迅速、 有序地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损失, 对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是针对企业系统内在生产过程中, 可能发生的事故、 事件, 为迅速、 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企业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执行, 做好生产安全工作, 做到”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本预案( /01版) 已修订完毕, 现予以批准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单位公章)
总经理: 崔雄
日期: 3月10日
目 录
1、 总则 1
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4
4、 预防与预警 7
5、 应急响应 9
6、 信息发布 13
7、 后期处理 13
8、 保障措施 13
9、 培训及演练 14
十、 附件 17
附件一: 专项应急预案 17
附件二: 现场处理方案 31
附件三: 应急救援有关组织及人员联络电话 39
附件四: 重要应急物资及装备清单 41
附件五: 应急疏散集合点与逃生平面图 4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可能发生的事故, 保护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安全, 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 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 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试行) 》
《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AQ/T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海精星物流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满足预案启动条件的各类事故事件, 如: 火灾、 爆炸、 起重伤害、 触电伤害、 机械伤害等。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我公司管理体系及生产特点, 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 和现场处理方案。
( 1) 综合应急预案: 规定本企业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应急相应原则、 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 2) 专项应急预案: 针对本企业内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几种事故、 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应急方案。
( 3) 现场处理方案: 针对具体的突发事故制定的应急处理措施。
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
危险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专项预案
特种设备事故 专项预案
机械伤害事故 专项预案
触电事故现 场处理预案
起重伤害事故 现场处理预案
危险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理预案
机械伤害事故预案
触电事故预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贯彻统一指挥、 分级响应、 措施果断、 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的原则。
1.6 预案管理
本公司负责制定、 修改、 更新本预案; 负责本预案的修改记录, 并负责发布本预案; 本预案的评审应由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1 企业概况
精星仓储前身为上海金星货架厂, 创立于1989年, 是专业从事自动化立体仓库、 组合货架等仓储物流设备设计、 制造、 安装调试的企业, 是国内最大规模生产工业货架和自动化立体仓库的厂家之一。于 5月经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公司在上海市级开发区莘庄工业区和松江工业开发区均设有厂房, 占地超过45000m2。在广州、 东莞、 天津、 武汉、 宁波、 香港等地设有办事处。在物流设备行业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优良的声誉。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公司主要业务是货架生产和安装, 根据生产特点及危险源分布情况, 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有:
1. 易燃危险品引起火灾、 爆炸事故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易燃、 可燃物质包括: 天然气、 乙炔、 油漆、 溶剂、 柴油、 润滑油等。
(1) 天然气、 乙炔为易燃气体, 由于管道、 气瓶等设备缺陷、 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违章操作等原因可能导致天然气、 乙炔意外释放, 遇明火或高热发生燃烧; 若天然气、 乙炔释放并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达到爆炸极限, 遇火源或高热还有发生爆炸的可能; 一旦发生燃烧或爆炸将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2) 溶剂为低闪点易燃液体, 易挥发, 且点火能量低。如泄漏遇明火或高热可发生燃烧; 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火源或高热可发生爆炸。
(3) 油漆一般为中闪点易燃液体, 易挥发, 如泄漏遇明火或高热可发生燃烧; 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火源或高热可发生爆炸。
(4) 润滑油、 柴油等可燃液体闪点较高, 常温常压情况下不易发生燃烧, 但在持续高热或有足够点火能的情况下有发生燃烧的可能, 一旦发生燃烧将对企业人员和财产造成危害;
(5) 焊接切割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明火, 如果操作区域有可燃物存在, 迸发的火花有可能引燃可燃物而导致火灾的发生。
2. 容器爆炸
生产过程中使用压缩气体( 乙炔、 二氧化碳、 氮气) 储气瓶, 如设备缺陷或使用不当, 可造成容器爆炸事故。
(1) 储气瓶设备自身缺陷或使用期限过长发生破损可能导致容器不能承受压力, 发生容器爆炸事故;
(2) 设备超压运行、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故障可能导致容器超压发生爆炸, 造成设备损坏的同时还有可能对周围人员和设备造成威胁;
(3) 非经培训合格持证人员操作压力容器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可能导致容器非正常运行发生容器爆炸事故。
3. 触电事故
公司内部设有3.5kV变电设备, 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用电设备, 如使用不当或发生故障有发生触电事故的可能。
(1) 供配电设备由于设计不合理、 安装工艺不规范、 产品质量不佳、 绝缘性能不好、 现场环境恶劣( 高温、 潮湿、 腐蚀、 振动) 、 运行不当、 机械损伤、 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完备、 违章操作、 保护失灵等原因, 都有可能发生电击、 电灼伤的触电危险, 对人身和设备造成损害;
(2) 设备由电气驱动, 这些电气设备的外壳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带电的, 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接触这些电气设备的外壳, 一旦这些电气设备发生漏电时, 其外壳、 支架以及与其相连的金属部分都会带电, 电气设备的外壳若未接地, 人若触及即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5. 起重伤害事故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起重机起吊货架配件, 由于起重机作业的特殊性, 可能由于设备缺陷或人员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害的事故。
6.机械伤害事故
生产过程中使用较多的压制设备、 冲床和几台车床、 铣床、 加工中心、 砂轮等机械设备, 由于违章操作、 设备故障、 防护装置失效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7. 其它事故
公司及车间有车流和人流交叉的部位还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员工食堂中如食品质量有问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另外, 生产、 维修过程还可能发生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灼烫等事故。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三 应急救援组织人员及联络电话 ”, 其中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与各部门主管组成。
图1 应急组织体系图
3.2 指挥机构职责
3.2.1 应急指挥部职责
应急指挥中心是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 公司最高管理者总经理任总指挥, 公司生产安全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如下:
(1) 组织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下达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
(3) 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4)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5) 统一协调应急资源;
(6) 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7)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8)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3.2.2 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 按照应急指挥中心命令,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 收集现场信息、 核实现场情况, 负责制定和调整现场应急救援方案;
(3) 负责整合调配现场应急救援资源;
(4) 负责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及应急处理情况;
(5) 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应急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终止;
(6) 负责现场应急工作的总结。
3.3 应急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3.3.1 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1) 应急救援小组由公司内经过培训的兼职救援人员组成,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对企业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救援, 力争第一时间控制和消除危险和隐患;
(2) 负责现场灭火、 喷水冷却、 抢救伤员、 引导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转移贵重物资等任务。
3.3.2 警戒治安小组职责
(1) 由综合管理部成员组成, 负责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戒线, 防止无关人员、 车辆误入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 并对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2) 协助公安、 消防部门、 交警队搞好警戒和治安保卫工作, 维持现场秩序, 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3.3.3 医疗救护小组职责
医疗救护小组由车间办公室成员组成, 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 对受伤人员作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作进一步治疗。
3.3.4 后勤保障小组职责
后勤保障小组由综合部人员组成, 负责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组织救援物资、 救援器材, 水源保障, 后勤生活物资的供应, 组织车辆运送救援物资和人员等。
3.3.5 善后处理小组职责
(1) 负责现场处理、 伤亡善后工作。负责事故现场应急行动结束后的清除和恢复工作。负责人员的安置、 补偿, 征用物资补偿, 灾后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2) 负责尽快消除事故影响, 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 保证人员情绪稳定, 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3.4 各职能部门职责
3.4.1 生产部职责
(1) 指挥本部门人员抢修机械设备等;
(2) 负责氧气、 天然气、 乙炔的清查管理, 严格控制氧气、 天然气、 乙炔管道、 气瓶的运输和出入库的管理制度;
(3) 对公司内从事起重机作业人员及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4) 编制计划对起重机、 叉车等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 防止由于机械故障导致事故的发生;
(5) 加强对各车间危险化学品和用火设施的管理, 预防火灾的发生;
(6) 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 使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4.2 工程部职责
(1) 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2) 配合各部门、 各车间制定机械设备、 起重设备、 电气设备、 动力设备、 焊接等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 加强对本部门用电、 用火安全检查, 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4.3 综合管理部职责
(1) 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对事故中伤病人员实施紧急的救护;
(2) 与当地120急救站和附近医院保持密切联系, 保证以最快的速度把伤病人员送到医院救治;
(3) 负责组织员工参加自救、 互救的培训;
(4) 医务室应购置和储备应急救护需要的医疗器材和药品。
3.4.4 其它部门职责
(1) 根据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2) 积极配合应急指挥小组作好应急救援物资供应、 应急队伍保障、 通信保障、 经费保障、 灾后恢复重建、 善后处理等工作;
(3) 本部门管辖区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4) 发生事故后首先组织公司人员进行自救与互救, 控制事态的发展, 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严重时应迅速组织员工疏散并负责清点本部门人员数量;
(5) 加强对本部门用电、 用火、 用气安全检查, 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采用监测报警及员现场安全检查等方式对危险源进行监控。
4.1.1 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
(1) 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对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品场所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2) 对使用及储存易燃品场所进行经常性安全巡检, 发现使用场所存放超过规定量的易燃物品时, 应立即与使用部门联系整改;
(3) 严格控制可燃物质进入焊接区域, 焊接切割作业过程中, 氧气及天然气、 乙炔管道、 气瓶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 加强对各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 配备充分的消防器材, 消防栓确定专人负责, 定期检查、 测试, 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5)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6) 公司每年按 ”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 各部门按其职责分工, 协调配合完成演练; 演练结束后对有效性进行评价, 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演练、 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4.1.2 触电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
(1) 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进行设计、 安装和使用;
(2) 严格执行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3) 对公司内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并将检查、 抽查记录存档;
(4) 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 绝缘手套, 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绝缘用具应定期检测以保证绝缘性能;
(5) 综合采用漏电保护系统, 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 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6) 雨天禁止露天带电作业;
(7) 带电体之间、 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 带电体与人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8) 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 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4.1.3 起重伤害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
(1) 建立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2) 起重机的安装、 大修改造后应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应当对起重机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 每日进行一次定期自行检查, 并作记录, 如发现异常, 应及时处理, 同时还应对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定期检验、 检修;
4.1.4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 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 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2) 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操作。
(3)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 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 按时进行保养, 发现有漏保、 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4.2 预警行动
(1) 员工或值班人员发现事故后, 应立即向现场主管人员。如果是火灾事故, 必须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急救拨打120;
(2) 所在部门要及时确立应对方案, 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当事故扩大后, 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报告;
(3) 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 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各应急小组组长就位, 启动预案, 同时根据按信息报告与通知要求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4) 各应急救援小组、 应急队员迅速集合, 按职责分工, 进入事故现场相应位置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 事故处理结束后或在公安消防部门到场后, 及时清点人员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资, 查清有无人员被困事故现场中, 并将情况告知现场指挥;
(6)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时间、 类别、 地点和相关设施;
2)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4.3 信息报告与通知
4.3.1 信息报告与通知
( 1) 应急指挥中心应设立值班室, 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值班室应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 2)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
( 3) 值班人员接警后, 立即将警情报告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部门负责人; 特别重大事故, 可直接向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 副总指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 4) 总指挥接到一般及以上事故报告后, 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采取有效措施, 组织抢救, 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并在1小时内向区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在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 事故现场人员能够直接向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4.3.2 信息上报
( 1)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 单位发生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时间、 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 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 2) 根据事故性质, 管理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 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3.3 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负责人员→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救援小组→各应急小组救援人员→企业其它有关部门。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性质、 严重程度、 可控性、 影响范围等因素将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一级响应, 二级响应。
一级应急响应: 部门不能处理的事故如: 造成人员伤亡, 影响范围大而且可能不断扩大的事故, 如火灾、 爆炸, 大范围急性中毒等事故等。
二级应急响应: 部门自己能处理的事故如: 易受控制、 影响范围较小的事故, 如少量可燃物质的意外燃烧、 机械伤害事故等。
企业应急指挥中心( 一级应急响应)
管理原则: 分级负责
现场负责人员、 班组长( 二级应急响应)
5.2 响应程序
公司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 警情判断、 应急启动、 控制及应急行动、 扩大应急、 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理。
响应程序流程图: 详见图2。
接警
警情判断
信息反馈
启动预案
信息收集
联络、 上报
扩大应急
应急资源到位
应急行动
人员赶赴现场
事态控制
应急增援
应急恢复
应急结束
总结评审
现场清理
解除警戒
善后处理
事故调查
现场抢救
医疗救护
人员撤离、 疏散
信息传递
指挥人员到位
报警
图2 响应流程图
事故发生
应急避险
5.2.1 接警和通知
1.主要报警电话
(1) 厂24小时报警电话: 37620986
(2) 总经理( 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 : 崔雄
办公室电话: -8003 手机:
(3) 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 王朝晖
办公室电话: -8601 手机:
(4) 医疗急救: 120
(5) 市、 区消防部门: 119
(6) 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处: 54667358
(7) 市环境应急热线: 12369
(8) 气象热线: 12121
2. 报警程序
(1) 企业员工在发现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下, 应立即向当班组长、 现场负责人报告或立即拨打公司24小时报警电话;
(2) 报警人员报警内容应包括: 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点、 事故类型( 火灾、 爆炸、 中毒等) 、 有无人员伤亡、 事故严重程度;
(3) 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 立即通知指挥中心, 由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并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 指挥中心经过报警系统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和企业内人员, 让她们了解企业内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 动员应急人员立即采取行动, 并提醒其它无关人员采取进入安全避难地点、 转移到安全地点或撤离企业等防护行动;
(5) 后勤保障小组要立即投入工作, 保持企业内指挥中心与各应急救援小组的通讯联络畅通, 同时, 要保持与外部相关机构的联络的畅通;
(6) 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应做好公众防护行动的准备工作, 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为政府提供建议。
5.2.2 指挥与控制
指挥中心决定全面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 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和各应急救援小组全部到位; 根据事故的情况, 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加强对事故现场救援和控制; 并对危险区域进行封闭、 隔离, 对危险区域的人员迅速疏散; 必要时请求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指令后, 立即响应, 派遣事故抢险人员、 物资设备等迅速在指定位置聚集, 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现场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 迅速组织应急力量进行应急抢救, 而且要与各应急救援小组保持通信畅通。
5.2.3 警报和紧急公告
条件: 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的单位, 并可能造成威胁时, 经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向周边企业、 公众发出紧急公告;
方式: 宣传队采用广播、 电话、 走向街头等方式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
内容: 告知事故的性质、 以保证公众和周边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自我防护。
5.2.4 通讯
建立在应急情况下的通讯系统, 通讯畅通由后勤保障小组全面负责。在应急行动中, 所有直接参与或者支持应急行动的部门都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 应急运行中维护自己的通讯设备, 保持畅通, 并保持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
(2) 准备必要时启动备用的通讯系统;
(3) 恢复正常运转时或者保管前对所有通讯设备进行清洁、 维修和维护。
5.2.5 公共关系
在重大事故发生后, 第一时间将事故的信息、 影响、 救援工作的进展等情况向上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明确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的人员、 内容及权限等。
5.2.6 抢险救援
抢险救援是应急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承担着救人、 设备更换、 设备维修等重要职责。应急人员在到达现场进行救援时, 应执行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防止事故扩展优先、 保护环境优先的应急救援行动优先原则。应急人员赶到现场后, 根据以上原则和事故的性质、 事态发展等确定应急救援措施和步骤。
5.2.7 警戒与治安
警戒治安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治安, 警戒人员接到通知后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马上赶赴现场担任警戒工作, 对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 实施交通管制, 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保证救援队伍、 物资运输和人员疏散等交通畅通, 禁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5.2.8人员疏散与安置
1. 疏散
疏散工作由警戒治安小组、 应急救援小组等共同组织实施; 首先疏散无关人员, 接着是全面停车的剩余工作人员的撤离, 在撤离前, 必须根据指示关闭所有的设备和设施, 疏散按照正确的疏散方法、 疏散路线进行疏散, 将疏散人员引导到安全区域。
2. 安置
疏散的人员由警戒治安小组负责安置到确定的安全区域, 并负责被疏散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管理受灾害影响的人员及疏散的人员, 医疗救护小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警戒治安小组协助尽快将重伤人员转送医院救治。
5.3 应急结束
5.3.1 应急结束条件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 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 消除导致次生、 衍生事故隐患, 经事故现场应急现场指挥部批准后, 应急状态方可结束。
5.3.2 保护现场
事故结束后, 必须保护事故现场, 以便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勘察事故现场并取证, 调查事故原因。
5.3.2 应急结束
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救援情况的基础上, 经指挥中心批准, 由应急指挥中心决定应急结束。
5.3.4 处理现场评估
应急结束后, 发生事故部门将事故情况上报并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 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总结事件的起因、 发现问题的诱因, 对资料进行汇总、 归档, 并起草上报材料。若发生一级事件, 按照有关规定, 由企业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6、 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接待本企业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信息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等通报事故信息; 信息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 接受记者采访、 召开信息发布会、 向媒体发送信息稿等; 发布的信息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实事求是、 客观、 内容详尽、 及时准确。
7、 后期处理
事故处理完成后, 主管部门写出报告, 包括: 事故经过、 发生原因、 处理过程、 经验教训、 人员伤亡、 损失大小情况、 事故直接损失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 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对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 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处理、 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 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 保障措施
8.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遇到紧急事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所有信息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并建立应急工作通信录, 明确企业应急工作上下通信方式、 联系部门和联系人, 应急通信以电话联系为主( 详见附件三) 。
8.2应急队伍保障
消防灭火和各应急救援工作组要加强训练, 针对模拟事故进行应急演练, 并加强救援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建立定期演练制度, 实战性的综合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 确保救援队伍能适应急救援的需要。
与临近消防队, 定期开展各专业联防活动, 需要时经过消防值班室电话联系, 充分发挥联防力量。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按照企业当前使用的应急救援设备、 器材情况, 对一些经常使用的应急救援器材作充分的准备, 做到随用随到, 如消防系统、 消防栓等设备, 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维修, 保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应急常见物资和装备见附件四。
8.4 经费保障
企业应保障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演习和实施等情况下的经费; 应急物资与装备的经费以及在发生紧急状态下所需经费的需要。
应急专项经费由公司生产安全专项费用支出。
8.5 其它保障
公司应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 或备用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 并将司机手机电话加入应急联系人记录单中;
应定期对公司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保养、 维护, 定期更换灭火器, 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 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中的遮挡物, 保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9、 培训及演练
1.培训
1.1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会同人事行政等有关部门, 经过各种培训手段, 对公司员工和企业周边公众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常识。
1.2行政部应组织编制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 企业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 并组织实施。
1.2.1应急人员的培训内容:
a) 如何识别危险; b) 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
c) 易燃易爆品泄漏处理措施; d) 各种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e) 应急防护用品的佩戴; f) 如何安全疏散人群等基本操作程序;
g) 各职能部门的标准化操作程序。
1.2.2企业其它人员和公众的培训内容
a) 潜在的突发事件及其后果; b) 应急事件警报与通知规定;
c) 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d) 基本防护知识;
e) 撒离的组织、 方法和程序; f) 自救与互救的基本常识。
1.2.3应急培训的要求
a) 针对性: 针对可能的事件情景及承担的应急职责, 不同的人员应培训不同的内容;
b) 周期性: 培训时间相对短, 但有一定周期, 一般每年应进行二次;
c) 真实性: 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相结合, 尽量贴近实际应急活动。
1.2.4 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应急培训总结, 内容应包括:
a) 培训时间; b) 培训内容; c) 培训师资; d) 培训人员; e) 培训效果; f) 培训考核记录等。
2.预案演练
2.1演练频次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每年组织一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综合性演练, 生产部的车间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预案或现场处理方案的演练。
2.2演练要求
组织演练部门应做好演练方案的策划, 演练过程记录、 演练结束后做好总结, 总结内容包括:
a) 参加演练的单位、 部门、 人员和演练的地点;
b) 起止时间;
c) 演练项目和内容;
d) 演练过程中环境条件;
e) 演练动用设备、 物资;
f) 演练效果;
g) 对应急预案的修改建议;
h) 演练过程记录的文字、 音像资料等。
3.预案修订和评审
3更3 2 3.1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至少每三年组织一次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
3.2 因以下原因出现不符合项, 应及时对本预案进行相应的完善:
a) 依据的法律、 法规、 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b)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应急处理技术改进和应急设备设施发生变化;
c)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 形成新的突发危险源的;
d)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e) 应急演练或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提出修改建议;
f)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g) 其它原因。
3.3 预案编制及修订完善后, 应及时组织评审。
a) 内部评审
内部评审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
b) 外部评审
外部评审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外部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评审。
4.预案备案
4.1 本预案经内部评审与外部有关专家组评审经过后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签署, 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管理。
4.2 负有应急职责的各职能部门应编写本部门的应急标准化操作程序, 做好更新的维护, 并及时报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备案。
4.3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指导生产车间应急预案的编制, 并对生产车间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5.预案实施
5.1本预案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修订、 解释, 并组织实施。
5.2 本预案自发布实施之日起实施。
十.附件
附件一: 专项应急预案
一、 危险品泄漏火灾、 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天然气、 乙炔、 乙炔属易燃气体, 油漆、 溶剂、 润滑油、 柴油属可燃液体, 由于故障或操作不当可能导致其泄漏, 遇点火源或高热可能发生火灾事故; 另外, 天然气、 乙炔与空气或氧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还有发生爆炸的可能。
1.2 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及危害程度分析
夏季由于环境温度较高, 会使天然气、 乙炔等气体发生膨胀和加快可燃液体的挥发, 更易导致管道、 气瓶爆炸和火灾、 爆炸事故的发生。
发生火灾、 爆炸事故后可能对周边的设备、 设施造成不可修复的危险程度, 对厂房也有可能造成结构性损坏, 一旦发生火灾、 爆炸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 还可能造成人员的伤亡, 社会影响较大。
2、 预防与预警
2.1 危险源监控
采用监测报警及人员现场安全检查等方式对危险源进行监控。
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有:
(1) 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对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品场所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2) 对使用及储存易燃品场所进行经常性安全巡检, 发现使用场所存放超过规定量的易燃物品时, 应立即与使用部门联系整改;
(3) 严格控制可燃物质进入焊接区域, 焊接切割作业过程中, 氧气及天然气、 乙炔管道、 气瓶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4) 加强对各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 配备充分的消防器材, 消防栓确定专人负责, 定期检查、 测试, 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5) 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6) 企业每年按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 各部门按其职责分工, 协调配合完成演练; 演练结束后对有效性进行评价, 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演练、 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2 预警行动
2.2.1 预警条件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 发展情况及紧迫性, 有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应进行预警:
(1) 作业和储存场所发生明显泄漏或有明火出现;
(2) 现场人员发现天然气、 乙炔、 氧气管道、 气瓶瓶体、 阀门等部位出现损坏、 裂纹等情况;
(3) 现场人员发现天然气、 乙炔、 氧气管道、 气瓶发生泄漏的情况;
(4) 现场人员发现油漆、 溶剂、 润滑油等可燃液体发生燃烧或意外泄漏的情况。
2.2.2 预警方法
公司预警采用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逐级通知的方式通知有关责任人发布预警信息, 指令各救援组进入预警状态, 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采取防范措施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和组织机构
特种设备事件应急组织体系见《综合应急预案》的3.1图1。
3.2应急组织职责
特种设备事件应急组织体系详见《综合应急预案》的3.2职责内容。
3.3发生应急事件部门的职责
( 1) 迅速查清危险化学品事件, 根据事件轻重、 影响范围, 按火灾应急预案进行果断处理, 力争将事态缩小和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 2) 详细了解危险化学品事件事态的发展, 按( 公司综合预案应急事件报告流程图) 上报, 启动部门现场应急处理方案;
( 3) 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 按应急预案要求组织落实本部门抢险力量积极处理;
( 4) 按应急事件的性质、 程度和有关规定, 以及现场风向等气象条件设置警戒隔离区域, 疏散、 撤离现场及周边无关人员;
( 5) 应密切注意危险化学品事件现场各种危险征兆, 确有发生更大人员伤亡或危险征兆时, 提请应急指挥部迅速撤离现场所有人员, 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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