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分析.docx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4589031 上传时间:2024-09-30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9.1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分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分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分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分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分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分析摘 要:鉴于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顽疾久治不愈,在对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特征及其动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有效监管跨国公司商业贿赂行为提出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对策。关键词:跨国公司;商业贿赂;在华近年来,跨国公司发生商业贿赂事件时有与闻。2007年2月,德国检察机关称西门子员工通过境外秘密账户从事腐败交易换取合同,目前调查已深入中国及印度尼西亚地区;2006年9月IBM、日立事涉中国建行原董事长张恩照受贿案;2006年7月,家乐福因为严重的内部腐败,公司不得不进行“严打”;2006年1月立邦油漆特种补贴事件曝光;2005年12月中旬,浙江省工商局发布了6个型号索尼数码相机不合格

2、的通报,索尼以订阅报纸为条件希望与当地媒体达成不予报道的交易。所有这些使在华跨国公司在人们心目的形象大打折扣,不禁让我们想到跨国公司商业贿赂。根据1996年1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之规定,所谓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我们所指跨国商业贿赂则是指跨国企业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暗中以各种形式给予东道国对方交易人员或其他能够影响交易进程或结果的相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其对象主要是对方交易参与人员和政府机关及其他相关公职人员。一、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案的形式与特点跨国公司商业贿赂行为具有以下特

3、征:商业贿赂的主体是从事交易的跨国公司母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及其交易相对方;商业贿赂的对象是对其交易成交具有的交易对方的个人或组织;商业贿赂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次要客体是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性;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主观上出自故意而实施的行为;客观上,商业贿赂以秘密的方式进行,并通过伪造财务记录等形式掩盖,直接导致商业贿赂案件侦破的复杂性和治理的艰巨性加大;向有关人员支出的款项超出一般商业优惠惯例,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商业贿赂的普遍性。当前贿赂犯罪已向社会多行业多领域渗透,甚至在一些行业已发展成企业运行的“潜规则”;商业贿赂行业性明显。商业贿赂大多出现在医疗卫生、电信

4、电力、金融市场、建筑领域等垄断性强、开放透明度不高的行业,尤其是其采购与销售环节;商业贿赂的时机相对集中,往往出现在重大交易决策做出时;跨国公司贿赂行为的败露多由于其母公司或母国审计发现问题后反馈到中方。二、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给中国经济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对社会的腐蚀性不可低估。第一,跨国公司商业贿赂影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商业贿赂盛行给各类组织的交易经手人腐化堕落提供了土壤,社会群体性向潜规则低头,企业用尽违规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权力部门积极进行权力寻租,使市场竞争变成了违规经营与守法经营的恶性博弈,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使公众对政府的治腐决心产生怀疑,直接影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

5、构建;第二,商业贿赂在使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被扭曲,资源不合理地流向了跨国公司。第三,破坏了市场发展环境。商业贿赂与暗箱操作相伴相生。暗箱操作把那些正当经营的企业淘汰出去,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市场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第四,出现逆向淘汰,影响我国产业升级换代。商业贿赂,破坏了我国市场交易的秩序,使价值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诚信企业竞争不过违规企业,出现实际意义上的逆向淘汰,直接影响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第五,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首先,商业贿赂支出增加了企业隐性成本;其次它使本来用于生产性活动的资源浪费于无益的交际往来中;再次,跨国公司对经营特权的追逐变相鼓励权力机构展开权力寻租竞赛,

6、引发更多的资源浪费;最后,合法权益被侵犯方被迫采取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进一步加剧了社会资源的更大耗费;第六,窃取我国改革开放成果。跨国公司通过违规手段获得非法收益,吞噬了我国改革开放成果,许多本该由中国社会各阶层分享的成果被外商通过商业贿赂窃取了;第七,商业贿赂成为跨国公司避税的便捷之路。通过贿赂从税收部门获得税收保护是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途径之一;第八,商业贿赂保护了不良跨国企业制造劣质产品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国消费者利益;第九,有损我国国际形象,引起国际舆论对我国市场环境的不利评价。在华外资企业经过一段磨合期后纷纷屈服于商业贿赂“潜规则”,这一现象通过跨国公司直接传播到海外使各方对中方投资环

7、境纷纷提出质疑;第十,影响跨国公司的投资积极性。许多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一方而要向市场潜规则低头,另一方而行贿又要受到诸如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等法规的制约,可以说处于囚徒困境的状况,必将极大影响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积极性。三、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的成因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商业贿赂逐渐成为许多企业作为实现经营策略,增强竞争力的手段之一。当部分外资企业来我国投资开发市场时,出于争取更多生存空间的愿望,入乡随俗地采用此做法,跨国境的商业贿赂潜规则就此形成。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认为跨国公司经营发展的内外部因素都应对其违规行为负责。内部因素第一,无论是买力方行贿还是卖方行贿,行为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商业贿赂行贿者存在

8、的内部因素。对受贿者,在不被查处的情况下接受他人贿赂则是自身利益增加的过程。第二,在华跨国公司地缘优势与本土企业难以比拟是其寻求其它路径的一大动因。外部因素第一,资源垄断为跨国公司在华进行商业贿赂提供了可能。资源垄断与商业贿赂相伴相生。垄断行业和政府严格管制的行业中,从业人员手中所掌控的垄断性资源太多,权力部门与企业存在太多的微观接触,在缺乏全面监督的环境中,手握行政审批权、资源分配权、管理权等公权力的人员自然成为商业贿赂猎取的对象,各类强势组织权力寻租的机会大大增加,而急于开拓中国市场的跨国公司则成为商业贿赂的重要参与者。第二,跨国公司贸易巨大的利益空间成为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的助推剂。垄断行业

9、中交易标的十分庞大,交易的巨大利润空间为跨国公司贿赂行为提供了可能的利润让度空间。第三,我国市场经济制度不完善为跨国公司商业腐败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性。中国特殊的文化背景和制度环境以及企业商界长期以来的“习惯性沉默”使各交易参与方产生了关于潜规则的悲观心理预期。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缺憾使跨国公司敢于钻制度的空子。第四,某些地方政府对跨国公司违规行为的放任态度变相助长了跨国公司的违规气焰。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资本不足,技术相对落后,企业核心竞争力弱,人民生活水平较差,尚处于钱伯斯“双缺口”理论描述的状态,因而我国一直对外来资本采取了较灵活的姿态。许多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一味给予跨国公司“超国民

10、待遇”,甚至对跨国公司的违规行为听之任之,变相助长了在华跨国公司的违规行为。第五,我国司法体系不健全给了跨国公司可乘之机。跨国公司在华行贿被母国监管部门发现,但我国相关部门却没有任何反应,与我国司法体系有很大关系。首先,我国现行治理商业贿赂法律体系尚不完善,且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对商业贿赂监管力度不够,取证不力,认定处理依据不足,处罚执行难。而“朗讯案”和“德普案”能够被发现,恰恰是源于海外反腐败法(FCPA)对跨国公司完善监管体系。其次,法律处罚力度不足。与其他国家法律相比,我国法律对行贿受贿者的惩罚轻得多。美国海外反腐败法规定公司一旦涉及商业贿赂,将面临从组织到个人的全面的严厉处罚。再次,行

11、贿受贿取证较难。由于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系统与会计体系尚不完善,加之商业贿赂手段日趋隐蔽,我们对于贿赂罪的调查力度明显偏弱。因此,才会出现子公司在中国行贿逍遥法外,母公司在母国接受惩罚的尴尬局面。最后,贿赂行为认定不清。一方面,我国现行的刑法理论中,受贿主体仅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其实,在公有制占优势的我国,国有独资公司、控股公司和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都有可能成为受贿主体;另一方面商业贿赂与正常经营活动交叉的灰色地带的存在使认定更为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商业贿 赂与人情往来的区别。在许多商业行为中,礼尚往来与商业贿贴没有明确的界定,认定时很难做出

12、区分;二是权力寻租隐藏于关联交易中。许多变相商业贿赂很难发现。例如一些官员的 亲属从商,官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对一些企业或者部门进行关照,而那些企业或者部门则向官员的家属提供商业交易的机会。此类贿赂行为一方面难于发现一方面很难认定;三是集体 贿赂的存在。对于某个集体的贿赂行为往往难于认定。四、有效反商业贿赂的对策建议笔者认为必须多渠道下手,加强对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的监管处罚力度。第一,倡导诚信经营,纠正被歪曲的财富观。我们必须积极加强商业道德教育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商业道德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市场主体树立自律意识,纠正关于贿赂“潜规则”的被歪曲的价值观,确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正

13、确财富价值观,使崇尚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成为人们参与商业活动的共识,为维护市场秩序创良好的社会氛围,彻底走出商业贿赂潜规则的怪圈。第二,加强制度创新,有力减少寻租源,实现监管关口前移。源头治腐是治理商业贿赂治本之策。我国在相关方面的制度常新不足,导致政府介入微观经济过多、缺乏监督的权力成为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行为泛滥的根源。通过制度创新消除租金存在的基础,使经济人无租可寻,或者以拍卖的形式将可能的寻租过程公开化,把租金收归国有。我们必须从制度创新和管理流程设计进行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而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第三,让市

14、场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我们应当着力按现代市场经济要求构建合理、规范的市场制度和公平竞争秩序,让市场无形之手进行自我制约,从内部来消耗产生贿赂行为的势能,减少行业垄断是从业者战则同一条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第四,完善法律体系。首先将商业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大到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次,应将非财务利益加入到贿赂性的范畴;再次,应该应当制定专门条文打击在华跨国公司商业贿赂;最后,加大对商业领域灰色地带的界定研究。第五,加大执法力度。以高昂的违规成本使行贿者和受贿者止步于成本收益分析面前。第六,完善监督机制。首先加强对权力寻租方的监督。应切实加强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舆论监督制度、完善的会计制度和独立公

15、正的审计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其次是完善对跨国公司的监管。一方面加大对已发案件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改变案件侦查方式,建立部门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披露跨国公司商业腐败监管记录;再次,推行问责溯源制。进一步明确各类组织对其下属单位或人员涉及商业贿赂所所应承担的领导责任和监察失职责任。第七,对突出的商业贿赂现象依法进行专项治理。尤其是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建筑、电信、金融等热点领域和部门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依法进行专项治理。第八,建立查处商业贿赂的协作机制。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纪检、工商、司法、检察、公安、质检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机制,明确案件

16、移送的标准及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态势。第九,加强国际合作。由于跨国公司经营活动及其行为的后果往往是跨国界的,因此,在对跨国公司商业贿赂行为进行监督时还需要我国与其他国家之问的国际问合作。参考文献:1王学鸿.效益审计理念在审计调查中的运用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 06,(02) .2王竹汀,王昌学.论跨国公司的正道经营与腐败和腐败犯罪J.法学评论,2006,.3孙戈.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特种兵J .中国市场,2006,.4王学鸿.论新世纪跨国公司发展的新趋势J.学术探索,2004,.5王学鸿.东欧国家经济转轨的十大启迪J.国际经济,1999,.6王学鸿.浅析跨国厂商理论的发展J.社会科学动态,1999,.7王学鸿.有关跨国公司效应的五种理论范式论析J.社会科学动态,1999,.8王学鸿.析有关东亚经济奇迹的争论及其意义J.国际经贸研究,1998,.9王学鸿.一种直接对外投资理论J.国外经济管理,1997,(01).10王学鸿.作为有序过程的对外直接投资J.国外经济管理,1997,.11王学鸿.多国企业:市场失败与市场权力思考J.国外经济管理,1997,.12王学鸿.对外直接投资与多边贸易体制J.国际贸易问题,1998,.13王学鸿.跨国公司经济活动的区位选择J.国外经济管理,1998,.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