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免抵退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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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前 言
为使纳税人阅读手册能直观简捷地完成退税申报,我们编制《现行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南(辅导版)》。
本指南共分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两部分,内容以实务为主,从中结合现行政策、管理规定、申报系统操作等。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不免有疏漏不当之处,欢迎即时批评指正,以免误导读者;随着时间的推移,出口退税政策法规将在不断完善之中,敬请大家在实际工作中以现行有效文件作为工作依据。
编 者
二O一O年五月
目 录
1、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 (1)
1.1 出口退(免)税认定管理 (1)
1.2 生产企业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 (1)
1.2.1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顺序 (1)
1.2.2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具体操作 (2)
1.2.3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正式申报资料 (9)
1.2.4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应注意的问题 (10)
1.3 出口退(免)税有关单证的办理 (15)
1.4 免抵退账务处理 (17)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20)
2.1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 (20)
2.2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请 (20)
2.3 外贸企业有关单证的办理应提供的资料 (21)
2.4 外贸企业退税现行政策 (22)
二O一O年五月
现行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南(辅导版)
——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
★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管理
●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应在30日内持以下资料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三资企业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提供代理出口协议);
2、工商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银行基本帐户号码(开户许可证);
5、海关进出口企业代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不提供);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7、其它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资料(如:股东会决议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办税人员身份证明、迁移企业提供《出口企业跨区迁移情况表》一式二份等);
8、填写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三份)。
● 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表》(一式三份),持相关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书到退税部门办理变更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 注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商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在结清出口货物退(免)税款后,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审批表》(一式三份),持相关的证明文书到退税部门办理注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并缴回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 生产企业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
● 安装相关系统
1、去外汇管理局、海关、人民银行办理中国电子口岸资格,领取法人卡、操作员卡,安装《中国电子口岸》系统。
2、去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安装《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
3、在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或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外网()下载安装《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顺序
1、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将当月发生的进出口单证,录入退税申报系统,生成预申报电子文件,以“年月预申报”命名文件夹(如 03ysb),采用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方式,在每月10日左右向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预申报。
2、将预申报反馈数据文件读入申报系统,处理反馈信息后,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电子文件,按“年月明细”命名文件夹(如 03mx)。
3、在每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到国税主管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4、在每月15日前,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资料录入退税申报系统,生成汇总申报数据电子文件,按“年月汇总”命名文件夹(如 03hz),连同 03mx文件夹(能够把两个文件夹一起压缩),形成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打印有关申报表格(当期汇总表一式四份,附表及各种明细表一式三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二、上期汇总表各一份),并提供出口退税凭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向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注意:一旦申报,即使不再发生任何进出口业务,也应按月向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申报手续,直至注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具体操作
◎ 系统初次使用要点
1、下载《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后,先对该文件进行解压缩,然后双击该文件进行安装。安装时按程序的指引进行操作。一般情况下,点击“下一步”或“是”就能够完成安装,此时在C盘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目录下建立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0版”目录,系统也在桌面自动建立了快捷方式。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系统需要升级时,也按此方法进行新系统的安装。(系统每升级一次,需要安装一次新系统)。
2、系统初次使用时,点击桌面“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0版”进入系统。系统默认用户名:sa(系统管理员),没有密码;“当前所属期”输入需要申报的退税数据所属年月,“所属期”的确认,必须在这里完成。生产企业的退税申报所属期与纳税申报所属期一致,生产企业在每个申报期内,应该而且只能申报一次退税。
初次运行系统,需以系统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进行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点击“修改”按钮,进行编辑,每项按实录入。一个新的申报系统使用时,必须进行此项操作,企业情况有改变时,也要及时进行修改。以后商品代码版本如有更新,经过系统升级、安装补丁或“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代码读入”完成。
3、能够对系统默认的几个用户进行修改、删除,也可新增加用户名。系统管理员的级别最高,为“0”;录入员(普通用户)的级别最低,为“2”。系统管理员能够对系统数据进行非常规操作,而这些操作可能是十分危险的,为防止误操作,在系统日常使用当中,一般以普通用户名进行。
4、进行系统初始化,输入大写英文字母“YES”。注意:该步骤只在系统安装后第一次使用时操作。
5、进行代码维护。主要是海关商品码及币别码的维护。
①海关商品码。对于出口商品代码比较少且相对固定的生产企业需进行维护,其它企业能够不进行,只要在“免抵退税明细数据采集”时按实际商品代码录入。
A、自用商品码维护。先点击“自用商品”红色按钮,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选择“撤销自用代码”;再点击“筛选”按钮,输入海关商品码的数值,逻辑关系必须选“或者”,每输入一次数值,点击“增加”,全部输完后,点击“确定”;最后,点击“自用商品”红色按钮,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选择“设为自用代码”。以后发生新增自用商品代码,从“筛选”开始操作,不需再作“撤销自用代码”处理。
在自用商品码维护时要注意左边“索引”窗口第二列所显示的筛选出的商品代码是否都带有基本商品标志“*”。(只有带有基本商品标志的商品代码,才能申报出口退税。不带基本商品标志的商品代码是货物小类别的号码,不能申报退税。)
B、代码读入。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或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外网()下载代码库的压缩包,解压缩后得到文件:CMCODE.DBF,STDCM.DBF和STDCM.FPT,记住文件的存放目录,一般将文件解压缩到某个盘的根目录下的一个目录中,如:D:\退税率文库 0201A中,注意:目录名中不能包含空格,否则会出现差错。点击“代码读入”红色按钮,选择新代码存放的位置及文件名(CMCODE.DBF),点击“确定”。本功能只是在每次代码库更新后,新代码库读入时须操作。每次代码升级后,必须进行“自用商品”设置,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 点击“确定”。
②币别码。一般需要维护,单击“自用币别”红色按钮,其它操作步骤与自用商品码维护一致。
◎ 系统日常维护
1、数据优化。系统运行一阶段后,运行速度减慢,能够进行数据优化,重新建立数据库索引,对数据进行物理删除。
2、系统数据备份。备份后,数据保留在C:\退税申报系统备份\ 0318_1550\中进行了保存, 0318_1550表示该时刻生成的的备份,以后需导入备份时,按此文件名寻找、导入。对申报数据进行备份,目的是为了出现意外情况时,不致于所有数据丢失。每月应做3次备份,预申报、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反馈数据处理后各做一次。在硬盘上一般要求保留最近2次备份数据,对以前备份应及时进行删除处理(因为后一次备份数据会包含前一次的备份数据)。
3、系统备份数据导入。系统重新安装或升级时,将原备份数据导入。点击“选择旧系统路径”,选择存放备份数据的驱动器、文件夹,点击“选定”;再选择“导入前清空系统数据库”;最后点击“导入”。导入备份数据后,系统恢复到备份时的状态,备份以后的系统操作会全部消失。
4、系统重入:重新进入申报系统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后进入申报界面。
◎ 退税申报一般流程
退税申报向导分为十一个操作步骤。
第一步:免抵退税明细数据采集。采集出口免抵退税申报所需的各种明细数据。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录入
【所属期】:系统根据进入时设定的“当前所属期”自动产生,不需要作改动,4位年份+2位月份,如 02。如果进入系统时未进行“所属期”的确认,而在此修改“所属期”,会导致打印报表时出现“本月没有可打印的数据”错误。
【序号】:4位流水号,在录入时,每次只需录入“0001”,所有申报数据录入完毕后,点击“序号重排”红色按钮,系统会自动生成从0001开始的序号数。
【进料登记册号】: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的号码,C(或E)+11位数字,宁波的手册一般是C310开头。每新做一本进料手册,登记一次。
【原币代码】:合同中使用的外币代码,进行过币别码维护的,经过下拉箭头进行选择;未进行币别码维护的,可直接输入。
【原币币别】:由系统根据原币代码自动产生的,指合同中使用的外币名称。
【计划进口总值】:合同规定的剔除客供辅料后的进口总值。
【计划出口总值】:合同规定的出口总值。
【计划分配率】:系统根据计划进口总值和计划出口总值计算后自动产生,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复出口商品码】:进口料件加工后出口的成品商品代码,进行过海关商品码维护的,经过下拉箭头进行选择;未进行海关商品码维护的,可直接录入。一本手册涉及2个以上复出口商品码的,选择金额比重最大的商品码录入。在该手册开具免税证明时,先按该商品的退税率计算免抵退税抵减额和不予免抵退税抵减额,在手册核销的当月,系统自动根据各复出口商品的金额、退税率重新计算应扣减的免抵退税额与不予免抵退税额。如果不先选择一个代码录入,不能录入其它内容。
【复出口商品名】:由系统根据复出口商品码自动产生,与出口报关单上实际的出口货物名称可能有出入,但能够忽略。
【征税税率】: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由系统根据复出口商品码自动生成。
【退税率】: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由系统根据复出口商品码自动生成。
【手册有效期】:一般根据海关核定的有效期确定。如果海关将手册有效期延长,在申报系统,当前无法进行延长,但能够要求税务机关在审核系统中延长手册的有效期。税务机关延长有效期后,经过正式审核数据“反馈信息处理”,申报系统中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申报标志】:空表示:未申报;“R”表示:已申报,届时,由系统自动产生。
【审核标志】:空表示:未审核经过;“R”表示:已审核经过,届时,由系统自动产生。
【核销标志】:空表示:手册未核销;“R”表示:核销手册已申报;“H”核销手册已审核经过,届时,由系统自动产生。
点击“保存”按钮或直接回车选择“保存”,保存上述资料后退出该界面,回车选择“保存并增加”能够进行下本手册的录入,所有手册录入完毕后,退出该界面。
2、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录入
【所属期标识】:该条记录的所属年度,一般根据记账的日期确定,不一定与所属期一致。
【进料登记册号】:指登记本批进口料件的手册号码,每进口一批料件要登记一次。
【进口报关单号】:指海关出具的本批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上的海关编号, 12数字,填写方法是:“海关编号”+“项号”。其中“海关编号”(9位数),“项号”则根据报关单上的项号顺序,分别填写“001”.“002”···(3位数)。当海关编号是9位数时,就取这9位数,当海关编号是18位数时,取后9位数。当一张报关单只有一条信息时,报关单号的录入的规则也是“海关编号”(9位数)+“项号”(001)。
【代理证明号】:委托进口时,取受托方取得的代理进口证明号,录入的规则是“代理证明号”(10位数,在证明右上角)+“项号”(2位数)。非代理业务不需录入。
【进口商品代码】:进口报关单上的商品编号,进行过海关商品码维护的,经过下拉箭头进行选择;未进行海关商品码维护的,可直接录入。一个代码不录入,不能录入其它内容。
【进口商品名称】:由系统根据进口商品代码自动产生。
【计量单位】:由系统根据进口商品代码自动产生。
【进口数量】:进口报关单上每条记录对应的进口料件数量。
【原币到岸价】:原币CIF价或C&F价。
【原币汇率】:100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由系统根据原币代码自动产生,但能够进行修改,小数点后须保留5位小数。
【人民币到岸价】:人民币CIF价或C&F价,由系统根据原币代码自动换算后产生。
【美元汇率】:100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由系统自动产生,但能够进行修改。小数点后须保留5位小数。
【美元到岸价】:美元CIF价或C&F价,由系统换算后自动产生。
【海关实征税额】:海关实征的关税和消费税,换算成人民币后录入。
【组成计税价格】:由系统换算后自动产生。
3、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记销售日期】:记出口销售帐日期,系统默认是每月最后一天。
【进料登记册号】:登记本报关单出口货物的手册号。
【出口报关单号】:海关出具的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上的海关编号, 12位数字,填写方法是:“海关编号”+“项号”。其中“海关编号”(9位数),“项号”则根据报关单上的项号顺序,分别填写“001”、“002”···(3位数)。当海关编号是9位数时,就取这9位数,当海关编号是18位数时,取后9位数。当一张报关单只有一条信息时,报关单号的录入的规则也是“海关编号”(9位数)+“项号”(001)。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根据报关单号(“海关编号”+“项号”)审核报关单内容。
对于短缺报关单的,应尽量经过各种途径找出正确的报关单号进行录入;如确实无法录入正确报关单号的,能够虚拟,规则:6位年月(如 01)+3位顺序号(如001、002)+3位项号(001、002)。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海外运保费报关单号录入规则:6位年月(如 01)+3位倒顺序号(如999、998)+3位项号(如001、002)。
【代理证明号】:委托出口时,取受托方取得的代理出口证明号,录入的规则是“代理证明号”(10位数,在证明右上角)+“项号”(2位数)。如果有代理证明号,能够不录入报关单和核销单内容。非代理业务不需录入。
【出口日期】: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出口日期。退税率调整、退税申报时限的设定等许多出口退税政策的执行,都采用该日期。如:从 11月1日对部分信息技术(IT)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也就是说在调整目录内的IT产品在 11月1日后报关出口的,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
【核销单号】:外管局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编号(9位数)录入(可能包含大写的英文字母),在报关单的第五行第一栏“批准文号”中,显示该报关单对应的核销单号。
对于短缺核销单的,应尽量经过各种途径找出正确的核销单号进行录入;如确实无法录入正确核销单号的,能够虚拟,规则:6位年月(如 01)+3位顺序号(如001、002)。
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海外运保费核销单号录入规则:6位年月(如 01)+3位倒顺序号(如999、998)。
【单证不齐标志】:B表示无报关单,H表示无核销单,D表示无代理出口证明(B、H、D都是拼音字母缩写),但标记D时,即使报关单、核销单不齐,也不BH标记。
新办等6类企业的单证不齐标记包括H,就是取消纸质核销单后,以核销单电子信息替代,因此,退税正式申报时,如果预审反馈中没有核销单信息,在单证不齐标记中要作核销单不齐记录。
其它企业即使正常退税时还没有相关核销单信息,其核销单是否在210天内核销,由税务机关事后进行检查。
冲减运保费时,不作任何记号。
【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报关单上的商品编号,进行过海关商品码维护的,经过下拉箭头进行选择;未进行海关商品码维护的,可直接输入。一个代码不录入,不能录入其它内容。
出口企业按出口报关单的商品代码进行申报时出现“不是基本商品”或“无此商品码”的错误,按以下方法处理:
①出现“不是基本商品”的错误,而该商品代码在加1、2、3或8后(9位或11位的商品代码)能够申报的,由县级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加1、2、3或8中的哪个扩展码,并对有关情况存档备查。企业按税务机关认定的商品代码进行申报。
②出现“不是基本商品”的错误,但无法按前款办法处理,或出现“无此商品码”的错误时,由县级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一个与该商品代码最接近的商品代码(认定的商品代码的征、退税率应与前一年度该商品的征、退税率一致),并对有关情况存档备查。出口企业按税务机关认定的商品代码进行申报。税务机关在审核时,对由此而引起的疑点“申报商品码(前8位)与海关数据中的(XXX)不等”,能够人工挑过。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新的商品代码库后,若税务机关认定的商品代码的征、退税率与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征、退税率不一致,企业按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率进行调整。
【出口数量】:出口报关单上每条记录对应的出口货物数量,与出口发票上数量一致。录入应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海外运保费时,此处不需录入数据。
【原币离岸价】:外币FOB价。
【人民币离岸价】:人民币FOB价。
【美元离岸价】:美元FOB价。
【征退税差额】:征退税差额=人民币FOB价×(征税率-退税率),由系统根据人民币FOB价、征税率、退税率计算后自动产生。
【应退税额】:应退税额=人民币FOB价×退税率,相当于单证齐全时的免抵退税额,此处无实际含义。
【出口发票号】:根据开具的出口发票的号码录入。出口发票式样能够采用国税局出售的统一格式的出口发票式样,也可自行设计使用,但一笔出口销售收入只能使用一套出口发票。
【信息不齐标志】:B表示无报关单,H表示无核销单,D表示无代理出口证明。预审反馈信息读入后,系统会自动产生相应的标志。
【单证收齐年月】:该笔短缺单证出口货物单证收齐时的年月。规则:年(4位数)+月(2位数),如: 02,届时,系统会自动产生。
【收齐序号】:该笔短缺单证出口货物单证收齐时的4位流水号,届时,系统会自动产生。
【单证收齐标志】:B表示报关单,H表示核销单,D表示代理出口证明,。
【免抵退税年月】:参与免抵退税的年月,届时,系统会自动产生。
【备注】:录入的运保费数据,应该注明“运保费”,属于备案合同下的出口商品,应该注明“HTBA”,并经过点击“合同备案”,将备案合同的数据录入系统中。
4、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
发现前期的明细申报数据录入错误,需要在当期调整;出口货物逾期未收齐单证需补税处理等原因,要在当期负数冲减时,经过“筛选”功能或在左边索引窗口选中要冲减的记录,点击“冲减出口”红色按钮,系统会在当月的出口数据中自动生成一笔负数的出口销售收入。
5、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
前期申报的短缺单证数据,当期收齐时经过“筛选”功能或在左边索引窗口选中要收齐的记录,点击“修改”按钮,进行编辑。B类企业需在90天后的第一个退税申报期内对报关单作收齐处理,C类企业需在90天后的第一个退税申报期内对报关单和核销单都作收齐处理。
【单证收齐标志】:B表示报关单,H表示核销单,D表示代理出口证明。
出口报关单号、外汇核销单号、代理出口证明:如果是虚拟号码,将号码改成正确号码,如果是正确号码,则不需操作。
【批量接单】:点击“批量接单”红色按钮,能够作批量收齐单证处理,适用于一份报关单内有多条记录的操作,且原申报的报关单、核销单号码必须是正确的情况下。
【撤销接单】:当期收齐单证处理错误,能够经过此功能撤销收齐单证处理。
前期单证收齐时,发现报关单号、核销单号、商品代码、金额、数量、汇率、手册号等错误,可进行红蓝字冲减调整,具体步骤:先在第一步的第五项“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中对原申报数据作收齐处理,有虚拟号码的要改成正确;再在第四项“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中找到须冲减的数据,点击“冲减出口”红色按钮后,生成一条序号是Z开关的负数数据;最后在第三项“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中录入正确的申报数据。被冲减的负数数据和最后录入的正确数据在本月一起上报。(注意:一正一负的两条错误数据与正确的一条数据它们的单证号码、单证齐全状况必须一致)
6、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
【核销所属期】: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时的所属期。
【进料登记册号】:本次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号,每一本手册使用完毕后,在上交海关前操作。一本手册只能核销一次。
【实际进口总值】:进料手册使用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该手册的实际进口料件的人民币到岸价,不包括不付汇的客供辅料的进口额,由系统根据该手册实际已进口组成计税价格自动产生。
【实际出口总值】:进料手册使用期间已报关离境,并经税务机关审核经过的该手册的复出口商品的人民币离岸价,由系统根据该手册实际已复出口离岸价自动产生。
【剩余边角余料】:进料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边角余料折人民币金额。
【结转料件】:进料手册合同履行完后,未使用完的并结转至其它手册的进口料件金额。
【其它调减料件】:进口料件发生销售、退货、损失等没有参与产品生产的情况时,其料件的金额。若业务发生时,已调减了当期的料件的进口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过,则不参与本栏的计算。
【剩余残次成品】:进料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残次成品、半成品折人民币金额。
【结转产品】: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而是在海关保税监管下,结转至其它手册或销售给其它企业的产品销售额(间接出口)。
【其它未出口】:生产的产品发生内销、损失等没有出口,或虽已出口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核经过的产品销售额或核定销售额。
【实际分配率】:根据相关数据由系统自动计算产生。实际分配率=(实际进口总值-剩余边角余料-结转料件-其它调减料件)÷(实际出口总值+剩余残次成品+结转产品+其它未出口)
第二步:免税货物明细数据采集。
当期有此类业务发生的,在对应的录入窗口录入相关的数据。包括:免税出口货物明细录入、间接出口货物明细录入、来料加工出口明细录入、出口免税卷烟明细录入,录入规则可参考第一步相关栏目。
第一步、第二步每条明细数据序号都按“0001”形式录入,当月申报数据全部录入完毕后,点击“序号重排”红色按钮,系统会自动生成序号。
原币汇率、美元汇率按每百元外币兑换人民币计算,保留小数点5位,否则计算数值会不一致。
【运保费处理】:在预申报时不录入运保费有关内容,读入税务机关的预审核反馈信息后,进行正式申报前,按本月实际支付的运保费金额加总,进行负数录入。运保费一般录在当月申报数据的最下面,而且在备注栏中注明:“运保费”。金额按不同退税率货物应承担的费用分摊,分摊不清,全额归属为本企业最高退税率的出口货物。商品代码在不同的退税率中选择一个录入。报关号录入规则:6位年月(如 01)+3位倒序号(如999、998)+3位项号(如001、002),“单证不齐标志”要视同单证齐全处理(此栏不录字母)。
第三步:免抵退税预申报。
为了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在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前,企业须把明细数据报到退税部门进行预审核,并根据退税部门的预审结果调整原申报数据。
预申报只须申报明细数据,经过远程申报方式,把预申报数据发送到自动预审核平台。(远程申报操作方法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办税指南”--“出口退(免)税”--《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手册)
另外,出口企业也可生成预申报软盘到退税机关进行预申报或发电子邮件进行预申报,不须报送其它资料。
【数据一致性检查】:经过此项检查,会发现所采集数据的错误点,(如未进行“序号重排”时,系统会提示“有重号”)根据提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修改后,再重新作一致性检查,直到经过。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如果经过远程申报进行预申报审核的,选择“远程申报”,路径栏中自动出现相应远程申报网址,点击“确定”;如果经过申报软盘到退税机关进行预申报预审的,选择“本地申报”,在路径栏中, 输入A:\ysb, 点击“确定”。
第四步: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
退税部门审核完企业的预申报数据后,会反馈给企业审核疑点表和信息不齐表,企业须经过系统提供的(反馈信息处理)功能更新原申报数据的信息不齐情况,并根据疑点表手工调整原申报数据。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接收】:经过远程申报方式的,接收反馈信息。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经过本地申报方式的,读入反馈信息。
【撤销已申报数据】:查询疑点表后发现当期申报数据错误,须进行撤销“申报明细表数据”,然后,回到第一步进行修改操作。(因为预申报后,录入的数据已从录入状态转到预申报状态,发生了状态的变化,要修改录入数据,已无处可找,撤销已申报数据后,数据会回到录入窗口。)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将退税机关的预审结果更新原申报数据,选择:“是”。
【预审疑点反馈情况查询】:能够查询预审疑点,并进行疑点表打印(疑点表也能够经过xls方式打开,文件类型选择“所有文件”,然后进行编辑后打印)。
本步骤除了“反馈信息接收”或“反馈信息读入”与“反馈信息处理”,其它明细步骤,操作上没有先后的限制,其中“撤销已申报数据”也能够撤销正式申报数据,不过需先撤销“申报汇总表数据”,然后撤销“申报明细表数据”。
第五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数据一致性检查】:经过此项检查,会发现所申报数据的错误点,根据提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修改后,再重新作一致性检查,直到经过。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对预申报错误数据进行调整,排除错误后,形成正式申报明细数据。选择“本地申报”,在路径栏中, 输入A:\mxb, 点击“确定”。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必须在出具进料免税证明和生成免抵退汇总表前操作,因为它是出具进料免税证明和计算免抵退汇总表的必要步骤。
第六步:模拟出具进料免税证明。
根据明细数据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以解决填报纳税申报表时无法取得该证明的问题。该步骤必须在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后、在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前进行。
复出口商品有多个代码的,本月先按手册登记时的复出口商品的退税率计算扣减免抵退税额与不予免抵退税额,在手册核销的当月,再按复出口商品的比例、退税率,系统自动调整扣减额。
第七步:纳税申报。
系统没有提供该步骤的操作内容,其实是提醒操作人员,退税申报系统进行了前六步操作后,能够到征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第八步: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
根据征税部门审核经过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项目录入。必须在录入免抵退汇总表前录入。
【所属期】:税款所属期,录入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如 01。
【免抵退销售额】:当期免抵退出口销售额。录入规则: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本月数。
【免抵销售累计】:本年累计的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系统自动产生,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本年累计相等。
【不得抵扣税额】: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录入规则: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18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累计】:系统自动产生。
【销项税额】:录入规则: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1栏“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录入规则: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2栏“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录入规则: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录入规则: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退应退税】:上期的免抵退应退税额。录入规则: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应抵扣税额、实际抵扣税额】:系统计算后自动产生。
【应纳税额】:录入规则: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9栏“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录入规则: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第九步:免抵退汇总数据采集。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必须在“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模拟出具进料免税证明”、“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后进行。点击“增加”按钮,回车后,系统自动产生。
免抵退税汇总表出现“出口RMB累计”、“不免抵扣累计”与纳税申报表差额,调整次月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使次月纳税申报表累计出口销售额、累计不得免抵退税额与汇总表“出口RMB累计”、“不免抵扣累计”相等。
【免抵退汇总表附表录入】:随着免抵退申报汇总表的自动产生,同时也产生了免抵退汇总表附表,分2个所属期标识显示。
第十步: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数据一致性检查】:经过此项检查,会发现所申报数据的错误点,根据提示,对采集的数据进行修改后,再重新作一致性检查,直到经过。
【打印申报表】:本月业务涉及的报表,都要进行打印。能够使用Excel方式,也能够使用申报系统内打印方式。经过“打印预览”浏览要打印的报表格式是否合适,不合适的,经过“报表设置”调整打印机类型、打印纸张类型、打印方向。
【生成汇总申报数据】:选择“本地申报”,在路径栏中, 输入A:\hzb, 点击“确定”。系统会提示数据列表,各种申报的汇总数据条数会显示,然后再进行“确定”。
第十一步:正式审核反馈信息处理。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经过“浏览”选择退税部门审核反馈表存放路径,然后“确定”。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必须用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更新原申报数据,以确保申报系统中的数据与税务机关审核系统中的数据保持一致,选择:“是”。
对于当月无“免抵退税明细数据”录入的企业(包括本月无进出口业务发生、进料加工手册无变化、无收齐前期单证),从第八步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开始操作。
◎ 单证申报
单证申报能够经过“单证申报向导”进行,共分四步。随时按业务发生的需要进行申报。
出口企业涉及到相关的单证需办理时,在对应的步骤中录入,录入规则可参考退税申报。要注意录入完毕后,进行“设置标志”。持生成的申报软盘、打印的申请表、规定的原始凭证,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
◎ 系统常见问题
1、 录入完申报数据进行申报表打印预览时,字体出现星号如何解决?
当您进行申报表打印时候,打印出来的报表出现星号,是由于您的操作系统中缺少申报系统默认使用的打印字体。请您到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号字体补丁”。
2、 在进行申报系统安装时出现“资源版本不匹配”的提示应如何解决?
造成这个提示的原因有以下几点:①申报系统的是用中文版Visual FoxPro6.0开发的,您的计算机中装有低版本的Visual FoxPro。②您的计算机中装有英文版的Visual FoxPro。
您应该先将低版本的Visual FoxPro,或者是英文版的Visual FoxPro卸载,然后重新安装申报系统。
●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正式申报资料
生产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向退税部门办理“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申报时提供下列资料(当月无发生的业务,该业务所对应的申报表不需上报):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一式四份);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一式三份);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按以下顺序排列:本月出口明细、前期单证收齐明细、当期单证齐全而且信息齐全明细、前期单证齐全而且信息齐全明细);
4、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和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各一份);
5、有应退税款的,填写《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6、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还需提供下列资料(当月无发生的业务,该业务所对应的申报表不需上报):
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一式三份);
②《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
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式三份);
④《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一式三份)。
7、按顺序编号的装订成册的原始凭证:
①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②企业签章的出口发票;
③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企业提供);
④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原件及复印件、进料加工手册与企业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复印件、进口料件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海关代征关税和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调出料件或进料余料结转的出口报关单复印件、海关出具的“进料加工合同核销申请表”与进料加工核销证明复印件等)。
●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应注意的问题
◎ 自产货物的规定
对生产企业来说,享受退税的必须是本企业自产货物(财税字[1995]92号第二条)或视同自产货物(国税发[ ]165号第六条、国税函[ ]1170号),自产货物包括扩散、协作产品。
视同自产货物能够退税的比例、退税计算办法、以及所需要的凭证等,按照国税发[ ]152号文件第三、四条执行。
◎ 退税审核期为十二个月的规定
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发生的应退税额,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
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是指首笔发生出口业务之日起未满12个月的企业(财税[ ]7号第八条);小型出口企业是指上一纳税年度的内外销总额为200万(含)人民币以下。
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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