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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宝路项目管理知识方案及细则表
5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雅宝路项目管理办法及细则
(一).编制目的
1. 为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需要,加强项目部管理工作,使其系统化、规范化,依据国家、建设部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要求,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中关村建设雅宝路项目部及现场各专业分包队伍,现场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3. 本规定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依上级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属中关村建设雅宝路项目部总包方,规定自批准颁布之日起实施。
4. 项目部机构设置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分为:技术部、生产部、经营部三大部门。
(二).项目机构组成
1.雅宝路项目部人员组成(见组织机构图)
雅宝路危改二期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蔡 亮
水暖工程师:赵贺林
电气工程师:李 正
综合办:南建筑
安全员:宋宝红
生产责任工程师:
赵祥海、娄海涛
机电部经理:赵贺林
技术工程师:周海龙、田俊敏、杨 霖
质量工程师:亢建恒、 宋长海
核算主管:韩成玉
栋号长、生产计划员、安全员、消防保卫员、水电资料员、材料员、职业病防治员、机械员、水电质检员、专业技术员、专业工长
预算员、统计员、行政员、后勤管理员
商务经理:王武强
项目总工:刘 莹
安监部:南建筑
工程部经理:赵祥海
技术主管:潘海军
现场经理:冯登山
技术员、质量员、
资料员、试验员、
测量员、环保员、
(三).各部门人员职责划分
3.1各部门组织机构图
3.1.1技术质量部部门组织机构
3.1.2工程部部门组织机构
3.1.3经营部部门组织机构
3.2部门人员职责
3.2.1技术质量部
3.2.1.1项目总工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规范、标准和公司的有关制度;
2、组织各专业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参加设计交底,解决图纸及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审定工程变更洽商;
3、主持编写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创优策划、质量计划、季节性施工方案、暂水暂电方案,审批分包单位提交的分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并组织施组、方案的交底和中间过程检查;
4、组织质量体系的运行,监督工程质量情况,组织重点部位、样板工程的验收,对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主要责任;
5、组织项目部的技术、质量培训及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考核;
6、指导并检查项目技术、质量、资料、试验、计量、测量主管的工作;
7、领导项目部的科研、新技术推广、技术经验交流及总结工作;
8、参与编制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对合同中的技术质量相关条款进行复核;
9、组织竣工图、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工作;
3.2.1.2项目技术主管
1、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编制工程洽商;
2、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创优策划、质量计划,负责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审核分包单位提交的分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方案措施的交底,参加施组、方案的交底和中间过程检查;
3、指导并检查分区、专项技术员的工作,协助项目总工解决图纸及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组织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重点部位和特殊工序的交底并监督交底的落实情况;
5、协助项目总工对资料、试验、计量、测量工作进行管理;
6、参加样板工程的验收;
7、参加项目部的技术、质量培训及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考核;
8、参加项目部的科研、新技术推广、技术经验交流及总结工作;
3.2.1.3分区、专项技术员
1、组织本区(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参加设计交底;
2、负责编制项目部规定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所编方案、技术措施的交底;
3、协助项目技术主管做好本区、本专项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试验、测量、资料、计量等),负责解决本区施工中出现的一般技术问题;
4、参加项目组织的施组、方案中间过程检查,参加质量联检及质量例会;
5、按照项目技术部安排对各专业工长、班组长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6、及时发现和反映施工图纸及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向项目技术部提交相关的洽商;
7、参加重点施工部位的验收,对本区内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编制有针对性的技术整改措施;
8、对本区的施工翻样进行审核;
3.2.1.4项目质量主管
1、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创优策划,并监督实施情况;
2、协助项目总工做好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参加质量联检和质量例会;
3、编制质量记录资料,按照公司规定上报相关的质量报表;
4、监督分区、专项质量员的工作,审核分区、专项质量员上报的验收资料,核定各区、各专项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
5、参加材料进场的验收和检测工作,复查检测结果;
6、参加重点部位、特殊工序、样板工程的验收,参加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工程的验收,监督检验批的验收工作;
7、负责消除潜在的不合格等质量问题,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8、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和监督整改情况;
9、参加项目部的技术、质量培训及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考核;
10、参加项目部的科研、新技术推广、技术经验交流及总结工作;
3.2.1.5分区、专项质量员
1、协助项目质量主管的工作,负责本区的质量管理工作,监督本区内”三检制”的执行情况;
2、对本区的检验批进行验收并向项目质量主管进行报验,参加样板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3、及时、准确的填写各种质量资料、质量统计表等质量记录;
4、参加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并监督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5、制止一切可能造成质量隐患、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行为;
3.2.1.6项目资料主管
1、收集整理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承包单位的往来函件、资料并分发相关部门;
2、收集整理公司文件并做好传阅工作;
3、收发工程图纸,管理项目相关规范、规程、图集等文件资料并做好收发台帐、借阅台帐;
4、指导分区、专项资料员的工作,检查分区工程、专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情况;
5、参加项目部的技术、质量培训及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考核;
6、检查分区、专项资料员移交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协助项目总工做好竣工图、竣工资料的移交工作;
3.2.1.7分区、专项资料员
1、按照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 )和项目要求编制整理本区、专项的施工技术资料;
2、负责本区工程、专项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3、配合项目资料主管的工作;
3.2.1.8项目试验主管
1、协助项目技术主管的工作,对分区试验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按照试验计划监督分区试验员的取样、送检工作,审核分区试验员的委托单,检查分区试验员的试验台帐;
3、编制项目试验总台帐,参加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质量考核;
4、负责现场试验室的管理,对共用试验器具作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3.2.1.9分区试验员
1、负责本区工程的材料、施工试验工作,配合项目试验主管的工作;
2、及时、准确的按试验计划和施工进度完成试件的取样、送检工作;
3、准确的填写试验委托单,及时索取试验单并报相关部门;
4、 按项目部要求编制本区试验台帐;
5、对本区所用试验器具作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试验器具工作正常;
3.2.1.10项目计量主管
1、监督分区计量员的工作;
2、检查各区计量器具台帐、检定计划,计量器具的有效性及标识情况;
3、督促各区到期或无效计量器具的报检工作;
4、收集各区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检测记录;
3.2.1.11分区计量员
1、负责建立本区进场计量器具台帐,编制计量器具检定计划;
2、负责计量器具的报检,对一般管理性计量器具进行现场检测并填写检定记录;
3、收集、保存计量器具检定证、检测记录;
4、负责现场计量器具的标识、检查和维护;
3.2.1.12项目测量主管
1、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测量放线方案,并检查方案执行情况;
2、总体协调项目测量放线工作,指导监督分区测量员测量放线工作;
3、检查各区测量放线的准确性,签认测量放线验收资料;
4、监督测量仪器的有效性;
3.2.1.13分区测量员
1、配合项目测量主管的工作,负责本区的测量放线工作,认真执行测量方案及测量管理制度;
2、负责本区所用测量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按规定及时送检;
3、及时进行测量放线的报验工作;
3.2.2.工程部
3.2.2.1、项目副经理:冯登山
1、 主抓项目生产协调工作。
2、 综合监督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施组方案落实、质量达标工作。及时与甲方、监理沟通协调,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实施。
3、 负责项目总计划、月计划的编制,监控指导分部计划和周计划的编制工作。
3.2.2.2生产经理:赵祥海
1、 全面负责栋号生产工作。
2、 负责现场材料进出场计划工作。
3、 负责项目栋号的方案落实工作。
4、 负责分部和周计划的编制工作。
5、 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标识实施指导与落实工作。
3.2.2.3安全主管兼综合办主任:南建筑
1、 主抓外联协调工作
2、 负责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八大口达标落实工作及综合办日常管理工作。
3.2.2.4安全员:宋宝红
1、 主抓栋号生产工作。
2、 负责编制分部计划和周计划工作、方案的实施工作。
3、 负责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和项目文明安全施工八大口内业资料的编制整理工作。
3.2.2.5土建工长:
1、 主抓栋号生产工作。
2、 负责分部计划和周计划的编制工作。
3、 负责方案的实施工作及本栋号的文明安全施工工作。
3.2.2.6暖通工程师:赵贺林
1、 全面负责暖通及设备专业协调、生产工作。
2、 负责暖通及设备专业施组的编制工作。
3、 负责暖通及设备专业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
4、 负责暖通及设备专业总生产计划的编制工作及月计划、周计划的审核工作。
5、 负责监督施工方案、生产计划、技术交底等的落实。
6、 负责现场临水方案的编制、实施及管理工作。
7、 负责消防安全、设施等的落实。
3.2.2.7电气工程师:李政
1、 全面负责电气专业协调、生产工作。
2、 负责电气专业施组的编制工作。
3、 负责电气专业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
4、 负责电气专业总生产计划的编制工作及月计划、周计划的审核工作。
5、 负责监督施工方案、生产计划、技术交底等的落实。
6、 负责现场临水方案的编制、实施及管理工作。
7、 负责消防安全、设施等的落实。
3.2.2.8区域施工经理:
1、 负责区域的各项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2、 主抓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三项达标的过程督促、实施协调工作。
3、 负责监督、落实施组、方案的实施工作。
4、 负责区域总计划,年、季、月、旬生产计划,物资计划的申报工作。
3.2.2.9区域生产经理:
1、 主抓生产,落实安全文明施工。
2、 认真执行计划,认真落实施组,方案在施工中正常运行实施。
3、 组织专业工长做好产品的过程控制和技术交底工作。
4、 组织专业工长做好专业分项报验工作。
5、 负责编制年、季、月、旬计划上报区域经理工作。
3.2.2.10专业工长:
1、 主抓本专业的生产,技术,质量的综合实施工作。
2、 认真落实方案和技术交底的标准及要求的实施。
3、 认真组织班组的分项交底工作,严格要求本专业的分项自查互查运行工作。
4、 协调专业交接工作,认真做好本专业的物资计划和准备报验前的过程检查工作。
3.2.2.11物资管理员:
1、 负责督促收集各专业的物资计划,认真审查,汇总。
2、 认真编制总物资计划,年、季、月、旬、周物资计划上报区域经理,且与各专业沟通,做好物资入场试验后的物资标识落实工作。
3、 负责督促各专业的物资防护保存工作实施。
3.2.2.12班组长:
1、 认真落实技术交底执行工作,负责本班组施工分项的现场指导和讲解及实操示范工作。
2、 督促施工作业人员按样板施工,严格执行边干活边清理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自互检查工作,达到合格方能上报专业工长查验。
3.2.3经营部
(四)、各部门对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4.1进场要求
4.1.1技术质量部
4.1.1技术质量系统人员配备要求
进场参与施工的分承包单位必须配备以下技术质量系统管理人员,其资质(持证)必须符合要求,经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它职务,因故离开必须请假。
序号
岗 位
人 数
资 质 要 求
备 注
1
技术负责人
1
持证上岗
必须专职
2
质量负责人
1
持证上岗
必须专职
3
技术员
1
持证上岗
必须专职
4
质检员
1
持证上岗
必须专职
5
资料员
1
持证上岗
必须专职
6
试验员
1
持证上岗
必须专职
7
测量员
2
持证上岗
必须专职
8
计量员
1
持证上岗
可兼职
9
10
11
4.1. 2进场时需提供的资质类资料
1、 分承包单位资质证书(一式五份)
2、 承包单位营业执照
3、 分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资质证书、上岗证
4、 分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图
5、 分承包单位管理人员联系方式清单
6、
7、
8、
9 、
10、
4.1.2工程部
4.1.3经营部
4.2管理细则
4.2.1技术部
4.2.1.1施组、方案管理
4.2.1.1.1编制、审批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创优策划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主持编制、项目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经讨论、编制完成后由项目经理审核,报总承包部审批。
2、季节性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技术部编制,经讨论、编制完成后由项目经理审核,报总承包部审批。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讨论,指定分承包单位编制,编制完成后报项目技术部履行审核、审批手续。
4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由专业分承包单位负责编制,并履行本单位内部审核、审批手续,然后报项目技术部一式四份,由总承包部审核。
5、施组及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若需做修改,调整后的方案必须经过原审批单位、审批人的审批方可发放执行。
6、施组、质量计划、创优策划及所有施工方案均以电子版形式放置于项目网络平台上供相关人员浏览,方案文字版本由项目技术部归档并报总承包部备案。
6、 各分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时,须按照项目制定的方案编制计划要求日期编制完成。
7、 需编制方案明晰见下表
序号
名 称
完成日期
编制部门(人)
审核人
审批人
1
土护降工程施工方案
.02.10
专业承包部
刘 莹
专业公司总工
总承包部
2
施工测量方案
亢建恒
潘海军
刘 莹
3
临时设施建设施工方案
项目工程部
\
冯登山
4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施工方案
赵贺林
\
刘 莹
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李 正
\
刘 莹
6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宋宝红
\
冯登山
7
施工组织设计
刘 莹
蔡 亮
总承包部
8
质量计划
刘 莹
蔡 亮
总承包部
9
群塔施工方案
潘海军
刘 莹
总承包部
10
试验方案
潘海军
\
刘 莹
11
资料管理方案
田俊敏
潘海军
刘 莹
12
地下室防水工程施工方案
潘海军
\
刘 莹
13
钢筋工程施工方案
土建技术部
潘海军
刘 莹
14
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土建技术部
潘海军
刘 莹
15
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
土建技术部
潘海军
刘 莹
16
混凝土泵送施工方案
土建技术部
潘海军
刘 莹
17
给排水工程施工方案
专业承包公司
赵贺林
刘 莹
18
供暖及通风空调工程施工方案
专业承包公司
赵贺林
刘 莹
19
电梯工程施工方案
专业承包公司
潘海军
刘 莹
20
消防工程施工方案
专业承包公司
赵贺林
刘 莹
21
雨期施工方案
潘海军
刘 莹
总承包部
22
室内隔墙及维护结构施工方案
土建技术部
潘海军
刘 莹
23
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潘海军
刘 莹
总承包部
24
- 冬期施工方案
潘海军
刘 莹
总承包部
25
屋面工程施工方案
土建技术部
潘海军
刘 莹
26
幕墙工程施工方案
专业承包公司
潘海军
刘 莹
27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方案
专业承包公司
潘海军
刘 莹
28
雨期施工方案
潘海军
刘 莹
总承包部
4.2.1.1.2各项交底管理
交底分为施组交底、方案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重点特殊部位(做法)交底、变更洽商交底六类。
4.2.1.1.2.施组及方案交底
1、原则为谁编制谁交底,交底对象为项目部相关人员,分承包单位相关管理人员。
2、交底内容:工程概况、特点、施工方法与程序,关键部位采取的技术措施,控制质量措施、操作安全措施、立体交叉作业流程等。
4.2.1.1.3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1、交底原则为由项目指定的分区技术员交底,交底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前完成,交底对象为专业工长和专业施工班组长。
2、交底内容:1.1作业条件;1.2施工工艺及施工操作要点;1.3质量要求;1.4注意事项。
3、交底应以工艺为主,应有工艺流程图,在交底中应详细说明各道工序如何按工艺要求进行正确施工,详细介绍分项工程关键、难点工序的主要施工要求和方法,对关键部位、重点部位的施工方法应有详图进行说明。分项工程中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技术交底中应详细介绍其主要施工方法和要求。
4.2.1.1.4重点特殊部位(做法)交底
1、对于工程的重点部位、特殊关键部位,均由项目技术部指定分区技术员进行交底,交底对象为专业工长和专业施工班组长。
2、交底主要以作业指导书的形式进行,附以清晰的施工节点详图。
4.2.1.1.5变更洽商交底
1、变更洽商交底应分级进行,即:总包项目技术部对分区技术员交底、分区技术员对分区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交底。
2、交底必须说明变更部位、变更意图、施工中应采取的方法措施等。
4.2.1.1.6除”变更洽商交底”外,其余交底均要形成文字记录,所有交底记录必须按照项目部提供的交底标准整理,由接受交底人签认后归档保存。交底标准样本表
4.2.1.1.7所有交底记录均应语言通顺、图文并茂,字体、字号保持一致,力求指导性强、文字表示清晰、详图美观且尺寸标注准确详细、可行性强。
4.2.1.1.8交底不是一次性的,要根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时补充新内容,施工方案、方法的改变时也要及时进行重新交底。
4.2.1.1.9除”变更洽商交底”外,其它项在每一次交底前,分承包单位均要通知项目技术部,由项目技术部安排人员参加。
5.1.3图纸管理
1、项目技术部资料主管负责图纸的收发工作,同时做好图纸收发台帐。
2、 收到正式施工图纸后报总承包技术部一套。在项目内部,技术部保存图纸两套(一套日常使用、一套备用),经营部、工程部、质量部各一套。
3、每个分承包单位在进场时领取建筑及结构或机电专业施工图纸一套,当图纸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由分承包单位向项目技术部申请加晒施工图纸,加晒的图纸由项目技术部发放并登记。
4、当图纸作废时,由项目技术部发出图纸作废通知,并负责将作废图纸及时收回加盖”作废”章,并注明作废日期。
4.2.1.2图纸会审、变更洽商管理
4.2.1.2.1图纸会审:
接到正式施工图纸后,项目部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各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审图,各分承包单位由分区技术员组织内部图纸会审,最后由项目总工组织对存在的疑问加以汇总整理,提交建设单位。
4.2.1.2.2设计交底:
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及分承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由设计人员明确设计意图,对其它单位及人员提出的疑问加以解释、明确,最后由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4.2.1.2.3设计变更:
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原设计人员提出的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但应签字齐全。
4.2.1.2.4工程洽商(洽商会签表见下表)
1、对在设计交底中已确定解决的图纸问题,要办理工程技术洽商,由设计、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四方会签,此洽商是指导工程施工的正式文件之一,与设计图纸具有同等的效力。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图纸存在问题或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分承包单位技术人员要向项目技术部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必须以文字形式,说明原因及变更建议,由总承包项目技术部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联系变更事宜,办理工程洽商,分承包单位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直接办理变更洽商,并禁止在未办理变更洽商的情况下私自更改设计。
3、所有变更洽商在办理前,均应经过项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会签表如下),会签完毕方可正式办理或修改后办理。
4、变更洽商办理完毕,由项目技术部统一发放,洽商发放应及时,避免耽误工程施工和办理洽商增减帐。
5、项目各部门及分承包单位在接到变更洽商后,应及时将变更内容标注在图纸上。
洽 商 会 签 表
编 号
YBL-×××
工程名称
雅宝路危改二期(B)区一期工程
结构类型
建筑面积
洽商编号
洽商主题
洽商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审
核
人
员
项目经理
签字: 日期:
现场经理
签字: 日期:
项目总工
签字: 日期:
商务经理
签字: 日期:
水暖工程师
签字: 日期:
电气工程师
签字: 日期:
其它相关人员
签字: 日期:
备注
4.2.1.3试验管理
4.2.1.3.1检测试验室由项目统一指定,常规试验室为”中宏基试验室”,见证试验室为” ”,现场试验室由项目统一管理,项目部设试验主管一名统一进行协调,对现场试验室及分承包单位试验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4.2.1.3.2工程开工前,由分区技术员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试验计划,并报项目技术部审批,项目技术部审批汇总后交试验主管监督执行,同时分发各分承包单位。分区试验计划经审批后,由分区技术员向分区试验员进行交底。
4.2.1.3.3现场试验室由项目部统一设置,分操作养护室和试验员办公室。操作养护室用于放置试模、标养箱等试验仪器设备,办公室用于分区试验员的集中办公。
4.2.1.3.4所有试验仪器、设备(包括坍落度筒、试模、标养箱、小型压力机等)由各分承包单位自行准备,试验仪器、设备必须经过计量检测合格,有检定合格证。
4.2.1.3.5分区试验员应及时与工长联系,按试验计划及施工进度及时取样并填写台帐。送样前,试验主管必须对分区试验员的委托单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方可送检测试验室。
4.2.1.3.6试验结果出来后,分区试验员必须及时取回试验单,交资料员进行报验并将结果报予分区技术员,若出现不合格项,分区技术员必须及时上报项目技术部。
4.2.1.3.7
4.2.1.3.8
4.2.1.4测量管理
4.2.1.4.1各分承包单位的测量人员经项目部考核批准后,实行备案管理。基本条件是持证上岗并有一定施工现场实际操作经验。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指定测量员做为本项目的测量主管,统一协调现场测量放线工作。
4.2.1.4.2测量器具必须是经过国家和地方法定检则部门检定的,并在有效检定周期内的无损器具。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实施部门应定期检查器具使用状况。
4.2.1.4.3工程沉降观测、竣工测量工作纳入测量管理程序,由项目技术部主要协调。
4.2.1.4.4交接桩点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由勘测单位以测量成果桩点略图等为依据,向施工单位做具体移交。现场进行点位的交接,初步对照略图和成果确认桩点的数量及标志,确认桩点的完好和稳固。点位交底后,项目技术部安排相关桩点的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提交书面资料,要求建设单位处理。现场桩点应由测量主管定时巡视,保证良好的使用状态,以保证使用的准确性。
4.2.1.4.5在测设初始,需首先重核原始依据,并确定无误。施工测量放线常规程序中,测量人员必须严格依技术规程和方案进行施测,建立测量原始记录手册,使测设结论及技术资料有准确可靠的计算数据支持。该记录应真实、完整、签字齐全。
4.2.1.4.6
4.2.1.4.7
4.2.1.4.8
4.2.1.5资料管理
4.2.1.5.1本工程资料编制、整理执行<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 )及项目部相关规定。
4.2.1.5.2 分承包单位负责本分包区域施工资料的编制、整理工作。施工资料编制五套(不含分承包单位自留资料),编制标准详见”雅宝路项目部施工资料编制指南”
4.2.1.5.3分承包单位必须保证技术资料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不得有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行为,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整理,同时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2.1.5.4项目部每月不定时对分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检查一次,对于存在问题的予以指出,并保留检查记录,检查结果记入月度考核内。分承包单位资料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提交项目资料主管复查。
4.2.1.5.5分承包单位在分包工程(专业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向项目技术部移交竣工资料、竣工图四套。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编制时要参照<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 ),分别按施工单位(一套)、建设单位(两套)、城建档案馆(一套)保存归档内容及组卷方法进行组卷。
4.2.1.5.6
4.2.1.5.7
4.2.1.5.8
4.2.1.6计量管理
4.2.1.6.1项目技术部设置一名兼职计量员对分承包单位的计量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分承包单位必须设置计量员岗位(可兼职)。
4.2.1.6.2分承包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具体情况,配置齐备的计量器具,同时,要求检测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法定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2.1.6.3分区计量员要对本区所用计量器具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和检定计划,收集检定证书,并依据”中关村建设计量管理办法”贴好标识。分区计量员每月要定期检查计量器具的有效性,对于存在问题的计量器具停止使用,立即报修。
4.2.1.6.4
4.2.1.6.5
4.2.1.6.6
4.2.2质量部
4.2. 3工程部
4.2.3.1计划的管理
4.2.3.2物资的管理
4.2.3.3劳务的管理
4.2.3.4后勤的管理
4.2.3.5临水、临电的管理
4.2.3.6机械的管理
4.2.3.7消防的管理
4.2.3.8安全防护及现场环境的管理
4.3. 4经营部
(五)各项管理制度
5. 1技术部
5.2质量部
目的:为加强本项目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督促参建各方努力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相关各方履行各自应尽的对工程质量应付的职责,以制度规范相关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行为,特制订本管理制度规定。
5.2.1施工质量管理要求及处罚规定
1.各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定期组织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工艺的培训考试,并报总包方项目技术质量部备案。
因未进行上述培训考试造成施工质量未达标时,按上岗人数对该施工单位进行处罚,罚款额度为50~100元/人。
2.各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保证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保质创优措施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3.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交底,并报总包方项目部备案,同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该分项首次现场交底时,必须邀请总包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参加,否则视为未进行交底,给予500元/次的罚款处理,并须补做交底。
4.对于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或工序),在全面展开施工前,必须进行样板施工(具体的样板施工项目及部位须经事先商定),样板完工后要报总包、监理逐级检查验收。监理方对样板验收发现的问题能够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影响楼层净高、立面观感、防水及回填土质量的分项工程还应报请业主方验收。
各工序样板验收经过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否则将对施工单位给予1000元/次的处罚,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已完工程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如该项返工影响整体工期和后续作业时,业主方和被影响方有要求索赔的权利。
5.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
(1)分级控制:分包方质量控制--à总包项目部质量负责人质量控制—à监理方专业工程师质量控制;
(2)分段监督: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方质量员监督---à施工过程中总包方质量工程师监督---à施工完毕后总包方主任工程师把关验收。监理工程师在各阶段进行质量巡检(或平行检验)。
(3)统一申报:由总包方按程序统一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申报。
6.总包方必须将施工总包合同中明确的质量目标宣贯给分包单位,并要求分包单位采取切实措施保证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如质量目标未实现,业主方和监理单位将严格按合同执行处罚。
7. 总包方应经常检查分包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标准的掌握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作业人员一律清退出现场。
8. 总包方组织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分包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否则分包单位责任自负。
9.总包方对各道工序完成自检自验达到合格后向监理方报验,监理工程师按照规范、标准及样板的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对于一次报验不合格的,对总包单位罚款100~500元/次,质量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总包单位加倍罚款,并对总包方质量负责人处100元/次罚款;第三次报验不合格,将要求总包方调离质量负责人。
10. 未经总包方和监理方检验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一律按不合格工程对待,必须无条件拆除,重新进行返工施工,并对有关直接责任者处以200元/人·次罚款,对施工单位给予5000元/次罚款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如该项返工影响整体工期和后续作业时,业主方和被影响方有要求索赔的权利。
11.工程资料必须严格按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 01-51- )标准规定执行。对于报送监理单位的资料,如第一次所报资料不合格,给予口头警告并给予指导;第二次不合格,将对施工单位资料员、技术责任人员给予50~100元罚款;第三次不合格加倍处罚。
12.总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资料的填写及整理。所有按合同约定由总包方负责搜集整理的工程竣工资料,均应保证达到符合城建档案馆要求及竣工备案要求。
13.质量验收程序:
分包单位三检制 + 总包项目部验收 + 监理部验收 + 监督站验收
(重要部位必要时)
l 首先分包单位内部自检、互检、交接检,填写资料并确保真实性——分包三检制。分包单位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报总包方技术质量部。
l 总包方技术质量部审核资料合格,现场实体工程验收(分包单位派人参与)合格后,由总包项目部统一报监理方。
l 监理方验收时,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凡是不履行此程序,资料不齐全或不组织人员参加的,一律不进行质量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14.施工方对监理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
1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质量问题,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总包方和监理单位汇报,否则对施工单位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后果严重的可将有关责任人清出现场。
16.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或纠正措施的实施都必须由总包方和监理单位批准,否则对施工单位处以200~500元/次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人·次的罚款。
17.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对待监理单位发出的关于质量问题的<监理通知>或<不合格项处理记录>,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8.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资料齐全有效,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次。
19.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进场物资质量验收工作,对不合格物资,立即退场;如验收不认真,造成不合格材料进场,并在工程中应用,造成质量问题,则对施工单位处以200~1000元/次罚款,有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次罚款。施工单位对由于使用不合格材料所导致的拆除返工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0.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验收计划,所有验收工作至少提前12小时报总包方和监理公司,否则由此造成不能按时验收的责任和一切后果由施工方自负。
21.施工方对填报的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准确,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不准弄虚作假,否则对施工单位处以200~500元/次罚款,有关责任人处以50~100元/次罚款。
5.2.2验收人员的管理分级
1.施工方向监理方进行的各检验批报验及分项工程报验,必须首先完成”三检”制及专职质检员的检验。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报验资料审查经过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工程实体的质量检验。无资料或资料不合格的,监理方有权拒绝对实体工程进行检验。
2.某一部位、某一道工序的监理验收,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总包方专职质检员、责任工程师及施工单位专业主管工长进行。首次检验由总包方专职质检员、责任工程师及施工单位专业主管工长陪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若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第二次报验时,即要求总包方的技术部负责人和质量部负责人陪同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方总监代表同时参加。
4.若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第三次报验时,则要求总包方项目经理和主管技术质量工作的项目总工到场参加验收,陪同监理工程师验收,监理方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参加验收。
5.分部工程由总包方项目经理组织,向监理方进行报验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验收,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6.单位工程的预验收。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由总包方项目经理组织其各专业工程师自行检查验收经过后,向监理方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监理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单位工程进行预验收,验收后将验收发现问题以书面通知总包方,要求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合格,监理方写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与总包方的工程验收报告一同报送业主方。
7.单位工程验收。业主方收到总包方的工程验收报告及监理方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应由业主方负责人组织施工方(含分包单位)、监理方、设计方等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5.3工程部
5.3.1项目生产制度
1、各级项目管理人员,认真遵守早8:00~11:30,下午13:00~17:00上下班的工作纪律。
2、项目工程部及各施工队项目经理、生产主管准时参加项目每月第一周、第三周周五上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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