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启东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启东碧桂园二期工程已经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中的启东碧桂园二期B区一标段总承包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新城区,西至华山路,北至牡丹江路,南至金沙江路。
(2)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约34800㎡,其中:8号楼为10、17层双拼,建筑面积约10800㎡;4号楼为18、26层双拼,地上16000㎡,地下8000㎡。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6年9月30日
(4)工期:52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8#楼、4#楼及地下室的桩基、土建、安装(含消防)、精装修、室外配套等工程。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7、请申请人于2015年3月26日9时至2015年3月26日16时到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信息大厅(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和 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并按 本招标公告附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8、附件1:《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附件2:评标办法
9、招标人地址:启东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滕女士 联系电话:83902158
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3月26日
招标人(盖章)
负责人:
招标代理人(盖章)
2015年3月20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项 目 名 称 : 启东碧桂园二期B区一标段总承包工程
招 标 人: 启东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5年3月20日
一、总 则
1、鉴于启东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拟建启东碧桂园二期B区一标段总承包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允许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2、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4、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联合体
15、本工程不接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五、利益冲突
16、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6.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16.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6.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申请书的提交
17、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15年3月26日9时至16时(午休时间除外)送达 启东市政务中心信息大厅 (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层);联系人:滕女士,电话:,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8、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
19、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9.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褪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9.2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20、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20.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规定所需提交的资料。
21、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2、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 通知与确认
23、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每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24、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4.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能达到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4.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4.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5、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等于或大于三家的,将邀请所有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三家的,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6、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7、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8、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附件
29、《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0、《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备 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须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经加盖单位公章。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建造师注册证书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之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不少于二个月)。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
项目负责人业绩
2012年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已完成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启东市新城区,西至华山路,北至牡丹江路,南至金沙江路。
2、地质与地貌:冲积平原
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
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齐备。
二、工程描述
1、综 述:建筑总面积约34800㎡,其中:8号楼为10、17层双拼,建筑面积约10800㎡;4号楼为18、26层双拼,地上16000㎡,地下8000㎡。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施工图所示8#楼、4#楼及地下室的桩基、土建、安装(含消防)、精装修、室外配套等工程。
2、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6年9月30日。
3、设计标准、规范简介:(实施时,按本工程施工图规定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执行。)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文件副本的复印件:
2.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投标申请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主要内容的更新为准;
5.2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6、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签名:
姓名:
兹代表(申请人)
申请人主办人盖章
签字日期:
申请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 (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 2、
…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1、独立投标申请人填写此表。
附件2: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采取下列办法确定中标人及中标价:
1、设定招标控制价:肆仟零肆拾万元整(¥4040万元)
2、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3、确定中标人及中标价: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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