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制度1.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是教学、科研的重要物质条件,对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起着重要作用,为了加强我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根据安康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配备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或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并要事先进行技术培训与考核,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校验检修,以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状态。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3. 使用单位应制定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维护保养制度。精密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使建立技术档案:仪器设备的有关资料,包括合同、装箱单、质量证明、说明书
2、、电子线路图、验收记录、论证及验收报告;原材料、原器材、配件和附件的管理情况;维修、保养、安全、运行环境情况;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使用记录;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辅助配套的主机、零配件、附件、软件资料的可靠来源。4.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执行教学、科研任务时,由管理人员操作、或持上岗证的教师操作,上岗证的人员不得操作。5.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校内外“协作共用”。在校内协作只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管理费和材料消耗费。校外协作的收费包括折旧费、材料消耗费、测试费、维修费、管理费、劳务费等。6.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损坏时,应立即停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故障扩大,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学院及国资处,查清原因,妥善处理。7.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借出校外。特殊情况也要在有本单位专管人员负责前去指导、操作,并保证质量安全和按期归还的前提下,经国资处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