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批准,将负责建设的********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详见设计预算书)
工程内容:10KV线路施工。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承包为********工程施工,实行包工程量、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等承包方式。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 工程承包费用的结算
1、按工程人工费、机械费及现场管理费(50%)发包,计人民币 承包。最终乙方按工程竣工决算进行结算。
2、需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月报表及情况说明》,乙方在进场后,半个月内付工程款30%,工程竣工验收前,付工程款30%。
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结束验收合格,提交资料结算审计后结清全部工程费用,留保证金5%二年后结算。
4、乙方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即计人民币 元。(验收合格后不计息归还)
第五条 甲方应负职责
1、组织施工图审查。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六条 工程技术资料的要求
全部施工图应由甲方提供;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图四套和施工技术记录四册及电子光盘一套。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及移交
1、工程质量:乙方应按图施工,务必达到国家颁发的输电线路施工验收规范和土建的要求(GBJ233-90)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工程必须满足输变电工程基建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由乙方提前一星期书面报告甲方,甲方按国家验收规范组织工程验收,若在验收发现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若因设计存在问题,由设计出技术联系单,乙方予以处理,直至达到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第八条 违约
1、乙方超出合同工期的,如果超期一天扣罚1000元,超期二天扣罚2000元,超期三天扣罚3000元,超期四天扣罚4000元,超期五天及以上每天扣罚5000元。扣罚款进行累加计收。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3、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因施工地段政策处理难已落实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工期耽误,以有效联系单为准,并以实际天数顺延。
第九条 安全施工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按《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包括补充规定)及《浙江省城乡电力建设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乙方严格遵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中双方签定的《安全质量协议书》是本合同缺一不可。
第十一条 验收前,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被偷),不可抗力除外。
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验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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