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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生育保险具体需要哪些材料
报销生育保险具体需要哪些材料
生育或施行准备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依据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报销生育保险具体需要哪些材料,欢迎大家共享。
报销生育保险具体需要哪些材料: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准备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依据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上述规定说明我国生育保险的范围覆盖了全部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并且扩大到了用人单位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但是,我国各个地区的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也是有所区分的,具体覆盖范围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信息为准。
生育保险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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