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叉车安全操作规程1 目的规范叉车的安全操作,确保安全行车和人员安全。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叉车作业全过程。3 操作规程3。1 叉车设备操作属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省市级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件,方能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动用叉车。 3.2 操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戴可作安全防护用的鞋、帽、服装及手套.3。3 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控制装置、报警装置、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3。4 搬运时负荷不应超过规定值,叉子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叉子上,不许用单个叉尖挑物。3.5 顺利地进行启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的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
2、须减速。3.6 装货行驶应把货物尽量放低。门架后倾。3。7 坡道行驶应小心,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上行驶时,上坡应向前行驶,下坡应倒退行驶.3.8 行驶时应注意行人,障碍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车上方的间隙。3。9 不准人站在货叉下面,或在货叉下行走。3。10 起重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3.11 起升高于3米的高升程叉车,应注意上方货物掉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3。12 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和属具。3.13 对于高升程叉车工作时,尽量门间后倾,装卸作业应在最小范围内作前后倾。3.14 在临时辅板上行驶时应倍加小心,缓慢行驶。3。15
3、 加燃油时,司机不要在车上,并使发动熄火,在检查电瓶或油箱液位时,不要点火。3。16 带属具的叉车空车运行时,应当作有载叉车操作。3.17 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货物。3。18 运行中的叉车禁止带人,并且不准有人站在货叉上或站在所叉货物上。叉车在车间通道内、拐弯处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厂房主通道内正常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厂区通道内正常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必须做到靠右文明行使,遇人或车要礼让,做到叉车让货车、货车让小车,叉车让人。3。19 叉车必须定点摆放,停放时,方向轮必须复位.离车时,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档位手柄放到空档,发动机熄火或断开电源,在坡道
4、停放时,将停车制动装置拉好,停车较长时须用楔块垫住车轮3.20 在发动机很热的情况下,不能轻意打开水箱盖。3.21 叉车出厂前多路阀、安全阀压力已调好,使用中不要随意调整,以免调压过高造成整个液压系统和液压元件破坏.3。22遵守“七不准3。22.1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3.22。2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3。22.3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3.22.4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3。22.5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3。22。6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3。22.7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4.附加说明本规程由生产中心提出并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