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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高层住宅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二*** 文档编号:4576006 上传时间:2024-09-30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61.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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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高层住宅招标文件.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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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前附表 ………………………… 2 一 总则 ………………………… 3-7 二 招标文件组成与修改 ………………………… 8 三 投标报价 ………………………… 9--11 四 工程进度款拨付方式 ………………………… 12 五 投标文件 ………………………… 13--14 六 投标文件的送交 ………………………… 15--16 七 评标、定标 ………………………… 17 前附表 项号 条款目 内 容 规 定 1 1.1 工程名称:北京市XXXX住宅小区工程 工程地址:北京市XXX道19号 结构类型及层数:剪力墙 地上16层 地下2-3层 建筑面积:73622.4㎡地上46449.7㎡地下27172.7㎡ 招标范围:土建、水、暖、电、设备安装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 2 质量等级:合格。 工期: 3 3.1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建筑施工一级及以上,项目经理一级 4 4.1 投标资料费金额:200元人民币(贰佰圆整)(现金) 图纸押金:5000元人民币(伍仟圆整) 5 5.3 6.2 现场勘察时间:2007年 月 日 书面答疑时间:2007年 月 日前 答疑地点: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 9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总价一次性包死 7 10 工程款拨付方式 8 11.3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9 13.1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 月 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10 13.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 月 日 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XXXX 11 七 评标、定标 12 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部 联系电话:XXXX 联系人:王强 一、总则 1、说明 1.1 工程说明 〈一〉 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北京市XXXX住宅小区 2.工程建设单位:北京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北京市XXX道19号,原****集团研究设计院地址。 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73622.4㎡,其中地上五栋16层住宅,建筑面 积45882.72㎡,公建面积566.98㎡,地下二层停车场(住宅楼下为三层地下室)建筑面积27172.7㎡。 5.结构形式:主楼部分为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部分为框架结构。 〈二〉、工程招标范围 1.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清理桩间土、桩头处理、褥垫层在内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及水、暖、电设备的安装工程 从中扣除以下分包工程项目内容: 1) 人防门安装工程 2) 消防排烟系统安装工程 3) 空调通风系统安装工程 4) 电梯安装工程 5) 燃气系统安装工程 6) 弱电系统安装工程(电话、网络、电视、对讲、安防) 7) 防火门安装工程 8) 防盗门安装工程 9) 单元门安装 10) 塑钢门窗安装工程 11) 轻质隔墙板安装工程 2.前述分包工程项目涉及到的预埋件、预埋套管、预留孔洞、预埋穿线 管及带丝预埋盒箱等均应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3.给水管道安装至外墙皮以外1.5 m。 4.排水管道安装至外墙皮以外1.5 m。 5.采暖管道安装至外墙皮以外1.5 m。 6.电气穿线连接至每栋楼总配电箱。 7.本工程项目招标不包括室外市政、管网、绿化、电力等工程。 〈三〉、由甲方指定,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 钢材(唐钢、首钢、宣钢、承钢) 2) 商品砼(建设集团) 3) 保温材料 4) 外墙涂料 5) 给水、排水、热力管材、阀门及管件 6) 暖气片 7) 外墙瓷砖、石材 8) 阻燃管 9) 电气开关、插座、配电箱、电线桥架、配电箱内部电器元件 10)防水材料 11)水泵 12)电缆 13)不锈钢栏杆 14)水泥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北京市XXXX住宅小区工程”现通过邀请招标选择施工队伍,以期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达到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1.3 施工用水和用电 招标单位根据需要,为施工单位解决水源和电源,施工单位安装水 表和电表,以备与招标单位结算水电费。 2、质量工期要求 2.1 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市优、省优工程。 2.2 工期:有效工期 天。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 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单位”)至少应满足前附表第3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3.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具有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凡外地企业投标须具有进唐备案书。 3.3 投标企业应当组建强有力的项目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资格证书,并有高层建筑施工的优良业绩,项目部其他成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和上岗证书。 3.4 投标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 作为资格预审资料,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 3.5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考虑进去,招标单位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并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 3.6 投标单位必须对整个合同项目投标,只对该合同项目的部分工程投标者,招标单位将不予考虑。 3.7 投标者不得转包工程。 3.8 投标单位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者,分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9 投标单位经济实力雄厚,应具有垫资能力。 4、投标费用 4.1 投标单位需交纳资料费和图纸押金,资料费不予退还(见前附表第 4项)。 4.2 投标单位在本合同项目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4.3 图纸押金,中标者不予返还,转入工程费中;未中标者接到未中标通知三日内交回完整无损的图纸后,全部退还押金,如有破损,视情况扣留罚金,过期不再办理返还事宜。 5、现场勘察 5.1 投标单位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5.2 现场勘察期间,招标单位介绍有关本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料场、水源、电源、交通条件等,以帮助投标单位了解本合同工程项目环境和有关技术资料。 5.3 现场勘察时间安排见前附表第5项。 5.4 如果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勘察,招标单位将予以支持。 6、招标答疑 6.1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在查阅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后,可能提出的问题。 6.2 投标单位应当在现场勘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招标单位。 6.3 招标单位将对6.2条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并以答疑纪要的形式,将澄清的问题发给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内容。 二、招标文件组成与修改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3款发出的补充资料、答疑和补遗记录。 7.2 投标单位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之前的任何时候,招标单位可能会因任何原因,或按某个投标单位提出的某项询问或要求,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补遗书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补遗书对所有投标单位都有约束力。投标单位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告知招标单位。 8.3 为使投标单位有合理的时间将补遗书的内容在编写投标文件时予以考虑,在必要时,招标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报价 9、报价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总价一次性包死。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报价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规费、风险金、利润、税金构成。施工期间除约定的可调材料以外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等的变动,国家政策性调整引起的造价增减等因素,招标单位一律不予调整。 9.1 报价与计价 〈一〉 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及纪要(函件)中的内容,承包范围和2003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参照现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信息及有关规定和相应的费率标准,现行国家规范、相关规程、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编制的施工方案,并依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 〈二〉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和原则:固定总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编制预算计价方法采用工料单价法。由于投标人在计算投标价过程中造成的图纸工程量遗漏或套用价格不合理以及计算错误,中标后招标人一律不予调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9.2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一〉 投标报价编制所参照执行的定额和政策性计价文件: 1.土建部分执行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和《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及有关河北省北京市工程 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关于材料及人工费调整的有关文件。 2.安装部分执行2003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及有关河北省北京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关于材料及人工费调整的有关文件。 3.本工程按三类工程取费 4.材料价格计价可参考即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 〈二〉投标报价还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各专业工程的施工配合费,按定额直接费(不含设备费)不超过3%的比例计取。 2.城市道路卫生保洁费。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4.各种进场材料设备的复试费和工程检测费。 〈三〉 投标报价应考虑在施工临时设施中安排三间现场建设单位办公室和两间现场监理办公室。 〈四〉 施工图中工程做法不详或不明确的,各专业图纸标示相互矛盾或遗漏等情况,如投标单位在投标前未提出质疑或无意见,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充分考虑了该情况对造价的影响,并在合同履行中做出对建设单位有利的解释。 9.3 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 〈一〉 工程每次单项变更(按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项目变更通知书、经招标人确认签证的变更工程量)引起的工程造价,每增减超过2000元(含2000元)方可调整工程造价。调整工程造价计算方法:按河北省2003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计算定额直接费(其中:人工费差价、材料费差价、 机械费差价等不做任何调整),仅计取税金;预算定额中未计价的材料价格由施工单位报价,招标人确认签证,仅计取税金。除上述调整之外,工程变更计价不做其它任何取费;单项工程变更在2000元以内的不考虑增减。 〈二〉 对以下几种材料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调整,以签定合同价为基准价。施工过程中造价信息与基准价之差在基准价的10%范围内时,不予调整,超过10%的部分,经双方确认予以调整。 调价材料包括: 1.钢材 2.商品混凝土 3.水泥 4.电缆 5.电线 6.保温材料 〈三〉 工程变更及材料调价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减于工程结算时统一结算。 四、工程进度款拨付方式 10、工程款拨付 10.1. ±0.00标高以下的基础及地下室工程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造价款,分三次拨付;第一次,主体7层封顶后,拨付30%;第二次,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拨付30%;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25%,余款待结算后按第10.5条一并拨付。 10.2. ±0.00标高以上的主体结构部分 1)每月拨付一次,按当月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造价款的70%拨付。 2)工程主体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拨付至主体结构部分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造价款的80%。 10.3.工程进入装修装饰阶段,按当月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造价款的80%拨付。 10.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5%。 10.5. 待结算完毕且承包人向发包人办妥一切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质保金。 五、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两部分。 11.1 技术标书编制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委托书 4)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5) 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证书 6) 企业信用手册、荣誉证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安全证书 7) 施工组织设计 8)近三年来业绩及在建工程情况一览表 9)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承诺内容,应包括: a.对招标单位违约的宽容程度 b.对自己违约的保证条件 c.协助疏通社会关系的能力 d.对部门处罚的承受能力 e.承诺办理招投标正式手续及一切费用 f.承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配合,负责对分包单位技术资料的汇总、组卷、存档备案且不再收取费用。 11.2 商务标书编制内容 1) 投标报价说明 2) 投标报价汇总表(附完整工程预算书,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提供电子格式文档) 3) 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 4)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5) 设备清单报价表 6)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1.3 投标文件的书写 1) 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递交两份投标文件,见前附表第8项,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2) 投标文件内容全部以A4纸打印且装订成册。 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得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均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4) 错误的修正 a.评标机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累计上的计算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字为准。 B.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的有关内容。经投标单位确定同意后,调整后的内容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内容,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文件的送交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一份)与副本(一份)用封套包装,拓印或书写均可,封套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封套拓印或用炭素笔填写,并注明“北京市XXXX住宅小区工程”标记。未密封或份数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2.2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内的报价汇总表上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投标文件封面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北京市XXXX住宅楼工程”、投标单位名称、日期及“正本”、“副本”标记。 13、招标时间安排 13.1 发售招标文件:按前附表第9项之规定,并收取投标资料费。 13.2 勘察现场:按前附表第5项之规定,投标单位可进行现场勘察,招标单位将进行配合。 13.3 书面答疑:按前附表第5项之规定。 13.4 递送标书: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按前附表第10项之规定 14、投标截止日期 14.1 招标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8.3款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 期。 14.2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接收。 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5.2 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2款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在内层封面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6、无效的投标文件 16.1 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16.2 开标会所要求携带的证件不全或为复印件取消投标资格。 16.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a.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b. 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章的; c. 未按本须知11.2、11.3款的规定内容编制的; d. 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规定内容编制的; e.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f. 散页,未装订成册的。 七、评标、定标 1.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开标、评标。以合理低价及综合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2.招标人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 3.招标人通知未中标单位办理退还图纸和押金手续。 北京市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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