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为 深刻汲取防尘、防噪、施工作业棚垮塌等事故教训,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 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 作决策部署,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要求,聚 焦重大隐患、重点工程、重要环节,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强有力手段和措施, 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行业安 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力争到年底全省每1万平米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 在2021年基础上实现“双下降”。
二、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重点
(一)主体行为治理重点
1、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情况。重点治理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行为, 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反规律盲目压缩工期、压缩造价, 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不力等问题。
2、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治理抢赶工期、野蛮施工;转包、违
法分包和挂靠,以包代管;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岗位清单、管理档案等不健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不到岗履职;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 业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 反劳动纪律等问题。
3、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其他单位落实行业责任情况。重点治理超资 质承接任务、未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承揽业务,或未履行相应职责;监理单位 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监理旁站检查不深入,监理资料 造假;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等问题。
(二)风险隐患治理重点
1、危大工程管控。重点治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批、 专家论证、验收和实施等未依规落实,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审查审批程序不 合规、不完善,起重设备未进行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安装告知、检测验收就投 入使用等问题。
2、预防高坠、坍塌等。重点治理基坑及支护、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 操作平台、塔机攀爬、临边洞等存在高坠及坍塌风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未配备合格产品和正确使用等问 题。
3、其它隐患。重点治理临时性建(构)筑物结构、钢(网)架结构安装以 及起重吊装作业未按图纸、规范和方案施工,地下暗挖、有限空间作业、夜间施 工、临时用电、易燃易爆品以及消防管理等安全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三)工程项目治理重点
1、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轨道交通工程)、大型公共建筑 工程、保障性住房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2、存在附属性、措施性、临时性建(构)筑工程的项目。
3、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毗邻既有建(构)筑物的项目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将攻坚 行动要求传达到所有企业、项目和有关单位,并及时送达“百日攻坚行动告知书”。 要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对照百日攻坚行动治理重点,全方位、拉网式对在建项目 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调账,并及时上传至“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 管平台”。要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 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精准发力、真刀真枪加以解决,存在严重隐患的一律停工整顿,隐患不排除一律 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市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 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配齐配强监管力量,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所监管项 目进行每周全覆盖明察暗访,把压力传导到企业、措施落实到施工一线。有条件 的地区,可以采取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或者聘请专家等方式,辅助监督检查。大 力推行“智慧工地”建设,达到属地规定的项目规模标准的工地应安装视频监控, 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结合“创安2022 ”监管执法行动,加大建筑施 工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严重隐患、发生事故或较大影响险 情以及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的企业或单位,一律严格复核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条 件的,要从严从重惩处,该停工整顿的停工整顿,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证的扣证, 直至清除出建筑市场。要全面清理安全事故,按规定完成事故调查、执法处罚及 信息报送。
三是加强信用惩戒。各地要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运用,严格执行《省 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纳入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记 录不良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上网向社会公开。
(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厅将持续开展“住建安全在行动”,安排暗访 督察组和执法监督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主管 部门监管执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并通过电视台、日报、建设发布等及时曝光典 型案例。加强工作调度,省厅每月通报各地百日攻坚进展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 故情况,并抄送省安办和各市政府。加强警示约谈,省厅采取发函提醒、领导约 谈等方式,每月对2-3个工作推进不力、事故多发频发或者事故迟报、漏报、谎 报、瞒报的地方进行警示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清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 作为当前行业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迅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全面 动员部署。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分管领导
要直接抓、具体抓,下深水、摸实情、出实招。市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 百日攻坚行动的督促指导,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有序统筹推进。各地要将百日攻坚行动与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智慧工 地”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共同推动、一同促进。鼓励工程项目争创“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倒逼企业加大投入、提升本质安 全。坚决打赢攻坚硬仗,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以及全年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三)确保行动实效。各地主管部门要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对事故风险隐患 进行“大抄底” “大清剿”,对隐患较多问题较大的工地要组织“回头看”“反 复看”,盯紧整改效果。同时,认真总结,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请各市于12月31日前将百日攻坚行动情况以书面形 式报告住房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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