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呈上升趋势。为 深刻汲取防尘、防噪、施工作业棚垮塌等事故教训,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 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行动。一、工作目标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 作决策部署,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要求,聚 焦重大隐患、重点工程、重要环节,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强有力手段和措施, 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行业安 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力争到年底全省每1万平米安全生
2、产事故和死亡人数 在2021年基础上实现“双下降”。二、时间和范围(一)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二)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治理重点(一)主体行为治理重点1、建设单位落实首要责任情况。重点治理违规将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行为, 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反规律盲目压缩工期、压缩造价, 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不力等问题。2、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治理抢赶工期、野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以包代管;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 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岗位清单、管理档案等不健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 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不到岗履职;
3、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从 业人员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 反劳动纪律等问题。3、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等其他单位落实行业责任情况。重点治理超资 质承接任务、未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承揽业务,或未履行相应职责;监理单位 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监理旁站检查不深入,监理资料 造假;监理单位督促隐患整改不及时、跟踪不到位等问题。(二)风险隐患治理重点1、危大工程管控。重点治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审批、 专家论证、验收和实施等未依规落实,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审查审批程序不 合规、不完善,起重设备未进行产权备案、使用登记
4、、安装告知、检测验收就投 入使用等问题。2、预防高坠、坍塌等。重点治理基坑及支护、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 操作平台、塔机攀爬、临边洞等存在高坠及坍塌风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未配备合格产品和正确使用等问 题。3、其它隐患。重点治理临时性建(构)筑物结构、钢(网)架结构安装以 及起重吊装作业未按图纸、规范和方案施工,地下暗挖、有限空间作业、夜间施 工、临时用电、易燃易爆品以及消防管理等安全措施未落实等问题。(三)工程项目治理重点1、城市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轨道交通工程)、大型公共建筑 工程、保障性住房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2、存在附属性、措
5、施性、临时性建(构)筑工程的项目。3、地质条件差,或毗邻山坡、河道以及毗邻既有建(构)筑物的项目四、工作措施(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将攻坚 行动要求传达到所有企业、项目和有关单位,并及时送达“百日攻坚行动告知书”。 要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对照百日攻坚行动治理重点,全方位、拉网式对在建项目 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调账,并及时上传至“房屋质量安全智慧监 管平台”。要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紧盯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 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精准发力、真刀真枪加以解决,存在严重隐患的一律停工整顿,隐患不
6、排除一律 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各市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 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配齐配强监管力量,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所监管项 目进行每周全覆盖明察暗访,把压力传导到企业、措施落实到施工一线。有条件 的地区,可以采取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或者聘请专家等方式,辅助监督检查。大 力推行“智慧工地”建设,达到属地规定的项目规模标准的工地应安装视频监控, 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结合“创安2022 ”监管执法行动,加大建筑施 工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严重隐患、发生事故或较大影响险 情以及屡查屡犯、屡
7、改屡犯的企业或单位,一律严格复核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条 件的,要从严从重惩处,该停工整顿的停工整顿,该罚款的罚款,该扣证的扣证, 直至清除出建筑市场。要全面清理安全事故,按规定完成事故调查、执法处罚及 信息报送。三是加强信用惩戒。各地要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运用,严格执行省 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纳入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记 录不良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上网向社会公开。(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厅将持续开展“住建安全在行动”,安排暗访 督察组和执法监督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主管
8、部门监管执法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并通过电视台、日报、建设发布等及时曝光典 型案例。加强工作调度,省厅每月通报各地百日攻坚进展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 故情况,并抄送省安办和各市政府。加强警示约谈,省厅采取发函提醒、领导约 谈等方式,每月对2-3个工作推进不力、事故多发频发或者事故迟报、漏报、谎 报、瞒报的地方进行警示约谈。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清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 作为当前行业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迅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全面 动员部署。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分管领导要直接抓、具体抓,下深水、摸实情、出实招。市主管部门要加强对
9、县(市、区) 百日攻坚行动的督促指导,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有序统筹推进。各地要将百日攻坚行动与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两年行动、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智慧工 地”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共同推动、一同促进。鼓励工程项目争创“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倒逼企业加大投入、提升本质安 全。坚决打赢攻坚硬仗,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以及全年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三)确保行动实效。各地主管部门要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对事故风险隐患 进行“大抄底” “大清剿”,对隐患较多问题较大的工地要组织“回头看”“反 复看”,盯紧整改效果。同时,认真总结,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请各市于12月31日前将百日攻坚行动情况以书面形 式报告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