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一)一、工艺技术指导1、目的依产品类别,将所有的工作流程、技术、时间、人力、机器以及所需的规格和操作时所需注意事项一一列出,提供给各相关单位主管,作为订定操作标准的依据。2、适用范围供厂长办公室、质管部门及现场管理员以上干部,作为指导工作的依据,并明了产品的流程、特性,以易于控制产品的品质、成本及产量。3、作业细则技术部门拿到客户所给的样品或本厂自己开发项目,应先绘制蓝图进行设计、试造,经过客户的确认,然后写成工程程序图,当试产时提供给生产管理部门安排时程表、人力、产能的预估及是否需要协力厂商等等;提供给质量管理部门作QC工程图,作为检查标准依据。4、结论工程
2、程序图,提供给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部门及现场作为大量生产安排时程表和质量管理的检验标准,将来这一份资料还需反馈给技术部门,将所遗落欠缺的资料补足给技术部门,这样才会成为一份真正内容丰富而且正确的资料,以作为下一次的制造经验,如果有牵涉到工程变更时,详细情形请看蓝图与工程变更修改管制纲要,按照程序,加以改变。二、操作标准作业规定1、目的 依据加工工艺技术指导书所做成的标准。 为了使操作者更加了解,如何操作机器才最安全,也最节省时间,把工作流程的现状,予以调查记录,并利用分析技术,运用改造原则,以可行的途径,求得一种最合理的工作方法。2、运用范围本厂管理员以下的作业员,作为操作机器、仪器、模具及各类
3、工具的依据。三、作业细则1、作业细则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简化、方法工程三种,其研究目的在于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骤,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适的方法完成。 关于人体运动合理的原则。 关于工作场所适合的原则。 关于工具和设备合理配置的原则。 关于材料搬运方便的原则。 善于节省时间的原则。2、作业细则填写方式 操作步骤需按照工作流程,详细记录。 操作方法应于操作步骤手册中给予详细记录。操作方法尽量以浅显文字叙述,使员工易于了解。 操作方法若叙述不完整,需用图示辅助说明,能绘图者尽量用图示,使操作员易于了解 其余应注意事项,需填写于表格中。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二)生产技术科在厂长领导下,负责
4、制订生产计划,布置生产任务,掌握生产进度,改进技术措施,完成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对需改进的设备、工艺进行设计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生产计划、生产管理方面 根据公司要求,负责编制年、季、月度的生产计划,在厂长领导下召开生产会议,做好生产方面各个环节的联系工作。负责了解小麦品种,根据质量制订麦品搭配计划。检查、分析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合理组织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对影响生产和市场供应等重大问题,及时向厂长汇报,并提出解决办法。制定机械设备、电气动力设备的保养、检修、管理制度,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高安全运转率。负责日常生产报表的汇总工作,并负责生产统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工作。二、技术
5、管理方面对生产车间进行技术指导,协助解决生产工艺上的问题。根据市场信息与面粉供应情况,提出工艺技术上的应变措施。 做好制粉工艺的技术数据测定工作,并对测定数据进行分析,有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负责编制更新改造项目和设备大修理项目的计划及有关施工管理工作,负责上述项目的设计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各技术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三、其它方面负责节电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能、环保、食品卫生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的审定,会同有关部门鉴定技术成果、组织实施和制定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技术图纸、技术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会同人事科做好技术工种人员的培训、考工、升级工作。完成
6、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篇2:车间生产技术组行为规范1. 工作内容与要求1.1对车间生产活动中的设备投产、运行负责全面指挥及协调工作,并提供技术保障,保证全面、安全均衡、低耗、高效地完成生产年度、季度、月度计划。1.2编制生产技术的长远规划;编制生产设备、工艺的年度更新改造、大修理、维修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1.3制定生产系统的经济技术运行方案,并组织实施。1.4对车间生产日常的调度指挥工作,监督、检查各班组执行调度命令情况。1.5收集、整理、积累国家、行业、企业技术标准,并组织、指导其在生产中的贯彻执行。1.6经济、合理地组织生产各要素,执行生产管理检查标准。1.7对工艺专业执行
7、工艺专业管理百分检查、考核标准。1.8对设备专业执行设备专业管理百分检查、考核标准。1.9对电气技术专业执行电气专业管理百分检查、考核标准。1.10对仪表技术专业执行仪表专业管理百分检查、考核标准。1.11对通用设备专业执行通用设备管理百分检查、考核标准。1.12组织工艺运行参数的定期分析,合理匹配机组运行。1.13不断地推进技术进步,合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1.14审定班组提出有关生产的技术改进、设备改造及合理化建议。1.15制定非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工艺运行方案和措施,制定技术改造和抢修中的技术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现场实施做到安全、可靠。1.16对全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整
8、、平衡、调拨、外借、封存、启用及报废工作,做到账、卡、物、资金四相符。1.17定期向主管车间主任及主管部门汇报生产工作。2. 责任与权限2.1保证完成生产计划,有权指挥、协调各班组生产工作。2.2保证生产设备的完好,有权监督、检查各班组生产设备的完好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2.3保证生产中的各种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落实与执行,有权检查各班组执行情况,对违反标准、规程、规范的班组或个人,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2.4对保证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大、中、小修工程质量负有责任,对不合格工程及设备,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拒绝验收。2.5在非正常生产情况下,有权调度一切抢修机具、设备、车辆以及抢修人员。2.6在
9、指挥生产中,有权对不服从命令的班组或个人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2.7对固定资产,做到物尽其用,有权对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3. 考核与奖惩3.1主管车间主任负责检查与考核生产技术组的工作。3.2按检查与考核标准中相关标准内容与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与考核。3.3接受主管业务部门的检查与考核。3.4工作突出,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可加奖。3.5工作失误或出现生产事故,可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篇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1. 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进行施工。2. 安全技术措施一定要有针对性,根据施工工程结构特点、
10、施工方法、作业环境,提出措施和注意事项。3. 工地施工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图、有说明。4. 对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5. 单独的安全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有计算、有说明、有审批。6. 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并要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7. 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工地负责人、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并要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8. 施工方案批准后,如果责任人、职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发生了人身事故,要追究责任。篇4:安全生产技术
11、通则1. 目的:为了落实平时安全基础工作、使公司各项生产活动得到有效安全控制2. 范围:全公司员工3. 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各车间、部门4. 程序:4.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厂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指挥。4.2新工人入厂和调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参加生产操作。操作工人必须持有安全技术作业证。电气、起重、焊接(切割)、压力容器等特种作业的工人均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和技术考试合格后,持有特种工种作业证方准独立操作。4.3
12、职工进入生产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配戴好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不准披长发,围长围巾;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伤的作业,不准戴手套。4.4职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脱岗、睡岗和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4.5各岗位的重复操作、称料、投料、主要控制技术必须经过认真核对,严格执行双检制。4.6公司所有岗位必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4.7 一切机械设备、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勤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4.8凡二人以上共同作业
13、时,其中应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除在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其它动火一律要办动火许可证;凡进入容器内工作应办理入塔、进罐许可证;检修是要办理检修许可证;登高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其他高危作业要办理安全许可证。凡在有毒区域内工作必须配戴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4. 9各岗位应按规定配备防毒面具、消防器材及其它应急用品,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保证处于良好状态。要熟记预防与急救方法,对防护器材消防器材要会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设备严禁移作它用。4.10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或进入有可能被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佩戴安全帽,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带,严禁向下乱抛物件,工具。搭架板必须坚实、牢固。4.11厂区内禁止
14、吸烟;禁止穿带铁钉的鞋。4.1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设备的性能和工艺流程,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未经领导批准,不准从事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操作。生产中凡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处理,再上报。4.13起重工具,应经常检查、刹车有效、钢绳完好,严禁乘人,严禁超载。4.14电气设备、线路的一切维修工作,必须由电工进行,其它人员一律禁止上述工作。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等。停电警示牌应由专人管理,谁挂谁取。4.15一切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仪表工进行,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乱动。4.16各种设备、工具使用或开动前,要经过详细的检查,确
15、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4.17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安全装置要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未经批准,不得拆除、移动或停用。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接地(接零)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4.1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容器、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电压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使用低压防爆行灯。4.19检修(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4.20严禁违章搭棚,因生产需要在生产区内搭棚,由车间(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4.21设备在运行中(包括电风扇)不能用手或其他物件去碰撞或伸人,不能触及传动部位。移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待设备停止转动后方可移动。4.22无阻火器的机动车不准驶入厂区内禁火区,厂区行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转弯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4.23厂内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占用道路或路面施工时,必须先到保卫部门或安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在所占路面两端设安全遮拦,悬挂禁行标志;夜间必须挂红灯。通行道路必须保持整洁畅通。4.24发生事故时,必须沉着、果断,判断准确,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的现场应予保护,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尽力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