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物业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电气维修管理规程.docx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574690 上传时间:2024-09-30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2.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业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电气维修管理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物业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电气维修管理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物业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电气维修管理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物业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电气维修管理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物业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电气维修管理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电气维修管理规程一、目的保证管理区域内(大厦)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二、适用范围公司接管的管理区域内(大厦),从高压进线到住户电气箱开关前端的供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三、内容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气安装工作规程进行作业。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维修主管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4、当需停电时要按停电处理规程告知用户。5、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带电作

2、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工作开始前,必需验电,确信停电方可开始作业。6、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记档板,并有专人监护。7、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8、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9、在施工设备两侧临近带电设备的固定遮拦上,应悬挂“有电危险”的告示牌。四、相关记录停电处理规程WS/S-MN-1-9知丁检查保养记录表年 月 日编号检查结果保养情况维修人员备注检查人设备清理记录表设备名称编号清理单位清理日期清

3、理人检查记录检查人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申请单位单位负责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动火部位动火方式动火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预交押金操作人退押金时间动火作业具体安全措 施申请人签字:管理处审批意见审核人:批准人:盖章:管理处意见进场经办人签字退场经办人签字时火业全定临动作安规一、动火前“八不”: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物、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4、凡盛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未排除不动火。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

4、物品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7、未配有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时不动火。二、动火中“四要”: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持岗位。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细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三、动火后要“一清”: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备注1、申请单位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人员上岗资格证明及消防上岗证:2、施工完成以后,经管理处复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将本表返回管理处退还押金,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返回管理处办。临时用电申请表联系人:电话:No申请人或单位申请事由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安装地址单位数量功率使用时间检查情况:检验人:日期:物业部意见:主任签名:日期:审批意见:审批人:日期:Nu违章记录表违章人违章地点违章时间事实记录:违章人:检查人:处理:物业助理:经理:跟进结果:物业管理员:备注年 月事故停电记录表日期电区域原因起止时间负责人值班人备注设备检修工作周报表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下周工作安排需解决的问题结果填表人:填报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