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处理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学院处理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报废和积压仪器设备的再利用价值,根据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要规定适用范围只限于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第三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报废与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工作。第二章 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第四条仪器设备的报废,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经鉴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报废仪器设备。1、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类新产品价格的设备。2、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设备。3、陈旧过时,精度或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设备。4、粗制滥造,技术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
2、自制的产品。5、因产品更新换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属国家统一公布淘汰的产品。第五条 凡确定为报废的仪器设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到学院资产管理处领填报废单,将技术鉴定结果详细填写在报废单上,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最后报资产处审批。第六条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补充该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部过程的使用效益报告(包括机时数、培训人员总数、科研项目总数、获奖情况等)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资产管理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废。第七条报废仪器设备处理的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况做临时处理。第八条 报
3、废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议价小组对废品进行统一作价处理。第九条废旧仪器设备残值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第十条凡可重新利用的仪器设备,都要逐级建账。所有领用、建账手续,由领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处办理。第三章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第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作积压仪器设备。1、因学院教学、科研、开发等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以后不再使用的。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科研开发要求的。3、重复购置多余的第十二条经各部门确认的积压仪器设备,在上交时,可先将积压清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大型仪器设备就地封存等候处理。第十三条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上报的积压仪器设备
4、信息在校园wang公布,对积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拍卖。第十四条如果有校内部门需求积压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办理校内转移调拨手续。第十五条如果积压仪器设备的需求方属校外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对外销售手续。第十六条处理积压设备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学院财务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校发此类文件自行废止。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篇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办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工作程序,防止学校固定资产的流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任何单位
5、或个人在未经办理报废手续之前不得私自处理学校的仪器设备。第二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归管理单位,负责审批、回收、处置学校的报废设备。第二章报废仪器设备审核的指标范围第三条从使用年限上划分(一)计算机及通用测试仪器设备使用年限5T0年,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二)机械设备,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三)机、电、光等一体化设备,使用年限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第四条 从仪器设备使用效能上划分:(一)经技术鉴定,仪器设备虽完好,但各项指标无法满足教学科研最低标准和要求,且不能改装利用,属淘汰的仪
6、器设备。(二)经技术鉴定,仪器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原仪器设备价值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继续使用可能发生危险,引起事故的仪器设备。(四)属国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必须报废的仪器设备。第三章报废仪器设备报废程序及有关规定第五条 仪器设备报废一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意后,填写鲁东大学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并写明报废理由。第六条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审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立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进行逐台鉴定,并出示鉴定意见。第七条 经报废鉴定小组鉴定确定报废的仪器设备,原价值在5
7、万元以上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第八条由仪器设备资产管理部门协同财务处办理报废仪器设备的注销手续,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在报废仪器设备回收过程中,积极予以配合,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回收到废品仓库管理。第四章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第十条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全部上交学校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处理。第十一条 上交的报废仪器设备须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拆除报废仪器设备部件,如发现擅自拆卸者,要按照鲁东大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赔偿办法进行赔偿,对于确需从报废仪器设备中拆卸部件使用的,需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并报实验室
8、与设备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拆卸。第十二条对可转作它用的仪器设备,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并办理转帐手续;对于教学科研中需要的报废仪器设备,可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的仪器设备不再作为固定资产重新入帐,按低值设备由各单位入帐管理;对于需要捐赠或调拨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需办理销帐手续。第十三条经检查确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外竞价拍卖,以获取最佳的经济收益。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收入,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处,并按有关规定分配使用。第十五条本办法有鲁东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篇3:领料、报废、
9、退料、补料作业规范1. 目的:为使本公司的生产物料得以合理领用,进而保证生产正常运作及产品之正常落货特制定本规范。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领料、报废、退料及补料的控制。3. 内容重点:3.1车间各部门根据PMC之生产物料发放通知单开出领料单(附件一)到仓库领取物料。领料单需详细填写物料编号、名称、需求数。领料单领料数不得超过”生产物料发放通知单”上要求之发放数。领料单必须有领料部门主管批准,方可到仓库领料。仓库根据各部门领料单之需求数发放料,首先需核对领料单之需求数是否有超过”生产物料发放通知单”所要求之发放数,在不超过情形下,按领料单要求数发放物料。3.2对于各部门于生产中报废物料的申
10、请及退料。报废物料必须由车间按物料性质、种类分类车间申报报废物料时经IPQC检验确定物料是否报废。经IPQC确认报废之物料开出退料单(附件二)并附件上IPQC之报告退仓。退料单须有生产部门主管、IPQC、OQC主管签核方可有效。所有退仓之报废物料由仓库统一填写报废单(附件三)申请报废,报废单由PMC主管审核,副总经理加签。3.3车间报废物料及遗失的补料申请:报废物料及遗失物料由车间物料员填写额外补料单(附件四)交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加签。额外补料单上需注明补料原因。补料之领料按规范3.1作业。4.0参考文件:4.1物料搬运与储存管制程序4.2生产进度管制程序篇4:设备的报废管理制度1. 设备
11、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经济性较差、改装或经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方可报废。2. 由使用单位向工艺科、生产科提出申请,经设备科审订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3. 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科进行处理,报生产科、工艺科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估价外调。也可将能利用的另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废旧物资处理。4. 由设备科将批准报废的设备转财务科注销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5. 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准转售其它单位。6. 对已经上报同意报废的设备,经有关部门会审后,若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作报废留用处理或降级使用。1)设备科建立报废设备台帐。2)报废后的动能和特种设备不能留用。3)报废后的起重运输设备若需留用,只能作降级使用。4)对已办理报废的金切锻压设备需留用的,则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5)其它经报废后不再留用的设备,应拆除入库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