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严格事故管理,全面掌握事故发生情况,对事故及时处置、处理,使损失压降到最低极限,特制定本制度。事故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安全部。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3职责与分工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2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的组织和事故的报告。协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3设备部负责组织对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4各生产事业部负责组织对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5工会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等造成溢料、跑料、
2、混料及原料、半成品、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船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火灾事故,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构成发生事故
3、的条件,幸被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的事件。4.2事故等级的划分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lOO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经济直接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人以下重伤,或者5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2.4 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伤事故:只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轻伤事故:只有轻伤但没有重伤和死亡的事故。非伤亡事
4、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财产损失或设备损坏或生产中断的事故。4.3事故报告程序4.3.1 伤亡事故的报告按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执行。凡外单位或机关、学校在公司参观、学习、培训、劳动时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公司进行统计上报,并说明伤亡者姓名、所在单位及来公司原因,有安全协议的协议规定执行。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报告,而后逐级上报。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或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和主管部门报告。4.3.3 公司总经理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应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园区管委会报告。对各类重大事故,总经理要立即将事故概
5、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等)向县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要随时报告。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发生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安全部。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4.4抢险与救护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
6、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安全、环保、生产、动力、行政、车间、医疗卫生等部门应积极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或火灾的事故现场,必须根据泄漏的有毒气体性质、风向风力、扩散浓度,根据易燃气体、液体火灾、爆炸冲击波强度,根据泄漏物水体污染等要素和范围建立隔离区、警戒线,建立事故液隔离池,避免事故扩大化。在隔离区、警戒线(界定的)主要干道安排引导人员,控制和管理进入事故现场的应急人员。对周边企业、居民构成危险的及时通知疏散、撤离。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中毒、
7、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4.5调查和处理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由安全部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进行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对重大事故,企业应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
8、给予相应的处分。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企业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部牵头,设备部及各事业部等相关部门协助,对事故原因进行认真分析,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1)工程技术措施;2)培训教育措施;3)管理措施。安全部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4.6事故损失计算事故的损失分为两大类,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如跑料、放空、废品损失等。原料、
9、材料损失价值按帐面值减去残值计算。成品、半成品、在制品损失均以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间接损失是指事故对生产造成的影响,如减产、停产损失等。停产期限计算从事故发生起(即停止产出合格产品)至完全恢复正式生产(即开始产出合格产品)止。停产损失按公司产品的计划成本计算。4.7事故奖惩对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而造成事故者,收回其“岗位操作证”,责令其停职检查,严肃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及其影响等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首先要追查各级领导的责任。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一年内不发生任何事故,对安全生产有显著成绩者,应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并载入职工个人档案。对排除重大隐患和抢救重大事故有功者,应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并载入职工个人档案。4.7.6 对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作出贡献,以及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5相关文件应急救援预案6相关记录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