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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三级检查管理制度(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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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三级检查管理制度 工程实体“三检查”制度 编制:审核:审批: 中铁五局(集团)南京地铁三号线土建工程d3-ta09标项目经理部 年 月 日 工程实体“三检查”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项目部的检验流程,使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全面正常进行,确保项目部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地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从原材料投入到施工的质量检验要求及检验规定。本标准适用于项目部质量检查工作。 3三级检查小组构成3.1 一级检查a)组长:项目部经理 b)组员:质量管理员、各专业负责人、各工区长 质量管理员负责全项目部质量三级检查的日常管理、组织、检查、协调等工作,向项目部主管经理负责。 3.2 二级检查a)组长:各工区长b)组员:各班组组长3.3三级检查a)组长:各班组组长b)组员:班组内成员4制度内容 4.1自检。自检就是自我把关。工序班长(兼职质检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我检查,确认合格后,进行互检。对自检未达到标准的工序成品或工序半成品,及时整改,未经整改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4.2互检。就是下道工序的兼职质检员对上道工序进行检查。若 互检合格,申请专检;若互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向上道工序的兼职质检员或安全质量监察部进行信息反馈,要求上道工序及时改进。 4.3专检。就是专职检验员对工序半成品或工序成品进行检验,负责产品主要工序的工艺检查和一般工序抽查。若检验合格,由专职检验员报监理进行检查;若检查不合格,要求对不合格工序进行整改。在专职检验员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艺规程的情况时,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 5主要技术保证措施 根据本工程点及实际情况、编制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使资源合理配置和工期最短、安全最可靠、质量最佳、成本最低,实现向技术求效益的方针。 5. 1开工前 对原材料的把关 原材料质量是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的综合反映,是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把材料质量关,对进场的材料,物质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入场。 5. 1. 2对人员的把关 对特殊工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检验人员要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做好产品质量重要性的宣传工作,使项目部员工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和施工人员熟悉图纸,向项目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讲解、理清该工程的设计构想和设计意图,使项目部各级对工程的技术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对图纸存在的疑问及实施设计意图的困难提前解决。由工长做 好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特殊部位由项目内业技术员做专项技术交底,使作业班组明确技术要求。 5.2在施工中 各类有关人员应做好各种施工技术资料办理、签证和收集整理工作、对工程施工文件和资料及时作好受控或作作废标识,设计变更单及施工技术核定单应及时在施工图上标识,以免施工中误用作废的文件资料,保证资料与工程同步。施工过程中应积极发挥“三检”作用,把好质量关,防患于然,对某些预测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作好预防措施,对已发生的质量问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分析其原因,及时进行修改纠正。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技术资料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资料不得向外和向下传递。 5. 3施工结束后 对最终产品再次进行三检查程序,发现工程中的隐患并立即进行补救措施,确保无缺陷。 质量三级检查管理制度(二) (一)项目自检和互检(+互检修改记录) 项目自检、互检是对项目资料的经常性检查,应贯穿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各地质调查项目应按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及单位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自检和互检。检查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项目专检 项目专检是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和本单位质量管理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项目开展的项目质量检查工作。项目专检应编制检查计划,检查项目的数量应不少于单位当年承担地质调查项目总数的%。有野外工作量的项目,应到现场进行质量检查,每个被检查项目,均应形成检查报告,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检查后的整改情况予以验证。 (三)项目质量抽查 项目质量抽查是中国地调局机关、大区项目办、地科院项目办、武警黄金指挥部,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分工和检查比例要求,开展对部分地质调查项目的质量抽查。年安排的质量抽查项目 项。 局机关负责组织大区中心、地科院、武警黄金指挥部自身承担的工作项目及大区项目办、地科院项目办管辖项目之外的项目质量抽查。 各大区项目办、地科院项目办、武警黄金指挥部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计划项目所属工作项目的质量抽查。 项目质量检查采用联合抽查和专业分组抽查两种形式。应视具体情况,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一个或多个工作项目进行质量检查;专业分组抽查应组成专家组,对同一专业的一个或多个工作项目进行质量检查。 检查组应认真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汇报、查阅项目原始资料、现场检查、核实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和野外施工质量,在此基础上,对项目质量做出整体评述,给出质量等级,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并与项目承担单位充分交换意见,最终形成项目质量检查报告,报送组织抽查单位,同时抄送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质量检查内容包括,项目人员投入、工作进度、野外原始资料编录和施工质量、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及以往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着重检查项目人员投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项目工作进度是否正常,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项目原始地质记录、图、表,工程编录的内容是否齐全、完整和清晰,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是否与野外地质实情况吻合;检查是否及时进行日常整理和阶段性综合整理,项目工作部署依据是否充分,工作量的使用和各种方法的配合是否合理有效,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检查项目是否建立了质量目标,项目使用的技术文件和管理文件是否齐全、完整,项目在野外工作前是否进行了仪器校准,项目原始资料是否进行了自检、互检,检查记录是否齐 全、完整,各级检查提出的问题是否进行了修改、验证,半年报、阶段性总结报告的编写是否及时、到位等。 质量三级检查管理制度(三) 工程质量三级检查 1、自检一 2、监检一 3、质检 一、施工单位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行下道工序。上道工序出成品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项目总工及质监部门负责向监理组报验 二、监理组抽检;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报验申请,首先由承包人填写请检单,由现场监理人员检查认可签字后转交试验监理人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报试验工程师认可,在确认合格后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标段监理工程师签认同意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三、业主或质监站检查;监理组签认合格的施工段落、层次、部位等必须做好台账登记工作,业主或质监站不定期检查时必须提供,并积极协助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施工单位采取“三检”(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制度,各级设立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质检员,持证上岗,对施工过程的质量实施检查控制。 一、自检:作业组织和作业人员的自我质量检验; 二、互检。相同工种相同施工条件的作业组织和作业人员,在实施同意施工任务时相互的质量检验。 三、专检;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例行专业检查。 质量三级检查管理制度(四) 一、酒店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二、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三、岗位每日上岗前对本岗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四、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质量三级检查管理制度(五) 为切实传达、落实酒店例会精神,有助于各级员工及时掌握酒店、部门、班组工作信息及动态,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酒店整体工作有序、高效的进行,特制定本例会检查制度。 1、酒店形成以酒店例会、部门例会、班组例会为体系的三级例会制度。 2、酒店例会(正式开业前)要求各部门经理助理级(含)以上人员参加,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由各部门通报工作进度情况,值班经理通报酒店值班情况,总经理对整体工作作全面指示。 3、各部门经理在酒店例会结束后,须及时组织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召开部门例会,传达酒店例会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安排各项工作,班组负责人应做好会议记录。 4、各班组须建立班组例会本,将部门例会上传达的酒店例会精神、部门及班组工作安排进行罗列,要求员工查看后签名,并在班组例会上就例会内容进行强调,在实际工作中紧抓落实。对于未按要求建立班组例会本的,人力资源部将依据《员工手册》对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 5、部门经理须对本部门及各班组例会本每周检查一次并签名确认。 6、人力资源部对各级例会传达、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查看班组例会本;抽查部门、班组例会实施情况;抽查员工对于酒店例会精神的掌握程度等形式进行,如发现部门、班组对酒店例会精神、工作要求传达不到位,人力资源部将依据《员工手册》对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罚。 7、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质量三级检查管理制度(六) 根据市卫生局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会议的统一布置,我院对有关医疗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防范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出台相关文件,将对全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作出进一步要求。 首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院周会、科主任例会、护士长例会、主诊医师例会等形式强调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结合市卫生局组织的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的要求,认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岗位职责和诊疗操作规范,让全体医务人员明法规、守规章,真正起到规范医疗行为的作用。 第二,严格自查自纠,排查隐患,积极整改。各科室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摆事实、找问题、寻良方、促改进。无论医院管理层,还是中层干部和一线医务 人员,都要从自身找原因,从医疗行为上找不足,从诊疗过程中找盲点,排查医疗质量安全风险和隐患,积极地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第三,明确工作职责,督查考核,促进提高。全院要紧紧围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要进一步理顺医院质量管理架构,强化院领导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中的领导作用,充分体现科主任、护士长的主导作用,努力发挥质控中心对全院医疗质量的检查、评价、反馈的职能,调动科室质控小组对科室医疗质量监控和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参与质量和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形成全院上下共同参与,关注环节质量、重视基础质量、严控终末质量。 在梳理和分析医院当前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形势的基础上,我院将重点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及相关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十一项 一、医疗质量和安全院内通报利用定期召开的医院院周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科主任例会、护士长例会、主诊医师例会,通报和分析手术质量安全形势,并且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手术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及整改要求。 二、典型案例院内通报医务部每季度组织医院典型案例通报会,剖析诊疗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在经验教训中促进提高。 三、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四、院长查房在院领导带领下,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每周一次,对临床、医技科室进行行政查房,重点督查科室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督查 “六类特殊住院病例”报告及诊治情况、了解科室在医疗工作中存在困难、矛盾及需要院部协调解决的问题、指导科室改进医疗质量及安全工作。 五、院领导行政夜查房在院领导带领下,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每周一次,在夜间对全院所有病区、夜间急诊或值班科室进行医疗质量和安全督查,重点督查值班期间医疗核心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督查院内重点科室的工作质量及重点病人的医疗质量、值班劳动纪律及在岗在位情况等。 六、三级医师查房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 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 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 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 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 、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七、六类特殊住院病例报告加大对报告制度落实执行的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质量考核挂钩,对因漏报、瞒报且引发医事争议的将按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八、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 中。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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