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解除劳务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根据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 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乙方(签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年月日 第 2 页 共 2 页(Word格式)合同可编辑,仅供参考源于网络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