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健身长廊管理制度为加强健身长廊管理,确保广大员工拥有一个文明、安静、舒适的健身环境,健身房使用特作如下管理规定:1. 健身长廊是员工健身的场所,属于公共活动场所。2. 健身长廊内的任何器材一律不予外借。3. 健身长廊是本单位员工健身活动的场所,谢绝外部人员进入。4. 健身长廊的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遵守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严禁增加用电设备。5. 健身长廊内的活动用具,只供在本室内使用,员工要爱护健身器材和公共设施,严禁用器材打闹取乐,严禁乱扭乱扳。健身结束后要自觉放回原处。若有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拆卸器材等人为原因造成器材损坏者须按价赔偿。6. 员工健身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健身器材
2、,应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初次使用者应主动向管理人员咨询正确使用方法,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7. 对场内的设施器材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后勤管理部门报告,后勤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定时检查器械和设施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时应及时维修,保持完好使用。8. 员工健身要科学使用体育器械,根据自身条件循序渐进,要量力而行。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安全。健身前要先熟悉器械使用方法,做到规范使用,保障安全。幼儿园健身长廊管理制度(二)1、新入园婴幼儿的健康检查。1)幼儿在入园前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身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才能入园。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
3、有效。2)幼儿入园时应将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交到幼儿园。3)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经过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入园。4)幼儿转园,应凭原在园的健康检查表无传染病接触史的转园证明。幼儿离园三个月以上,需要重新体检后方可再入园。5)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裂腭、癫痫、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适应集体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儿童未矫治前不宜入园。6)入园体检时发现疾病应及时治疗,患营养不良、贫血等可以入园后矫治、患传染病应隔离治疗,痊愈后凭医疗单位的证明方可入园。2、幼儿定期体格检查1)幼儿入园后应定期体检,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2)幼儿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每
4、学期查视力一次。3)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婴幼儿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3、婴幼儿晨间检查1)日托幼儿每天早晨进班前,由保健员做晨检,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检查内容除观察婴幼儿精神、脸色、摸体温,询问在家健康状况外,还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重点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的物品等,对无异常者发给表示健康的牌子,让幼儿进班。2)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婴幼儿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3)由保健员收下家长带来的药,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
5、,作好记录,按时给幼儿用药。4、幼儿全日观察1)保健员应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婴幼儿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2)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幼儿园健身长廊管理制度(三)1、入园检查。幼儿入园前必须在指定的市、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全面健康检查,经体检、化验等项目检查,确无传染性疾病,且最近二个月内无传染病接触史者方可入园。对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去外地(离开本市)返回时,须重新体检方可回园。2、定期体检。每半年为幼儿测身高、体重、视力一次,每年
6、月份为幼儿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按WH。体格发育评价标准对幼儿身高、体重进行评价。体检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对于一般性疾病给予及时处理;有营养不良、中度以上贫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偻病等的幼儿应转入体弱儿管理或建专案管理;发现缺点儿进行登记管理,及时给予矫治。3、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工作人员体格检查。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由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缺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员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患急、慢性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于幼儿身体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与调离。备注: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以上疾病应离职治疗或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