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编制: 审核: 批准: 目 录一、质量责任3二、教育培训制度.11三、质量管理制度12四、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20质 量 管 理 制 度一、质量责任制1.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对本项目部施工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制定的工程质量责任制,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教育,特别重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全体员工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确定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经常对项目部施工的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称职的人员,有
2、计划的对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支持质量部门的工作,授予质量部门质量否决权。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表彰奖励质量管理工作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对质量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组织创建优质工程,制定创优工程质量措施和奖励措施。推行项目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全面质量管理机构,支持QC小组活动,逐步实现标准化、现代化管理。1.2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对本项目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本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公司制定的质量、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项目技术人员的质量管理与技术培训。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施工验收规范、分项工程
3、工艺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负责实施。负责制定本项目质量计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负责实施。组织工程技术、质量交底,编制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保证措施,组织对新工艺、新材料的“样板”工程质量作出鉴定。参加质量大检查,指导技术质量部工作,支持质量部门贯彻执行“三检制”、“样板制”。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全面质量管理,指导QC小组活动,审核QC小组活动成果资料。组织主要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参加竣工验收;负责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意见报公司审定。发生质量事故及时向公司技术负责人汇报,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督促填写质量事故
4、报告送公司有关部门。加强外包队伍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协助材料员把好材料质量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严格按国家规范规程标准、设计图纸及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本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审查指导工长作好技术质量交底记录,并在施工中检查落实。对本项目工程技术资料及时齐全正确负责。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工程结构验收,参加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组织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在操作质量上负指导责任。参加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样板工程质量的鉴定。指导班组QC小组针对施工中实际问题进行PDCA循环。帮助QC小组收集整理成果资料。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负技术上指导帮助管理的责任。负责一般
5、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并报公司批准。对重大质量事故提出调查和技术上处理的事故报告,发现质量事故有逐级上报的责任。负责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办理回访签证。发现质量事故,必须如实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如隐瞒不报,擅自处理,对造成后果全部负责。1.3项目副经理质量责任制协助技术经理制定项目质量方针、目标,研究质量工作存在问题和工程质量通病,参加质量活动分析会,负责落实项目部员工的岗位质量考核。参加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定期检查方针、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项目经营管理总目标的实现。帮助项目建立QC小组,指导QC小组活动和整理成果资料,在项目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协同有关
6、部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认真执行“三检制”、“样板制”。组织工长、班组长进行工序自检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负责。对本项目不合格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支持质量员的工作,对质量监督站提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章作业,拒不改正的人,有教育处理的责任。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预检、交工验收。1.4工长质量责任制工长应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给施工班组下达任务时,进行书面的技术、工艺、质量标准交底,负责交底资料签字,在施工中负有检查、督促执行的责任。对工程使用的材料、成品
7、、半成品、构件质量负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有上报处理的责任,负责组织施工班组的工序自检、互检、交接检。参加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对检查评定资料的这是行负责。参加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程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积极配合质量员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对质量监督站提出的整改意见负责整改。发现质量事故立即向项目经理和工程师报告,隐瞒不报,擅自处理,处理失当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参加QC小组的活动,负责落实QC小组提出的质量改进建议,及时收集有关的资料。1.5质量员质量责任制严格按国家质量政策、法规、规范、标准、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的质量工作方针,认真
8、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认真按质量管理规定和检验程序对工程进行检查、核定,不合格的项目,不准进行下道工序。对分部分项工程核定的质量等级负责。参加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程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回访。做好分管工程的检查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报告。1.6材料员质量责任制对本项目使用的材料质量负责。负责建立各级材料保证体系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材料的订货采购和运输以及保管人员的责任。对进场材料、成品、构件、器材的材质证明、实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的真实、齐全、及时负责。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和无质量证明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一律不准进厂。采购订货前认真做好材料、成品、构件、器材的质量
9、调研工作,防止盲目采购、定货。在订货合同上明确材料、成品、构件、器材的质量标准,按订货合同的质量标准进行进场验收,对入库保管的材料质量负责。1.7机具员质量责任制:贯彻执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计划,负责编制租赁计划,并组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满足施工生产需要;执行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对进入现场机械设备实行“三定”,督促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对设备使用期间影响、质量安全和环保性能的环境因素、危害因素进行监视和控制,减少和控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预防和减少设备事故;负责现场调和的台帐、报表及维修、保养等记录及上报工
10、作1.8计量员质量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检验、测量、试验规程、规范、标准和上级相关管理文件,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和控制;按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要求,编制配置计划,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建立健全计量器具台帐,做到帐、物、卡相符;负责计量器具周期送检,确保在用计量器具均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对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和标识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使之符合规定要求;妥善保管待检、封存及报废的计量器具,并做好封存、报废申请工作;妥善保管计量器具的各种资料、档案,做好各种计量报表;负责项目经理部常用的钢卷尺、钢直尺、刻度直角尺、水平尺、塞尺、扭矩板子的校
11、准工作,并及时填写“常用计量器具校准记录”。1.9资料员质量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标准、办法、规定及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负责项目部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接收、发放有关文件和资料,建立台帐、妥善保存,并建立受控文件清单。当收到变更文件或报废文件时,应及时办理发放和回收作废文件手续,以防误用;协助质量员和工长做好交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装册等工作,确保各项工程技术资料符合规定要求;工程项目结束时,及时收回有关受控文件和资料,整理后,交分公司有关部门。1.10劳资员质量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政策、规定和上级关于劳动、工资管理规定和职
12、工培训、教育的规定,负责项目经理部人员的调配和管理;负责按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人力资源计划要求,编制劳动力进场计划,并组织员工进场,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协助工长组织员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和关键过程、特殊过程人员资格的培训和认定,负责组织落实对员工进行质量、环保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工作;做好员工培训记录,健全培训台帐。1.11专业承包人质量责任制:在专业工长领导下,落实操作人员的质量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了解和掌握班组成员的技术能力、操作水平,合理分工。必要时向工长提出对员工进行培训、练习操作要求,确保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坚持工序自
13、检和交接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好班组成员的技术安全交底。接受质量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合格、环境污染和安全违章作业问题,努力避免事故发生。1.12操作人员质量责任制:工人对自己的操作工序质量负直接责任。不使用材质不明和不合格的材料,不违章操作,对不合格的材料有拒绝使用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认真做好自检,积极参加互检,虚心听取工长和质检人员的意见,对工长和质检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1.13仓库保管员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司仓库管理的规定,做好物资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贮存、保护和发放;做好物资验收,根据凭证上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并保存质量证明文
14、件或资料;发现“不合格品”立即向材料员提出处置建议,并采取标识或隔离措施;及时建立台帐,做到帐、物、卡、表“四相符”,实行按类别由上轻到下重存放原则;对易燃易爆和化学品要隔离堆放或专用仓库,并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管理程序的规定要求,确保安全。二、教育培训制度2.1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和质量意识的培训。制定整个项目施工期间的人员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对管理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质量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对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准许继续施工;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进行再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方法;质量检验的主要方法;强化质量意识、质量观
15、念;完善质量管理等内容。2.2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每一位进场的职工或外用工都要进行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重点是施工技术和质量意识的培训,对于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对不同时期进行的分项工程,分期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技术培训。要求所有劳务分包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给与一定的处罚。三、质量管理制度1、三检制1.1积极开展班组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提高施工质量。自检:在每一项分项工程施工完后均需由施工班组对所施工产品进行自检,如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由班组长填写自检记录表。互检:经自检合格的分项工程,项目部专业工长及质量员组织各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对互检中发现的问题,班组应认
16、真及时地予以解决。交接检:上下工序班组通过互检认为符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双方填写交接检记录,经专业工长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2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检验,明确检验项目、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对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做好原始记录,对不合格品做好标识,及时返修或返工。1.3未进行“三检”的分项工程不得提交质量员进行质量检验。2、一次通过验收制度根据工程进度快,工程量大,施工作业面多的特点,项目部制订了每个分项工程一次通过验收的制度。要求作业班组必须加强自检,保证工长和质量员一次通过验收,同时要求质量员和工长在复核和检查过程中,全面仔细地检查每一个
17、质量指标,达到监理一次验收通过,避免返工,返修出现。每月对一次通过项目部验收率较高的班组和一次通过监理验收的质量员进行奖励,对验收通过率较低的班组和质量员进行处罚。2.1要求每个分项工程的施工班组在进行“三检”后,必须使项目部质量员一次通过验收。对质量员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也必须保证能够使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该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2.2每月对质检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验收次数及一次验收合格次数进行统计,得出各施工班组和质量员的一次验收合格率。2.3根据各分项工程的特点,制定每个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的下限。对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下限的施工班组和质检员以及主管工长给与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一次验收合格率高
18、于下限的施工班组和质检员以及主管工长给与一定的经济奖励。3、质量例会制度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对上周工程施工质量状况作一全面总结,指出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对在工程中执行质量措施较好,施工质量较高的施工班组进行表彰,对执行不力者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施工质量较差且多次整改不力者将对其进行处罚,严重时可终止该专业承包班组或分包队伍的承包协议。另外,对下周将进行的施工提出质量要求。对将要新开始的分项工程进行技术准备,指出应注意预防的质量通病,提出预控措施。4、技术交底制度项目部将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特别矿
19、物质电缆敷设、复合风管制作、安装(酚醛、玻镁)等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技术交底,包括专业技术总交底和分项技术交底。所有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各有关人员的责任。5、样板制度施工操作要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须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统一工艺标准操作要求,实现质量目标。在分项施工前,由责任工长根据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以及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组织进行分项样
20、板施工,样板末通过验收前不得进行下下一步施工。6、施工挂牌制度项目负责人、各工序工种负责人、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主要工序施工过程中要在现场进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质量状况,并做好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因现场不按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7、质量否决制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进行返工。对达不到质量目标要求的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的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主要工序要追究工长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级责任人有权依据班组质量状况决定每月班组结算金额。8、成品保护制度应当象重视工序的操作一样重视成品的保护。施
21、工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9、竣工图的编制、审核、移交制度9.1各专业及分包单位根据设计变更、书面指示等编制竣工图后,并及时汇总到项目部;9.2项目部根据有关档案管理文件的要求,对各专业及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进行审核、汇总装订成册;9.3工程竣工后,由项目部将竣工图和工程技术资料一并上交;9.4竣工图的图面应整洁,一律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端正清楚,编绘者和审定者
22、均应在竣工图上签字。9.5根据业主所提供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将准备并提交四套完整的竣工图。9.6由项目监理签发的文件,项目部将按其书面工程描述执行的变更命令,在竣工图中表明。10、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1项目部在施工全过程中积累的原始记录和资料,均应按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施工质量管理及竣工验收资料、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资料、竣工图等统一表格填写,资料的填写统一采用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料整编软件微机编制,手写签字。10.2项目部设专职资料员,定期检查各横向部门、各分包单位提供的各类表格和资料,
23、按目录汇总、审核、装订,供业主、监理工程师、省市质监站检查;10.3项目部应按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各阶段工程进度的照片,并作为资料归档备案;同时根据工程进度进行相关音像资料的收集。10.4各专业及分包单位应每天记录好本专业(单位)在现场施工时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原因、补救办法及天气情况等内容,定期交给项目部,项目部汇总施工日志。10.5项目部将安排项目主要负责人准时参加项目监理邀请的所有现场会议,并事先负责提交项目监理所需的各种相关资料。11、回访维修制度11.1各分包单位及作业班组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产品保护,凡因施工造成的产品破坏均
24、应由各分包单位及作业班组赔偿,由项目部监督实施;11.2本工程交付发包方使用后(若分阶段交付,分别以分阶段交付日算起),项目部在6个月后进行第一次工程质量回访,一年后进行第二次工程质量回访,征询用户意见;11.3工程质量回访后(随叫随到),凡属于项目部在施工时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项目部负责维修,不留隐患,一切费用由项目部负责。凡不属于项目部造成的问题,而业主要求维修的,项目部协助解决,费用由业主承担;11.4在回访维修期间,进行修理后的工程,应由业主签字确认。12、奖罚制度12.1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标准,坚决执行本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奖罚规定,以现行国家施工验
25、收规范,质量标准为依据,对在施工程进行奖罚。12.2途径根据质量目标要求和现场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范围,按工程造价的1%预先提取质量保证金,由项目经理部及项目部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每月评比考核一次。达到预定质量指标的,按工程进度给予一定比例返还;超额完成指标者除给予返还保证金外,另给予超额奖励;对达不到质量指标者,除进行必要的纠正、返工外,视质量成本损失情况从保证金中扣罚。项目经理部主要领导的考核由项目部总部审批,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考核审批,班组由工长和技术质量员考核审批。实行奖惩公开制,制定详细切合实际的奖罚制度和细则,贯穿工程施工全过程。由项目质量总监负责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在施作业
26、面进行检查和实测实量。对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的班组和人员进行奖励,对未达质量要求和整改不认真的班组进行处罚。12.3主要奖励规定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在施工过程的分项工程质量评比,对获得第一名的承包班组予以奖励。对创优策划中明确的重点分项工程,质量评比获第一名者,对承包班组予以一次性奖励。对于大型设备的一次吊装成功、高低压变配电室一次送电成功等项目,对承包班组予以一次性奖励。为激发搞好工程质量工作的积极性,每月评选一次质量工作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12.4主要处罚规定凡未按项目部编制的综合管线布置图施工的承包班组,除勒令停工外,同时对专业工长及承包人予以罚款。在日常工作中,一些质量问题虽经多次书
27、面提出,但未能得到及时整改的,对承包人及主要当事人予以罚款,直到整改到要求为止。对创优策划中明确的重点分项工程,达不到质量标准,又不及时整改的对承包人及主要当事人进行处罚。每发现一处质量通病罚当事人、承包人、专业工长各50元。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成品损坏、污染的,视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给予罚款。四、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4.1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5千元以上的事故。一级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事故。一般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一般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
28、下,10万元以上的事故。4.2建立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程序执行建设部89年第3号令。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向分公司工程管理科报告,工程管理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经理、总工程师报告。并在2天内写出简单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事故概况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及采取得相应措施。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人。4.3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分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必要时请公司科技质量处参加。调查组应在调查结果结束后10天内写出调查报告。一般质量事故由分公司分析处理,并及时报公司科技质量处备案。4.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报分公司经理、总工程师、工程管理科,并上报公司(或备案)。4.5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由分公司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对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的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的经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