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XX城项目三期标段土建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江西XX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成都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订立时间: 2013年3月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编号: 目 录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 合同条款通用条款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解释第二章 甲方代表第三章 乙方代表第四章 甲方工作及责任第五章 乙方工作及责任第六章 工程造价第七章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第八章 工期管理第九章 工地现场管理第十章 分包工程与甲方直接发包工程管理第十一章 材料与设备第十二章 工程指令、设计变更、签证及工程联系单第十三章 销售配合第十四章 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第十五章 竣工验收及工程
2、移交第十六章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第十八章 保险第十九章 地下文物第二十章 工程保修第二十一章 争议、违约及索赔第二十二章 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二、 合同条款专用条款第二十三章 现场人员第二十四章 图纸第二十五章 工期要求第二十六章 质量标准第二十七章 甲方直接发包工程和甲供材料设备范围等的界定第二十八章 计价依据第二十九章 合同价款支付第三十章 合同份数第三十一章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的具体内容第三十二章 其它第三部分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附件2 阳光合作协议附件3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签证协议附件4 收款账号资料证明附件5 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附
3、件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附件7 质量验收标准附件8 其它附件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一、 经济标编制要求二、 费率清单投标报价表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江西XX房产置业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成都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补充合同,作为对双方签订的江西XX城项目三期标段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政府备案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补充。本补充合同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准。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江西XX城项目三期标段总包工程 2
4、、 工程地点:江西省南昌市XX城地块三期 3、 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4、 结构形式:地下室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塔楼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商业、裙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5、 承包范围:甲方将委托乙方承担XX城项目三期标段(1-3#、5-12#、15-18#楼及地下车库)基础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土建部分、室内水电安装工程、消防楼梯间装修工程、主体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出户管工程(含强弱电、雨污排水由出户至接驳井)、其它可由总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建筑结构工程等。详见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二、 总工期:约600天,具体开竣工时间详见专用条款。三、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具体详见专用条款。四、 合同
5、造价为: 暂定总价 1、 合同暂定造价:¥ 93157057.43,大写:人民币玖仟叁佰壹拾伍万柒仟零伍拾柒元肆角叁分 。合同暂定价格说明: 本工程为费率招标,费率报价详见合同附件。其中模拟单方为1169.36元/平方米,暂定按79665平方米计。 五、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 2、 本合同的协议书; 3、 本合同的专用条款;4、 本合同的附件;5、 本合同的通用条款;6、 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7、 图纸
6、;8、 本合同的合同计价清单;9、 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10、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六、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七、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八、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通用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加盖骑缝章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有效)。甲方:江西XX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地址: 地址: 单位代表: 单位代表:日期 日期: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7、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一、 通用条款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解释(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 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2.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3. 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大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本合同条款第十七章 定义的“不可抗力”除外。4. 甲方直接发包工程:根据工程特点,由甲方直接委托第三方施工的工程,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并
8、支付货款,乙方履行相应的总包管理及配合职责。承接甲方直接发包工程的各承包人,在本合同中均称为甲方直接发包单位。5. 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直接采购并供应给乙方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履行相应的总包管理配合职责。6. 甲限品牌材料:是指甲方限定了材料品牌,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材料品牌中选择并采购的材料。7. 甲限品牌限价材料: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品牌进行采购,并按照甲方限定的价格进行结算的材料。8.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9.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0.
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或工期延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 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2. 合同文件:指组成补充合同的全部文件(详见协议书第六条)。13. 工程指令/设计变更: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工作所下达的书面文件,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需办理工程签证。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单是工程签证结算的唯一依据。14. 签证:是指监理单位、甲方对乙方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工
10、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设计变更类签证、工程指令类签证。15. 施工组织设计: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仅作为工程管理参考依据,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也不承担其缺陷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16. 工程联系单:是指甲方、监理指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缺陷或要求的文件,不作为结算依据。17.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纸质资料(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设计及甲方设计部门的变更)。第二章. 甲方代表1. 本工程甲方代表(详见专用条款
11、1)受甲方委派,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无权减轻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且下列事项须经甲方盖公司公章确认方有效:工程结算、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的谈判。1.1.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1.1.1.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1.1.2.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给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1.1.3.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
12、的指令不合理,应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1.4. 在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仍决定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1.1.5.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但总工期不变。1.1.6. 如乙方配合的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拒绝执行甲方指令,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执行指令,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按工程费用20%计算增加的管理费用,并且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处以每次2000-10000元的扣款。1.2.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
13、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件、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批件有异议,乙方可在接到指令、批件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书面回复,逾期视作认可。2.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第三章. 乙方代表1. 本工程乙方代表(详见专用条款约定)受乙方委派,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2.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章后交甲方代表,方视为有效文件。3.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
14、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4. 乙方代表及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检员、安检员)不得擅自更换。如乙方代表确需易人,乙方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代表每更换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万元;未经甲方同意,其他管理人员每更换一次,乙方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第四章. 甲方工作及责任1. 应在开工前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场地清理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 提供水电接口至用地红线,由乙方负责接水接电至施工现场(包括管线铺设及安装
15、计量表具),红线外费用由甲方承担,红线内费用由乙方承担,红线约定详见专用条款。3. 负责用地红线外的主要施工运输通道,以满足施工运输进出的需要。4.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5. 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完毕,此后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6. 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合同约定的份数提交给乙方。7.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办理或审核图纸设计问题的处理结果、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签证、违约金、索赔、工程款项的支
16、付、办理竣工结算等。8. 接到乙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10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但并不免除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责任。9. 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2、解除合同。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10.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合理调整。11. 联合监理单位,对乙方(含乙方及乙方分包之单位)、其它分包、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公开评估结果,以及向乙方管理层或主管单位通报。并
17、基于评估结果进行表扬或违约金索赔。 12. 在工程结束时,甲方根据需要,有权在项目明显位置树立铭牌,记载项目开发大事和承建单位名称(乙方)、承建单位工程负责人名称(乙方项目经理)、承建单位联系电话(乙方公开电话),此公布无须另外取得乙方许可。第五章. 乙方工作和责任一、现场人员管理1. 按本合同进行施工组织,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15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并需保证现场施工劳动力、机械设备能满足本工程进度要求。2. 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
18、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3. 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提出后,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3.1 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3.2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3.3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3.4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3.5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且未经甲方监理认可者;3.6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4. 未经甲方许可,本工程禁止任何不属于
19、乙方之人员(甲方、甲方授权人员除外,甲方及甲方授权人员均配带工作牌)以任何名义进入乙方施工现场。乙方如出于需要安排有关人员参观本工程,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支付甲方人民币500元/人次违约金。5. 在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内,不允许人员住宿(除现场看守人员外)。如经甲方确认,可在规定的场地搭设临时宿舍。6. 乙方代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甲方、监理要求参加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7.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增加周边建筑、管线)、地质土壤情况、水
20、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因乙方过错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消化。8. 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在乙方拿到施工图15天内应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将承担100的责任。乙方提供每月底提供次月的施工范围的钢筋、模板翻样图供监理备案,其中,模板翻样图中模板对缝、审核同意。9. 乙方必须配
21、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的预决算工作及有关事宜,其签字具有法律效力。10. 乙方每月20日向甲方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11. 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乙方的施工日记于次日上午报监理备案。12. 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1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
22、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14. 在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内,不允许住人(除现场看守人员外,但需服从项目现场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按500元/人/天对乙方进行扣款,可在条件许可的场地搭设临时宿舍,但需经甲方确认,且宿舍应与作业区相对独立。1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含甲方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16.
23、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17.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18.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告诉甲方、文物局和公安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专门机构和公安局。19.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施工范围内的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做好保护工作,防止损失扩大,并在4小时之内报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
24、恢复原状。20.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或发生的变更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两天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同时应由乙方代表签署或乙方公章。21. 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函。22. 乙方依法根据本合同将工程分包的,对分包单位向其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承担连带责任,凡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由乙方负责对分包单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
25、款中扣除。乙方未及时履行该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支付给分包单位所属工人。2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4.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工程指令、设计变更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示范区或样板房的开放、工地保安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甲方指令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按与其他单位结算价计取,此项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
26、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25.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样板引路”制度,进场后20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监理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26. 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包括重要的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特别是关于渗漏方面的必须实行样板引路制。主要步骤如下:27. 明确工艺流程:样板制作之前由甲方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牵头,甲方工程管理部、乙方协助,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细则、相关的规范、法规等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28. 制作统一样板:甲方项目部将根据工程情况,在开工前明确需要制作样板的清单。29. 样板做法:施工工艺流程
27、明确后由乙方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和质量检查标准,经审核后由乙方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30. 样板确认:样板做好后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具体操作必须符合江西XX定样阅处单流程。31. 样板交底:样板确认以后,由乙方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并作好书面记录。32. 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分阶段提交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样板引路监理细则,由甲方代表进行审核。33. 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甲方将委托监理单位审核乙方的技术交底情况,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各种材料的
28、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取样复试,机械器具的准用证。34.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35. 乙方在甲供材料管理上的义务: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计划、联系、现场管理协调,对材料质量验收进行把关。乙方对甲供材料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后,需书面与供料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所有材料损伤、丢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在对甲供材料付款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材料供应情况签字确认。此类验收监理单位共同确认。36. 乙
29、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37. 监理单位发出的监理通知单、整改单及甲方发出的涉及现场整改的工作联系单必须限期回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扣款500元/次。且甲方有权指定其他队伍代为实施,相应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38. 甲方分户验收部门发出的整改工作联系单必须限期完成,如屡次整改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造成甲方管理成本增加,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每延期一天扣除违约金500元.39. 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40. 甲
30、乙双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至少每2个月进行一次沟通,乙方高层管理人员: ,电子邮箱: 。41. 在乙方施工期间出台的XX集团施工现场制度文件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和遵守。42. 乙方在报价前已阅读过甲方工程管理制度,报价中含相关费用并全面执行。二、现场管理1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执行甲方、监理公司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建内容。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示范区或样板房的开放等),凡乙方原因未能完成或未能按质按期完成,乙方负责赔偿甲
31、方的有关损失;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2 对甲方移交后的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财产、人员等。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承担费用索偿或法律诉讼责任。3 为甲方直接发包及甲供材提供配合,负责对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进行管理和总协调。4 在施工中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样板引路”制度,进场后20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监理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5 乙方须做好施工日志、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包括摄影资料;按甲方或监理单位要求
32、,开放上述资料供查阅。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6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进行必要的进一步勘查,确保不破坏地下管网、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并自行承担费用。7 负责保护双方交验完毕的水准点、座标控制点,并自行承担费用。8 在本工程施工前,须全面检查在工地上已由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本工程的标高、定位、尺寸、质量等等,方可施工。9 红线内的施工通道建造及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计价清单的中。10 应对施工现场原有和已移植的树木进行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力而造成树木损坏、死亡,乙方需按实价进行
33、赔偿。11 乙方代表及甲方认为之必要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甲方、监理要求参加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12小时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12 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须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三、图纸审查1 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30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且需乙方公司总工签字确认,报甲方及监理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供应进场计划、样板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甲方接到乙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五天内组
34、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仅作为工程验收参考依据,乙方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甲方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乙方自身的施工措施。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专家评审(需专家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清单详见第四章合同专项条款之约定)并由甲方同意,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实际实施的内容以签证形式体现,且实施内容不可超越已审批的方案。2 开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在乙方拿到施工图15天内应
35、指出图纸上有悖国家强制性规范、施工质量与安全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乙方能够发现图纸错漏碰缺并避免甲方损失,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奖励。3 乙方负责对,结构、建筑、水电、管线图纸及后期施工中甲方变更图纸经行综合审查,将图纸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因未提交或滞后提交所产生的返工、浪费等一切损失有乙方负责。4 施工中甲方以书面形式下发的指令及图纸,在第3条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四、其他规定5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与女工保护条例、职业健康与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用工的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
36、于支付所属工人的劳动报酬。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并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6 乙方需根据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本工程完善所有手续并承担费用:按规定及时向政府缴纳由乙方支付的部分相关费用;协调与政府方面的关系,配合甲方完成政府招标手续、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的办理,确保与施工有关之手续批准,并协调解决与周边社区、居民、建筑物等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等关系。7 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翻印、外传所有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文件、图纸、样板等,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甲方提供的样板转给第三人。8 承担本补充合同附件2廉洁合作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接受甲方
37、此方面的检查与考核评估。9 乙方应通过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资质认证。第六章. 工程造价1. 计价基础:本工程的计价基础详见专用条款和计价清单中相关内容。2. 预算编制(适用于模拟清单及费率合同)2.1 乙方应安排足够数量的工程造价人员,保证核对所需的时间。2.2 乙方在收到甲方资料及全部图纸后45天内按甲方规定的分类及格式,报送工程预算书。2.3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审核意见后,必须在3天内提出反馈意见,并组织专人继续跟进核对,否则按甲方意见执行。2.4 甲方委托的咨询公司和乙方核对确认后所出的工程预算书作为初审结果报甲方最终审定,经审定的预算作为本协议的正式合同价,并签订补充协议。2.5
38、 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上述工作应自甲方收到完整的预算书之日起90日内完成。由于乙方造价工程师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对审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影响进度款的支付由乙方自行负责。 2.6 乙方不得高估冒算,如乙方预(结)算的送审价高出甲方审定价5%,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乙方预(结)算送审造价甲方预(结)算审定价)10%,在预(结)算款项中以违约金形式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3. 结算编制3.1 工程指令和设计变更结算3.1.1. 乙方应在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签证报监理及甲方(拆除及隐蔽工程详见第十二章5条规定),关于延迟申报的处罚办法,按附件3关于设
39、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中有关合作方原因造成后补单管理办法条款执行。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在7个工作日完成签证量或完成情况确认;乙方收到监理下发的已确认的签证后,于当月底前申报甲方审核;无特殊情况,甲方应于签证单确认完成后2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结算的审核。3.1.2. 其余规定详附件3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3.2 竣工结算3.2.1. 结算造价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含合同规定材料调差)签证结算价减少项目(含水电费等)+奖励违约金其它。3.2.2. 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收到竣工备案证书,达到交付入住条件且全部移交物业管理后,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申报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完
40、整的结算资料后,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在六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的核实工作;甲方审定后,双方签订竣工结算协议。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3.2.3. 甲方结算资料接收人为甲方项目经理部。乙方需按以下要求报送完整结算资料,结算资料仅限于下列内容:3.2.3.1.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证明。3.2.3.2. 结算汇总表及明细表,结算汇总表须加盖公章。3.2.3.3. 工程签证单原件及相应结算资料(含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单原件)。3.2.3.4. 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及材料限价单。3.2.3.5. 本合同计价专用条款、合同计价清单复印件。3.2.3.6. 结算对帐单。3.2.3.7. 水电费扣款明
41、细。3.2.3.8. 合同结算需要提供的票据。3.2.3.9. 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结算用竣工图纸。3.2.3.10. 违约索赔资料。3.2.3.11. 经双方签字并盖公司公章确认的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事项的约谈记录。3.2.4. 结算资料报送甲方后,原则上不再调整,但经甲方确认不属实需更改的除外。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申请调增结算价款的,由乙方按调增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甲方结算审核时间相应顺延。3.2.5. 结算审核其它未尽原则同预算审核原则。4. 乙方不得高估冒算,如乙方预(结)算的送审价高出甲方审定价5%,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乙方预(结)算送审造价甲方预(结)算审
42、定价)10%,在预(结)算款项中以违约金形式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第七章.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1. 工程质量:本工程的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2. 乙方总承包范围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如未达到此标准,乙方应采取措施在规定工期内进行整改。如规定时间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不合格工作范围对应合同价款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发生的所有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3. 检查和返工3.1. 乙方应认
43、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3.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所需费用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4.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3.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36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
44、收。3.2 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3.3 当甲方代表和监理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及相应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5. 关键工序5.1. 乙方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并自检合格后,方可申请监理、甲方验收;经监理甲方认可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该部分工
45、程确认合格为止。5.2. 本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的内容详见专用条款。6. 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均要求乙方完成以下工作,并通过甲方和监理的验收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6.1.1. 楼板和挡土墙等钢筋砼结构(含厨卫间)部分:结构试水基层处理及防水加强层每道防水层分开验收进行淋水或48小时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6.1.2. 外墙部分:外墙防水(要求涂刷防水部分)防水层淋水试验整体外墙淋水试验。6.1.3. 铝合金门窗部分:塞缝淋水试验门窗安装完毕淋水试验;备注:淋水由总包全权负责。在总包完成首次淋水及修补完成后的第一次淋水后,因门窗单位维修不彻底导致门窗仍有渗漏,须总包再次淋水的,此费用由总包与门窗厂家协商解决。6.1.4. 以上淋(闭)水试验工作所需工期、费用,乙方应充分考虑并包含在工期要求及合同计价清单的措施费中。7. 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甲方的要求绘制水电竣工图,图纸上详细标明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毛坯房的楼地面和墙面用油漆标明各种管线的名称、位置和走向,费用包含在合同计价清单的措施费中。8. 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和样板,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乙方应按图纸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样板间,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